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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6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8月4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祯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提交的议案,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议案,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无重大错误或遗漏,没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及根据公司的未来战略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原有经营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本次修订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情形。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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