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核查,对应收账款中客户已倒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无收回可能性的7笔共计金额197,040元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不构成重要影响,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