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万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2023年9月07日至2024年03月07日)。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周万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 职务 | 总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周万民 | 财务负责人 | 200,000 | 0.0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000股(占总股本0.0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2023年9月07日至2024年03月07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周万民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周万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周万民先生将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周万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