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8号),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38号)批准,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11,2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2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58,234.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29,765.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7日出具《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8号),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38号)批准,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11,2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2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58,234.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29,765.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7日出具《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18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经公司2022 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威凌”)及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威凌”)无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四川新威凌与湖南新威凌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川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湖南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 | 1901018029200259175 | 18,011,200.00 | 8,076,138.2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曾用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 | 78740188000158465 | 70,000,000.00 | 0.00 | 已注销(注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 609379285906 | 12,540,950.94 | 4,581,279.07 | 注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66150078801400001802 | 260,716.0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8111601011500638349 | 948,876.34 | ||
合计 | 100,552,150.94 | 13,867,009.70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8,288,000.00元差额7,735,849.06元,系中泰证券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发行费用;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共计6,000,000.00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609379285906余额中未包含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3、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曾用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8740188000158465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对此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此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泰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6月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5,506,14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62,797.71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委托方
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新威凌 | 银行理财产品 | 智能存款 | 33,450,000 | 2022年12月29日 | 2023年6月27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2% |
新威凌
新威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定存款 | 10,509,167.93 | 2022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6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1.55% |
新威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定存款 | 10,043,872.00 | 2023年1月10日 | 2024年1月9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1.55% |
新威凌
新威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 | 2023年2月6日 | 2023年8月9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3.28% |
新威凌
新威凌 | 银行理财产品 | 协定存款 | 1,524,073.29 | 2023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0日 | 保本固定收益 | 1.6% |
注: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 行对公智能存款(A 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设立的账号为 78740188000158465 的募集资金专户开通了对公智能存款(A 款)业务,即为对公现金管理客户开通的循环存款的人民币存款业务,智能存款账号为78740181000088226,存款周期为7天,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转存方式为标准化转存(每日转存),活期留存下限为100万元,转存最小金额为50万元,转存增量金额为5万元。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每日日终从指定签约账户自动扣划协议约定的存款金额,每日扣划一次,循环进行。对公智能存款(A 款)在存期届满后的第二天,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自动将本金和利息划入签约账户,当日起续做本存款业务,并循环进行,直至协议终止。公司可以根据资金需求提前支取,系统自动将存款账户的相应金额转入签约账户,待签约账户结息时,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提出终止协议申请,双方在终止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终止协议生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对此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开通的智能存款业务相应终止,上表中委托理财金额为公司智能存款业务的最高金额;
2、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定存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银行记录公司结算账户每日存款信息,当公司结算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时(其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的合同中约定基本额度为50.00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的合同中约定基本额度为10.00万元),超出该基本额度部分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基本额度(含)以内部分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协定存款的资金仍保留在开通协定存款业务的结算账户中。上表中公司三笔协定存款理财金额为本报告期公司开通协定业务的三个募集资金账户的最高余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情形。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行为。
六、备查文件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4,929,765.7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989,894.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359,207.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湖南生产基地年产 2.55 万吨超细锌粉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检 | 否 | 12,540,950.94 | 1,740,427.52 | 1,740,427.52 | 13.88%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测中心建设项目 | ||||||||
四川生产基地超细高纯锌基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8,011,200.00 | 8,453,026.62 | 9,061,032.30 | 50.31%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4,377,614.83 | 32,796,440.81 | 64,557,748.05 | 100.28%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94,929,765.77 | 42,989,894.95 | 75,359,207.87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5,506,144.5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62,797.71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2 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867,009.70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0.00元,未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支出。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