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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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现决定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1,607,800 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1,999,640股变为180,391,840股,注册资本由181,999,640元变更为180,391,84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99.964万元(“元”指“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39.184万元(“元”指“人民币元”, |
以下同)。 | 以下同)。 |
新增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18,199.96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18,039.18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注: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新增第十二条条款后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编制《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9月)正式生效施行,原《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