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斯达5: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6

2023

半年度报告

斯达5NEEQ:400033

斯达5NEEQ:400033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angchun Goldenstar Biotech Group Co., Ltd.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袁晨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玉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弘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16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18

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59

附件Ⅱ融资情况 ...... 5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释义
报告期、本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高斯达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斯达实业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斯达人工智能高斯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高斯达贵州高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娇缘可长春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沙娇缘可长沙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高斯达医药长春高斯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高斯达深圳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斯达牧业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
磐石合作社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管理层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信证券、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Changchun Goldenstar Biotech Group Co.,Ltd.
高斯达
法定代表人袁晨亮成立时间1992年1月1日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袁晨亮)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袁晨亮),一致行动人为(何菊初)
行业(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销售;对外贸易;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企业投资;利用互联网对生产的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产品进行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姜岩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9楼
电话0431-89867917电子邮箱st3400033@sina.com
传真0431-89867917
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9楼邮政编码130022
公司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注册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29792A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9楼
注册资本(元)364,867,672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农产品运输批发等相关的企业签订了以鸡蛋为主营产品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公司未来将结合市场需求与开发业务渠道,不断拓展农副产品销售业务规模及产品种类,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水平。公司在持续经营主营业务外,积极探索将公司原业务领域所积累的渠道向其他相关的业务领域进行延伸和拓展,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结合当前环境探求企业经营模式方面的创新。

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新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业务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结合“以产定订购”的采购模式。采购和生产都是在销售数据的基础上,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或客户需将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对于需要较大的原材料,公司适度备货,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按时完成。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71,841,564.40111,504.4164,329.35%
毛利率%4.11%4.80%-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352.77-3,355,682.29125.01%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89,139.98-3,341,745.78126.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0.24%-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0.26%-0.92%-
基本每股收益0.002-0.01120.00%
偿债能力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461,726,448.80459,655,230.160.45%
负债总计113,362,501.77112,114,528.701.11%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8,341,000.75347,501,647.980.24%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950.9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11%20.80%-
资产负债率%(合并)24.55%24.39%-
流动比率4.074.10-
利息保障倍数00-
营运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048.03-500,504.66180.33%
应收账款周转率00-
存货周转率00-
成长情况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0.45%-2.80%-
营业收入增长率%64,329.35%100%-
净利润增长率%124.42%-18.26%-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本期期末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441,660.610.10%139,807.980.03%215.91%
应收票据00%
应收账款21,041,866.404.56%22,863,556.004.97%-7.97%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上年公司销售较少,本期吉林牧业已经开始销售农副产品生猪和鸡蛋,所以账上有资金运营,持续正常的业务往来,支撑经济活动。

(二)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71,841,564.40-111,504.41-64,329.35%
营业成本68,885,495.6295.89%106,194.6995.24%64,767.18%
毛利率4.11%-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048.03--500,504.66-180.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195.40-0--1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00.00-821,909.45--93.55%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公司去年上半年未开展农副产品业务,本年度吉林斯达牧业经营生猪和鸡蛋,具有更强的经营能力和往来资金,经营可持续可发展,因此经营活动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营业成本:因开展农副产品业务,相关采购成本增加;毛利率:公司主要业务变更为农副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农副产品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较大导致增加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购入固定资产(车辆)用于日常经营使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年发生增资扩股事项,本年度未发生。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长春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子公司批发零售业2,000万元3,537,462.143,537,462.140-214.71
贵州高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1,000万元18,506,492.68-5,655,409.880-382,267.41
长春高斯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研究和试验发展3,000万元1,173,641.06-31,263.940-99.12
吉林省斯达牧业有子公司批发业10000万元7,756,503.525,404,947.6171,841,564.402,547,690.82
限公司
深圳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批发零售业1000万元208,301.79-29,662.900-29,662.90
长沙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子公司批发零售100万元0000
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子公司批发零售360万元635,724.73379,048.830-128,857.60
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子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20,000万元0000
高斯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万元0000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市场风险受全球经济波动、自然灾害等宏观因素影响,经济增速放缓,下游业务竞争激烈,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波动风险。
持续经营能力风险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终止,重新启动时间点不确定,本期来源于重整投资人李荣明的建筑保温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李荣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业务创新风险公司在保持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外,积极探索将公司原领域所积累的能力向相关的业务领域进行延伸和拓展,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结合当前环境及需求在模式方面的创新,这些创新对公司的能力及投入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够紧跟技术演进,满足客户需求的变化,及时将研发创新成果转为可以销
售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可能将面临创新失败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是或否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 √否三.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 □否三.二.(二)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三.二.(三)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 √否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债务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债务人是否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借款期间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是否履行审议程序是否存在抵质押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鼎盛亚太国际投资(北京)有无关联关系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69,943,312.00360,000,000.000429,943,312.00已事前及时履行
限公司
总计----69,943,312.00360,000,000.000429,943,312.00--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应收鼎盛亚太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包括2018年及以前年度为避免破产清算划转存放于其的款项6,994.33万元及重整投资款3.6亿元。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尚未完成,不能支配使用该投资款。为了使投资人的投资利益最大化,公司以短期借款形式,将投资款3.6亿出借给非关联方鼎盛亚太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用于短期理财(借款日利率为0.12‰)。上述借款为临时借款。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235,741,97464.61%0235,741,97464.6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7,282,70615.70%057,282,70615.70%
董事、监事、高管114,564,55431.40%0114,564,55431.40%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129,125,69835.39%0129,125,69835.3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1,295,33211.32%041,295,33211.32%
董事、监事、高管82,590,61222.64%082,590,61222.64%
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364,867,672-364,867,672-
普通股股东人数7,985

注:普通股股东人数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供的2023年6月30日股东名册中的股东数量(已确权股东数)填写;股份数量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供的2023年6月30日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填写。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袁晨亮98,578,038098,578,03827.02%41,295,33257,282,706098,578,038
2何菊98,577,128098,577,12827.02%41,295,28057,281,848098,577,128
3李荣明60,529,820060,529,82016.59%25,356,76035,173,060060,529,820
4周宗霞11,836,422011,836,4223.24%4,958,4346,877,98800
5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503,532010,503,5322.88%10,503,5320010,503,532
6胡利琼4,423,86404,423,8641.21%04,423,86400
7辽宁双源投资有限公司3,139,76003,139,7600.86%3,139,760000
8湖南中盛云天投资有限公司1,889,39401,889,3940.52%01,889,39400
9张征军1,840,11501,840,1150.50%01,840,11500
10广州市桂粤建材贸易有限公司1,560,00001,560,0000.43%1,560,000000
合计292,878,073-292,878,07380.27%128,109,098164,768,9750268,188,518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述股东中袁晨亮与何菊初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袁晨亮、何菊初共同控制公司。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其它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冻结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袁晨亮董事长1955年11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何菊初总经理、董事1955年9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王博三副总经理、董事1978年12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于海滨独立董事1981年11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李艳萍独立董事1975年12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郭伟亮监事长1973年2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高晓成监事1965年8月2020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7日
刘学山职工监事1963年6月2020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27日
徐长林副总经理1963年11月2020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
金玉梅财务总监1969年1月2020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
姜岩董事会秘书1982年6月2020年10月29日2023年10月28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袁晨亮、何菊初是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期初人数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2222
财务人员99
销售人员44
行政人员1010
员工总计4545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一)441,660.61139,807.9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1,041,866.4022,863,556.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267,830.073,631,173.8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33,166,615.33430,218,238.8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五.(二)529,670.51484,196.5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01,496.82455,099.59
流动资产合计459,949,139.74457,792,072.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92,625.611,713,375.42
在建工程71,21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5,708.54
无形资产13,473.4514,073.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777,309.061,863,157.41
资产总计461,726,448.80459,655,230.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93,900.804,581,420.50
预收款项8,819,626.007,019,626.00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16,900.381,723,036.66
应交税费3,501,105.933,509,890.85
其他应付款95,491,762.9594,794,348.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五.(三)3,187,000.663,187,000.6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9,482.4279,482.4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2,902,778.48111,707,805.4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3,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06,723.29406,723.2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59,723.29406,723.29
负债合计113,362,501.77112,114,528.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五.(四)364,867,672.00364,867,6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五.(五)176,543,576.60176,543,576.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五.(六)4,005,158.904,005,158.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97,075,406.75-197,914,75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8,341,000.75347,501,647.98
少数股东权益22,946.2839,053.48
所有者权益合计348,363,947.03347,540,701.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1,726,448.80459,655,230.16

法定代表人:袁晨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玉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弘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50,851.5875,477.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5,103,990.405,103,99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432,434,147.35432,360,195.2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87,931.02387,931.0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8,829.27151,194.24
流动资产合计438,265,749.62438,078,788.0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1,149.1652,006.1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400.003,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53,549.16255,006.17
资产总计438,519,298.78438,333,794.2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6,902,386.006,902,386.00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1,275,953.881,405,953.88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84,392,133.7382,863,622.7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187,000.663,187,000.6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2,570,473.6191,171,962.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92,570,473.6191,171,962.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364,867,672.00364,867,67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76,543,576.60176,543,576.6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005,158.904,005,158.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99,467,582.33-198,254,575.92
所有者权益合计345,948,825.17347,161,83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438,519,298.78438,333,794.22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五.(七)71,841,564.40111,504.41
其中:营业收入71,841,564.40111,504.4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0,832,842.823,483,457.32
其中:营业成本68,885,495.62106,194.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2,024.7480.8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882,420.253,365,095.8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902.2112,086.0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212.791,191.5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08,934.37-3,370,761.34
加:营业外收入40.41
减:营业外支出51,504.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57,429.85-3,370,720.93
减:所得税费用134,184.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3,245.57-3,370,720.93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6,107.20-15,038.64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823,245.57-3,370,720.9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39,352.77-3,355,682.2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107.20-15,038.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9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袁晨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玉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弘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一、营业收入00
减:营业成本00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162,118.252,277,007.4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888.16160.0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974.5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3,006.41-2,276,193.0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5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13,006.41-2,276,193.0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13,006.41-2,276,193.0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213,006.41-2,276,193.0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472,016.20126,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0113,248.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00,324.76651,627.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672,340.96890,876.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3,634,820.80296,198.8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44,186.84497,008.56
支付的各项税费204,462.398,614.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86,822.90589,559.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270,292.931,391,381.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2,048.03-500,504.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3,195.4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195.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195.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3,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000.003,2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28,090.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28,090.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00.00821,909.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1,852.63321,404.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012.28170,120.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8,864.91491,525.30

法定代表人:袁晨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玉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弘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附注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113,248.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50,055.31451,20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0,055.31564,456.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68,080.10263,27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56,900.78264,393.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4,980.88527,66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4,925.5736,79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0,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0,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0,3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374.43136,792.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81.456,112.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055.88142,905.31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是或否索引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是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是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是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是 √否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是 √否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是 √否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是 □否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是 √否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是 √否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是 √否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是 √否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是 √否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是 √否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是 √否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是 √否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1-6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吉林省体改委以吉改发[1988]38号文和浑江市人民政府浑政发[1988]119号文联合批准,1988年12月在浑江市百货大楼基础上改组以社会募集资金设立。1993年1月9日经吉林省体改委吉改发(1993)5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同年8月9日,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吉林省第一家商业A股上市公司。1998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年度吉林省体改委吉改股批(1999)13号文批准,东北华联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吉林省工商局办理了名称变更登记,营业执照号为91220000123929792A。本公司于2000年8月24日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由变更前的人民币6,98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000万元。

2004年3月2日,本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新”)在长春市城鑫拍卖有限公司依法竞得原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19.91万股中2019.91万股,深圳广新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6年8月公司进行了住所变更,变更后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9楼,并取得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000123929792A的营业执照。

2021年1月6日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申请了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由变更前的人民币14,033.368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486.7672万元。

本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工程、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销售;对外贸易;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企业投资(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业务);利用互联网对生产的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产品进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9楼。法定代表人:袁晨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3年8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 合并范围

本公司2023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0家,注销和转让0家,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高斯达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存在不确定性。2021年9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草案)》议案: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方案为破产重整投资人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和周宗霞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中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按照10送3的比例向除破产重整投资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含未确权的流通股股东)送股,共计送股20,135,957股。因重整投资人李荣明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导致执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时无法进行股份划转。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处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未完成“确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后全体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低于破产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前所持股数。”的方案要求。建筑保温材料的核心原材料、技术及业务来源于重整投资人李荣明控制及其参股的关联公司,本期来源于重整投资人李荣明的建筑保温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李荣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高斯达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9月投资设立子公司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高斯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斯达子公司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设立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除深圳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开展业务,其他新设立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实质开展。

上述事项均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袁晨亮承诺自报告期末12个月内无条件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票据减值、应收账款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十一)、附注三(十二)、附注三(十三)、附注三(十六) 、附注三(十七)和附注三(二十二)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十五)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

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二)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三(九)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三(九)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二)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十)。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三(九)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

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一) 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分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详见“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低信用风险组合押金、保证金及代扣代缴社保、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往来款项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0.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十二) 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四)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五)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财务软件预计受益期限10
专利技术预计受益期限1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八)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二十) 收入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对于销售商品,在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待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二十一)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

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

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

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7.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三(十)“公允价值”披露。

(二十五)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注1]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注2]

[注1](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公司无上述事项,无需进行报表调整。

[注2](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无上述事项,无需进行报表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13%等税率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23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3年6月30日;本期系指2023年度,上年系指2022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1.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1)现金368,864.9167,012.28
其中:库存现金24,376.826,152.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44,488.0960,860.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8,864.9167,012.2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368,864.91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41,660.61元,差额72,795.70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受限货币资金72,795.70元。

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67,012.28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39,807.98元,差额72,795.70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受限货币资金72,795.70元。

(二)存货

1.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529,670.51-529,670.51484,196.51-484,196.51
原材料--
合 计529,670.51-529,670.51484,196.51-484,196.51

2.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三)

1.应付股利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超过1年未支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3,187,000.663,187,000.66暂未要求支付

(四)股本

1.明细情况

期初数本次变动增减(+、—)期末数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64,867,672.00-----364,867,672.00

公司股票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9月退市,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前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及相关部门审批后于2021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于2021年10月26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2021年9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草案)》议案: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方案为破产重整投资人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和周宗霞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中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按照10送3的比例向除破产重整投资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含未确权的流通股股东)送股,共计送股20,135,957股。因重整投资人李荣明所持全部股份均被司法冻结,执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时无法进行股份划转。高斯达公司主要重整投资人承诺随疫情结束尽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股本变动实际情况如下:1、同比例缩股。斯达全体股东按照10:1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斯达总股本从140,333,684股缩减至14,033,372股(总股本减少126,300,312股);2、股份让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缩股后所持斯达股份的80%,共计让渡4,342,531股,全体流通股股东让渡缩股后所持斯达股份的70%,共计让渡6,023,677股。让渡完成后,重整投资人持有斯达合计10,366,208股股份(其中流通股6,023,677股,非流通股4,342,531股);3、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完成上述缩股、股份让渡后,以总股本14,033,372股为基础,向让渡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250股的比例进行转增,共计转增350,834,300股。总股本扩大至364,867,672股。

(五)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股本溢价26,428,747.90--26,428,747.90
其他资本公积150,114,828.70--150,114,828.70
合 计176,543,576.60--176,543,576.60

(六)盈余公积

1.明细情况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4,005,158.90--4,005,158.90

(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本期数上年数
收 入成 本收 入成 本
主营业务71,841,564.4068,885,495.62--

(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72,795.70破产管理人账户的使用需经管理人审批。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适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级次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贵州高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级贵州贵阳贵州贵阳制造业100.00-设立
长春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级湖南长沙湖南岳阳批发和零售业100.00-赠予
长沙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二级湖南长沙湖南长沙批发和零售业-99.00设立
长春高斯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吉林长春吉林长春研究和试验发展100.00-设立
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一级吉林磐石吉林磐石批发业100.00-设立
深圳高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广东深圳广东深圳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51.00-设立
深圳高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级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高斯达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广东深圳广东深圳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51.00-设立
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二级吉林磐石吉林磐石批发业87.50设立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对金融机构的借款,本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不收取利息。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四) 资本管理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

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股东袁晨亮与何菊初为一致行动人。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李荣明本公司股东、董事
王博三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袁晨亮控制的公司
贵州中益能低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含分公司)本公司股东李荣明控制的企业
贵州中益能低碳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李荣明控制的企业
贵州华兴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李荣明控制的企业
贵州腾丽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李荣明之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二) 关联方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袁晨亮承诺自报告期内无条件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十、其他重要事项

1.破产重整工作概况

2016年9月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下达(2016)吉01民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方锦程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16年10月10日,指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担任管理人。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发布2016-044号《关于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016年10月10日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依法接管公司财务及营运事务,并有序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16年11月15日,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报了债权审核确认情况。2017年5月31日,公司在长春中院的监督下,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7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批准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鉴于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客观原因,公司无法顺利完成相关股份划转等工作,为保证破产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先后六次提出申请,延长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期、监督期。2020年6月1日,长春中院作出(2016)吉01民破4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监督期延长至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8月24日,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2020年9月10日公司及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分别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0年9月2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确认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2021年1月6日,高斯达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经股东会决议及相关部门审批后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于2021年10月26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高斯达公司重整投资人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周宗霞依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出资缴付的重整投资款合计3.6亿元。高斯达公司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涉及股本变动实际情况如下:1、同比例缩股。高斯达公司全体股东按照10:1的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高斯达公司总股本从140,333,684股缩减至14,033,372股;2、股份让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缩股后所持斯达股份的80%,共计让渡4,342,531股,全体流通股股东让渡缩股后所持斯达股份的70%,共计让渡6,023,677股。让渡完成后,重整投资人持有斯达合计10,366,208股股份(其中流通股6,023,677股,非流通股4,342,531股)。3、资本公积金转增,高斯达公司完成上述缩股、股份让渡后,以总股本14,033,372股为基础,向让渡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250股的比例进行转增,共计转增350,834,300股。总股本扩大至364,867,672股。

2.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概况

2021年9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草案)》,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方案为破产重整投资人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和周宗霞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中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按照10送3的比例向除破产重整投资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含未确权的流通股股东)送股,共计送股20,135,957股。按照10送3的比例送股完成后,原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增加至87,255,815股,破产重整投资人持有的股份总量减少至249,385,451股,高斯达全部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上述变动数量非最后变动结果,最终调整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划转为准。)2023年5月1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中股东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和周宗霞将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中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现因股东袁晨亮、何菊初、李荣明所持股份全部被冻结,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暂无法实施,为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终止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恢复股票交易及股票确权工作。

3.破产重整及股权分置改革中业务概况

2016年11月,高斯达与李荣明关联方贵州中益能低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代理销售合同》后预付采购款并采购建筑保温材料进行独家代理。2019年度,公司成立贵州高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李荣明关联方贵阳中益能建工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保温材料生产设备后免费租赁给贵阳中益能建工科技有限公司并向贵州中益能低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原材料,委托贵阳中益能建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斯达公司借助李荣明的销售渠道,通过其关联公司(贵州华兴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腾丽雅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给六盘水市钟山区建设工程总公司等单位。2020年度,贵州高斯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贵州恒泰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购入原材料,主要销售给贵州绿城易筑建工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至今,高斯达公司建筑保温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4.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和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业务开展概况

2021年6月17日,由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斯达牧业”)。吉林斯达牧业已于2022年10月开展业务,主要从事鸡蛋销售业务。供应商主要为深品印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朗俊辉供应链实业有限公司,客户主要为融水县弘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金秀古瑶贡品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由吉林省斯达牧业有限公司、潘国新 、洪发 、侯显库、李永祥、张海平、赵玉臣、徐臣双、佟伟、罗世维共同投资设立磐石市斯达农业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磐石合作社”),磐石合作社已于2022年12月份开展鸡蛋的买卖业务。供应商主要为深品印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客户主要为融水县弘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2023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23年6月30日;本期系指2023年度,上年系指2022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00,000.00-200,000.00200,000.00-200,000.00

2.子公司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长春娇缘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000.00--200,000.00--

十二、补充资料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 目金 额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0,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2.79-
小 计-49,787.21-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787.2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49.787.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其他收益212.79
营业外支出-50,00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9,787.21
减:所得税影响数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787.21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