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5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庭信息”)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19.06万元、增加净资产19.06万元(实际金额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背景
随着公司汽车电子软件业务发展,公司客户结构及结算方式发生了相应变化。一方面,公司持续扩大与汽车整车厂的直接合作,将随着新车型的量产而回收货款,长期应收款将会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合同出现了新的结算方式,主要是单个合同50%以上的款项结算与客户量产出货量挂钩,从合同验收到结算收款周期在1年以上,从本质来看这种结算方式属于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准确地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组合1 | 合并范围外的公司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利息组合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组合 | 应收股利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应收其他第三方非货款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利息组合、应收股利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其他款项组合,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 |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4)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组合1 | 合并范围外的公司 |
组合2 |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根据逾期情况,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对于未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经发生逾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简化计提坏账;
账 龄 | 未逾期长期应收款计提比例(%) | 逾期长期应收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 | 3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5 |
1至2年 | 5 | 20 |
2至3年 | 5 | 50 |
3年以上 | 5 | 100 |
(3)其他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利息组合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组合 | 应收股利 |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 应收其他第三方非货款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利息组合、应收股利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其他款项组合,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 |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 3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4)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19.06万元、增加净资产19.06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及
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3年及未来公司年末长期应收款的余额,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将增加33.00万元、净资产将增加33.00万元。
三、董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