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事项
我们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补充事项是公司实际业务所需,根据境外投资备案相关要求进行的补充,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补充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吴坚 许文才 张力上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