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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连技术”)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204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28.7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共计28.7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16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锦绣工业园8栋第一层至第三层A区电连技术证券部

3、邮编:518106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成文、罗欣联系电话:0755-81735163传真:0755-81735699邮箱:IR@ectsz.com

注: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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