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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7

7-4-5-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

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〇二三年八月

7-4-5-2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通线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立信”)、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竞天”),就意见落实函所提问题逐项认真核查、落实,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改完善。现将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楷体(加粗)

在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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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关于募投项目风险提示............................................................................................. 4

2.关于货币资金、票据............................................................................................... 20

3.关于应收账款、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 57

7-4-5-4

问题1.关于募投项目风险提示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不能取得型式试验报告对相关生产和销售构成重大影响的风险,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规格与同行业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不能取得型式试验报告对相关生产和销售构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说明

1、公司在申请电线电缆产品认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目前,公司拥有国际、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数百项,公司产品已获得美国UL与API、欧盟CE、德国TUV等国际认证,中国CRCC、CCC、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国内认证,是我国在电线电缆国际认证,尤其是美国UL认证领域数量最多的企业之一。公司现有产品相关的专利、技术认证亦可完全或部分引用到海底电缆产品上,丰富的认证经验为海底电缆通过型式试验奠定了基础。

2、海底线缆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的相关规定

海底电缆电压等级有10~35kV、110kV、220kV等,其不属于《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里的电线电缆产品,均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其中,10-110kV海缆不在CCC、生产许可证范围内,海缆和工厂接头送第三方做型式试验,但不做预鉴定试验,实验周期4个月左右;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亦不在CCC、生产许可证范围内,海缆、工厂接头、附件送第三方做型式试验和预鉴定试验,实验周期14个月左右。

110kV及以下海底线缆的试验要求:根据电力电缆国家标准《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11017-2002)及海缆行业标准《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3-2011)的规定,110kV及以下海缆产品必须通过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才能进行量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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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及以上海底线缆的试验要求:根据国家标准《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Z 18890-2002)及《额定电压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22078-2008)的规定,22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产品在完成型式试验的基础上,须成功通过1年的预鉴定试验后才具有供应产品的合格资格。

3、公司本次募投产品需取得的相关认证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海底电缆主要是35KV海底电缆和11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各产品所需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
135kV海底电缆无需生产许可需取得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含软接头),鉴于生产线未建成,暂不具备产品生产条件,尚未向检测机构送样试验,待生产线完成安装调试后生产送样进行产品的型式试验
2110KV海底光电复合缆

截至本意见落实函回复日,公司尚未投资建设海底电缆生产线、尚未开始组织生产,公司将在完成产能建设、产出成品后申请海底产品型式试验。

海底线缆系已市场化的成熟产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实际业务开展以及向型式试验检验机构咨询的情况,预计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能通过型式试验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市场与政策变化,相关认证数量可能增加、认证标准可能提高,因此,未来本次募投项目仍存在无法按计划通过型式试验或其他认证、无法如期生产与销售的风险。

(二)关于上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特别风险提示”之“(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和“第三章 风险因素”之“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作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8)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认证与型式试验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投资建设海底电缆生产线、尚未开始组织生产,公司将在完成产能建设、产出成品后申请海底线缆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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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线缆系已市场化的成熟产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实际业务开展以及向型式试验检验机构咨询的情况,预计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能通过型式试验的可能性较小;但是,随着市场与政策变化,相关认证数量可能增加、认证标准可能提高,因此,未来本次募投项目仍存在无法按计划通过型式试验或其他认证、无法如期生产与销售的风险。”

二、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规格与同行业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效益影响的风险;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测算过程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项目建设完工逐步投产,计划第3年达产40%,第4年达产90%,至第5年全部达产。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项目产品销售价格是以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及公司定价策略为基础,结合项目新增产能及预计消化情况作为主要测算依据,项目详细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营业收入的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万元/千米、万元

序号产品分类项目T+3T+4达产期年均(T+5~T+13)
达产率40%90%100%
1海底电缆销量72.00162.00180.00
单价118.65118.65118.65
销售收入8,543.0919,221.9521,357.72
2海底光电复合缆销量168.00378.00420.00
单价198.81198.81198.81
销售收入33,400.6575,151.4683,501.62
合计41,943.7494,373.41104,859.34

注:假设产销率为100%。

本项目收入预测是根据各产品预测销量和预测价格计算所得,产品预测价格参考目前市场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价格,测算年度保持恒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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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价格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本项目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属于新增产品结构,尚未实现销售,公司根据市场调研信息估算其未来销售单价,具体估算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规格型号达产后年度平均单价(万元/千米)
1海底电缆35KV118.65
2海底光电复合缆110KV198.81

根据工信部《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2-2011),以110KV海缆为例,单芯海缆的导体截面积在50-1,600mm

区间内有15种规格,三芯海缆的单芯导体截面积在50-800mm

区间内有12种规格。发行人募投项目销售单价系根据市场调研信息估算,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编制募投项目并测算生产成本、销售单价时选择的截面积规格及各截面积规格的数量占比不同,以及测算时点导体原料价格不同,导致发行人与同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销售单价测算存在差异,但不影响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及效益实现。

(2)产品销量测算

在销量方面,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下游市场发展情况、现有客户产品结构转化效果、潜在客户的需求状况、产品的竞争优势、销售策略等因素,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规划情况,确定项目的产能释放进度和每年销量。

本项目达产时的各产品的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达产后年度产能(千米)
1海底电缆180.00
2海底光电复合缆420.00

2、营业成本的测算

本项目营业成本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产后第1年投产后第2年达产期年均(第3-10年)
1营业成本29,432.7165,132.3272,170.78
1.1直接材料25,791.4958,030.8564,47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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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直接人工882.112,085.812,543.37
1.3制造费用2,759.115,015.665,157.28
1.3.1折旧摊销费1,882.943,044.272,966.85
1.3.2燃料及动力费662.711,491.101,656.78
1.3.3其他费用213.46480.29533.65

(1)直接材料的预测

直接材料所需费用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各产品预计所耗用原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测算,主要是参考同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确定,所需数量为根据产量估算得出。

(2)直接人工的预测

本项目新增生产及技术人员367人,其中:工人318人、技术人员49人;按照公司当前岗位平均工资水平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上涨的趋势进行确定。

(3)制造费用的预测

本项目的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及摊销、燃料动力费、其他制造费用等。

①折旧及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生产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为4%;新增建筑物按20年折旧,残值率为4%;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费净值按50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与公司现行政策一致);

②燃料动力费及其他制造费用:除上述资产折旧及摊销外,燃料动力费按照估算消耗量,结合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其他制造费用依据公司历史水平进行测算,燃料动力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合计约占直接材料和人工费2.1%水平。

3、税金及附加

本次募投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税附加分别按照7%、3%、2%计算。

4、期间费用

该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分别参照历史水平并结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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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财务费用参考发行人历史期间财务费用率情况确定。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近三年加权平均本次募投项目费用率
销售费用1.24%1.44%4.53%2.21%3.31%
管理费用2.97%3.34%3.32%3.18%3.66%
研发费用3.60%3.80%3.62%3.67%4.95%
财务费用2.38%2.37%1.02%2.00%2.00%

注1:2020年度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影响,自2021年起将货运费在成本中列示,计算2020年度销售费用占比时模拟扣除货运费金额;

注2:鉴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执行会计准则时未做追溯调整,研发费用对比分析按照调整前的相关数据处理。本次募投项目采取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均高于发行人报告期平均值,主要考虑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类运营成本增长的趋势。本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无重大差异,整体谨慎合理。

5、项目效益总体情况

本项目投产后,效益测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产后第1年投产后第2年达产期年均(第3-10年)
营业收入41,943.7494,373.41104,859.34
营业成本29,432.7165,132.3272,170.78
税金及附加241.64543.68604.09
期间费用合计6,060.5013,031.6714,556.57
利润总额6,208.8915,665.7317,527.90
所得税费用795.372,349.862,629.18
净利润5,413.5313,315.8714,898.71

本项目在完全达产后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04,859.34万元,年均实现净利润14,898.71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91%,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88年,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11.39年。

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是谨慎的、合理的。

(二)作为海缆行业后发企业,公司规划产品的电压等级与业内先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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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差异,但在同电压等级范围内,公司产品在技术、质量、功能等方面与同行业不存在明显差距,募投产品不存在迭代风险,不存在投资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募投项目效益实现预计不存在重大障碍

1、海底电缆规格,主要包括电压等级、导体截面积等多个维度根据《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2-2011),“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即电缆规格系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等多个维度的综合参数,电压仅系电缆规格的参数之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发行人首次大规模投产海底电缆,出于投资谨慎的原则,发行人选择以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110KV及以下产品作为切入市场的突破口,与东方电缆等业内先发企业以220KV及以上高电压等级产品为主的情况不同,即公司募投项目电缆规格在电压等级维度上与业内先发企业存在差异。在相同电压等级海缆产品上,发行人及同行业企业均是在上述JB/T11167.2-2011等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生产,即同电压等级范围内,电缆规格在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芯数等维度上不存在差异。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系鼓励类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海底电缆已是市场化的成熟产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产品技术、质量、功能等方面与同行业产品相比不存在明显差距,产品性能差异主要体现在传输距离、传输环境、传输电压等方面,从当前市场反馈来看,不存在迭代风险。本次募投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新能源行业“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鼓励类目录。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我国落后和过剩产能主要集中在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等16个行业,不涉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产品,即本次募投不存在投资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

3、35KV、110KV海底电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产能消化具有可行性,未来亦具备向更高电压等级产品突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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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底电缆具有蓬勃发展的市场空间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的数据,2021年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

57.2GW。2021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超过21GW,中国新增装机容量接近17GW,连续四年保持全球第一。2021年底,中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的48%,成为全球第一大海上风电市场。

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Markets and Markets发布的研究报告,全球海底电缆市场规模将从2020年的130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的22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1%,海底电缆市场未来增长空间巨大。

据国信证券报告,“十四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迎来高速增长,预计海上风电项目的海缆投资额将逐渐提升,预计全国海上风电海缆市场空间将从2022年的143亿元增长至2027年的486亿元,年化增速达到27.72%。

资料来源:Wind Europe、BNEF、CWEA、国信证券研究报告。

②35KV、110KV海底电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产能消化具有可行性,未来亦具备向更高电压等级产品突破的可能性

海底线缆为电线电缆的细分行业之一,尚无各电压等级具体产品市场规模等方面的官方数据,仅能根据相关研究报告数据进行分析。

根据中泰证券2023年6月之研究报告,其统计了2022年至2023年5月合计51个项目的中标情况(非全市场中标情况),按照110KV以上、110KV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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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进行统计,并结合前文预计国内市场规模486亿元(2027年)、预计全球市场规模220亿美元(2025年)的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中标情况国内规模 (2027年)全球规模 (2025年)
中标金额占比1占比2
110kV以上79.5143.97%70.74%343.791,126.46
110kV及以下32.8918.19%29.26%142.21465.97
110kV及以下、以上68.4137.84%---
总计180.81100.00%100.00%486.001,592.43

注1:“110kV及以下、以上”表示部分招标项目的采购类型涵盖全部类型,根据公开资料无法对电压等级做详细区分;

注2:占比1为三类招标占总金额的比例,占比2为假设将“110kV及以下、以上”之金额68.41,按照“110kV以上”和“110kV及以下”的内部占比,进行模拟分配后的占比。例如,“占比2”之“110kV以上”=70.74%={79.51+68.41*[79.51/(79.51+32.89)]}/180.81;

注3:全球规模,为220亿美元换算人民币后金额;国内规模、国外规模的具体细分市场规模,均根据占比2进行计算,例如国内规模“110kV以上”=343.79=486*70.74%。

我国海上风电场通常采用二级升压方案升高电压并送出,即风电机组输出电压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分别通过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110kV(高压)或220kV升压站,最终通过110kV、220kV或更高电压等级线路接入陆上电网。

近海离岸距离在60km范围内,现已建海上风电项目基本使用35kV及以上的场内阵列电缆和110kV交流送出电缆的海缆配置;在远海距离60km外,海上风电项目主要使用66kV及以上的场内阵列电缆和220kV及以上交流送出电缆的海缆配置。根据行业分布来看,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海底电缆的传输需求不同,目前,国内外主要海缆企业基本对近海和远海的风电项目保持常态化布局。

综上所述:(1)本次募投是发行人首次大规模投资海缆产品,发行人选择以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110kV及以下产品作为切入海缆市场的突破口,与行业情况、公司情况相符,发行人相关投资决策审慎、合理;(2)发行人本次募投为110kV及以下海缆,预测110kV及以下海缆的国内市场规模2027年约142亿元、全球市场规模2025年约465亿元,发行人募投项目预计收入10亿元,占行业规模的比例较低,且发行人系陆续投产,因此,发行人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产能消化不存在重大障碍;(3)发行人募投产品与同行业先发企业在额定电压维度上存在规格差异,但于同电压等级产品中,其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芯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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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上不存在规格差异,且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不存在重大障碍,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募投效益实现的相关风险。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规格及其关键效益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本次募投“年产600公里能源互联网用海底线缆项目”是发行人首次大规模投产海底光电复合缆产品,出于投资谨慎的原则,发行人选择以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且近海市场规模需求大的中压产品作为切入海缆市场的突破口。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海底光电复合缆主要是35KV、110KV海底光电复合缆,与东方电缆、中天海缆、通光线缆等企业生产的以220KV、500KV为主的海底光电复合缆相比,价格偏低,但具有合理性,对比情况如下:

1、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比较

(1)发行人募投产品单价与同行业披露单价的简要对比情况

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因同行业披露的明细数据较少,仅考虑电压等级差异、不考虑导体截面积等其他因素差异,发行人本次募投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单价的简要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

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海底电缆(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110KV及以上)
1东方电缆35kV、220kV和500kV海缆113.90336.83
2中天科技中天海缆招股说明书(2020年度)114.18418.84
3亨通光电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2016年项目)-108.00
-207.00
4通光线缆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94.76370.03
5本次募投能源互联网用海底线缆项目118.65198.81

注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反馈意见回复等信息披露公告;

注2:东方电缆未披露募投项目销售单价,采用2019年度海缆产品的销售单价。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募投之35KV海底电缆与同行业价格相近。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同行业公司中仅少部分在再融资中披露35KV、110KV等规格型号的海底光电复合缆价格数据,因此难以进行全面直观比较。其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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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亨通光电、通光线缆披露的的相关内容,发行人110kV海底光电复合缆(含各类型号)产品价格,高于同行业35KV产品且在110KV产品的价格区间内,综合单芯、多芯、具体规格等多因素考量,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简要如下:

单位:万元/千米

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产品规格平均价格
1亨通光电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2016年项目)110kV单芯海底光电复合缆108.00
110kV三芯海底光电复合缆207.00
2通光线缆能源互联领域用中压海底线缆新建项目(2019年项目)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94.48
3本次募投能源互联网用海底线缆项目110kV海底光电复合缆 (含各类型号)198.81

注:信息披露详细程度原因导致无法确认同行业企业110kV海缆的具体规格(包括导体截面积、绝缘材料等),且不同期间内铜导体原料的采购价格波动使得生产成本、销售单价持续变动,导致本表之对比仅是简单对比,无法完整反映实质的价格差异。

(2)发行人募投产品单价与同行业披露单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①披露口径等原因导致不同企业披露的单价存在差异

A.行业标准情况根据工信部《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2-2011),“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其中10 kV至110 kV海底电缆的导体芯数和导体标称截面积的标准如下:

型号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mm2)
HYJQ41等150,70,95,120,150,185,240,300,400,500,630,800,1,000,1200,1,600
HYJQF41等350,70,95,120,150,185,240,300,400,500,630,800

注:“型号”依次由产品系列代号、绝缘、导体、金属套和外护层的特征代号组成,例如HYJQF41为“交联聚乙烯绝缘 分相铅套 粗圆钢丝铠装 聚丙烯纤维外被层 海底电缆”。如上表所示,以110 kV海底电缆为例,其单芯海缆的导体截面积在50-1,600mm

区间内有15种规格,三芯海缆的单芯导体截面积在50-800mm

区间内有12种规格,且行业标准亦明确“用户要求时,??,也可采用其他截面积的导体”。因导体价值高,导体截面积是影响海缆单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上表所示,10-110 kV单芯海缆均可按照前述15种导体截面积生产、3芯海缆均可按照前述12种规格生产,因此,客户需求差异导致存在低电压等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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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的导体截面积可能会高于高电压等级海缆的情形,即海缆额定电压等级与导体耗用量、生产成本、销售价格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但一般情况而言,高电压等级产品的导体截面积更大、导体耗用更多、成本与售价更高。

B.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范围内,公司与同行业的产品规格无重大差异发行人将在上述《额定电压10kV(Um=12kV)至110kV(Um=126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及附件》(JB/T 11167.2-2011)的截面积规格内生产(或根据客户具体要求生产),与同行业企业执行的行业标准相同,即在110 kV及以下电压等级范围内,发行人产品规格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基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考虑,同行业公司均系简单披露全部电压等级的海缆综合单价,或具体电压等级的海缆综合单价,但不会详细披露具体导体截面积规格下的海缆单价。不同导体截面积之海缆的成本、售价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期间导体原料价格波动导致相同导体截面积海缆的成本、售价亦不相同,导致发行人募投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单价仅可进行前文所述的简单对比,并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均系基于对预计规格(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等)之成本与售价的模拟测算,不同公司在实际测算时选择的截面积规格或各截面积规格的权重不同,以及不同测算时点之导体原料价格波动,导致不同企业募投项目测算的成本与售价不同,但均具有合理性,且未来募投项目投产后将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而进行生产,实际售价亦会相应波动。

②发行人募投产品单价的测算方式

如前文所述,导体截面积规格对海缆成本、单价具有重要影响。公司110kV海缆的单价198.81万元/千米,定价的主要依据系以每千米预计规格海缆产品投入原辅材料的成本为基础,再根据原辅材料成本叠加利润加成确定产品定价;具体计算公式为:价格=单位产品原辅材料成本*1.15*(1+45.25%),其中,系数

1.15是根据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导体+绝缘料)占比倒算得出,系综合单价,与本次募投产品规划情况、原料市场情况、海缆行业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公司募投海缆产品的成本系根据实际投料测算、海缆单价系基于市场情况预测,募投产品的毛利率数据充分反映了产品规格、产品成本与售价、市场竞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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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毛利率对比具有行业代表性,本次募投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亦说明公司募投产品规划、成本与售价预测具有合理性。

(3)关于产品销售单价的综述

海底电缆已是市场化的成熟产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产品技术、质量、功能等方面与同行业产品相比不存在明显差距,产品性能差异主要体现在传输距离、传输环境、传输电压等方面。

综上所述:(1)海底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额定电压、导体标称截面积等因素对产品价格均具有影响;(2)发行人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企业均系在相同的行业标准范围内生产海底电缆,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范围内,发行人募投产品规格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均系基于对预计规格(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等)之成本与售价的模拟测算,不同公司在测算时使用的截面积规格或不同截面积规格的权重占比不同,以及不同测算时点之导体原料价格波动,导致不同企业募投项目测算的成本与售价不同,但均具有合理性,未来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将根据客户需求而定;(4)本募投项目中,仅考虑电压等级因素的情况下进行简单对比,公司的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公司的市场价格水平存在较小差异,价格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募投项目中,公司的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公司的同规格型号下市场价格水平存在较小差异,价格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对比

海底电缆的规格型号众多,规格型号对生产成本、销售价格等数据存在较大影响,且公开数据较少,难以进行企业间的同口径对比,但毛利率数据充分反应了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等多面的因素,毛利率对比具有行业代表性。

本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产品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产品业务板块毛利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方电缆海缆系统43.27%43.90%53.72%
中天科技海洋系列33.77%35.55%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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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海洋能源与通信33.36%47.11%43.33%
宝胜股份海上风电21.95%38.66%-
通光线缆海底线缆31.50%36.01%46.39%
平均值32.77%40.25%46.56%
本项目31.05%

注:为保证毛利率可比性,上述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指标均选取与本项目类似的海缆业务。

本项目海底电缆产品平均毛利率为30.65%,海底光电复合缆产品平均毛利率为31.15%,项目综合平均毛利率为31.05%;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海底电缆相关业务平均毛利率区间为21.95%-43.27%。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募投项目的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规格型号差别、议价能力等因素所致,与公司进入新细分领域需逐步发展提升竞争力的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期间费用率对比

经公开查询,因披露口径原因,公司未查询到同行业公司与本募投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同类业务之期间费用情况,本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期间费用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东方电缆7.39%7.22%9.49%
中天科技7.95%6.32%6.00%
亨通光电9.98%9.96%10.09%
宝胜股份4.70%3.75%4.68%
通光线缆13.19%12.03%15.65%
平均值8.64%7.86%9.18%
本项目11.92%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信息。

如上表所示,2020-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期间费用率区间为

7.86%-9.18%,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经测算的达产期期间费用率为11.92%,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考虑公司作为海缆产品市场新进入者,在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和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前期费用投入均应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才能占据一定市场地位。综上所述,本项目达产年期间费用占比与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公司相应期间费用率相比处于合理水平,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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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对比

本募投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年度时间项目名称投资内部收益率 (税后)投资回收期 (年)募投项目毛利率
东方电缆2020年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21.12%7.47未披露
2016年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16.62%7.7627.04%
中天科技2021年2021年中天海缆分拆上市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2016年能源互联网用海底光电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8.80%4.7未披露
亨通光电2020年PEACE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17.26%5.28未披露
2016年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18.53%6.68未披露
宝胜股份--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通光线缆2022年高端海洋装备能源系统项目(一期)11.37%9.2825.26%
本项目17.43%7.8831.05%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募集说明书、反馈意见回复等公告信息。

如上表所示,本募投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与东方电缆、亨通光电的募投项目预测投资内部收益率相当,投资回收期较前述项目略长,测算较为谨慎。

(四)关于上述事项的风险提示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特别风险提示”之“(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和“第三章 风险因素”之“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作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9)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规格与同行业差异对募投效益影响的风险

海底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出于投资谨慎的原则,发行人选择以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110KV及以下产品作为切入海缆市场的突破口,具有合理性,因此,在额定电压等级方面,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与行业先发企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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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企业均系在相同的行业标准范围内生产,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范围内,其额定电压、导体截面积、芯数等产品维度上与同行业不存在差异,最终系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确认额定电压、导体标称截面积等具体规格。因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众多,因此,不同企业在编制募投项目进行测算时选择的导体截面积或不同截面积产品权重占比存在差异,且不同企业进行募投测算时导体原料价格不同,导致公司募投项目与同行业企业之产品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募投项目与同业企业募投项目编制均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系基于盈利预期的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过程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一定时间;尽管目前公司已初步掌握了海底电缆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但是公司以前尚未批量生产过此类产品,如未来募投产品规格的需求不足,产业化仍然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存在无法实现募投效益的风险。同时,新产品的产业化主要指从研发阶段到规模化生产的过程,需要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同时必须对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环境保护、生产设备装置以及技术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将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和研发部负责人,了解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主营产品、前次募投产品的区别与联系;了解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客户群体、核心技术、人员结构、产品认证等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所需的相关资质、技术储备和量产能力,核查发行人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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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了解海底电缆市场的行业发展现状、市场规模及同行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业务模式、拟建和在建项目等,综合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不确定性事项;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表,与现有业务或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对比,验证相关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4、查阅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核查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关于型式试验:(1)公司尚未投资建设海底电缆生产线、尚未开始组织生产,将在完成产能建设、产出成品后申请型式试验;(2)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际业务开展以及型式试验的试验办理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型式试验的办理存在障碍的可能性较小;(3)针对产品型式试验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作充分的补充披露;

2、关于产品规格与募投项目效益:(1)海底电缆的规格用额定电压、电缆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光纤芯数和光纤类别表示,系综合参数;(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在电压等级方面与同行业存在一定差异,但于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范围内,在导体标称截面积等方面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3)发行人110KV及以下海缆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但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系基于盈利预期的预测性信息,经济效益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4)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作充分的补充披露。

问题2.关于货币资金、票据

请发行人:(1)结合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平均存款利率、借款利率及贴现利率,说明相关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最近三年一期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借款规模与利息费用是否匹配;(2)说明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是否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是否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是否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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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一、结合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平均存款利率、借款利率及贴现利率,说明相关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最近三年一期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借款规模与利息费用是否匹配;

(一)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有息负债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

1、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具体用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现金39.3452.3869.6467.30
银行存款48,877.9937,281.3731,267.7627,502.45
其他货币资金106,773.1288,863.5726,087.1912,667.37
合计155,690.45126,197.3357,424.6040,237.1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5,178.4010,496.664,814.318,960.14

(续)

项目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1,226.9273,524.4713,800.005,000.00
借款质押存款8,840.781,750.696,050.003,000.00
信用证保证金21,193.208,185.083,722.001,950.00
保函保证金2,924.092,498.541,898.451,425.87
定期存款1,563.001,563.00--
远期锁汇保证金1,025.131,341.7994.501,291.50
期货保证金--522.24-
小计106,773.1288,863.5726,087.1912,667.37

注1:除期货保证金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质押存款、信用证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均为受限资金;

注2:本表报告期内2021年-2023年3月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类别的列报与原年度报告附注披露存在重分类差异,不影响财务报表金额列示。

公司的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采购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缴纳税费、支付日常经营费用、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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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收支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库存现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部保险柜中,由财务人员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名下开设的独立银行账户,按制度规定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资金支付与结算业务,财务人员每月复核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2、有息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有息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短期借款207,017.76179,841.63103,019.1659,056.71
其中: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90,763.8385,500.004,716.135,053.79
信用证议付款40,300.0029,700.0029,930.006,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852.1716,974.101,166.939,115.3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1,419.041,361.21-682.2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97.8034.28133.09-
长期借款8,415.415,607.2021,211.003,257.89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182.12708.52--
合计234,084.31204,526.94125,530.1872,112.15
其中:剔除票据贴现对应有息负债后的余额103,020.4889,326.9490,884.0560,558.36

注:公司存在签发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申请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为简化表述,后文商业汇票、信用证统称“票据”,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统称“票据贴现”。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根据客户对象不同,销售产品时一般会给予客户0-120天的信用账期,销售收入增长会导致赊销货款增加,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支撑。公司融资多用于解决流动资金需求,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此类融资基本以短期借款为主。

长期流动资金借款受制于银行的信贷政策,自银行贷入长期借款基本均需匹配项目投资,仅极少数银行可以发放2年期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上市之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除募投项目外,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投资的其他项目投资较小;因此,公司亦不具备申请大额中长期贷款的条件。

3、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规模持续上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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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变动、融资渠道及融资利率降低的综合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及其有息负债规模上涨,具体原因如下:

(1)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屋建设、生产线设备投资均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同时,电线电缆行业、油服行业均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存货价值较高,铜、铝、铅、钢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高,这又导致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的要求相对较高;此外,铜、铝、铅、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增加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和经营风险。另外,电线电缆行业客户,一般通行要求采取质量保证金制度要求供应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生产和销售的可持续性;同时,技术不断进步及行业竞争,要求企业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没有较强的资金积累或支持,公司将难以参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因此,资金的规模实力、资金的运转效率,以及信贷融资金额、信贷融资成本,成为线缆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亦是企业竞争力的要素之一。

(2)行业惯例带来上下游货款的账期错配

对于大宗商品采购,上游供应商按行业惯例,一般要求现款现货或给予较短的信用账期。在电线电缆行业里,电线电缆厂商对上游铜、铝、铅等原料采购通常无账期或账期很短,而下游电缆销售普遍存在相对较长的账期,采购付款与销售收款的账期存在显著差异,因此,线缆企业的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错配普遍形成资金需求的缺口。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企业的营运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比应付项目占营业收入比存货占营业成本比
2022年2021年2020年2022年2021年2020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汉缆股份40.53%40.53%36.75%8.84%17.71%16.01%16.04%17.60%22.97%
金杯电工17.51%19.66%27.55%18.30%15.06%17.77%8.18%7.65%18.06%
远程股份47.04%40.99%39.47%7.87%8.46%6.55%10.77%13.61%20.67%
金龙羽30.81%33.31%32.77%3.76%4.33%3.87%17.31%19.29%22.61%
尚纬股份75.15%64.30%66.30%8.81%10.68%19.87%18.17%17.19%14.84%
东方电缆40.28%36.02%42.37%31.10%31.04%35.63%24.28%25.63%27.06%
杭电股份39.49%35.78%38.32%17.92%18.25%22.26%24.25%29.8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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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25.38%28.40%29.24%18.25%8.33%14.30%12.51%13.91%15.99%
平均值39.52%37.37%39.10%14.36%14.23%17.03%16.44%18.09%21.17%
发行人32.33%39.68%25.77%11.32%15.37%11.96%24.99%25.37%26.85%

注1:应收项目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应付项目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合同负债;

注2:东方电缆应付项目占营业成本比较高,主要系期末应付票据规模最大,报告期平均占营业收入比约为12.44%,远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平均值4.49%。

由此可知,受大宗商品行业的付款惯例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账期差异下的应收项目占收入比、应付项目占收入比的平均水平和变动趋势一致。

(3)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经营性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性的显著增长,销售收入分别为337,576.79万元、439,707.47万元和519,282.13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存货金额也随之同步增加,资金缺口压力日益增长,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补充营运资金。公司货币资金、有息负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2019-2022增长额
货币资金126,197.3357,424.6040,237.1227,984.9398,212.40
其中:票据息差业务保证金51,150.004,000.00--51,150.00
票据融资业务保证金23,150.0012,197.006,400.002,100.0021,050.00
剔除票据息差业务保证金后75,047.3353,424.6040,237.1227,984.9347,062.40
剔除票据息差及融资业务保证金后51,897.3341,227.6033,837.1225,884.9326,012.40
有息负债204,526.93125,530.1872,112.1557,585.50146,941.43
其中:票据息差类短期借款51,198.024,000.00--51,198.02
剔除票据息差业务之短期借款后151,328.91121,530.1872,112.1557,585.5093,743.41

(续)

项目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营运资金营业收入
2020-2022年主要科目变动情况93,641.8813,888.8052,870.23132,623.31223,818.70

注1: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应付账款、存货的增长额,为2022年末与2019年末之余额的差额;此处营运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注2:2023年1-3月非完整会计年度,且未经审计或审阅,故本表未做列示分析;

注3:关于票据息差与票据融资业务的详细说明详见下文“(四)银行借款与利息费用、票据贴现与贴现费用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剔除票据息差业务及融资业务之保证金后的货币资金变动显著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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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公司日常经营之货币资金持有量与公司营收规模变动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22年较2020年增长22.38亿元,带动应收款项、存货等经营性项目增长,但行业特征导致应付账款未能同比例增长,其中,2022年末相对2019年末应收款项抵减应付款项后增长7.98亿元、存货增长5.28亿元、营运资金需求合计增长13.26亿元,系报告期内剔除票据息差业务后有息负债增长9.37亿元的主要原因(其余营运资金主要源自报告期内净利润结存、IPO募集资金补流等),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变动与公司营收规模变动相匹配。

(4)融资渠道单一及融资利率降低

在日常经营中,除了IPO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外,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票据融资等融资方式补充经营上的流动资金,向银行融资系企业日常经营最重要且单一的融资渠道。同时,鉴于金融机构融资利率的逐步降低,公司逐步加大了票据融资规模,并以集团内的真实交易业务为基础开立票据并将票据贴现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实现融资节息和息差增利的双重影响下,进而增强了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票据息差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四)银行借款与利息费用、票据贴现与贴现费用的匹配情况”的说明。

综上,受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征、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渠道单一性等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负债规模上涨具体合理性。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贷双高”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贷双高”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货币资金有息负债存贷比货币资金有息负债存贷比货币资金有息负债存贷比
汉缆股份89,147114,9180.78104,18753,7171.9487,80026,0003.38
金杯电工128,67561,0042.11133,749103,6771.2985,824108,6500.79
ST远程16,19493,5160.1727,058938,3270.0341,298110,8100.37
金龙羽40,38353,1460.7629,47997,3200.3047,69950,6900.94
尚纬股份80,46976,7961.0597,23080,4021.2160,99473,9720.82
东方电缆225,780116,9841.93167,57360,1902.78126,73970,4221.80
杭电股份92,536371,8590.2596,593307,0410.31101,464239,0300.42

7-4-5-26

日丰股份31,82846,0690.6937,13466,6070.566,06210,5180.58
平均值705,012934,2920.75693,0031,707,2810.41557,880690,0910.81
发行人126,197204,5270.6257,425125,5300.4640,23772,1120.56

由上表可知,公司货币资金与有息负债的“存贷比”与同行业上市可比公司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接近,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贷比”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其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尚纬股份、金龙羽亦存在内部购销开具票据结算并贴现的业务模式,两家公司在2022年度的“存贷比”亦相对较高。

综上,公司银行存款和短期借款的期末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在业务规模增长的主基调下,基于集团内真实业务交易背景开具票据或开立信用证结算并缴存保证金获取息差或融资所致,即“存贷双高”,符合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情况、银行存贷款利息波动等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汇票、信用证)的匹配情况

1、公司各期末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配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保证金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承兑汇票保证金71,226.9273,524.4713,800.005,000.00
信用证保证金21,193.208,185.083,722.001,950.00
小计①92,420.1281,709.5517,522.006,950.00
其中:保证金利息②126.80198.12--
剔除利息后保证金金额③=①-②92,293.3281,511.4317,522.006,95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时,会缴纳相应的票据保证金,前述保证金缴存比例因银行、期限、时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剔除保证金利息后,报告期各期末票据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匹配,不存在差异。

(2)公司各期末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相匹配

①截至2023年3月31日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配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与开具的

7-4-5-27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票据类型票据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出票日期到期日期
1天津银行信用证6,000.003,000.0050.00%2022/04/152023/04/13
2渤海银行承兑汇票1,000.001,000.00100.00%2022/11/042023/05/04
3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兑汇票6,000.003,000.0050.00%2022/05/262023/05/26
4建设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000.00100.00%2022/06/072023/06/02
5招商银行承兑汇票2,000.002,000.00100.00%2022/06/132023/06/13
6唐山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5,000.0050.00%2022/07/072023/07/04
7交通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00.00100.00%2022/07/252023/07/25
8中国银行承兑汇票500.00500.00100.00%2022/08/042023/08/02
9中国银行承兑汇票2,500.002,500.00100.00%2022/08/092023/08/02
10招商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000.00100.00%2022/08/052023/08/05
11中国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00.00100.00%2022/08/192023/08/18
12唐山银行承兑汇票14,000.007,000.0050.00%2022/08/232023/08/19
13建设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48.02100.00%2022/08/312023/08/24
14建设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163.41100.00%2022/10/132023/09/25
15渤海银行信用证6,000.003,000.0050.00%2022/10/242023/10/17
16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100.005,100.00100.00%2022/11/042023/11/04
17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000.005,000.00100.00%2022/11/142023/11/14
18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100.005,100.00100.00%2022/11/212023/11/21
19北京银行承兑汇票5,000.005,000.00100.00%2022/12/122023/12/12
20北京银行承兑汇票8,000.008,000.00100.00%2022/12/292023/12/29
21农业银行信用证4,600.004,810.19100.00%2023/02/102024/02/09
22农业银行信用证6,600.006,871.70100.00%2023/02/162024/02/14
23交通银行信用证3,400.003,400.00100.00%2023/03/272024/03/25
24唐山银行承兑汇票-800.00-2023/03/222023/09/22
小计111,800.0092,293.32

注1:为简化列示,将质押银行、保证金比例、出票与到期日相同的票据合并披露。注2:第13-14行和第21-22行票据为美元保证金,折算人民币后金额高于开具的对应票据金额,下同。

注3:第24行之唐山银行800万元保证金属于唐山银行2.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出具的共同设定担保内容(含50%保证金、专利质押、不动产抵押、设备抵押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等)。2023年,公司不动产土地证拆分换证,以800万元保证金存款予以替换。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配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与开具的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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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银行名称票据类型票据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出票日期到期日期
1北京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000.00100.00%2022/01/102023/01/10
2交通银行信用证7,000.002,100.0030.00%2022/09/232023/03/27
3天津银行信用证6,000.003,000.0050.00%2022/04/152023/04/13
4渤海银行承兑汇票1,000.001,000.00100.00%2022/11/042023/05/04
5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兑汇票6,000.003,000.0050.00%2022/05/262023/05/26
6建设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000.00100.00%2022/06/072023/06/02
7招商银行承兑汇票2,000.002,000.00100.00%2022/06/132023/06/13
8唐山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5,000.0050.00%2022/07/072023/07/04
9交通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00.00100.00%2022/07/252023/07/25
10中国银行承兑汇票500.00500.00100.00%2022/08/042023/08/02
11中国银行承兑汇票2,500.002,500.00100.00%2022/08/092023/08/02
12招商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000.00100.00%2022/08/052023/08/05
13中国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00.00100.00%2022/08/192023/08/18
14唐山银行承兑汇票14,000.007,000.0050.00%2022/08/232023/08/19
15建设银行承兑汇票4,000.004,048.02100.00%2022/08/312023/08/24
16建设银行承兑汇票3,000.003,163.41100.00%2022/10/132023/09/25
17渤海银行信用证6,000.003,000.0050.00%2022/10/242023/10/17
18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100.005,100.00100.00%2022/11/042023/11/04
19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000.005,000.00100.00%2022/11/142023/11/14
20渤海银行承兑汇票5,100.005,100.00100.00%2022/11/212023/11/21
21北京银行承兑汇票5,000.005,000.00100.00%2022/12/122023/12/12
22北京银行承兑汇票8,000.008,000.00100.00%2022/12/292023/12/29
小计107,200.0081,511.43

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与开具的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票据类型票据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出票日期到期日期
1天津银行信用证3,250.001,300.0040.00%2021/03/312022/03/28
2天津银行信用证1,180.00472.0040.00%2021/04/202022/04/15
3唐山银行承兑汇票4,000.002,000.0050.00%2021/04/262022/04/26
4唐山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5,000.0050.00%2021/05/262022/05/25
5唐山银行承兑汇票4,600.002,300.0050.00%2021/06/172022/06/17
6交通银行信用证3,500.001,050.0030.00%2021/08/202022/02/21
7交通银行信用证3,000.00900.0030.00%2021/09/242022/03/28
8招商银行承兑汇票4,500.004,500.00100.00%2021/12/242022/06/24

7-4-5-29

小计34,030.0017,522.00

④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证金余额与票据余额的匹配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与开具的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票据类型票据金额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出票日期到期日期
1唐山银行承兑汇票5,000.002,500.0050.00%2020/03/172021/03/16
2唐山银行承兑汇票2,000.001,000.0050.00%2020/03/272021/03/26
3唐山银行承兑汇票3,000.001,500.0050.00%2020/04/102021/04/08
4交通银行信用证3,500.001,050.0030.00%2020/09/142021/03/15
5交通银行信用证3,000.00900.0030.00%2020/09/222021/03/22
小计16,500.006,950.00

2、公司截止2022年末已开具未到期之票据的期后结转情况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开具未到期之票据,用途包括:(1)对外背书:集团内主体签发票据并直接支付给合并范围外供应商,或集团内主体收到集团内客户签发之票据后背书转让给集团外供应商,2022年报表列示为“应付票据”;(2)银行贴现/信用证议付:集团内主体收到集团内客户签发的票据后,向银行申请贴现,票据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下,2022年报表列示为“短期借款”;

(3)集团内企业持有:集团内主体收到集团内客户签发的票据后暂未对外支付或贴现,集团合并报表时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抵消,2022年报表未予以列示。前述票据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票据使用情况票据金额2022年报列报期后结转情况
1对外背书12,950.00应付票据1.期后到期支付金额为3,200万元; 2.票据尚未到期金额为9,750万元;
2银行贴现注185,500.00短期借款1.期后到期支付金额为3,000万元; 2.票据尚未到期金额为82,500万元;
3信用证议付注229,700.00短期借款1.期后到期支付金额为7,000万元; 2.票据尚未到期金额为22,700万元;
4集团内企业持有注39,850.00合并抵消应付票据1.期后背书给外部单位850万元、期后贴现8,000万元,剩余1,000万尚未对外使用; 2.票据均未到期;
合计138,000.00

注1:集团内采购结算使用,2022年末已完成票据贴现,年报列示为“短期借款”;

7-4-5-30

注2:集团内采购结算使用,2022年末已完成信用证议付,年报列示为“短期借款”;注3:集团内采购结算使用,2022年末尚未对外支付或贴现,合并抵消后年报无列示。

公司的上述各类应付票据的期后结转明细情况如下:

(1)2022年末已向集团外企业背书的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类型承兑人票据金额保证金出票日期到期日期期后状态
银行承兑农业银行1,400.001,400.002022/08/112023/02/11到期支付
银行承兑农业银行1,500.001,500.002022/09/222023/03/22到期支付
商业承兑华通线缆300.00-2022/07/282023/01/28到期支付
银行承兑唐山银行3,000.001,500.002022/07/072023/07/04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唐山银行200.00100.002022/08/232023/08/19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招商银行3,000.003,000.002022/08/052023/08/05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建设银行1,500.001,500.002022/10/132023/09/25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渤海银行1,050.001,050.002022/11/042023/05/04尚未到期
商业承兑华通线缆1,000.00-2022/11/112023/11/11尚未到期
小计12,950.0010,050.00

注:“期后状态”,系指该票据于2023年3月31日的状态。

(2)2022年末已由集团内企业向银行贴现的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类型承兑人票据金额保证金出票日期到期日期期后状态
银行承兑北京银行3,000.003,000.002022/01/102023/01/10到期支付
银行承兑北京银行5,000.00-2022/09/292023/09/29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唐山银行7,000.003,500.002022/07/072023/07/04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唐山银行13,450.006,725.002022/08/232023/08/19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北京银行5,000.005,000.002022/12/122023/12/12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中国进出口银行6,000.003,000.002022/05/262023/05/26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建设银行3,000.003,000.002022/06/072023/06/02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交通银行2,000.002,000.002022/06/082023/06/08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交通银行3,000.003,000.002022/06/152023/06/15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招商银行2,000.002,000.002022/06/132023/06/13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交通银行4,000.004,000.002022/07/252023/07/25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中国银行500.00500.002022/08/042023/08/02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中国银行2,500.002,500.002022/08/092023/08/02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中国银行4,000.004,000.002022/08/192023/08/18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建设银行4,000.004,000.002022/08/312023/08/24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渤海银行50.0050.002022/11/042023/05/04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渤海银行5,000.005,000.002022/11/042023/11/04尚未到期

7-4-5-31

银行承兑渤海银行5,000.005,000.002022/11/142023/11/14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渤海银行5,100.005,100.002022/11/212023/11/21尚未到期
银行承兑北京银行3,000.00-2022/12/232023/12/06尚未到期
商业承兑华通线缆2,900.00-2022/12/222023/12/22尚未到期
小计(商业汇票)85,500.0061,375.00
信用证交通银行4,000.001,200.002022/09/232023/03/27到期支付
信用证交通银行3,000.00900.002022/09/232023/03/27到期支付
信用证天津银行6,000.003,000.002022/04/152023/04/15尚未到期
信用证渤海银行6,000.003,000.002022/10/262023/10/17尚未到期
信用证厦门国际银行6,000.00-2022/05/102023/05/9尚未到期
信用证招商银行1,500.00-2022/05/172023/05/17尚未到期
信用证招商银行200.00-2022/05/172023/05/17尚未到期
信用证招商银行2,000.00-2022/05/172023/05/17尚未到期
信用证招商银行1,000.00-2022/05/172023/05/17尚未到期
小计(信用证)29,700.008,100.00
合计115,200.0069,475.00

注:“期后状态”,系指该票据于2023年3月31日的状态。

(3)2022年末开具给集团内企业但尚未对外使用的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票据类型承兑人票据金额保证金出票日期到期日期期后状态
银行承兑唐山银行350.00175.002022/08/232023/08/19尚未使用
银行承兑建设银行650.00650.002022/10/132023/09/25尚未使用
银行承兑建设银行850.00850.002022/10/132023/09/25已背书未到期
银行承兑北京银行8,000.008,000.002022/12/292023/12/29已贴现未到期
小计9,850.009,675.00

注:“期后状态”,系指该票据于2023年3月31日的状态。

如前述表格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立票据(商业汇票、信用证)与其他货币资金中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匹配;其中,公司各期末的商业汇票中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0万元、2,187万元和4,2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末的应付票据,除唐山银行和建设银行承兑的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暂未对外支付或贴现外,其他票据均已到期支付、贴现/议付或背书使用。

(三)货币资金规模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

1、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构成、利息收入及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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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货币资金的余额构成及分类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分类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银行存款活期存款月均余额①(=②+③)47,052.1732,130.0018,722.0917,429.88
其中:无息活期存款月均余额②10,427.915,376.845,616.277,552.42
有息活期存款月均余额③36,624.2626,753.1613,105.829,877.46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④24.7284.6743.3327.98
活期存款平均利率⑤(=④/③)0.07%0.32%0.33%0.28%
其他货币资金资金月均余额⑥94,993.7243,922.2817,262.1710,243.61
资金利息收入⑦570.62850.15230.6478.49
资金平均利率⑧(=⑦/⑥)0.60%1.94%1.34%0.77%

注1:月均余额=∑各月末资金余额的平均值/12;2023年1-3月为3个月平均值;注2:其他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包含当期已收到的利息与截止日尚未到期的存款至截止日预计产生的利息,本回复后文若未特指均为此含义;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以活期存款、票据保证金等形式存放,且以境内银行账户存放为主,其中无息活期存款主要为部分境外主体的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公司有息活期存款的测算平均利率分别为0.28%、0.33%、0.32%和0.07%(年化0.27%),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相近,相比略低主要系测算公式采用的月均余额与实际日均余额存在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测算平均利率分别为0.77%、1.34%、1.94%和0.60%(年化2.40%),其变动主要受不同类型保证金利息率存在差异所致,其他货币资金的实际利率详见后文“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构成、利息收入及利率情况”分析。

2、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构成、利息收入及利率情况

为了更加直观反映票据保证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关系,将前文明细表中“月均余额”进一步细化,结合每笔保证金发生额、保证期限,并对计息期间进行加权计算,进行详细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项下各类保证金的加权日均发生额、利息收入、平均利息率及约定利息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类型加权日均发生额利息收入平均利息率约定利息率
2023年1-3月银承保证金(定期)70,800.32387.060.55%1.3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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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证金12,559.12131.641.05%2.05%-6.22%
贷款保证金3,486.3031.850.91%2.10%-6.15%
远期锁汇保证金724.442.910.40%1.25%-1.75%
保函保证金2,406.3015.270.63%1.25%-2.75%
票据保证金(活期)616.670.380.06%-
活期保证金2,462.541.510.06%-
小计93,055.69570.620.61%
2022年度银承保证金(定期)29,825.19610.862.05%1.50%-4.83%
信用证保证金3,211.3671.612.23%1.80%-2.30%
贷款保证金5,854.34111.431.90%1.50%-2.29%
远期锁汇保证金184.993.131.69%1.65%-1.75%
保函保证金1,788.1844.782.50%1.10%-2.75%
票据保证金(活期)188.170.630.33%-
活期保证金2,417.657.700.32%-
小计43,469.87850.151.96%
2021年度银承保证金(定期)5,732.6086.231.50%1.50%-1.78%
信用证保证金1,314.0628.372.16%1.80%-2.28%
贷款保证金4,121.9275.611.83%1.10%-2.29%
保函保证金918.9923.772.59%1.50%-8.00%
票据保证金(活期)1,207.684.150.34%-
活期保证金3,587.8412.500.35%-
小计16,883.09230.641.37%
2020年度贷款保证金2,823.1550.051.77%1.10%-2.10%
保函保证金159.495.413.39%1.50%-8.00%
票据保证金(活期)3,866.3013.320.34%-
活期保证金2,893.729.700.34%-
小计9,742.6778.490.81%

注1:加权日均发生额=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天数/365,即换算日均发生额;本表“其他货币资金”采取“加权日均发生额”口径,系基于保证金业务合同台账进行统计,将每笔保证金与保证期限加权测算,其测算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同;前文“货币资金”采取“月均余额”口径,系活期存款逐日变动、不同公司及不同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日均发生额统计难以实现,因此基于月度财务报表统计“月均余额”,且月均余额与日均发生额存在差异,导致测算利率与实际利率存在差异。2023年1-3月加权日均发生额,按照当期保证天数计算,即以90天平均计算;注2:约定利息率为公司与银行签署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利率;2023年1-3月平均利息率未经年化处理,以当期利息收入与发生额计算。

公司各类保证金利息率受期限、类型、周期时点、币种等因素影响,利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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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差异,致使公司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平均利息率存在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保证金的综合利息率分别为0.81%、1.37%、1.96%和0.61%(年化2.45%),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受两方面影响:①在货币宽松政策的影响下,银行间为了揽储执行差异化的存款利率,公司充分利用了不同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化优势;

②受美联储加息影响,美元存款利率持续上涨,这导致公司缴存美元保证金的存款利率同步上行。

(1)不同银行保证金存款的利率差异化、中位值说明

2015年10月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半年期存款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0.35%、1.30%、1.50%,不同银行按照央行基准存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公司以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形式存放的保证金存款,部分商业银行会在基准利率上给予不同幅度的利率上浮,利率上浮区间为20%-50%。报告期各期,公司当期在国内不同银行办理的新增保证金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的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银行数量保证金金额银行数量保证金金额银行数量保证金金额银行数量保证金金额
活期利率59,893.86710,547.8476,727.78918,615.58
年利率1.10%1294.0011,512.4113,008.26
年利率1.25%2380.00
年利率1.30%1800.00
年利率1.35%1200.01
年利率1.50%415,054.03211,300.001171.93
年利率1.65%1400.00
年利率1.75%1230.0011,000.00
年利率1.78%14,000.00
年利率1.80%12,000.001472.00
年利率1.90%11,100.00
年利率2.00%26,000.00
年利率2.05%13,000.00
年利率2.10%431,100.0011,500.00
年利率2.15%18,000.00
年利率2.20%12,000.00
年利率2.25%13,000.0012,000.00
年利率2.28%1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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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2.29%11,050.00
年利率2.30%13,000.00
年利率2.50%1332.16
年利率2.65%1322.14
年利率2.75%3616.691466.011565.47
年利率4.30%14,048.02
年利率4.83%13,163.41
年利率5.30%13,612.90
年利率6.15%15,497.36
年利率6.16%14,810.19
年利率6.22%16,871.70
合计1432,398.183393,876.131831,328.201222,361.24

注:表中为所属年度新开立的保证金,未做跨期和保证期限因素调整。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不考虑活期利率对应之银行家数的情况下,公司定期保证金之银行家数分布的中位值分别对应约定利率1.50%、1.80%、2.10%和

2.50%,与公司其他货币资金项下各类保证金的综合利息率变动趋势一致,其中,活期保证金占全部保证金的比例、定期保证金利率分布的离散程度等因素,导致前述约定利率中位值与实际综合利息率之间存在差异,与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2)外币保证金存款利率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述保证金中,公司外币保证金主要分为2020-2021年坦桑尼亚的外币保函保证金存款以及2022年-2023年银承美元保证金存款,各期金额分别为18.79万元、16.32万元、7,211.43万元和20,792.15万元,占各期保证金期末余额比例分别为0.15%、0.06%、8.12%和19.02%,外币存款平均利率分别为8%、8%、4.56%和5.96%,其中2022年、2023年1-3月之美元保证金余额较高、利率高于其他人民币保证金平均利率,并间接拉高了公司总体保证金利息率。

报告期内,大额美元存款利率呈先降后升趋势,尤其是2022年至2023年3月的期间出现快速上涨,与公司存款利率的变动情况相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大额美元存款基准利率,报告期内的美元存款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时间存款期限时间存款期限时间存款期限
3-6月1年3-6月1年3-6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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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5.025.672022/02/280.671.312021/01/310.881.10
2023/02/285.105.502022/01/310.591.012020/12/310.791.09
2023/01/314.625.462021/12/310.650.972020/11/300.891.13
2022/12/314.845.492021/11/300.680.852020/10/310.941.11
2022/11/304.415.202021/10/310.550.852020/09/300.921.18
2022/10/313.614.462021/09/300.550.852020/08/310.961.36
2022/09/303.364.132021/08/310.640.992020/07/311.071.39
2022/08/313.103.692021/07/310.650.932020/06/301.321.41
2022/07/312.773.592021/06/300.620.912020/05/311.321.61
2022/06/302.073.192021/05/310.690.922020/04/301.92.08
2022/05/311.652.492021/04/300.770.992020/03/311.841.77
2022/04/301.192.102021/03/310.771.092020/02/292.472.52
2022/03/311.001.522021/02/280.721.052020/01/312.462.61

(3)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与利息收入的匹配综述

经测算,公司其他货币资金项下的各类保证金存款利率均与约定利息率、实际执行利率区间匹配,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活期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利率水平符合公司货币资金的结构特征,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金额相匹配。

(四)银行借款与利息费用、票据贴现与贴现费用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利息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借款利息费用974.834,422.803,819.332,944.22
信用证议付费用452.62815.75916.26347.66
商业汇票贴现费用122.501,859.18957.33144.13
合计1,549.957,097.735,692.923,436.01

注:公司存在签发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申请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为简化表述,商业汇票、信用证统称“票据”,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统称“票据贴现”。

1、公司银行借款与利息费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长期借款与利息费用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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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权平均借款余额94,878.8194,347.4465,918.1649,660.79
其中:期初余额87,222.9390,750.9659,876.1447,091.04
本期增加额55,679.17279,406.60285,059.31124,112.84
本期减少额41,305.80283,150.66254,001.11111,433.95
利息费用974.834,422.803,819.332,944.22
平均借款利率1.03%4.69%5.79%5.93%

注1:加权平均借款余额=借款金额*借款天数/365;加权平均余额系当期发生额的期限系数加权,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减少额系当期变动金额和余额;

注2:因外币借款,借款之期初余额与当期发生额受折算汇率的影响,存在期末差异;

注3:借款余额不含票据贴现且未到期终止确认在短期借款中列示部分;2023年1-3月平均借款利率换算年化借款利率为4.11%。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采取银行贷款方式补充运营资金,借入借款的加权平均余额分别为49,660.79万元、65,918.16万元、94,347.44万元和94,878.81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受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刺激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平均借款利率分别为5.93%、5.79%、4.69%和1.03%(年化利率4.11%),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包括:(1)基准利率下行:报告期内,LPR基准利率持续下行,融资成本逐年降低;(2)公司融资筹划: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改善,债务融资渠道、银行授信额度等增加,与金融机构议价能力增强,公司选择融资成本较低的债务融资产品组合来降低成本。经测算,公司银行借款金额与利息费用合理匹配。

2、商业汇票的贴现与贴现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汇票贴现金额与贴现费用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商业汇票贴现金额8,100.00124,476.6742,402.145,013.32
贴现费用122.501,859.18957.33144.13
贴现费率1.51%1.49%2.26%2.87%
年化贴现费率1.76%1.82%3.30%2.89%

注:根据票据的期限不同,按照时间系数模拟计算总体的年化贴现费率。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汇票贴现金额分别为5,013.32万元、42,402.14万元、124,476.67万元和8,100.00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各期年化贴现费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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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30%、1.82%和1.76%,除2020年外,各期贴现费率与银行借款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具体费率变动主要受贴现银行、贴现时点影响所致。

经测算,公司商业汇票贴现金额与贴现费用合理匹配。

3、信用证的议付与议付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证议付金额及议付费用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证议付金额17,600.0038,200.0036,430.0013,000.00
议付费用452.62815.75916.26347.66
议付费率2.57%2.14%2.52%2.67%
年化议付费率2.64%2.72%3.21%5.40%

注:根据信用证的期限不同,按照时间系数模拟计算总体的年化议付费率。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证议付金额分别为13,000万元、36,430万元、38,200万元和17,600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各期信用证年化议付费率为5.40%、

3.21%、2.72%和2.64%,各期议付费率水平与银行借款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经测算,公司信用证议付金额与议付费用合理匹配。

4、采取内部购销结算票据(商业汇票与信用证)贴现方式的合理性

(1)公司进行内部购销结算票据贴现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贴现总金额(含集团内票据、集团外票据),集团内部购销结算票据贴现金额及其按保证金类型分类的列示情况,简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商业汇票贴现金额①8,100.00124,476.6742,402.145,013.32
其中:集团外部票据100.0018,976.6720,802.1413.32
集团内部票据(集团内)8,000.00105,500.0021,600.005,000.00
其中:全额保证金类8,000.0045,150.004,000.00-
非全额保证金类-26,450.0013,600.005,000.00
零余额保证金类-33,900.004,000.00-
信用证议付金额②17,600.0038,200.0036,430.0013,000.00
其中:集团外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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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票据(集团内)17,600.0038,200.0036,430.0013,000.00
其中:全额保证金类14,600.00---
非全额保证金类-25,500.0017,430.0013,000.00
零余额保证金类3,000.0012,700.0019,000.00-
票据贴现与信用证议付合计额③=①+②25,700.00162,676.6778,832.1418,013.32
其中:集团外部票据100.0018,976.6720,802.1413.32
集团内部票据(集团内)25,600.00143,700.0058,030.0018,000.00
其中:全额保证金类22,600.0045,150.004,000.00-
非全额保证金类-51,950.0031,030.0018,000.00
零余额保证金类3,000.0046,600.0023,0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内部购销结算票据(商业汇票、信用证)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情况,具体包括票据息差业务和票据融资业务两方面的内容。

①票据息差业务(全额保证金票据)

鉴于银行贴现利率持续走低,且部分时点存在票据贴现利率低于保证金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综合利率(即存在利率差),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或子公司开具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集团内部的购销结算,集团内收票方将票据进行贴现取得贴现款,贴现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息差业务模式在完成内部交易结算的同时,100%保证金比例未改变公司实际的运营资金金额,但可获得一定的利差收益,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②票据融资业务(非全额保证金票据)

鉴于银行贴现利率持续走低,公司亦存在开具20%、30%、50%等非全额保证金或零余额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内部购销结算,集团内收票方将票据进行贴现取得贴现款,贴现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票据融资模式在完成内部交易结算的同时,非全额及零余额保证金比例增加了公司的融资额(例如:30%保证金比例,票据贴现后约增加70%的营运资金),且票据贴现利率较传统银行贷款低,亦可降低公司资金筹资成本。

(2)公司内部购销票据结算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内部购销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均基于真实的采购与销售背景。公司内部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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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1.采购方的单体层面账务处理2.销售方的单体层面账务处理
①采购产品入库确认债务时: 借:原材料、半成品-铜铝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②开具存单质押并出具票据向销售方结算时: 借: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票据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①销售产品出库确认应收债权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收到结算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③对外背书转让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④票据贴现终止确认时/未终止确认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贴现费用 贷:应收票据/短期借款
3.根据票据使用的不同情形,合并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
①销售方收取票据后,期末时点尚未对外背书或者贴现时,合并层面抵消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 贷:应收票据 ②销售方取得票据,期末时点已向银行贴现,收到贴现款项后账面不终止确认的,单体将其计入短期借款,合并层面抵消分录: 借:应付票据 贷:应收票据 销售方取得票据,期末时点已向银行贴现,收到贴现款后账面已终止确认的,合并层面抵消分录(应付票据重分类):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③销售方取得票据后,期末时点对外背书给其他外部供应商时,合并层面不抵消处理。 不抵消、无分录

(3)票据息差业务:全额保证金票据的贴现费用与保证金利息的息差报告期内,公司全额保证金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缴纳的票据保证金、收取的保证金利息、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票据贴现金额22,600.0045,150.004,000.00-
银承汇票保证金金额8,000.0045,198.024,000.00-
信用证保证金金额15,294.79---
收取的保证金利息1,090.671,020.12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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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516.29667.7024.27-
息差574.38352.4211.43-

注1:票据保证金利息为到期时一次性收取,为便于理解,已将表中收取的保证金利息按照应计的金额调整至报告期各期间;注2:上表保证金金额的列示范围仅为集团内公司开具全额保证金票据并予以贴现部分;注3:2022年及2023年1-3月,保证金金额高于开具票据金额,系存入的为外币保证金,按照外币汇率折算后高于票据金额所致。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公司内部购销结算票据的贴现利率区间为1.20%-3.20%,对应的保证金存款的利率区间为1.78%-6.22%,全额保证金票据的保证金存款利率水平高于票据贴现利率水平,并产生相应的息差。经测算,2021年、2022年、2023年1-3月,公司集团内部购销结算的票据贴现的息差分别为11.43万元、352.42万元和574.38万元,因此,公司内部购销票据用于贴现可增厚上市公司利润、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集团内全额保证金票据贴现、保证金存款、利率、息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天

年度贷款银行类型票据金额保证金借款日到期日贴现银行贴现利率贴现利息保证金利率利息预计收入息差
2021招商银行银行承兑4,0004,00021.12.2422.06.24招商银行1.20%24.271.78%35.7011.43
小计24.2735.7011.43
2022交通银行银行承兑4,0004,00022.07.2223.07.22农业银行1.52%61.482.10%84.2322.75
2022建设银行银行承兑2,0002,00022.03.1522.09.15建设银行1.90%19.111.80%18.25-0.86
2022建设银行银行承兑3,0003,00022.06.0223.06.02建设银行1.20%35.902.00%60.1624.26
2022招商银行银行承兑2,0002,00022.06.1323.06.13建设银行1.40%28.312.20%44.1215.81
2022中国银行银行承兑3,0003,00022.08.0223.08.02兴业银行1.40%41.772.10%63.1721.41
2022中国银行银行承兑4,0004,00022.08.1823.08.18农业银行1.20%48.002.10%84.2336.23
2022北京银行银行承兑3,0003,00022.01.1023.01.10招商银行2.80%84.932.25%67.68-17.25
2022北京银行银行承兑5,0005,00022.12.1223.12.12招商银行1.42%71.792.10%105.2933.50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5,0005,00022.11.0323.11.03农业银行1.36%68.572.10%105.2936.72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505022.11.0323.05.03农业银行1.95%0.461.90%0.470.02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5,0005,00022.11.1423.11.14中国银行1.38%69.772.10%105.2935.52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1,1001,10022.11.2123.11.21农业银行1.42%14.492.10%23.168.67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1,5001,50022.11.2123.11.21兴业银行1.61%23.412.10%31.598.17
2022渤海银行银行承兑2,5002,50022.11.2123.11.21农业银行1.45%36.452.10%52.6416.19
2022建设银行银行承兑4,0004,04822.08.2423.08.24兴业银行1.70%63.284.30%174.54111.26
小计667.701,020.12352.42
2023北京银行银行承兑8,0008,00022.12.2923.12.29兴业银行1.75%122.502.15%172.4749.97
2023交通银行信用证3,4003,61323.03.2424.03.24交通银行3.20%109.585.30%192.53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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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农业银行信用证4,6004,81023.02.0924.02.09农业银行2.33%107.186.16%297.04189.86
2023农业银行信用证6,6006,87223.02.1424.02.14中国银行2.68%177.026.22%428.63251.60
小计516.291,090.67574.38

(4)票据融资业务:非全额、零余额保证金票据贴现费用与保证金利息的息差情况,及票据贴现与银行贷款的信贷融资成本对比情况公司进行集团内部购销结算时,采取非全额银承票据贴现和信用证议付、及零余额保证金票据贴现作为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贴现费率、议付费率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①非全额保证金票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非全额保证金票据的贴现利息、保证金利息,及其对降低融资费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票据贴现金额①-51,950.0031,030.0018,000.00
票据保证金②-22,975.0012,472.006,400.00
补充营运资金③(=①-②)-28,975.0018,558.0011,600.00
收取的保证金利息④-335.39147.4115.59
承担的贴现利息⑤-1,077.06858.39491.35
息差⑥(=⑤-④)-741.67710.98475.76
综合利息率⑦(=⑥/③)-3.06%5.05%6.74%
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⑧-4.69%5.79%5.93%
可降低融资费率⑨(=⑧-⑦)-1.63%0.74%-0.81%
可节约利息支出⑩-396.41104.65-57.39

注1:综合利息率=息差/(补充营运资金*计息天数/365);下同;

注2:可节约利息支出⑩=补充营运资金③*可降低融资费率⑨*计息天数/365;下同。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非全额保证金票据融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相对于银行贷款可节约利息金额分别为-57.39万元、104.65万元和396.41万元。

②零余额保证金票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零余额保证金票据的贴现利息与同期银行贷款融资利率对比的节息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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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票据贴现金额①3,000.0046,600.0023,000.00-
票据保证金②----
补充营运资金③(=①-②)3,000.0046,600.0023,000.00-
收取的保证金利息④----
承担的贴现利息⑤60.87680.73651.94-
息差⑥(=⑤-④)60.87680.73651.94-
综合利息率⑦(=⑥/③)2.23%1.94%3.12%-
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⑧4.12%4.69%5.79%-
可降低融资费率⑨(=⑧-⑦)1.89%2.75%2.67%-
可节约利息支出⑩51.56968.92558.09-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零余额保证金的票据融资方式相对于银行贷款可节约利息金额分别为0万元、558.09万元、968.92万元和51.56万元。综上,公司进行集团内部购销结算时使用票据进行结算,并采取票据贴现和信用证议付的融资方式,在相关的贴现费率、议付费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情况下,报告期累计节约利息支出约1,970.68万元(不含2023年),有效的降低了企业信贷融资成本,具有商业合理性。

(5)银行利率政策变动背景下,基于内部购销票据的贴现息差具有一定的窗口期,其他上市公司亦在同期或历史上披露过内部购销票据用于贴现的情形

①银行利率政策变动背景下,票据贴现息差具有一定的窗口期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调节信贷缺口的一种手段,票据贴现、转贴现均计入银行贷款项下类目,占用银行信贷的授信额度。在银行信贷额度不足时,可以把未到期的票据转贴现出去,释放信贷额度;在银行信贷额度充足,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不足时,商业银行会较多采取票据贴现以填补信贷缺口。

票据利率走势主要由商业银行的票据资金的需求供给决定,供应大于需求则利率下行。随着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自2021年3月以来,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减弱,商业银行提高票据贴现业务填补信贷缺口,票据利率持续降低,因此,企业越来越多的选择票据贴现融资。

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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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2020年-2022年,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的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会计期间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6月期(均值,%)国股银票转贴现利率:1年期(均值,%)
2020年第1季度2.572.62
2020年第2季度2.272.28
2020年第3季度2.772.75
2020年第4季度2.772.82
2021年第1季度3.243.19
2021年第2季度2.652.77
2021年第3季度2.302.40
2021年第4季度1.812.10
2022年第1季度2.302.31
2022年第2季度1.451.59

鉴于商业汇票贴现利率持续走低,且部分时点存在票据贴现利率低于保证金定期存款利率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以大额存单、定期存款质押作为保证金开具0%、30%、50%、100%等不同比例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内部购销结算,并将票据进行贴现取得贴现款,贴现款用于日常经营。一方面,缴纳非全额保证金贴现的方式下,票据贴现的融资可补充流动资金并支付货款,采取较低利率的融资工具同时起到节息效果;另一方面,缴纳全额保证金贴现的方式下,票据贴现利息与保证金存款利息间形成息差,在完成内部交易结算的同时,亦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利差收益,具备合理性,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其他第三方利益的情况。

②基于息差窗口期的票据贴现是市场公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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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购销票据用于贴现的模式,通常发生于多元化或业务板块较多的集团型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且内部交易较多。报告期内,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尚纬股份(603333.SH)、金龙羽(002882.SZ),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宝胜股份(600973.SH),亦采取了内部购销票据结算并贴现的业务模式,其中:(A)金龙羽2022年年报披露:“本集团因向子公司采购采用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子公司将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向银行贴现,于2022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金额为369,800,000.00元。在本集团合并层面,虽票据已经贴现但与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及偿付到期贴现款之义务仍在本集团内,故将票据贴现收到的款项在合并层面作为质押借款进行列报。”;(B)尚纬股份2022年年报披露:“截止2022年12月31日,抵押+保证借款337,164,652.78元系以本公司自有不动产及设备、部分股东房产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同时由部分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279,500,000.00元系子公司将收到的本公司应付票据进行贴现形成。”;(C)宝胜股份2022年年报披露:

“本年度,本公司因向子公司采购铜杆采用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子公司将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向银行贴现,于2022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金额为4,622,400,000.00元。在本集团合并层面,虽票据已经贴现但与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及偿付到期贴现款之义务仍在本集团内,故将票据贴现收到的款项在合并层面作为质押借款进行列报。”。

2022年度,六国化工(600470.SH)、鼎盛新材(603876.SH)亦基于内部购销票据贴现获取了息差,其中,2022年六国化工票据贴现9.60亿元,票据贴现和保证金存款产生的息差为916.90万元。

此外,云天化(600096.SH)、新希望(000876.SZ)、方大集团(000055.SZ)、美锦能源(000723.SZ)、陕西金叶(000821.SZ)、奥士康(002913.SZ)、华体科技(603679.SH)等上市公司亦曾披露过内部购销票据用于贴现的情形。

综上,公司基于内部购销业务之票据用于贴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多元化或业务板块较多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相同,具有商业合理性。经测算,公司的票据贴现业务与利息费用合理匹配。

③基于市场的波动风险,公司承诺终止票据的息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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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全球宏观经济回暖、银行信贷政策收紧,票据市场的贴现综合利率与保证金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利差空间面临逐步缩小的可能,甚至出现票据的贴现综合利率大于存款利率的可能,票据业务的息差获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票据市场的不确定性波动风险,公司承诺即日起终止基于内部购销票据结算的息差业务,以及在上述票据息差业务到期结算或终止确认后不再继续开展。

(五)关于公司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说明

1、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公司各类保证金存款利息均于到期收款时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之利息收入,其中,活期存款、活期保证金的利息为银行每季度按期结息,定期存款、商业汇票定期保证金按照银行到期一次性结息。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未计提定期保证金存款日(活期存款及活期保证金月结息日)至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利息收入。按照约定利率对各期存款利息收入进行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账面利息收入(报表列示)①150.03539.3425.3664.22
账面重分类错误调整金额②--115.2732.53
利息收入测算额③595.34963.60273.97106.47
利息收入差异额(正数表示补提)④=③-②-①445.31424.26133.349.72
利润总额⑤4,752.2129,571.0115,359.7918,467.55
利息收入差异额/利润总额⑥=④/⑤9.37%1.43%0.87%0.05%
重要性水平-1,479.00768.00923.00

注1:“测算金额”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测算各期应计提利息收入金额,利息收入差异调整=测算金额-账面已计提,正数表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调增利息收入,并调增利润;

注2:“账面重分类错误调整金额”不影响各期利润总额。其中,2020年度系将利息支出计入了利息收入明细列示,不影响财务费用总额,仅影响科目明细。2021年度系合并抵消时将应抵消的其他业务收入项下利息收入错误抵消为财务费用,影响财务费用与其他业务收入的列报金额,不影响利润总额;

注3:2022年度利息收入测算额包括分期销售收款确认利息28.78万元,账面已计入利息收入,不涉及补提调整,此处注释系说明本表利息测算额与本回复其他小节的差异;

注4:2020-2022年重要性水平以当年利润总额*5%确认;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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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审阅。

2023年1-3月非全年数据,暂不做具体分析。由上可知,2020年至2022年度,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收入,将增加各期利润总额,各期利息收入差异额分别为9.72万元、133.34万元和424.26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5%、0.87%和1.43%,金额均低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影响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

公司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要求,对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利息收入累计差异额调整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调整增加当期利息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1,012.63万元、1,012.63万元和860.73万元,该调整期初财务报表数据、不影响期初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上述调整事项已充分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工作,详见发行人于2023年8月披露的《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

2、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

公司借款利息费用、票据贴现费用及信用证议付费用的计算依据如下:

项目计算依据
借款利息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按季计息、季度末月20日结息,按照借款合同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并与银行的利息单进行核对,银行借款利息一般计算至当年的12月20日,发行人及附属企业按照借款金额及借款合同利率补提11天的借款利息。
票据贴现费用及信用证议付费用商业汇票贴现费用、信用证议付费用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款项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公司对于财务报表时点尚未到期的借款,已对相应的利息费用进行预提,均已覆盖至各财务报表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利息支出与账面利息费用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报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①1,126.277,029.175,782.222,911.6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②28.9454.4289.30-
账面重分类错误调整金额③---32.53
报表-财务费用-其他④452.62--4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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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⑤-122.98--
报表小计⑥=①-②+③+④+⑤1,549.957,097.735,782.223,403.48
借款利息费用⑦974.834,422.803,819.332,944.22
信用证议付费用⑧452.62815.75916.26347.66
商业汇票贴现费用⑨122.501,859.18957.33144.13
利息支出总额⑩=⑦+⑧+⑨1,549.957,097.735,692.923,403.48
账面利息费用与利息支出差异额=⑥-⑩----

公司对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议付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1)公司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上述规定。

(2)公司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议付的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告,就票据贴现费用及信用证议付费用,同行业上市公司亦是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议付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涉及内容会计处理
汉缆股份票据贴现融资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金杯电工--
ST远程--
金龙羽已贴现未到期内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尚纬股份合并范围内公司票据贴现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东方电缆--
日丰股份--
杭电股份国内信用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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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贴现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宝胜股份合并范围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贴现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发行人信用证议付款和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以银行实际收取相关贴现费用并取得费用凭证时确认利息费用

注:ST远程、金杯电工、东方电缆、日丰股份期末无信用证及票据贴现形成的短期借款余额或其他流动资产中存在性质不明的明细,无法确认其票据贴现费用及信用证议付费用的处理,因此,未予以对比分析。

经查阅同行业公司2022年度报告,分析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财务费用等报表项目,判断其票据贴现费用及信用证议付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同行业的会计处理方式基本一致,且与发行人亦相同。

此外,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安信通信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首次公开发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亦明确,对于不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会计处理方式为:“借: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89)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说明,对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会计处理方式为:“借:财务费用-贴现息、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综上,公司对于财务报表时点尚未到期的借款,已对相应的利息费用进行预提。票据贴现及信用证议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的调整额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利息收支对利润的影响,假设将相关调整事项计入本次再融资申报财务报表并模拟计算后,公司2020-2022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26%、5.71%和11.21%,扣非后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32%、3.95%和10.58%,最近三年扣非前后孰低之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7.28%,不低于6%。

二、说明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是否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是否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是否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一)发行人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市场定位及内部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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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母公司、子公司业务定位及交易背景

为了实施企业的总体战略,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工序、种类结构、客户对象及产能规划等综合考虑,将生产工序进行有效分离,增强独立核算的清晰度和准确性;将产品定位的业务板块进行有效拆分、独立,进一步完善并执行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细分领域的经营战略和职能战略。

根据上述的企业职能定位,各主体之间独立核算,内部交易系各主体根据其在公司业务体系中的业务定位、业务职能以及合理的商业目的发生的真实交易,交易定价公允。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要主体的业务定位和业务内容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业务定位业务体系中发挥的职能主要产品/业务
1发行人电线电缆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作为业务决策主体,承担主要的研发和运营职能;在工序端,主要承担成缆、铠装等中后端工序的生产,为客户提供ODM产品和华通自有品牌进户线、布电线、低压塑力电缆、中压交联电缆等电力电缆;矿用橡套软电缆、控制电缆、风能电缆、机房线等电气装备用电缆;潜油泵电缆
2华通特缆半成品、成品的生产、销售华通特缆主要从事特种线缆产品的全流程工序的生产,并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销售成品和半成品;系发行人电线电缆产品的品类类型及产能补充入户线等电力电缆;美标电缆、光伏线束、风能电缆、计算机电缆等电气装备用电缆;潜油泵电缆;
3华信精密电线电缆原材料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华信精密主要从事铜铝等导体材料的拉丝加工,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华通特缆的提供铜铝丝半成品铜丝、铝丝
4信达科创连续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信达科创定位于油服行业,主要从事连续管的生产,管缆产品的生产需要配套使用线缆产品连续管
5华信石油连续油管作业装置的生产、销售与市场推广华信石油定位于油服行业,主要从事连续油管作业装置的生产,生产时需要配套使用连续管和线缆产品连续油管作业装置
6易缆科技电线电缆销售、线缆相关原材料销售易缆科技定位于电线电缆国内市场,负责华通线缆国内市场的销售业务、经销商渠道建设,互联网销售业务等电线电缆销售及相关业务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
7易缆国际电线电缆的国际市场推广易缆国际定位于电线电缆国际市场,负责国际板块电缆类相关产品销售业务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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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业务定位业务体系中发挥的职能主要产品/业务
8华旭石油油田采油技术的生产和服务华旭石油定位于向油气开采单位的采油技术的现场施工服务,主要从事油田无杆泵采油技术生产和服务,潜油直驱泵和潜油离心泵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9华通石油油服业务板块的控股型平台承载集团油服板块的内部管理、运营协调和品牌发展的总体战略职能油服板块运营、管理服务
10华旭科技油泵类油服产品的生产、研发与服务华旭科技定位于向油气开采单位提供油泵的技术研发服务,主要从事潜油直驱泵、潜油离心泵、永磁电机等油服产品的研发与服务技术、研发服务

上表所列公司中,公司在内部交易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结算的相关主体主要为华通线缆、华通特缆、华信精密、信达科创、华信石油等五家。

2、发行人母子公司、各子公司交易情况及开具票据的结算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及结算方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对手方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含税金额)开具票据进行结算的规模
2022年2021年2020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华通线缆华信精密采购铜铝丝150,554119,85377,218114,05035,4308,000
销售辅料116---
华通特缆采购电缆及辅料89,09063,38682,59446,02319,09412,775
销售电缆及辅料22,78922,04114,2591,400740585
信达科创采购连续管18,5836,6497,021--175
销售电缆及辅料6,5983,7571,129---
华信石油采购电缆1971,0151,333--700
销售电缆附件1922400---
华通特缆华信精密采购铜铝丝23,24021,94714,9476,0004,000-
销售铜铝杆及辅料289142175---

(续)

主体对手方交易类型交易内容票据结算占交易金额的比例
2022年2021年2020年
华通线缆华信精密采购铜铝丝75.75%29.56%10.36%
销售辅料---
华通特缆采购电缆及辅料51.66%30.12%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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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缆及辅料6.14%3.36%4.10%
信达科创采购连续管--2.49%
销售电缆及辅料---
华信石油采购电缆--52.53%
销售电缆附件---
华通特缆华信精密采购铜铝丝25.82%18.23%-
销售铜铝杆及辅料---

注:为了与开具票据的结算金额保持统一口径,上表中交易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发行人母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均是由正常的商业活动产生的,各内部公司开具票据进行结算的规模均小于货物的真实交易额,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收票单位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贴现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此外,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纳税行为无税务行政处罚或处理记录、无欠税,能够按时申报”,即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纳税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电线电缆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基于向上游供应商采购铜铝、绝缘材料等原料的真实交易背景,采用电汇、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等方式对内部及外部供应商进行货款的结算,并适时进行应收票据贴现,补充日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效率,上述行为均以正常的商业活动为背景,具有合理性和真实性。

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尚纬股份(603333.SH)、金龙羽(002882.SZ)、宝胜股份(600973.SH)亦采取了内部购销票据结算并贴现的业务模式。另六国化工(600470.SH)、云天化(600096.SH)、新希望(000876.SZ)、方大集团(000055.SZ)、美锦能源(000723.SZ)、陕西金叶(000821.SZ)、奥士康(002913.SZ)、华体科技(603679.SH)等上市公司亦曾披露存在内部购销票据用于贴现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个公司主体独立经营与核算,并根据各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安排业务承接、采购原料、货物调度、生产加工及资金使用,各公司采用电汇、票据等方式与集团内部及外部供应商进行货款的结算,并适时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将内部结算票据或外部结算票据进行贴现,且相关票据贴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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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未超过票据业务的真实交易额,符合商业逻辑,不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情形。

(二)票据业务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1、票据业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票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2022年11月发布、2023年1月执行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取得贴现票据应依法合规,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除外。”《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应当与真实交易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公司票据业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系基于各单体公司的业务定位而形成,交易内容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各公司进行的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等相关的活动均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从事不具备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承兑汇票开具、贴现活动的情形,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及《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3年1月以来,公司出具的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到期日均未超过6个月,亦符合《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2023年4月出具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函》,经中心支行核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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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及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华信精密制管有限公司、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信达科创 (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华通易缆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华通易缆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华旭唐山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华通石油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华旭(天津)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华庞(江苏)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在报告期期间,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职责监管范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记录。综上所述,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均具有真实交易关系,不存在违反《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或《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的管理层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并评价发行人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了解报告期内“存贷双高”的基本情况及其原因,对外融资、借款的需求规模变动的原因;了解母公司、子公司购销或者生产环节上下游的关系以及内部交易的定价原则,了解内部交易背景,并与第三方销售或采购价格进行对比;了解发行人的资金安排计划、票据流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科目余额表、货币资金明细表和保证金台账,了解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管理存放情况;核查货币资金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交易情况;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对比核查资金流入、流出与业务的匹配性;抽查大额资金流入流出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流水进行逐笔比对核查且分析其合理性;核查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对货币资金、借款执行函证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货币资金126,144.9457,354.9540,178.08
本期发函金额126,079.1357,354.9540,1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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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函比例99.95%100.00%100.00%
本期回函确认金额125,068.4657,224.4837,808.63
替代测试金额1,010.67130.472,369.45
本期回函+替代测试比例100.00%100.00%100.00%

(续)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银行借款202,422.93125,397.0971,429.93
本期发函金额202,422.93125,397.0971,429.93
本期发函比例100.00%100.00%100.00%
本期回函确认金额198,667.39125,397.0971,429.93
本期回函比例98.14%100.00%100.00%
替代测试金额3,755.54--
替代测试比例1.86%--

3、取得发行人的银行借款台账和借款合同,核查合同关键条款,包括借款的时间、利率、期限与用途情况等;核查银行借款的余额、利率、借款起止日期、抵质押担保情况,并执行函证程序;复核并重新测算借款利息金额、票据贴现利息及信用证利息费等,检查入账会计期间是否正确;抽查利息入账相关的会计凭证及银行付款单据,检查发行人利息入账金额是否准确,关注发行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获取公司财务费用明细表,分析利息收入明细项目金额是否合理,复核测算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5、获取发行人的票据台账、内部交易台账,分析票据的开具规模与内部交易规模的匹配性;核查票据流转的情况,包括不限于:背书转让、贴现、承兑等,票据结算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查阅内部交易对应的合同、出库单及签收单;对票据的函证程序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商业汇票128,150.0064,985.9817,245.08
本期发函金额128,150.0064,985.9817,245.08
本期发函比例100.00%100.00%100.00%
本期回函确认金额128,150.0064,985.9817,245.08

注:商业汇票包括应付票据、短期借款中信用证议付和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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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取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内部销售、采购明细表及明细台账,核实合并范围内的销售与采购等内部交易情况,分析转移定价的合理性;获取内部交易的订单式合同、发票、出库单、银行转账单等,选取母子公司内部交易,查验了订单式合同中交易数量、金额与销售出库单、入库单、发票中数量、金额和交易内容的一致性,检查内部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结合获取ERP系统和财务系统,分析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原材料及产品内部进销存的一致性和计价测试准确性,同时对发行人合并抵销过程编制的抵销分录进行复核;

7、查阅并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税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合规证明文件;

8、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他上市公司年报或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公开信息,了解其内部购销业务票据结算、贴现、存贷比等情况及其相关会计处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和短期借款的期末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在业务规模增长的主基调下,基于集团内真实业务交易背景开具票据或开立信用证结算并缴存保证金获取息差或融资所致,符合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情况、银行存贷款利率波动等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经测算,公司报告期各期货币资金的平均余额与利息收入合理匹配,借款规模、贴现规模与利息费用合理匹配;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存在财务报表附注列报分类差异,不影响财务报表金额准确列示。保证金类存款利息收入按照到期收款时一次性确认,未计提存款日至资产负债表日利息收入,确认较为谨慎;经测算,如果按期计提利息,各期将补计利息收入,增加的利润总额占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整体低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不影响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公司对于财务报表时点尚未到期的借款均已进行了相应的利息费用计提,对票据贴现费用、信用证议付费在银行实际收取时一次性确认财务费用,确认较为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具体处理方法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

2、发行人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票据的开具、贴现均具有真实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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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不存在子公司代母公司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或《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问题3.关于应收账款、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请发行人:(1)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定价模式、运费构成及核算、研发样品销售、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

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年末2021年度/年末2020年度/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167,986.47167,577.5795,737.4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51,974.63153,338.5583,098.82
营业收入519,282.13439,707.47337,576.79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占收入比例32.31%29.94%28.9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收入比例29.27%34.87%24.62%

公司产品覆盖电线电缆和油气钻采两大板块,2021年以来受全球油服行业景气度提升、下游客户需求增加、原材料价格增长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公司收入增长明显,应收账款余额随之增长,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占收入的比例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公司内销的主要客户为中海油、浙江运达、宁波普光、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该等客户业务规模较大,一般需根据工程安装进度或下游回款统一安排付款,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有所延长;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客户为境外客户,受全球通货膨胀、中美贸易摩擦等经济下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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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综合影响,客户的经营回款速度相对有所减缓,因此,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末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明显上升,是受全球经济疲软的影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有所变化,下游回款速度相对放缓亦或者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货款结算,使得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相应降低;根据客户规模、商业信誉、产品需求量等因素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对合作期限较长且资信良好的客户采取信用销售,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2、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汉缆股份38.57%33.80%35.98%
金杯电工12.97%11.69%14.28%
远程股份51.36%46.88%48.34%
金龙羽33.97%24.56%26.14%
尚纬股份55.12%41.32%53.44%
东方电缆36.67%28.45%31.17%
杭电股份33.76%29.20%32.84%
日丰股份26.15%22.22%26.65%
同行业平均值36.07%29.77%33.60%
本公司32.31%29.94%28.90%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水平,主要受不同企业间的产品结构、客户群体及销售规模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二)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末账龄及其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626.282,626.282,417.382,417.383,357.873,3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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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143,910.484,317.31147,002.974,410.0978,406.302,352.19
1至2年10,149.081,014.918,839.03883.904,667.69466.77
2至3年3,376.321,012.902,328.71698.613,084.90925.47
3至4年1,767.75883.882,320.901,160.451,368.71684.35
4至5年2,111.342,111.341,114.631,114.63915.72915.72
5年以上4,045.224,045.223,553.963,553.963,936.223,936.22
小计165,360.1913,385.55165,160.1911,821.6492,379.549,280.72
合计167,986.4716,011.83167,577.5714,239.0295,737.4112,638.60

(续)

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余额余额占比账面余额余额占比账面余额余额占比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626.281.56%2,417.381.44%3,357.873.5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143,910.4885.67%147,002.9787.72%78,406.3081.90%
1至2年10,149.086.04%8,839.035.27%4,667.694.88%
2至3年3,376.322.01%2,328.711.39%3,084.903.22%
3至4年1,767.751.05%2,320.901.38%1,368.711.43%
4至5年2,111.341.26%1,114.630.67%915.720.96%
5年以上4,045.222.41%3,553.962.12%3,936.224.11%
小计165,360.1998.44%165,160.1998.56%92,379.5496.49%
合计167,986.47100.00%167,577.57100.00%95,737.41100.00%

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充分、合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三)期后回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167,986.47167,577.5795,737.41
期后回款金额①注1112,784.09130,956.7974,496.76
回款比例67.14%78.15%77.8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11.8314,239.0212,638.60
坏账准备比例9.53%8.50%13.20%
期后回款金额②注2112,784.09144,133.2483,430.66
回款比例67.14%86.01%87.15%

注1:期后回款金额①,2020-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统计至次年12月末,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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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至2023年6月末;

注2:期后回款金额②,2020-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时点均统计至2023年6月末。

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的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正常,回款比例小幅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未回款部分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已明确发生信用违约的应收账款,基于其可收回性较低,公司对其进行单项减值测试;第二类为发生逾期但信用违约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公司对此类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计提坏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各期期末应收账款期后未回款部分主要受较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影响,形成原因如下:(1)公司大约2016年之前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开采、钢铁冶炼、水泥及电力等行业,伴随国家自2015年实施的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政策,淘汰过剩产能使得相关行业公司面临转型升级、被兼并重组或停工整改,受此影响,导致部分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形出现,虽然在公司积极采取催款措施的情况下,仍然形成了一定的应收账款。(2)对于项目工程或电力工程类企业,公司与其交易为送达验收买断式交易并按信用政策结算货款,但在实际业务结算执行中,该类客户的货款支付往往与其自身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决算验收结果密切相关,由于部分项目施工与结算周期较长,延长了此类客户对其下游客户的货款回收期限,由此导致此类客户对公司付款延期,公司形成较长账龄的应收款。

因此,随着应收账款账龄的延长,可收回信用特征判断的不确定性增加。本着谨慎原则,公司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已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四)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及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1、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销售、交易内容、回款及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期末余额、销售收入、交易内容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单位名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销售收入期后回款情况交易内容结算政策
2022Halliburton Energy7,548.304.49%31,924.477,548.30潜油泵电缆、连发货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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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年末Services续油管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7,424.694.42%10,092.855,723.45电气装备用电缆发票后90天
华坛(唐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308.523.76%9,121.196,308.52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货到90天
宁波普光全球能源有限公司5,116.263.05%25,558.135,116.26电气装备用电缆、电力电缆发票后100天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5,069.773.02%16,132.885,069.77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发货后90天
合计31,467.5318.73%92,829.5229,766.30
2021年度/年末宁波普光全球能源有限公司14,330.168.55%32,078.1514,330.16电气装备用电缆、电力电缆发票后100天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3,410.658.00%14,486.6413,410.65电气装备用电缆、连续油管发票后90天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10,566.716.30%26,165.5510,566.71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发货后90天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9,668.905.77%11,955.219,668.90电气装备用电缆、电力电缆货到后90天
Halliburton Energy Services7,731.984.61%16,601.517,731.98潜油泵电缆、连续油管发货后75天
合计55,708.4033.22%101,287.0555,708.40
2020年度/年末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6,802.357.11%13,328.016,802.35电气装备用电缆、连续油管发票后90天
宁波普光全球能源有限公司3,851.114.02%15,857.293,851.11电气装备用电缆、电力电缆发货后75天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3,113.033.25%4,487.783,113.03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货到后90天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2,923.273.05%12,624.822,923.27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发货后90天
爱德(唐山)科技有限公司2,859.232.99%4,385.712,859.23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货到90天
合计19,548.9920.42%50,683.6119,548.99

注:2020年、2021年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次年12月末,2022年期后回款情况统计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知名油气油服公司、线缆品牌运营分销商等,均为长期合作客户,业务关系稳定持续,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其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坏账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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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的销售规模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为接近,主要受客户的企业性质、项目运营模式、经营状况等因素决定,比如:

1、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属国资风力发电企业,该客户的集中采购主要在每年度第三与第四季度,双方合同内容约定分初检验收和现场验收合格后通知公司开具发票后90天内分批付款,公司于通过客户初检验收和现场验收之日确认销售收入,并按账期政策收款。实际执行中,运达风电的部分产品销售服务项目受其客户的工程竣工决算进度的影响,产生收款期限延长的情形,并导致运达风电向发行人付款逾期,结合运达风电之国企性质及日常沟通,公司货款回款的安全性较高。2021年度,公司向其实现销售收入11,955.21万元,形成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668.90万元,已于2022年度全部收回;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其的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7,424.69万元已回款5,723.45万元,剩余货款亦正常陆续回款,不存在超1年期限未收回款项情形。

2、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隶属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2021年中海油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使其项目工程的结算延迟和采购付款审批流程放缓;受此影响,公司对其实现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当,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已于2022年度全部收回。

3、华坛(唐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坛贸易”),该客户主要从事非洲尼日利亚地区的电线电缆销售业务;据了解,华坛贸易的出口销售业务均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回款安全性相对可控。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华坛贸易的客户回款放缓导致华坛贸易对公司的回款亦相对延期,2022年末公司对其销售形成应收账款余额6,308.52万元,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前述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回款,不存在严重信用超期的情形。

2、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例逾期期限/逾期账龄期后回款逾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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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坛(唐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3,154.268.65%6个月内3,154.26受宏观经济下行,客户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已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854.897.83%6个月内2,854.89受宏观经济下行,客户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已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2,338.286.41%6个月内2,338.28受宏观经济下行,客户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已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1,650.004.53%1-2年-双方首次合作的油气混输设备试验项目,受客户工程施工、内部结算流程等影响,发生逾期,已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
INCORE CABLES B.V.1,577.114.33%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产品质量争议及该客户业务规模扩张对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发生逾期,公司已对其执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总计11,574.5431.75%8,347.43

注: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末。

(2)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客户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例逾期期限/逾期账龄期后回款额逾期原因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476.447.61%1年以内2,476.44受客户工程竣工结算进度和资金安排的影响,发生逾期,期后已全额回款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438.617.49%1年以内2,438.61受客户资金安排、付款节奏和竣工结算进度的影响,发生逾期,期后已全额回款
INCORE CABLES B.V.1,455.974.47%1-2年 2-3年 3-4年 4-5年-产品质量争议及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公司已对其执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1,324.924.07%6个月内1,324.92受宏观经济下行,客户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已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
AMERICAN WIRE GROUP,INC1,175.033.61%1年以内 1-2年917.32部分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及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期后已陆续回款
合计8,870.9627.26%7,157.29

注: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次年末。

(3)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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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逾期金额占逾期总额比例逾期期限/逾期账龄期后回款额逾期原因
REBONE CABLES(PTY)LTD1,684.216.27%1-2年 2-3年 3-4年919.13该客户因合作项目买卖纠纷而拖欠货款,经诉讼并达成和解协议以设备抵债,于2019年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INCORE CABLES B.V.1,529.645.70%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226.31产品质量争议及资金安排、付款节奏的影响,公司已对其执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LECTRICITY COMPANY OF GHANA593.892.21%2-3年 3-4年113.63该客户为加纳国家电力,因内部人事变动对执行合同的产品定价产生争议,项目已完结,公司已对全额计提坏账
SUCCO SARL589.932.20%1年以内 1-2年589.93该客户为喀麦隆经销商,下游客户为喀麦隆国家电力局;受下游客户付款节奏的影响,发生逾期,期后已全额回款
山西世德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578.242.15%2-3年-国有控股企业,受供给侧结构调整影响,客户经营情况有所恶化,长期拖欠货款,公司2019年提起民事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已充分计提坏账损失。
合计4,975.9118.53%1,849.00

注:期后回款截止日期为次年末。

(4)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内上述主要逾期客户的经营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企业类型成立时间存续状态合作年限2022年经营状况客户是否存在大额诉讼情形与客户是否存在质量纠纷或诉讼是否考虑单项计提
华坛(唐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民企2018/06在业5年以上正常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国企2001/11在业3年以上正常
WORLD WIRE CABLES(AUST) Pty Ltd.民企1997/08在业15年以上正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国企2000/01在业3年以上正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国企2001/12在业3年以上正常
INCORE CABLES B.V.民企2003/04在业18年以上不正常不确定
AMERICAN WIRE GROUP,INC民企2001/08在业18年以上正常
REBONE CABLES(PTY)LTD民企2017/01在业5年以上不正常不确定
ELECTRICITY COMPANY OF GHANA国企1997/02在业7年以上正常
SUCCO SARL民企2018/02在业4年以上正常不确定

7-4-5-65

山西世德孙家沟煤矿有限公司国企1988/09在业10年以上正常

注:客户是否存在大额诉讼情形,主要通过天眼查、企查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等系统查询,以及主要客户的访谈程序确认;INCORE CABLES B.V.、REBONE CABLES(PTY)LTD、SUCCO SARL未在中信保列示诉讼情形,无法知悉其是否存在大额诉讼事宜。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形成主要是受客户的资金周转、付款节奏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针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已根据收回风险计提坏账损失,对无法回款的款项已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上述逾期款项中,公司已对REBONECABLES(PTY)LTD、INCORE CABLES B.V.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REBONE CABLES(PTY)LTD于2021年已达成和解协议,并由该客户以设备抵债处理;对INCORE CABLES B.V.已提起诉讼,该客户已同意支付货款;其他逾期较长的应收款项已正执行诉讼催收程序。公司已根据回款风险采用谨慎的坏账政策,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五)结合账龄分布、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1、应收账款账龄分布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汉缆股份1年以内82.53%87.12%81.57%
1至2年11.15%8.08%11.21%
2至3年3.19%3.04%3.89%
3年以上3.13%1.76%3.33%
合计100.00%100.00%100.00%
金杯电工1年以内82.33%91.43%87.34%
1至2年10.39%3.56%6.39%
2至3年4.25%3.33%3.83%
3年以上3.04%1.68%2.44%
合计100.00%100.00%100.00%
远程股份1年以内72.17%66.50%65.47%
1至2年11.65%10.13%11.24%
2至3年4.12%4.93%7.42%
3年以上12.06%18.43%15.87%
合计100.00%100.00%100.00%
金龙羽1年以内61.06%83.45%73.07%
1至2年32.12%9.88%21.34%
2至3年3.29%3.92%1.45%

7-4-5-66

3年以上3.53%2.74%4.13%
合计100.00%100.00%100.00%
尚纬股份1年以内81.74%79.34%75.09%
1至2年10.65%13.36%15.87%
2至3年5.43%5.66%2.38%
3年以上2.17%1.64%6.66%
合计100.00%100.00%100.00%
东方电缆1年以内77.19%92.55%90.18%
1至2年19.98%4.32%9.34%
2至3年1.41%3.00%0.29%
3年以上1.42%0.13%0.19%
合计100.00%100.00%100.00%
杭电股份1年以内81.39%87.16%83.05%
1至2年14.51%7.88%13.32%
2至3年2.89%3.59%2.55%
3年以上1.22%1.37%1.09%
合计100.00%100.00%100.00%
日丰股份1年以内96.90%98.02%96.10%
1至2年1.49%0.74%0.89%
2至3年0.58%0.18%1.46%
3年以上1.03%1.06%1.54%
合计100.00%100.00%100.00%
行业平均1年以内79.41%85.70%81.48%
1年以上20.59%14.30%18.52%
公司1年以内85.67%87.83%84.87%
1年以上14.33%12.17%15.13%

注:数据取自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余额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不存在显著差异。

2、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计提坏账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汉缆股份5%10%50%100%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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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1%10%30%100%100%100%
远程股份1%10%30%100%100%100%
金龙羽0.5%/5%10%30%50%50%100%
尚纬股份5%20%50%100%100%100%
东方电缆5%10%40%80%80%100%
杭电股份5%10%20%50%100%100%
日丰股份0.5%/5%10%30%100%100%100%
同行业分布0.5-5%10-20%20-50%50-100%50-100%100%
本公司3.00%10.00%30.00%50.00%100.00%100.00%

注:金龙羽1年以内计提比例分为1-6个月0.5%、7-12个月5%;日丰股份1年以内计提比例分为90天以内0.5%、90天到1年5%。从上表的计提比例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各账龄期间的计提比例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例范围之内。以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来看,行业平均范围为0.5%-5%,由于公司以出口业务为主,境外国家的商业信用体系建立较为完备,同时结合对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价结果和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措施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选择3%作为坏账计提比例。

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汉缆股份11.28%9.17%10.48%
金杯电工7.43%4.80%5.37%
远程股份17.81%21.46%23.41%
金龙羽20.99%13.67%7.14%
尚纬股份4.28%5.04%9.05%
东方电缆7.57%6.37%5.74%
杭电股份6.95%6.92%7.11%
日丰股份2.87%2.50%3.37%
同行业平均值9.90%8.74%8.96%
本公司9.53%8.50%13.20%

注:数据取自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公司的主要客户信誉度、质量较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的业务特征,计提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7-4-5-68

充分。

综上,公司的应收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明显上升,受全球经济疲软、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变化、下游回款速度相对放缓的综合影响,公司亦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也整体良好、正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良好且不存在较大信用风险,逾期应收账款受客户的资金周转、付款节奏安排等影响,已根据收回风险计提坏账损失,对无法回款的款项已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充分、合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特征、实际经营情况。

二、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定价模式、运费构成及核算、研发样品销售、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原因;

(一)关于运费、研发费用的追溯调整情况的总体说明

1、发行人再融资首次申报的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IPO上市更新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报告期间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IPO期间,公司按照口径一致性原则将运费列示于销售费用(合理性详见后文)。上市后,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将运费列示于营业成本,并对2020年度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列报。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将研发过程中产出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或副产品的研发支出计入存货或营业成本,同时对可追溯期间进行追溯,并对2021年同期财务报表进行合理追溯列报。因此,2022年年报报送阶段,公司对募集说明书的财务数据按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更新2021年度、2022年度相关的研发费用项目调整列报于营业成本,未对2020年做追溯调整列报。

公司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之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具体披露情况如下(其中2020年、2021年为本次再融资之首次申报的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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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成本484,364.37423,903.48320,492.82
其中:营业成本444,141.27386,915.64267,077.57
销售费用8,489.505,443.7219,686.65
管理费用17,758.5813,071.1111,269.66
研发费用9,336.606,364.5312,827.86
营业利润30,067.6216,238.3217,024.66
利润总额29,571.0115,359.7918,467.55

2、本次经调整后申报的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情况

(1)对申报财务报表调整情况的说明

结合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公司针对本次上市审核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的申报更新,对申报财务报表的2020年度运费调整列报。经调整后,本次申报的募集说明书中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具体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成本484,364.37423,903.48320,492.82
其中:营业成本444,141.27386,915.64281,904.91
销售费用8,489.505,443.724,859.32
管理费用17,758.5813,071.1111,269.66
研发费用9,336.606,364.5312,827.86
营业利润30,067.6216,238.3217,024.66
利润总额29,571.0115,359.7918,467.55

根据《解释15号》中研发费用的相关要求,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财务报表列报的可比期间为2021年,故对2021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列报,未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列报。同时,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未明确需要单独出具包含三个年度的独立审计报告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未对2020年度研发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2)为了方便投资理解,对毛利率、研发费用等项目作模拟重述

在前文基础上,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本次再融资报告期(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财务数据的同口径可比,公司按照报告期内的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

7-4-5-70

或样品对外销售可追溯性原则,将2020年研发费用亦参照《解释第15号》进行追溯,并对产品毛利率、研发费用等项目模拟重述,执行同口径的可比分析。

经模拟重述,公司的利润表主要项目(仅用于科目变动分析)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成本484,364.37423,903.48320,166.87
其中:营业成本444,141.27386,915.64288,848.42
销售费用8,489.505,443.724,859.32
管理费用17,758.5813,071.1111,269.66
研发费用9,336.606,364.535,558.39
营业利润30,067.6216,238.3217,350.61
利润总额29,571.0115,359.7918,793.50

对产品毛利率、研发费用等项目的模拟重述分析,详见本文中“(二)关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分析补充说明”。

(2)关于申报财务报表、项目分析之财务数据的综述

综上所述:①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本次再融资调整后的申报报表于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均将运费列示于营业成本;②本次再融资申报的财务报表于2022年、2021年将研发形成销售的产品研发费用列示于营业成本,2020年列示于研发费用,但在产品毛利率、研发费用的可比分析中,2020年亦将研发形成销售的产品研发成本模拟还原至营业成本,以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产品毛利率、研发费用等主要项目的变动分析。

3、本次再融资首次申报时,2020年未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在营业成本列示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销售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运输费??等经营费用”。公司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属于前述规定的范围,2018年、2019年均将其计入销售费用。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IPO报告期间2018-2020年各期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在2020年仍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7-4-5-71

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同行业上市公司、行业专家对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是否应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示存在较大争议,同行业上市公司如东方电缆(603606.SH)、汉缆股份(002498.SZ)、金龙羽(002882.SZ)在其2020年年报中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亦于销售费用中列示。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此,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2020年度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在2021年年报中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列报。

综上,基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2020年度报告中的实务操作,及IPO期间数据可比性考虑,公司未将2020年度的相关运费列报于营业成本,但已于2021年年报中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列报。

(二)关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分析补充说明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之“(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变动幅度毛利率变动幅度毛利率
电力电缆9.70%1.44%8.26%-3.76%12.02%
潜油泵电缆17.24%2.51%14.73%-0.22%14.95%
电气装备用电缆15.77%1.52%14.25%-4.14%18.39%
连续管30.93%4.80%26.13%-3.34%29.47%
连续油管作业装置26.14%-2.24%28.38%2.61%25.77%
其他16.43%-6.22%22.65%4.31%18.34%
主营业务毛利率14.30%2.70%11.60%-2.87%14.47%

注: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成果,2020年度主营毛利率按照研发费用的会计政策调整后口径进行模拟重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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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7%、11.60%和14.30%,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2.87%,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2.7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多个因素的叠加影响:

(1)行业整体竞争状态

截至2021年底,我国线缆制造企业总数上万家,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4,417家(国家统计局),整个电缆行业表现为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的特点。

根据细分市场定位的不同,利润水平和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在低端领域,企业数量较多,产品附加值低,价格竞争激烈,除非具备高效的成本管控和品牌效应,否则难以获得较高的利润水平。而在高端产品领域(如潜油泵电缆)或质量标准较高、认证体系完善的发达国家出口领域(如欧美市场),技术水平和进入门槛较高,品牌效应明显,一般具备较高的利润水平。

(2)市场地位及差异化竞争策略

公司采取了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在初始创立阶段,公司产品以民用电线、中低压电缆为主;随着经验与技术的积累,且民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研发了技术含量更高的矿用电缆、橡套电缆等电气装备用电缆,成为华北地区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电缆企业;后公司制定并稳步推进“产品专业化”与“销售国际化”,不断增大细分领域产品研发与认证,并依托产品优势及认证优势扩大销售收入。

在产品专业化方面,公司不断增大细分领域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及区域市场认证投入,实现进户线、URD电缆、潜油泵电缆、船用电缆、方电缆等拳头产品的量产,并依托潜油泵电缆进入油服领域进行连续管产品研发及销售。

在销售国际化方面,依托产品优势及认证优势,公司陆续进入北美、澳洲、非洲、欧洲等市场,基于区域市场分销体系成熟度差异,公司于欧美经济发达地区定位于为当地电缆品牌运营商提供ODM定制化产品,于其他欠发达地区定位于自有品牌推广,并陆续开设销售公司以进行本地化服务。

差异化的竞争策略有助于公司获取更高的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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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针对铜价、铝价价格的产品定价模式

根据获取销售合同的方式、客户的合作方式,采取不同的定价模式:

①铜铝价格联动方式

公司与客户(比如Kingwire)签署的合同未约定最终销售价格,仅根据产品中铜铝单位用量约定销售基准价格和调价机制,每批次供货时根据上一个月的铜铝公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考虑企业的加工成本、运营费用以及适当的利润水平,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

②实时报价方式

针对部分客户,在获取其采购信息后,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报价或者竞标。公司的产品报价亦是按照报价当天的铜铝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企业的加工成本、运营费用以及适当的利润水平,并根据投标日至揭标日期间的铜铝价变动趋势以及每个招标方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上述铜铝价格联动方式的产品销售定价模式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与铜铝的采购价格基本锁定,铜铝价格波动风险得以转移,有效规避了铜铝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在上述实时报价方式的产品销售定价模式下,公司通过均价模式采购铜铝可有效降低因交货期内铜铝波动带来的风险。

电线电缆产品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材料成本,尤其是铜材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铜材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成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取与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的“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产品毛利率计算公式可简化为“毛利率=目标毛利/(成本+目标毛利)”,目标毛利相对固定,故产品毛利率受铜材价格影响较大,呈反向变动关系。

(4)运费构成及核算对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①公司运费及货运代理费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费及货运代理费分别为14,827.34万元、19,052.21万元和21,497.16万元,总体呈逐年上涨的趋势;运费及货运代理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9%、4.33%和4.14%,与销售规模的增长基本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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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销售区域的不同,公司运费及货运代理费可分为内销运费与外销货运代理费,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内销运费1,634.261,868.461,279.53
外销货运代理费19,862.9017,183.7513,547.81
合计21,497.1619,052.2114,827.34

(A)内销运费

公司内销主要采取公路运输,内销运费为公司支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运输费、分装费、配送费、过路费等物流费用。内销运费受货物重量、运输距离、运输频次、运输时效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其中运输重量为基础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运费、运输重量等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运费(万元)1,634.261,868.461,279.53
运输批次(次)5,680.005,944.005,819.00
运输重量(吨)73,258.1978,079.4774,515.59
单次运输重量(吨/次)12.9013.1412.81
单次运费(元/次)2,877.223,143.442,198.88
单位运费(元/吨)223.08239.30171.71
内销收入(万元)166,600.39193,806.07134,606.25
运费占收入比例0.98%0.96%0.95%

报告期各期,内销单位运费分别为171.71元/吨、239.30元/吨和223.08元/吨,随着单次运输重量逐年波动增长,总体上较为稳定。

(B)外销货运代理费

公司外销主要采取海运,货物出口时,公司一般委托海运代理公司办理报关、交接、仓储、检验、装箱、转运、订舱等全套运输事宜,相关费用涉及海运费、报关费、港杂费、代理费等,行业内统称为“货运代理费”。

公司与外销客户主要采用FOB、CIF、DDP、DAP等贸易术语,其中FOB贸易术语下,货运代理费主要为公司委托海运代理公司将货物运输至装运港而发生的运费、拖柜费、码头费、报关费等;非FOB贸易术语下,则还包括海运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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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等。外销货运代理费受集装箱个数、海运里程数、运输时间、报关频次、港口仓储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其中集装箱个数为基础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外销运费、运输量等情况如下:

贸易术语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FOB运费(万元)1,015.451,290.98887.44
运输量(集装箱个数)1,510.001,164.001,510.00
单位运费(万元/个)0.671.110.59
非FOB运费(万元)18,847.4515,892.7712,660.37
运输量(集装箱个数)6,769.003,404.005,242.00
单位运费(万元/个)2.784.672.42
合计运费(万元)19,862.9017,183.7513,547.81
运输量(集装箱个数)8,279.004,568.006,752.00
单位运费(万元/个)2.403.762.0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331,849.99215,033.21186,351.13
运费占收入比例5.99%7.99%7.27%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外销单位运费分别为2.01万元/个、3.76万元/个和2.40万元/个。自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开始,公司出口美国的部分货物先后调整至新加坡、韩国釜山生产、销售并发运美国,海运里程数增加,报关清关、代理费等费用增加;同时,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和通货膨胀的影响,报告期内出现全球海运紧俏的情形,海运费出现大幅上涨。

②根据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履约的运输成本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及其毛利率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2020年度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0年度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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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与此相关的现金流出,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销售费用-14,827.34-3,103.18
营业成本14,827.343,103.1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39.57-2,880.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639.572,880.06

报告期内,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全部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运费21,497.1619,052.2114,827.34
营业收入519,282.13439,707.47337,576.7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98,450.38408,839.29320,957.38
运费占营业收入比(即:影响综合毛利率)4.14%4.33%4.39%
运费对主营毛利率影响4.31%4.66%4.62%

由上表可知,公司将履约成本的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影响综合毛利率波动幅度分别为4.39%、4.33%和4.14%,主营产品毛利率的降低影响分别为4.62%、

4.66%和4.31%。

(5)研发费用中样品销售及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对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①公司研发中产出的产品销售的结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公司对“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进行调整,调减研发费用,调增营业成本和存货。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中在领用过程中分摊至形成样品或产品中并对外销售,计入全部类别项下产品的销售收入,其研发用料结转计入成本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力电缆5,062.355,361.803,777.13
潜油泵电缆3,305.631,827.251,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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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备用电缆3,246.682,540.452,109.01
合计11,614.669,729.506,943.52
占营业收入比例2.24%2.21%2.06%

从上表可知,公司研发费用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943.52万元、9,729.50万元和11,614.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6%、2.21%和2.24%,即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幅度。

②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研发费用追溯调整对报表和毛利率的影响情况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试运行销售的规定,并对2021年度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报表
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根据财政部发布文件调整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可以继续使用或销售的研发费用-11,901.48-9,447.58-7,269.47
营业成本11,614.669,729.506,943.52
存货766.45479.63761.56
盈余公积52.3133.6157.44
应交税金114.9771.95114.23
所得税费用43.02-42.2948.89
未分配利润599.17374.08589.89

注:审计报告未对2020年度追溯调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列示,将其延续对利润表的影响列示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

根据解释第15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报告期内的研发过程中形成产品或样品对外销售追溯调整,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降低影响比例分别为2.16%、2.38%和2.33%,呈波动上涨趋势。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由于电线电缆行业产品应用领域分布广泛,产品种类繁多,且各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对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已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筛选,暂未发现与公司具有产品结构相同、客户结构相同的电线电缆公司。

公司选取了产品类别接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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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汉缆股份(002498.SZ)业务包括电缆及附件系统、状态检测系统、输变电工程总包三个板块在电线电缆领域,产品包括500kV及以下高中低压交联电缆、船用、矿用电缆、超耐热和高强度铝合金导线、碳纤维导线、海底光纤复合电缆、数据缆、核电站电缆、石油平台用电缆、风力电缆、阻燃耐火电缆,500kV及以下电缆附件等多系列万余种规格的产品。
金杯电工(002533.SZ)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包括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多个品种规格。
远程股份(002692.SZ)专业从事电线电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四大类。
金龙羽(002882.SZ)专业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
尚纬股份(603333.SH)专业从事特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中压交联电缆、高压电力电缆、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电缆、矿用电缆、船用电缆、风力发电用电缆、军工航天航空用电缆、海上石油平台用电缆等
东方电缆(603606.SH)从事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光、电、复合缆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和技术支持主要产品包括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320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等,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电线,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
杭电股份(603618.SH)集科研、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电线电缆制造企业主要产品覆盖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大截面大跨距系列的铝合金导线、特种电缆、架空导线、架空电缆、电气装备电线、橡套电缆、矿用电缆等系列
日丰股份(002953.SZ)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缆四大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002498.SZ汉缆股份18.71%19.69%22.40%
002533.SZ金杯电工11.52%12.65%14.42%
002692.SZ远程股份10.82%11.93%16.47%
002882.SZ金龙羽12.95%12.89%14.27%
603333.SH尚纬股份18.52%16.60%18.09%
603606.SH东方电缆22.38%25.30%30.61%
603618.SH杭电股份14.57%14.20%14.05%
002953.SZ日丰股份12.01%13.52%17.29%
平均值15.19%15.85%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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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剔除东方电缆)14.16%14.50%16.71%
公司(重述后)14.30%11.60%14.47%

注1:东方电缆受益于海缆系统收入毛利高于其他线缆产品,其毛利率较高;剔除该可比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作修正同期对比;注2:可比上市公司于2020年、2021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除汉缆股份未追溯调整2020年度列示外,其他可比公司均在2021年度重述列示,上表的主营毛利率已同步重述;注3:可比上市公司中杭电股份2022年执行研发费用准则并追溯调整2021年同期数据;其他可比公司执行研发费用,不涉及调整事项,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下降趋势中的波动变化存在差异。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于不同发展战略定位于不同的细分市场,主要销售产品亦存在差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自身经营环境、客户偏好采取差异化销售模式及策略、市场推广方式等,导致毛利率的波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别,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来说:

(1)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产品结构、客户对象存在差异

同行业上市公司汉缆股份、金杯电工、远程股份、尚纬股份、杭电股份产品主要为应用于输变电领域的电力电缆,其客户对象主要为电力公司、轨道交通公司等;金龙羽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民用领域的电线电缆,其客户主要对象为工程施工类公司、经销商等;东方电缆的主打产品为海洋电缆,在海洋细分领域建立独特的优势;日丰电缆的主营产品为空调和小家电连接线缆,其客户对象主要为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科龙等家电类公司。

公司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以外销为主,内销为辅。境外客户以发达地区ODM客户、非洲地区客户为主,境内客户以电力公司、钢铁、煤炭公司为主,经销商为辅。除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外,公司主营产品还包括油服类产品(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其收入比例持续增加,客户主要为各大油气开采公司和油服公司,包括有中海油、哈里伯顿、Apergy、Valiant等,产品毛利率高于一般电缆产品。

综上,产品结构、客户对象的差异性,导致公司与同行业毛利率存在差异。

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主营产品及客户对象见下表:

简称主要产品客户对象
汉缆股份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输变电领域,客户包括国网公司、南网公司、华电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等国内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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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金杯电工以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五大类。客户主要以国际和国内知名输变电设备企业为主,如国家电网公司、轨道交通公司。
远程股份主要产品为500kV 及以下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四大类。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金龙羽主要为各类民用线缆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和直销,通过经销商取得收入占比较大,主要采用经销渠道。产品主要集中于民用工程领域。
尚纬股份主要产品包括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中压交联电缆、高压电力电缆等广泛应用于核电、轨道交通、国网电力、电气装备、钢铁冶金、石油化工等市场领域。
东方电缆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海缆为特色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输变电领域,其海缆在海洋应用领域建立了独特的优势。
杭电股份产品涵盖从高压、超高压到低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及民用线缆。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公司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超高压电力电缆和特高压导线的主要供应商
日丰股份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缆四大类.与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信科龙、TCL集团、奥克斯空调等家电巨头及振华重工、大汉建机等国内知名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发行人主营产品包括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油服类产品(潜油泵电缆、连续管)以直销客户和国外ODM客户为主

(2)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销售区域存在差异

公司是同行业中少数几家做出口的企业,报告期内,各期外销收入高于内销收入。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以内销为主,外销占比较小。由于外销进入门槛较高,各类认证成本高,公司外销毛利率高于内销毛利率。销售区域的差异,导致公司与同行业毛利率存在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出现先降后升的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外销占比情况见下表: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2年2021年2020年
002498.SZ汉缆股份2.37%1.53%1.66%
002533.SZ金杯电工0.00%0.00%0.00%
002692.SZ远程股份0.00%0.00%0.00%
002882.SZ金龙羽2.64%1.16%0.82%
603333.SH尚纬股份0.00%0.00%0.00%
603606.SH东方电缆0.78%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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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8.SH杭电股份1.83%0.89%0.63%
002953.SZ日丰股份14.38%10.63%13.40%
平均值2.75%1.91%2.06%
发行人66.58%52.60%58.06%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如下图:

①2021年度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的下降趋势一致,相对来说,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大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全球宏观经济下行,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波动、研发持续投入和销售区域规模变动等综合影响;其中,境外销售方面,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境外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由58.06%下降为52.60%,拉低了总体毛利水平;结合前文运费对毛利率的分析,2021年的运费和研发费用支出远高于2020年同期水平,进一步直接拉低了毛利率水平。

②2022年度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2021年度,变动趋势与行业平均值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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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与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公司除电缆产品外,还有潜油泵电缆、连续管等油服类产品,公司油服类产品的毛利率高于电缆类产品,可比公司无潜油泵电缆、连续管等油服类产品。

公司潜油泵电缆、连续油管、连续油管作业装置属于油服类产品。油服类产品行业的市场需求,直接受到石油、天然气的钻采投资规模的影响。2020年以来,随着全球宏观经济下行叠加OPEC减产协议难产影响,2020年3月油价跌至10美元/桶历史低点。2020年5月OPEC减产协议的出台和宏观经济下行趋势逐步得到缓和,国际油价再次回升。2022年2月俄乌战争爆发,原油及天然气市场供应严重紧缺,原油价格创近8年新高。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英国布伦特原油国际现货价走势如下:

随着石油价格持续走高,油气类公司加大资本支出,对油服类产品需求上升,公司油服类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也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潜油泵电缆、连续管和连续油管作业装置等产品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60%、20.37%和30.63%。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上升

21.92%,公司油服类产品销售较2021年度上升83.32%,潜油泵电缆和连续管产品等油服类产品销售大幅上升;2022年度公司油服类产品平均毛利率较电缆类产品平均毛利率高约9.79个百分点,油服类产品销售大幅上升,有效改善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而行业可比公司无潜油泵电缆、连续管产品和连续油管作业装置等油服类产品,导致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与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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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出现差异。

(三)关于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的分析说明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总收入519,282.13439,707.47337,576.79
营业总成本484,364.37423,903.48320,492.82
营业利润30,067.6216,238.3217,024.66
利润总额29,571.0115,359.7918,467.55
净利润25,591.2211,538.8315,34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685.9011,537.1515,430.12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7%5.68%9.12%
经模拟重述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7%5.66%9.26%
经模拟重述后的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4%3.90%7.32%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将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五章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之“(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2020年财务报告未另行执行追溯列示,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成果,本章节之“七、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中同步将2020年度营业成本、毛利率、研发费用按照调整后口径进行模拟重述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总体呈增长态势,各期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37,576.79万元、439,707.47万元和519,282.13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340.28万元、11,538.83万元和25,591.22万元,公司具有较好的综合盈利能力。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较高水平,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持续增长、成本费用管控能力提升及其他收益增长的综合影响。

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同期减少3,801.45万元,下降比例为24.78%,主要系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下,受铜、铝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货运物流费用上涨等影响所致。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显著,主要得益于当期海外订单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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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销售价格上涨,营业收入及毛利额均有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002498.SZ汉缆股份11.71%12.90%10.91%
002533.SZ金杯电工10.50%9.80%8.04%
002692.SZST远程6.58%4.71%-13.12%
002882.SZ金龙羽11.49%2.72%10.23%
603333.SH尚纬股份0.87%-1.77%1.08%
603606.SH东方电缆16.30%32.18%34.24%
603618.SH杭电股份5.20%3.65%4.42%
002953.SZ日丰股份6.62%11.05%10.68%
平均值8.66%9.41%8.31%
发行人11.07%5.68%9.12%
发行人(重述后)11.07%5.66%9.26%

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呈差异性,主要受不同公司的产品结构、盈利水平、费用管控、非经营性损益等差异化的综合影响,结合毛利率、期间费用等项目的变动分析,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若对研发费用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额模拟重述,报告期内公司模拟备考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26%、5.66%和11.07%,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对内控措施执行穿行测试、控制测试、销售回款测试等核查程序,验证应收账款、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了解公司产品销售的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变动、销售区域、定价模式、信用政策、运费、毛利率变化等情况;

2、取得发行人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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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方法及具体时点,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取得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检查核实主要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货约定、产品定价、付款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退换货约定等;

3、取得发行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出口保险保单,了解公司出口业务的信用风险保障措施;通过工商查询系统、中信保系统,查阅主要客户的工商档案、征信报告、海外资信报告等,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评级;

4、询问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情况;获取账龄统计及逾期情况明细表,核查账龄统计及逾期情况统计,检查销售发票、报关单、签收单/提单等原始单据,检查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逾期情况,了解逾期客户的经营情况、信誉风险以及逾期账款的原因、分析合理性,依据账龄对坏账准备进行测算复核;

5、获取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账与账龄分析表,获取发行人的客户信用政策登记台账、销售合同;查阅应收账款坏账发生情况,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及坏账计提情况,对比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坏账计提政策是否与行业惯例相符,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取得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实施分析性程序,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境内外销售收入客户及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异常;对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实施细节测试,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原始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提单、报关单据、回款单据等,复核其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发生额大小排序,从大到小选取函证对象,函证范围包括: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发生额60%以上的全部客户,剩余客户随机抽取实施函证。

报告期各期,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174,319.23171,448.2099,924.36
本期发函金额135,016.92134,422.5587,1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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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函比例77.45%78.40%87.22%
本期回函确认金额128,534.61110,840.8666,718.81
本期回函比例73.74%64.65%66.77%
替代测试金额6,482.3123,581.6920,430.81
替代测试执行比例3.72%13.75%20.45%

报告期各期,对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营业收入519,282.13439,707.47337,576.79
本期发函金额392,170.92339,524.47305,505.62
本期发函比例75.52%77.22%90.50%
本期回函确认金额332,991.65300,405.82186,194.04
本期回函比例64.13%68.32%55.16%

8、对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通过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的方式,获取客户的营业执照复、经营资质、关联方关系确认函、受访人证明等资料。与客户的管理层或采购部负责人执行访谈程序,询问内容包括不限于:合作背景、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交易情况及结算方式、关联方关系等内容,了解各期业务波动主要原因等。对报告期内客户进行走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走访客户数量(家)353633
走访客户收入314,159.82261,072.86209,135.21
其中:境外走访客户收入220,851.18145,865.45135,418.58
营业收入519,282.13439,707.47337,576.79
走访客户收入占比60.50%59.37%61.95%
其中:境外走访收入占比42.53%33.17%40.11%

通过访谈程序,对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67,986.47167,577.5795,737.41
核查金额87,883.22104,690.1341,146.00
核查比例52.32%62.47%42.98%

9、取得海关数据、电子口岸及中信保数据,将其与海外销售收入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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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分析差异形成原因及其合理性;取得发行人免抵退税纳税审报表,将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金额进行匹配,分析差异形成原因及其合理性;

10、取得发行人主要银行流水对账单,选取大额流水进行逐笔核查,并与结合应收账款回款核查程序,确认销售回款情况及信用政策执行情况;

1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明细表,执行分析程序,分析重大项目的变动原因和合理性;对重大变动项目实施核查程序,检查费用发生的服务合同、发票、服务记录及银行流水等;核查各项费用的核算是否及时、准确及完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计算分析报告期内各项期间费用占收入比率的变动情况,判断变动的合理性;将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检查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运输费用明细台账、运输协议,分析运输与销售规模的变动匹配关系;查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中运费承担的约定以及发货明细,与运输合同或运输清单明细核对;抽查运输费用计提与支付的记账凭证,与原始财务记录、银行回单核对;

13、取得研发费用明细表、高企专项报告和原始凭证,分析研发费用的规模与列支与经营管理的匹配性;对研发项目内部管理执行穿行测试,核查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合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正常;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形成主要原因为受客户的资金周转、付款节奏安排等因素的影响,已根据收回风险计提坏账损失,对无法回款的款项已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公司已按照准则要求,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费波动、研发持续投入和销售区域规模变动等综合影响,呈先降后升的波动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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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水平均的波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基于不同发展战略定位于不同的细分市场,以及产品结构、客户对象、推广方式等差异化政策,以致公司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波动趋势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受销售产品盈利水平、费用管控、非经常损益等综合影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具有合理性。(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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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90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上市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 刚马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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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李 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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