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090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并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3日共同签署了《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并于2018年10月30日共同签署了《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由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2020年9月拓斯达技术竞得了编号为2020WT080地块(出让宗地面积为19526.51平方米-约2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0年9月10日,并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障项目顺利建设推进。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意拓斯达技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预计为10年,最终具体贷款金额以项目建设需要,并经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同时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拓斯达技术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及运营收入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提供抵押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拓斯达技术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以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万元)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85.14% | 49,000 | 20,000 | 19.85% | 否 | |
公司 | 东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 | 88.64% | 3,000 | 3,000 | 1.22% | 否 | |
公司 |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0% | 41.43% | 3,000 | 3,000 | 1.22% | 否 | |
公司 | 苏州拓斯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 | 129.18% | 3,000 | 3,000 | 1.22% | 否 | |
公司 | 拓斯达(越南)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96.79% | 5,000 | 4,477.30 | 2.03% | 否 | |
公司 | 拓斯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73.48% | 10,000 | 10,000 | 4.05% | 否 | |
公司 | 拓斯达软件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 100% | 30.70% | 1,500 | 1,500 | 0.61% | 否 | |
公司 | 拓斯达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100% | 14.76% | 5,000 | 5,000 | 2.03% | 否 |
公司 | 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46.89% | 74.45% | 22,000 | 9,500 | 8.91% | 否 | |
公司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40.17% | 19,000 | 7.70% | 否 | ||
合计 | 101,500 | 59,477.3 | 19,000 | --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WYY319W |
法定代表人 | 吴丰礼 |
注册资本 | 57,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11日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九路2号1栋402室 |
与公司的关系 | 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经营范围 | 机器人、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000万元人民币 | 100% |
(九)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82,423.50 | 86,640.11 |
负债总额 | 29,641.11 | 34,803.2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9,434.38 | 34,699.22 |
净资产 | 52,782.39 | 51,836.86 |
营业收入 | 21,968.28 | 11,196.41 |
利润总额 | -712.18 | -1,054.35 |
净利润 | 1,003.29 | -805.3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计划担保额度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拓斯达技术此次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有利于顺利推进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的建设。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拓斯达技术此次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有利于顺利推进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的建设。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54,5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120,5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9,000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3%,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3,21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4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