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746,472,53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11,291,6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1,291,600股后,应分配股数共1,735,180,9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518,093.2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和5月23日分别披露的公告临2023-027《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28《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30《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临2023-03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的公告临2023-047《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诺德股份 | 600110 | 中科英华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寒朵 | 程楚楚 |
电话 | 0755-88911333 | 0755-88911333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 | 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 |
电子信箱 | IR@ndgf.net | IR@ndgf.net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4,110,684,965.43 | 13,972,314,078.40 | 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393,046,649.38 | 6,275,123,459.80 | 1.8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239,944,773.67 | 2,052,913,326.33 | 9.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732,066.50 | 203,118,666.11 | -57.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21,438.69 | 180,383,962.69 | -11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808,782.79 | 240,961,760.63 | -189.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 | 3.72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91 | 0.1251 | -60.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91 | 0.1249 | -60.69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3,60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9 | 218,194,731 | 40,000,000 | 质押 | 62,800,000 |
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59 | 150,000,000 | 150,000,000 | 质押 | 149,700,000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59 | 150,000,000 | 150,000,000 | 质押 | 15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8 | 10,141,464 | 0 | 未知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0.54 | 9,438,250 | 0 | 未知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0.54 | 9,391,278 | 0 | 未知 | 0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1 | 8,913,700 | 0 | 未知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7,881,400 | 0 | 未知 | 0 |
刘国华 | 境内自然人 | 0.38 | 6,666,600 | 0 | 未知 | 0 |
郑俊亮 | 境内自然人 | 0.36 | 6,299,729 | 0 | 未知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邦民新材料有限公司均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