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朗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权益分派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容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振芳陈少杰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