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半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内部治理实际情况,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部分内容予以完善,修订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3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