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光庭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将要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过对会议材料及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该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核查公司本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我们认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王宇宁

2023年8月15日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宇宁

2023年 8月 15日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湘希

2023年 8月 15日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忠亮

2023年 8月 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