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帕瓦股份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帕瓦股份 | 指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帕瓦长沙 | 指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帕瓦供应链 | 指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帕瓦兰溪 | 指 |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兰溪博观 | 指 |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兆远投资 | 指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展诚建设、展诚建设公司 | 指 |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浙商产投 | 指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厦门建发 | 指 |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汇毅芯源壹号 | 指 | 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汇毅芯源贰号 | 指 | 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汇毅芯源叁号 | 指 | 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宜宾晨道 | 指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湖州源玺 | 指 | 湖州源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万向一二三 | 指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系公司股东 |
展诚控股 | 指 |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巴斯夫杉杉 | 指 | 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厦钨新能 | 指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88778.SH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300750.SZ |
广东邦普 | 指 |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内公司包括: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控股子/孙公司 |
长远锂科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779.SH |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指 | 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锂电 | 指 |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脱嵌 |
钠离子电池、钠电池、钠电 | 指 | 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电过程中,Na+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 |
动力电池 | 指 |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 |
消费电子 | 指 | 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的电子产品,通常应用于娱乐、通讯以及文书用途 |
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池的主要性能指标 |
三元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由三元前驱体和锂化合物经烧结反应所得,常见的有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 |
NCM | 指 | 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正极材料,镍含量越高,比容量越高 |
NCA | 指 | 镍钴铝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镍、钴、铝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在80%以上 |
单晶、单晶型三元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归属于三元正极材料,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由独立的微米级别的一次颗粒组成,是主要的动力电池用正极材料之一 |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 | 指 |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一种,归属于三元正极材料,多晶三元正极材料为纳米级别一次颗粒团聚而成的二次颗粒,亦可称为二次颗粒团聚体、二次球 |
前驱体 | 指 | 经共沉淀反应制备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品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三元前驱体 | 指 |
在锂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前驱体材料
NCM三元前驱体 | 指 | 三元前驱体材料的一种,镍钴锰酸锂三元前驱体,化学式为NixCoyMnz(OH)2,x+y+z=1,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三元前驱体材料 |
NCA三元前驱体 | 指 | 三元前驱体材料的一种,镍钴铝酸锂三元前驱体,化学式为NixCoyAlz(OH)2,x+y+z=1,x≥0.8 |
NCM3系、5系、6系、7系、8系 | 指 | NCM三元前驱体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例如NCM8系的镍、钴、锰三种元素中镍摩尔含量80%(含)-90%(不含)范围内,3系、5系、6系、7系同理 |
NCM111、523、622、712、811 | 指 | NCM三元前驱体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尾数三位数字表示镍钴锰三种元素的摩尔比,例如NCM523的镍钴锰三种元素摩尔比例为5:2:3,其他型号同理 |
中高镍三元前驱体 | 指 | 主要包括NCM5系、6系、7系产品 |
高镍三元前驱体 | 指 | 主要包括NCM8系产品、NCA产品 |
单晶型、单晶NCM三元前驱体 | 指 | NCM三元前驱体的一种,具备特殊形貌结构指标的前驱体,主要用于生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
多晶型、多晶NCM三元前驱体 | 指 | NCM三元前驱体的一种,主要用于生产多晶三元正极材料,亦可称为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前驱体、二次球三元前驱体 |
能量密度 | 指 |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
粒径、激光粒度 | 指 | 产品微观颗粒的直径大小,又称粒度 |
球形度 | 指 | 与物体相同体积的球体的表面积和物体的表面积的比。形貌上越接近球的颗粒,其球形度越接近于1 |
振实密度 | 指 | 规定条件下容器中的粉末经振实后所测得的单位容积的质量 |
比容量、克容量 | 指 | 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g |
倍率 | 指 | 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
比表面积 | 指 | 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表面积。单位是㎡/g。通常指的是固体材料的比表面积,例如粉末,纤维,颗粒,片状,块状等材料 |
GWh | 指 | 是电功的单位,1GWh=1,000,000KWh |
共沉淀法 | 指 | 是制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金属元素的复合物超细粉体的重要方法。在溶液中含有两种或多种阳离子,它们以均相存在于溶液中,加入沉淀剂,经沉淀反应后,可得到各种成分的均一的沉淀 |
掺杂 | 指 | 在纯晶体结构中或物质组成中定量引入有益的元素,并形成均匀分布的以改善产品性能的工艺,是一种常见的材料改性工艺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帕瓦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PowerNewEner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Power New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宝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12月,公司注册地由“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92号”变更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2019年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诸暨市陶朱街道展诚大道68号一楼”变更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9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800 |
公司网址 | www.zhujipower.com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zhujipower.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琥 | 黄益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
电话 | 0575-80709675 | 0575-80709675 |
传真 | 0575-80723920 | 0575-80723920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zhujipower.com | dongmiban@zhujipower.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办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帕瓦股份 | 688184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61,464,296.63 | 876,866,473.71 | -4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7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23,986.05 | 65,035,487.90 | -86.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65,553.41 | -16,583,502.4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94,622,571.31 | 3,123,140,463.74 | -0.91 |
总资产 | 4,027,260,969.43 | 4,105,762,806.12 | -1.9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9 | -82.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9 | -82.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65 | -9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4.90 | 减少4.3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8 | 4.59 | 减少4.3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9 | 3.18 | 增加2.1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速放缓,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短期进入去库存阶段,下游客户短期采购意愿下降,导致公司出货量同比下滑;同时,基于销售定价模式,受上游
原材料价格下行的影响,公司产品出货价格有所下降。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37%。2.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收敛的压制,公司积极推动产能消纳、优化客户结构的过程中,产品出货结构有所调整;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下行导致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存在偶发性错配,体现在经营端存在成本滞后,对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侵蚀。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滑2.06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7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6.74%,并相应致使每股盈利指标同向下降。
3.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收敛的压制,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同比下滑,且公司结合下半年在手订单情况提前备货,致使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减少。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90,57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52,874.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3,597.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8,362.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202,936.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正极前驱体是构成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材料,对电池的理化性能有直接影响。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驱动了锂电产业的快速扩容,作为锂电关键材料之一的三元前驱体,正经历高速发展。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预计未来终端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继而带动前驱体材料需求旺盛。当前,动力电池主流技术路线呈现出以三元正极材料和磷酸铁锂为主,其他技术路线为辅的发展格局。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2023年上半年国内动力电池总装车量为152.1GWh,同比增长38.1%,继续保持蓬勃发展趋势。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为48GWh,占总装车量的31.5%,同比增长5.2%;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为103.9GWh,占总装车量的69.3%,同比增长61.5%。结构上,磷酸铁锂凭借低成本、高安全性等特点在出货结构上占优,但其能量密度较低、低温性能较差、技术迭代空间较小。与之相对,三元正极材料弥补了磷酸铁锂在能量密度上的短板,并具有
更丰富、长足的发展路径。随着未来供需波动的方差收敛,原料价格趋于平抑,预计三元材料的市场竞争力将逐渐得到修复。由于三元正极材料和磷酸铁锂各有优势,长期来看,未来市场大概率将呈现二者并存的局面。
(二)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成熟,下游终端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能、续航里程、安全性、性价比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高。在需求导向下,电池技术的不断突破,呈现向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半固态/固态、掺锰改性、钠离子电池等方向的革新,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拓展,从消费电子、乘用车逐渐延展到二轮车、小动力、储能等领域,行业天花板在逐渐抬高,展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单晶、高镍、高电压、低钴的三元正极材料,是未来高端动力电池的发展趋势
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等于质量(体积)比容量与平均工作电压的乘积。提高材料的质量(体积)比容量或提高平均工作电压,均可实现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提高能量密度的同时提升安全性,是高端电池的主要目标。
(1) 高镍化:提升能量密度
三元材料中,镍是主要的电化学活性元素,提高其比例将使电池可反应电子数增多,进而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支持更长续航里程。高镍是提高单位能量密度普遍、有效的方法,但随着镍占比的提高,会随之产生一系列问题,如Li+/Ni2+混排、表面不稳定、相变导致的微裂纹及有效组分溶解等,导致材料容量衰减、倍率及安全性能变差。
(2) 单晶化:结构更稳、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适合高电压
晶体结构上,单晶材料为一次颗粒,粒径约几微米,呈现单分散状态,多晶材料则是若干直径约几百纳米的一次颗粒团聚而形成的直径约十微米的二次球,相对更为杂乱、不均匀。因此,多晶材料在循环过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容易导致材料开裂、破碎,尤其若在高电压下充放电,容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并与电解液在材料表面发生副反应,进而导致晶体结构稳定性变差,不适合高电压。此外,由于多晶材料晶体颗粒之间的连接较为脆弱,在极片冷压过程中容易导致颗粒破碎,引起电池性能恶化。而单晶材料由于颗粒内部结构密实,不存在晶间界面,高电压下反复充放电不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可有效抑制因微裂纹产生的副作用,具有稳定性较好、循环寿命较长的优势,更适合高电压,可沿着高镍、高电压两个维度双轮迭代,并且在压实和高温循环过程中不易破碎,具备较高机械强度,拥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根据鑫椤资讯统计,2022年国内单晶材料累计产量25.25万吨,同比增长70.1%,渗透率由2018年的29.7%,提升至2022年的42.9%,单晶化发展趋势明显。
(3) 高电压化:提升能力密度,兼顾降本
单晶材料抗应力能力强于多晶材料,提升安全性的同时,可以适配高电压平台,进而带动能量密度提升。公司成熟开发的单晶型NCM5系、6系材料在4.4V超高电压下能达到多晶型NCM8系材料的能量密度,单晶型NCM7系材料在4.45V超高电压下能与多晶型NCM9系材料持平,并在安
全性、成本方面具备优势。下游电池或整机厂,一般以单GWh材料计价,在相同能量密度的条件下,公司单晶材料使用的镍等贵金属更少,具有明显的降本增效效果。报告期内,国内、国际客户对单晶材料的认识不断加深,对高电压方案的接受度日益提高,公司将沿着单晶、高镍、高电压、低钴的路线,继续引领发展。2.磷酸锰铁锂将在中低端动力电池领域有迭代空间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基础上掺杂一定比例的锰而形成的新型磷酸盐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更高能量密度是磷酸锰铁锂相较磷酸铁锂的核心优势,能量密度高出约15%,同时又保留了磷酸铁锂电芯高安全性、低成本的特点。此外,磷酸锰铁锂的电压平台与三元材料较为接近,可实现混掺。随着碳包覆、纳米化、补锂技术等改性技术的进步,产业化进程加速。根据高工锂电预计,2023年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有望迎来一定规模出货。基于高锰化的磷酸盐体系电池正在成为动力电池技术演化的重要方向之一,未来可能会对磷酸铁锂、低端三元电池实现部分迭代。
3.钠离子电池在储能、二轮车、小动力、工程机械上打开应用场景钠电此前由于电化学性能相较锂电更差,商业化进程较慢。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快速发展,全球锂资源地域分布不均,锂盐资源供给有限,供需矛盾加剧,导致锂盐价格居高不下。在此背景下,钠电发展加速。近年来,国家颁布多项政策来推动钠电的产业化进程。在政府的支持及资本的推动下,虽然钠电在能量密度的角度存在短板,但拥有低成本、高安全性、低温性能优异的优势及原料自主可控的特点,目前处于产业化元年,未来随着产业规模化程度提高,其性价比将得到更好体现,未来有望在部分领域替代磷酸铁锂和铅酸电池。钠电产业化进程中,正极材料是关键一环。在现有的正极技术路线中,层状氧化物路线的制备方法相对简单、能量密度高、低温及倍率性能好,且具有更成熟的产业基础,量产转化容易,短期更具备快速产业化、商业化的可能。公司在钠电正极前驱体方向已前瞻布局,并获得相关专利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与厦钨新能深化协同,已完成数十吨级铁基三元前驱体的批量出货,打开新的合作增长极;并向钠电头部企业完成铁基三元产品的出货、铜基四元产品的认证,下半年有望构建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
(三)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NCM三元前驱体材料,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钠电铁基三元与铜基四元正极前驱体。其中,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应用于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作为锂离子电池关键原料用于动力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铁基三元与铜基四元正极前驱体主要应用于镍铁锰三元和镍铜铁锰四元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作为钠离子电池关键原料用于小动力、储能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在两轮车、小动力、储能等场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基于客户产品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
(1) 基础研发
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明方向。在基础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钠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研发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
(2) 小试研发
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结合基础研发结果,公司研发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成为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
(3) 中试研发
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正极材料客户进行持续性技术交流。公司基于客户对产品性能提升与成本降低的诉求,凭借对前驱体技术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下一代产品的研发过程,并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进而推动下一代产品品质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各类合成前驱体所需的原料。
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价格、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
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求,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生产排期、市场预测等信息,结合产能和库存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2) 委托加工模式
出于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原料来源的考量,在金属盐类原料常规采购之外,公司少量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金属原料,委托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盐后作为生产原料,金额及占比较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大型、知名的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模式构成。其中,原料成本的计价基础主要为各类金属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司考虑前期采购入库的原材料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加工费则根据产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议价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五)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与工艺壁垒
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前驱体对于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粒度、比表面积、杂质含量、振实密度、表面形态等指标有着严苛的要求,尤其锂电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和低钴化的发展趋势对前驱体企业的基础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前驱体的发展需要进行技术研发、工艺改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长期积累。
目前,行业常用共沉淀法合成工艺是在热溶液中进行的涉及气、液、固三相复杂反应的过程,影响体系稳定的因素多,控制繁琐,并伴生一定的副产物。因此,深入了解和精确控制反应体系的各个相关参数才能合成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前驱体产品。尤其,要实现高品质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的稳定生产,企业需要同时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过硬的技术实力和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
2.人才壁垒
前驱体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且产品通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定制化生产,以契合客户的生产工艺要求。为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前驱体企业需要结合对前驱体合成机理和生产工艺的理解,调整前驱体产品制备过程中的控制参数和生产工艺,一方面满足下游客户对于前驱体性能和成本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保证公司稳定的、成本可控的一致性产品产出能力。随着技术要求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前驱体企业需要培养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队伍。因此,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前驱体企业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认证所需时间较长。在新能源电池行业,下游客户通常需要对前驱体进行使用认证,包括小试、中试、试产等流程,并进行量产产品的各项性能测试,认证通过后方会开展批量采购。前驱体产品的性能和需求响应速度是客户选择生产厂商的主要依据,
产品得到市场检验和客户认可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因此,该认证过程往往对前驱体企业的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一旦完成认证,由于技术和生产的协同效应,下游客户普遍倾向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4.资金壁垒前驱体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占比高。为了应对企业连续生产需求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前驱体企业需要进行原料适度储备,且普遍需要在较短付款周期内支付采购款。而在销售端,行业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上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相对较慢。因此,前驱体企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此外,前驱体企业在设立之初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建设环保设施。以上因素均对前驱体企业提出了较高的资金需求。5.生产规模壁垒前驱体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壁垒,生产规模较大的前驱体企业可以在生产和管理上更好发挥规模效应,对外具备更强的谈判能力。而且,新能源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主流电池生产企业为保证其产品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对前驱体供应商的规模化供货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产能不足的前驱体企业往往难以承接大型订单。
(六)公司市场地位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趋势,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艺升级、产品创新。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批量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着力于三元前驱体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低钴化的技术路线,在单晶材料、超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2022年,公司与厦钨新能深度合作,通过对分子结构的独特设计和金属元素的创新掺杂,成功攻克超高电压四元前驱体技术,单晶型NCM7系4.4V超高电压产品成熟问世,并实现批量出货。报告期内,公司对原有产品继续迭代升级,成熟开发出单晶型NCM7系4.45V超高电压产品,能量密度优于多晶型NCM9系,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备优势。公司凭借在三元前驱体领域的深度积累,已在单晶材料、超高电压相关工艺上拥有完整的专利族,构建了较深的技术护城河。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深耕客户、优化产品。锂电方面,公司与广东邦普加强合作,升级产品结构,由单晶型NCM5系产品升级为单晶型NCM6系4.35V高电压产品;与长远锂科构建战略关系,着力推动多晶型高镍、超高镍产品的验证与出货;与巴斯夫杉杉加快推动碳足迹认证,为下半年恢复供货节奏、开拓海外终端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与贝特瑞成功建立出货关系,下游客户结构进一步完善。钠电方面,公司与厦钨新能深化协同,已完成数十吨级铁基三元前驱体的批量出货,打开新的合作增长极;向钠电头部企业完成铁基三元产品的出货、铜基四元产品的认证,下半年有望构建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随着钠电产品的突破, 公司成功实现了从高端动力电池到小动力、储能电池的战略并轨,迎来了基本面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一期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成功点火试车,预计下半年随着新增产能的投放,将助力公司综合实力的显著提升,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前驱体高端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七)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同比有所下滑,但净利润二季度环比一季度明显改善。开工率方面,5月以后,原材料价格运行趋于平稳,行业需求逐渐修复,公司产能利用率迅速提升,6月开工率水平已达到高位状态。单吨盈利方面,若考虑减值损失冲回,二季度单吨净利润已恢复至6,000元以上。随着未来生产制造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出货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下半年业绩成长可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主要基于:下游终端新能源汽车需求放缓,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短期进入去库存阶段,下游客户短期采购意愿下降,导致公司出货量不及预期;受下游需求收敛的压制,公司积极推动产能消纳、优化客户结构的过程中,产品出货结构有所调整;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下行导致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存在偶发性错配,体现在经营端存在成本滞后,对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侵蚀。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充分释放风险,对相关财务指标带来一定影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发展驱动力,以前瞻性的战略眼光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形成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与非专利技术,并运用于产品的实际生产中,有效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锂电方面,公司基于对三元前驱体基础材料性能和生产工艺的深刻理解,着重发力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技术路线,在高电压、超高电压方向上建立了明显的先发优势和较高的专利壁垒,未来将继续沿着该技术方案不断升级,同时推动在高镍、超高镍方向上的验证。生产工艺上,针对生产过程中一致性问题,公司开发了半连续法生产工艺,提高了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的生产效率和稳定性,产品具有杂质少、成本低的特点。
钠电方面,公司高度重视该方向的前瞻布局,已掌握钠电正极材料前驱体合成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两款具有代表性的钠电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的开发已取得较大进展。其中,一款铁基钠电三元前驱体产品已处于中试阶段,实现数十吨级出货;另一款铜基钠电四元前驱体产品已通过核心客户的小试验证,正处于中试验证阶段,具备量产的条件。未来,公司将加大钠电研发方面的投入,积极开发掺杂型、包覆型钠电前驱体及其他基体钠电前驱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特点及技术优势 | 取得方式 | 应用产品 |
1 | 一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 | 通过结晶工艺条件的控制,使一次颗粒的排布和晶体的生长方向可控,经烧结后的三元正极材料锂离子扩散速率得到有效提升,长循环过程中结构稳定性和倍率性能良好。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三元前驱体 |
2 | 半连续共沉淀技术 | 通过特殊的提浓生产工艺,控制共沉淀反应停留时间,合成的前驱体具有一致性高、球形度好、微粉较少的优点。本技术单釜产能大,生产效率高。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多晶型三元前驱体 |
3 | 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 | 通过特殊间歇法生产工艺,实现反应釜内流体控制从而定量精准造核和控制晶核生长,合成的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振实密度高、比表面积波动范围小的优点,有利于提升前驱体烧结的均匀性,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和循环性能。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三元前驱体 |
4 | 单晶中高镍低钴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 | 通过对产品成分结构的分析,实现合成过程中组分和工艺参数的精准设计和控制,在保持镍含量的同时降低产品钴含量,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在保证高容量的同时改善了低钴产品的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三元前驱体 |
5 | 高活性花瓣状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 | 通过反应参数的精准控制,实现一次颗粒排列的特殊化,构建了晶体择优生长曲线模型,产品具有特殊的颗粒排列,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因锂离子脱嵌通道通畅而可用于快速充放电的锂电池。 | 自主研发 | 多晶型三元前驱体 |
6 | 多元素多工艺共沉淀技术 | 采用独特的工艺设计(多元素多重原位包覆,疏密交替轮胎式多层核壳结构,金属元素浓度半/全梯度分布等),实现产品结构的精准调控,其经烧结后的三元正极材料具有良好的结构继承性,针对性提升三元正极材料结构稳定性并缓解其内应力释放等问题。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多晶型三元前驱体 |
7 | 前驱体湿法掺杂技术 | 通过金属元素特性分析和工艺优化,合成出掺杂元素均匀分布且掺杂量精确的三元前驱体,可实现晶面的选择性调控和各向异性生长,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具有制造成本低、循环寿命和安全性能好等优点。 | 自主研发 | 单晶型、多晶型三元前驱体 |
8 | 高比表面积 NCA前驱体合成技术 | 通过采用偏铝酸钠作为铝源,解决传统硫酸铝沉淀速度过快造成铝元素分布不均匀和粒度无法长大的缺点。前驱体比表面积高有利于三元正极材料烧结过程的固相传质和后续干法包覆的均匀性,减少三元正极材料中岩盐型氧化镍的生成,烧结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倍率性能高、循环性能好。 | 自主研发 | NCA三元前驱体(未量产及销售) |
9 |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合成技术 | 通过气氛控制及反应釜流体控制,协同多元素掺杂,合成元素分布均匀、形貌可控的钠离子电池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前驱体,所制备的钠电正极材料具有杂相少和结构稳定性高等优势,实现了性能和成本的均衡。 | 自主研发 |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帕瓦股份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在正极材料前驱体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7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1项,合计102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开(公告)号/申请号 | 标题 | 专利类型 | 法律状态 |
1 | 202110870421.X | 一种四元掺杂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其制备方法、正极材料 | 发明 | 授权 |
2 | 202110870089.7 | 一种钨、镧双掺杂共包覆的三元正极前驱体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3 | 202110870424.3 | 一种多离子修饰三元材料前驱体及正极材料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4 | 202110889010.5 | 一种磷酸盐包覆的湿法掺杂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5 | 202110958571.6 | 金属磷化物与金属磷酸盐复合改性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发明 | 授权 |
6 | 202111003936.6 | 双重氧化物包覆修饰的低钴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7 | 202111096266.7 | 一种锆、多阴离子掺杂改性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其制备方法、三元正极材料 | 发明 | 授权 |
8 | 202210528548.8 | 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9 | 202210529179.4 | 复合材料的应用 | 发明 | 授权 |
10 | 202210528551.X | 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11 | 202210996562.0 | 碳基前驱体材料、正极材料以及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12 | 202310023761.8 | 钾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以及制备方法 | 发明 | 授权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 5 | 12 | 106 | 7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31 | 3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 | 12 | 137 | 10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12.4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12.4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29 | 3.18 | 增加2.1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电动汽车用单晶高镍低钴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1,979.94 | 450.50 | 1,721.83 | 中试 | 通过调节镍钴元素比例,并利用单晶型结构的优势,制备出组分可控的单晶型高镍低钴三元前驱体,增加高镍正极材料结构稳定性和减少生产成本。 | 行业领先 | 动力电池 |
2 | 疏密交替式多层轮胎结构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 | 1,871.22 | 92.01 | 1,464.89 | 中试 | 开发特殊形貌结构三元前驱体,可以有效减少正极材料循环过程内应力,提高正极材料的循环性能。 | 行业领先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码 |
3 | 预氧化制备高性能三元前驱体 | 1,540.90 | 81.78 | 1,070.31 | 中试 | 开发预氧化三元前驱体,其烧结后的正极材料结构稳定性得到提高,存储性能和循环性能得到增强。 | 行业先进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码 |
4 | NCM9系超高镍三元前驱体制 | 2,051.64 | 428.51 | 1,379.53 | 中试 | 开发NCM9系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研究NCM9系三元前驱体 | 行业先进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 |
备技术 | 共沉淀控制结晶技术,制备出成分均匀、粒度集中、形貌可控的NCM9系三元前驱体。 | 码 | ||||||
5 | 钠离子电池层状正极材料前驱体制备技术 | 1,491.10 | 558.89 | 1,000.36 | 中试 | 开发具有低成本及优异电化学性能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 | 行业先进 | 储能领域,两轮电动车等 |
6 | 湿法掺杂核壳结构三元前驱体材料开发 | 2,157.07 | 525.94 | 525.94 | 中试 | 通过湿法掺杂合成改性三元前驱体,结合表面包覆可以有效抑制高镍材料与电解液的副反应,提升材料循环稳定性。 | 行业领先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码 |
7 | 高安全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开发 | 1,807.41 | 255.83 | 255.83 | 小试 | 通过单晶化、内部结构设计等工艺开发,开发具有高安全性的中高镍三元前驱体。 | 行业先进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码 |
8 | 高振实球形高锰前驱体材料开发 | 630.53 | 49.99 | 49.99 | 小试 | 开发具有低成本及高振实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行业先进 | 电动工具、数码 |
9 | NCA9系超高镍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 | 1,193.22 | 0 | 420.07 | 中试 | 开发高容量和高循环的NCA9系前驱体产品,并积累和提高NCA产品开发技术。 | 行业先进 | 动力电池、电动工具、数码 |
合计 | 14,723.03 | 2,443.45 | 7,888.75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6 | 7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51 | 22.3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68.71 | 915.0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1.13 | 11.8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 | 2.08 |
硕士研究生 | 12 | 12.50 |
本科 | 55 | 57.29 |
专科及以下 | 27 | 28.13 |
合计 | 9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2 | 54.1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2 | 33.3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 | 7.2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5.21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96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高度重视基础研发和应用转化。目前,公司已掌握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一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高活性花瓣状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前驱体湿法掺杂技术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在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领域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使用公司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烧结而成的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具有良好的循环稳定性和结构稳定性。公司在多晶型高镍三元前驱体领域亦完成产线认证,实现量产和批量出货,产品获得下游客户认可。公司参与研发的“难处理镍钴资源材料化增值冶金新技术”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优势公司拥有丰富的正极材料前驱体制备技术。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具有品质稳定、元素比例控制精准、磁性物质含量低、杂质元素控制效果好的优势。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先进,公司的半连续法生产工艺具有单釜产量高、反应速率可控、一次形貌可控、产品微粉少的优势。3.卓越的研发团队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及研发团队建设,构建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并与中南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产学研结合紧密,基础科学研究扎实,能够实现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具备切入新能源材料行业其他先进领域的技术潜力。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以多重专业背景的研发人员为基础,以外部特聘专家为补充,构建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和完备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研发团队与销售一线、生产一线人员密切合作,组成了以基础研发、应用研发、成果转化三步走为核心架构的科研成果研发和转化机制。公司首席科学家张宝在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2021年,张宝入选浙江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4.客户供应链深度介入优势随着下游终端客户对正极材料能量密度、安全性能等核心指标要求的日益提升,正极材料厂商需要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即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就产品的设计性能、控制参数等诸多方面进行协作,从而形成上下游供应链在技术、生产、购销方面的深度合作。因此,主流正极材料厂商对前驱体供应商大多设有严格且复杂的认证程序。在此产业模式下,前驱体产品需要针对客户的技
术路线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并完成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测试和验证,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准入门槛。公司技术人员在客户产品的设计早期即与客户开展密切技术交流,并提供从研发到生产的全流程技术咨询和服务。基于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与厦钨新能、广东邦普、巴斯夫杉杉、长远锂科及钠电头部企业等多家知名正极材料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关系,合作稳定性高。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上游资源品价格波动剧烈,新能源汽车终端需求阶段性有所平缓,下游进入去库存阶段,主动维持低库存水平运行,最终导致材料端需求孱弱。5月以后,随着资源品价格企稳回升、需求逐步回暖,产能利用率逐月回升。上半年,整体上锂电上游材料行业整体呈现前低后高、逐渐修复的趋势。报告期内,围绕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经营,开工率与单吨利润水平拐点向好
面对行业去库存压力,公司主动推动产能消纳、优化客户结构,上半年前驱体销量5,439.12吨,同比下降29.72%,其中二季度销量3,005.26吨,环比增长23.48%。开工率方面,公司5月以后,产能利用率逐月修复,6月开工率水平已达到高位状态。单吨盈利方面,若考虑减值损失冲回,二季度单吨净利润已恢复至6,000元以上。6月30日,公司IPO募投一期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成功点火试车,待爬坡结束后,在下半年单晶型高电压、超高电压产品供需两旺的市场预期下,生产制造规模效应显现,叠加出货结构进一步优化,预计下半年产能利用率、单吨盈利水平都将较上半年有明显改善。
(二)重视研发,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齐头并进
公司保持研发核心地位,以市场及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强对现有产品机理及结构优化的基础上,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强度,通过持续迭代、创新,巩固自身技术壁垒,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锂电方面,公司继续夯实在单晶材料上的领先地位,成熟开发出单晶型NCM7系4.45V超高电压产品,能量密度优于多晶型NCM9系,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备优势,同时加快在多晶型超高镍产品上的研发和验证,并以通过与下游客户升级合作产品的方式,保障加工费水平的稳定,维护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钠电方面,看好未来该赛道的应用场景与商业机会,公司不仅已完成数十吨级铁基三元产品的批量出货,并向钠电头部企业积极推动完成铜基四元产品的认证,具备批量出货的条件,下半年有望构建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
(三)依托单晶,客户优化与海外拓展双管齐下
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市场,相较于国内,海外市场对电池能量密度、续航里程的诉求更强,对三元动力电池的认可度更高。产品出海,对公司而言充满机遇与挑战,对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意义重大。报告期内,海外市场、国内主流客户对单晶材料的关注度、认可度、接受度都在迅速提升,公司抓住契机、积极布局、主动出击,充分发挥在三元前驱体单晶中高镍高电压方向上构建的技术壁垒、先发优势,积极拓展海外销售渠道,一方面以韩国市场为突破口,着力搭建本土团队,已实现产品小量出货,另一方面加快收尾碳足迹认证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始有望加大对巴斯夫杉杉的出货,产品终端切入欧洲市场。
(四)紧抓工期,IPO募投项目如期高质量竣工
公司IPO募投项目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部署在浙江省诸暨市,项目主体已于报告期内建设完成,并于6月30日成功点火试车,目前处于爬坡阶段,预计将于三季度末开始贡献有效产能;二期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部署在浙江省兰溪市,目前处于建设期。
IPO募投一期项目的建成、投产,在下半年单晶型高电压、超高电压产品供需两旺的市场预期下,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减少产线共线的情况,发挥规模优势,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有助于显著提高公司的供货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高端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五)厚积薄发,资源精炼与循环回收加速布局
前驱体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大宗商品,全球镍、钴资源主要集中在印尼、刚果(金)等海外国家。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张,公司对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的要求日益增高。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全资子公司帕瓦供应链,与印尼矿山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并拟在东南亚设立海外办事处,通过供应链渠道将海外MHP、高冰镍等资源运回国内,再通过参股公司博观循环加工成公司所需的硫酸盐原料,以实现“稳供应、保质量、降成本”的战略意图。同时,报告期内,为夯实与参股公司博观循环的产业协同,公司以1,200万元向其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由2.67%提升至4.85%,进一步加大在上游环节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风险
1.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之一,目前三元正极材料和磷酸铁锂是动力电池主流的技术路线。近年来,磷酸铁锂电池的长电芯方案、无模组技术(CTP)、刀片电池等应用技术进步速度较快,其能量密度可以满足续航里程较低的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锂电不同技术路线的竞争预期将长期继续。同时,磷酸锰铁锂、钠电、氢燃料电池等新技术路线未来也可能对传统技术路线形成冲击或补充。若公司技术研发方向无法契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失败风险锂电产业整体的迭代速度较快,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终端产品对锂电的续航能力、安全性、循环寿命、耐高低温、充电效率等技术指标的要求持续提升,使得上游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电化学性能与理化性能必须随之不断优化。磷酸锰铁锂、钠电、氢燃料电池等新技术路线未来可能逐渐产业化,若公司未来的研发方向未能准确把握行业主流技术路径方向或公司研究开发未能取得预期技术成果,公司产品可能因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竞争力下降。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前驱体企业对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对工艺技术进行持续性改进的能力尤为关键,因此,保持核心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前驱体行业对高端技术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团队流失的风险。若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受到不利影响。4.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被侵害的风险公司在长期的研发过程中,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形成了多项知识产权。若公司的研发成果、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获知并加以应用、模仿,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会遭受损害。此外,若公司产品对应的专利权到期,第三方公司可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相关技术资料,开发与公司产品存在直接竞争的产品,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94.59%,主要客户集中度高。若未来厦钨新能、广东邦普因下游客户需求变更出现技术路线变更、产品结构调整、新增或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正极前驱体材料,尤其是锂电单晶型高电压和超高电压材料、钠电铁基三元和铜基四元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对下游技术路线变更、市场容量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所引起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未来锂电、钠电前驱体的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行业存在产品向多晶型高镍化的发展趋势,
公司多晶型NCM6系、7系、8系产品销售占比较小,多晶型NCM8系产品商业化时间相对较晚,若未来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对于高镍化产品的需求,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产品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产品价格随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大宗商品,其中钴矿主要位于国外,金属钴主要依赖国外进口,价格波动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硫酸镍和硫酸锰的采购价格也会出现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同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价格。若市场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公司无法通过预付款结算、签订框架合同等方式持续性获得采购价格优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只能以较高的价格采购原材料,将会导致公司出现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未能及时与产品成本同步变动及毛利率下降的情形,向下游传导后,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使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4.下游企业延伸替代的风险目前,行业下游部分正极材料企业有自建前驱体产能,主要用于满足前驱体配套和自供的需求。未来,若行业下游企业大规模自建前驱体产线,且公司无法保持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则公司可能面临下游企业延伸替代的风险。5.公司产品销售结构与主要客户采购结构、行业出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的风险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主要聚焦在锂电单晶型高电压、超高电压材料,在行业存在向多晶型高镍化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出货结构与主要客户三元前驱体采购量分布和行业细分产品出货量分布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或下游行业产品结构发生进一步变化,且公司无法顺应客户、市场的需求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对应产品,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6.浮动结算价格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公司采用浮动结算价格方式结算,当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时,该结算价格方式能够获取的利润相较于固定价格方式更低。若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且浮动结算价格方式结算收入比例提高,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近年来,新能源电池行业竞争者增多,行业产能持续扩张。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前驱体行业竞争加剧或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等各种不利情形,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2.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下游客户的数量和类型都将有所增加。未来,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回款状况不佳甚至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3.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跌价的风险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储备存货,公司期末的存货余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一方面会对公司形成较大的流动资金占用,另一方面若未来因市场需求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可能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存货可能出现跌价损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4.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风险若未来公司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产品技术升级迭代导致技术线路发生重大变更、资产利用率降低等情形,公司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存在减值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5.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较大规模的正极材料厂商,大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尤其在下游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客户的回款周期有变长的趋势,而上游原材料厂商账期一般较短,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的压力,这将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前驱体作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的核心部件,新进入者不断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不仅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在大规模规划扩产,行业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与下游正极材料制造厂商亦纷纷向前驱体方向寻求一体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未来前驱体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行业参与者不断增加,则行业竞争可能加剧,对公司未来的市场份额、业务发展与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锂电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主要应用终端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行业及相关环保政策的变化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技术体系、市场发展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生影响。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若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变化,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相关的业务的连续性预案,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组织关键岗位、职能的恢复,尽可能降低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46.43万元,同比下降47.37%;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2.69万元,同比下降77.2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1,464,296.63 | 876,866,473.71 | -47.37 |
营业成本 | 405,867,102.86 | 753,143,491.18 | -46.11 |
销售费用 | 1,230,042.18 | 1,505,020.04 | -18.27 |
管理费用 | 19,507,308.10 | 15,278,897.51 | 27.67 |
财务费用 | -11,828,021.17 | -2,209,763.3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12.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65,553.41 | -16,583,502.4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54,613.08 | -74,039,438.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550.01 | 3,572,522.22 | -128.3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增速放缓,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短期进入去库存阶段,下游客户短期采购意愿下降,导致公司出货量同比下滑;同时,基于销售定价模式,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行的影响,公司产品出货价格有所下降。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与原因基本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下游客户短期采购意愿下降,公司销售业务活动有所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为配合IPO募投项目产能投放,增加新产线人员招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一方面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致使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降低,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动降本增效,更加注重研发投入效率和物料管理,但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2.11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下游需求收敛的压制,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同比下滑,且公司结合下半年在手订单情况提前备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归还借款所
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98,437,059.65 | 19.83 | 1,117,643,137.94 | 27.22 | -28.56 | / |
应收票据 | 81,846,561.59 | 2.03 | 462,331,342.26 | 11.26 | -82.30 | 主要系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211,061,841.69 | 5.24 | 77,202,380.54 | 1.88 | 173.39 | 主要系下游客户货款回收期延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563,373.08 | 3.19 | 108,657,445.75 | 2.65 | 18.32 | / |
预付款项 | 26,982,912.02 | 0.67 | 50,658,436.83 | 1.23 | -46.74 | 主要系公司加强供应链管理,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766,267.42 | 0.04 | 615,364.99 | 0.01 | 187.03 | 主要系公司员工增加规模扩大,租入员工宿舍押金保证金、暂付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779,075,910.85 | 19.35 | 669,140,562.16 | 16.30 | 16.43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664,051.21 | 4.83 | 137,513,729.10 | 3.35 | 41.56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296,613,863.01 | 7.37 | 312,079,136.99 | 7.60 | -4.9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800,000.00 | 0.32 | 800,000.00 | 0.02 | 1500.00 | 主要系公司向参股公司博观循环增加投资额所致 |
固定资产 | 719,980,517.19 | 17.88 | 683,433,632.78 | 16.65 | 5.35 | / |
在建工程 | 583,491,935.92 | 14.49 | 242,333,390.97 | 5.90 | 140.78 | 主要系公司 IPO 募投项目建设开工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107,950.69 | 0.10 | 3,187,015.99 | 0.08 | 28.90 | / |
无形资产 | 151,173,125.19 | 3.75 | 150,791,385.25 | 3.67 | 0.25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30,055.08 | 0.09 | 3,799,773.17 | 0.09 | -9.7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71,637.50 | 0.38 | 10,788,573.80 | 0.26 | 43.41 | 主要系公司可用来抵扣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793,907.34 | 0.44 | 74,787,497.60 | 1.82 | -76.21 | 主要系设备工程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1,001,166.67 | 0.02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553,088,208.30 | 13.73 | 552,517,942.01 | 13.46 | 0.10 | / |
应付账款 | 248,928,645.36 | 6.18 | 352,760,043.25 | 8.59 | -29.43 | / |
合同负债 | 379,601.04 | 0.01 | 871,918.73 | 0.02 | -56.46 | 主要系公司预收下游客户款项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78,886.51 | 0.26 | 10,683,130.90 | 0.26 | -1.91 | / |
应交税费 | 5,798,142.05 | 0.14 | 8,805,380.38 | 0.21 | -34.15 | 主要系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4,400,064.74 | 1.10 | 54,195.00 | 0.00 | 81,826.50 | 主要系公司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3,408.71 | 0.01 | 851,215.35 | 0.02 | -39.69 | 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9,348.13 | 0.00 | 113,349.44 | 0.00 | -56.46 |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3,459,478.99 | 0.09 | 2,159,965.33 | 0.05 | 60.16 | 主要系公司筹建帕瓦长沙、租赁场地所致 |
递延收益 | 58,494,136.96 | 1.45 | 45,347,374.69 | 1.10 | 28.99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8,477.33 | 0.18 | 7,456,660.63 | 0.18 | -5.47 | /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9,961,529.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813,16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87,908,014.22 |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66,490,358.41 |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 230,173,061.63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2,900,000.00 | 0.00 | 100.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8,657,445.75 | 19,905,927.33 | 128,563,373.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0,000.00 | 12,000,000.00 | 12,8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070,958.90 | 10,002,027.41 | 80,072,986.31 | |||||
其他债权投资 | 312,079,136.99 | 10,000,000.00 | -5,465,273.98 | 296,613,863.01 | ||||
合计 | 491,607,541.64 | 12,000,000.00 | 10,000,000.00 | 24,442,680.76 | 518,050,222.4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生产制造及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48,226.97 | 503,041,170.11 | 501,649,805.86 | 0.00 | 5,488,154.75 | 4,113,787.27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大宗商品贸易、进出口及其他商业服务业 | 10,000.00 | 68,492,122.77 | 49,969,042.67 | 6,082,708.95 | -41,276.44 | -30,957.33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 | 1,000.00 | 9,897,601.38 | 9,821,375.38 | 0.00 | -178,624.62 | -178,624.62 |
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材料生产制造及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5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26 | www.sse.com.cn | 2023/6/27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50.6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污染物类别 | 废气,废水 |
大气主要污染物种类 | 氨(氨气),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镍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排放规律 | 有组织,无组织 |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 | 氨氮(NH3-N),总磷(以P计),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总氮(以N计),总镍,总锰,总钴 |
废水污染物排放规律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排污权使用和交易信息 | 生活废水3600吨/年,化学需氧量0.18吨/年,氨氮0.018吨/年 |
报告期内,公司各排污单位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源 | 污染防治设施 | 备注 |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废气
废气 | 喷淋塔 | TA003 | 运行时间 | 4380 | h |
去除效率 | 95 | % |
固废产生量
固废产生量 | / | t |
药剂用量
药剂用量 | 90 | m? | 10%稀硫酸 |
喷淋塔
喷淋塔 | TA004 | 运行时间 | 4380 | h | |
去除效率 | 95 | % | |||
固废产生量 | / | t | |||
药剂用量 | 90 | m? | 10%稀硫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批复 |
年产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10000吨项目 | 诸环建[2015]40号 |
年产1.5万吨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联产2.7万吨/年无水硫酸钠生产线建设项目 | 诸环建[2019]151号 |
年产无水硫酸钠4.5万吨、粗氢氧化镍0.1万吨、1000吨返溶生产线及5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中试项目 | 诸环建[2020]321号 |
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诸环建[2022]206号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并评审通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预案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备案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
备案编号 | 330681-2021-001-M |
报告期内实施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实施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操演练4次,参演员工达120余人次。通过实操演练,公司进一步查找、识别了环保工作中的不足,对薄弱环节进行了改进、提升,提高了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切实降低了环境管理风险。 |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签订了监测服务合同,严格按照监测计划100%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报告期内,所有监测结果均100%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分别被认定为绍兴市无废工厂、绿色低碳工厂和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工厂。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屋顶光伏安装面积达5.09万㎡,总装机容量约5.2MWp,可节约标准煤1,471吨/年;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固废利用量(率)和余热余压利用情况:滤液中的硫酸钠以十水硫酸钠的形式结晶析出,作为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新增余热回收预热系统。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助推共同富裕事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基层组织的共建,在诸暨市“和美乡村”篮球联赛活动中,出资逾17万元,全程独家赞助诸暨市陶朱街道“帕瓦杯”篮球赛事;同时,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合计向中南大学捐赠210万元,向南华大学捐赠1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及设立专项奖励金;此外,大力支持学术活动,在湖南科技学院承办的“湖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化学化工学科竞赛暨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与管理研讨会”上担任协办单位,赞助竞赛费5万元。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ESG建设,积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相融合,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1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2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董事王苗夫 | 注3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李思达 | 注4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注5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展诚建设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姚挺、王宝良 | 注6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临海永强、浙农科众、金研学而、嘉兴平融、恒晋融汇、诸暨富华、万向一二
三、上海劲
邦、深圳惠友、杭州笔架山、王爱明
注7 | 2021年11月2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湖州全美、深圳慧悦、诸暨高层次人才、智汇润鑫、共青城泰复、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绍兴越芯、湖 | 注8 | 2021年11月22日,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36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州源玺、宜宾晨道、宁波超兴、厦门建发、丹阳盛宇、前海农科、深圳中创达、杭州智汇、天津融创、温作客 |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9 | 2021年11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10 | 2021年11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展诚建设、姚挺、王宝良 | 注11 | 2021年11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 注12 | 2021年11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13 | 2021年11月22日,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 注14 | 2021年11月22日,上市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三年内 |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15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16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17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18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19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20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22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23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4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5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26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27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 | 注28 | 2021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 | 22日,长期 | ||||||
其他 | 公司 | 注29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 注30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31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 注32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3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 | 注34 | 2021年11月22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张宝 | 注35 | 2021年11月22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36 | 2021年11月22日,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 | 注37 | 2021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远投资、张宝 | 22日,长期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 注38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乐皋投资、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 | 注39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40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1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2 | 2021年11月22日,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3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4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5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6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7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实际控制 | 注48 | 2021年11月2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王振宇、张
宝
注1: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帕瓦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3: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4: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5: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帕瓦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6: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帕瓦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7:
(1)自帕瓦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8: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帕瓦股份回购该等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9:
(1)本公司/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10:
(1)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11:
(1)本公司/本人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12:
(1)本公司看好帕瓦股份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2)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公司将取得的收益上缴帕瓦股份所有;由此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注13:
(1)本公司/本人认可《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内容并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本公司/本人承诺,在帕瓦股份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时,本公司对帕瓦股份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4:
(1)本人认可《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内容并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帕瓦股份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5:
如帕瓦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公司/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16:
如帕瓦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注17:
(1)本公司/本人承诺帕瓦股份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帕瓦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本公司/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8:
(1)本人承诺帕瓦股份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帕瓦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帕瓦股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帕瓦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帕瓦股份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即期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注20: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帕瓦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帕瓦股份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1: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帕瓦股份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帕瓦股份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帕瓦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帕瓦股份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保证拟公布的帕瓦股份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帕瓦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帕瓦股份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帕瓦股份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2:
(1)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注23:
(1)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注24:
(1)本人将根据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帕瓦股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注25:
(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6:
(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7:
(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8:
(1)帕瓦股份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帕瓦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9: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30: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公司/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31: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32: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33:
如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自愿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2)如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帕瓦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3)如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34: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公司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公司不会利用帕瓦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5: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人作为帕瓦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会利用帕瓦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6: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作为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和帕瓦股份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
(3)本人作为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帕瓦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将把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帕瓦股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帕瓦股份。
(4)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会利用帕瓦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帕瓦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7:
(1)本公司/本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公司/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8: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9: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公司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公司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0: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帕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人将严格遵守帕瓦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帕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帕瓦股份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帕瓦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帕瓦股份资金或要求帕瓦股份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帕瓦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41: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上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在本次提交首发申请前已依法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份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42: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关要求,履行稳定本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公司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注43: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44: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45:
鉴于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董事会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未来市场竞争以人才为核心,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选聘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
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既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障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上,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述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注46: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注47:
(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48:
(1)如因政策调整或应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出现需要补缴之情形,或发行人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公司应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相关费用,并补偿发行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帕瓦股份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本公司/本人从帕瓦股份获取的股票分红等收入,并用以承担本公司/本人承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兜底责任和义务,并用以补偿帕瓦股份及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备注: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51.88元/股,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控股股东张宝、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宝良、姚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振宇及其近亲属王苗夫、李思达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3月19日。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14日 | 1,742,885,617.16 | 1,595,130,043.93 | 1,509,377,900.00 | 1,509,377,900.00 | 593,894,892.13 | 39.35 | 335,038,078.43 | 22.2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变更前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259,377,9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14日 | 否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190,523,744.86 | 76.2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14日 | 否 | 787,108,200.00 | 329,042,307.27 | 41.80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14日 | 否 | 472,269,700.00 | 74,328,840.00 | 15.74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575.21万元,其中2,572.00万元用于2022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度实施完毕,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未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列示。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5.5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2.9亿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702.6066 | 79.65 | -118.7705 | -118.7705 | 10,583.8361 | 78.7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08.5182 | 1.55 | -4.8600 | -4.8600 | 203.6582 | 1.5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493.8637 | 78.09 | -113.6858 | -113.6858 | 10,380.1779 | 77.2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903.8637 | 58.82 | -113.6858 | -113.6858 | 7,790.1779 | 57.9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90.0000 | 19.27 | 2,590.0000 | 19.27 | |||||
4、外资持股 | 0.2247 | 0.00 | -0.2247 | -0.2247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2247 | 0.00 | -0.2247 | -0.2247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735.2162 | 20.35 | 118.7705 | 118.7705 | 2,853.9867 | 21.2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735.2162 | 20.35 | 118.7705 | 118.7705 | 2,853.9867 | 21.2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437.8228 | 100.00 | 13,437.822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2.7105万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部分限售股份在报告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报告期末,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借出数量为7.89万股,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借出数量为1.99万股,合计转融通出借9.88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34,378,22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344,815.24元(含税),转增26,875,64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1,253,874股。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2023年半年度同口径(未经审计)注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19 | 23.03 |
注:2023年半年度同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0 | 0 | 2,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3/19 |
张宝 | 1,380.0000 | 0 | 0 | 1,38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3/19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 | 670.5764 | 0 | 0 | 670.576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9/19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限售 | |||||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4.7021 | 0 | 0 | 604.70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0 | 0 | 5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3/19 |
姚挺 | 500.0000 | 0 | 0 | 5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3/19 |
王宝良 | 500.0000 | 0 | 0 | 5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6/3/19 |
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4.5679 | 0 | 0 | 484.567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2.3284 | 0 | 0 | 402.328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2.8212 | 0 | 0 | 362.821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湖州源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1.7241 | 0 | 0 | 221.72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198.8928 | 0 | 0 | 198.892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7.4721 | 0 | 0 | 197.47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1.4106 | 0 | 0 | 181.410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2539 | 0 | 0 | 161.253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3/11 |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0.7836 | 0 | 0 | 100.783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温作客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嘉兴平融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00 | 0 | 0 | 125.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天津海河融创津京冀智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7836 | 0 | 0 | 100.783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杭州笔架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98.0598 | 0 | 0 | 98.059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汇润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7210 | 0 | 0 | 92.72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共青城泰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8.6896 | 0 | 0 | 88.689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诸暨市暨 | 80.6269 | 0 | 0 | 80.6269 | 首次公开 | 2024/6/25 |
阳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发行股票限售 | |||||
杭州智汇小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3007 | 0 | 0 | 80.300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深圳前海农科成长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3007 | 0 | 0 | 80.300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深圳中创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80.3007 | 0 | 0 | 80.300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杭州金研学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诸暨恒晋融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诸暨富华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王爱明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湖州全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3/11 |
浙江临海永强股权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杭州浙农科众创业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9/19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限售 | |||||
深圳市惠友创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3680 | 0 | 0 | 49.368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3135 | 0 | 0 | 40.313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6/25 |
丹阳盛宇鸿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5947 | 0 | 0 | 33.594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4/9/2 |
杭州乐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48 | 0 | 0 | 6.774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 2023/9/19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5.6515 | 0 | 0 | 115.6515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9/19 |
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7.9041 | 0 | 0 | 207.9041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9/19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5.8967 | 0 | 0 | 95.8967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9/19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95.8967 | 0 | 0 | 95.8967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9/19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122.7105 | 122.7105 | 0 | 0 | 首发网下配售 | 2023/3/20 |
合计 | 10,716.4266 | 122.7105 | 0 | 10,593.7161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7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章志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5,000股,并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
单位:万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 / | 2,000.0000 | 14.88 | 2,000.0000 | 2,000.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宝 | / | 1,380.0000 | 10.27 | 1,380.0000 | 1,38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670.5764 | 4.99 | 670.5764 | 670.5764 | 无 | / | 其他 |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604.7021 | 4.50 | 604.7021 | 604.7021 | 无 | / | 其他 |
姚挺 | / | 500.0000 | 3.72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王宝良 | / | 500.0000 | 3.72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500.0000 | 3.72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484.5679 | 3.61 | 484.5679 | 484.5679 | 无 | / | 其他 | |||
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402.3284 | 2.99 | 402.3284 | 402.3284 | 无 | / | 其他 |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62.8212 | 2.70 | 362.8212 | 362.8212 | 无 | /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27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2708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0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209 | ||||||||
惠州市汉泰科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 23.00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48 | ||||||||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盛宇致远医疗私募证券投资母基金 | 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 | ||||||||
邰崇荣 | 21.1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236 | ||||||||
张冉冉 | 20.7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797 | ||||||||
章志刚 | 1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000 | ||||||||
葛加宏 | 18.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000 | ||||||||
李影 | 16.2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103 | ||||||||
王武刚 | 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宝良、姚挺为一致行动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振宇与张宝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苏州汇毅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盛宇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盛宇致远医疗私募证券投资均由其母基金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26/3/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张宝 | 1,380.0000 | 2026/3/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0.5764 | 2023/9/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4.7021 | 2024/6/25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5 |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6/3/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姚挺 | 500.0000 | 2026/3/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7 | 王宝良 | 500.0000 | 2026/3/19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8 | 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4.5679 | 2024/6/25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9 | 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2.3284 | 2024/6/25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10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2.8212 | 2024/6/25 | 0 | 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宝良、姚挺为一致行动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振宇与张宝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苏州汇毅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8,437,059.65 | 1,117,643,137.9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
应收账款 | 211,061,841.69 | 77,202,380.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563,373.08 | 108,657,445.75 | |
预付款项 | 26,982,912.02 | 50,658,436.8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66,267.42 | 615,364.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9,075,910.85 | 669,140,562.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4,664,051.21 | 137,513,729.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2,397,977.51 | 2,623,762,399.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296,613,863.01 | 312,079,136.99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800,000.00 | 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19,980,517.19 | 683,433,632.78 | |
在建工程 | 583,491,935.92 | 242,333,390.9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07,950.69 | 3,187,015.99 | |
无形资产 | 151,173,125.19 | 150,791,385.2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30,055.08 | 3,799,773.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71,637.50 | 10,788,57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793,907.34 | 74,787,497.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4,862,991.92 | 1,482,000,406.55 | |
资产总计 | 4,027,260,969.43 | 4,105,762,806.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166.6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53,088,208.30 | 552,517,942.01 | |
应付账款 | 248,928,645.36 | 352,760,043.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9,601.04 | 871,918.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78,886.51 | 10,683,130.90 | |
应交税费 | 5,798,142.05 | 8,805,380.38 | |
其他应付款 | 44,400,064.74 | 54,195.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344,815.2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3,408.71 | 851,215.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348.13 | 113,349.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3,636,304.84 | 927,658,341.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59,478.99 | 2,159,965.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8,494,136.96 | 45,347,374.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8,477.33 | 7,456,660.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002,093.28 | 54,964,000.65 | |
负债合计 | 932,638,398.12 | 982,622,342.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4,378,228.00 | 134,378,2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20,913,047.25 | 2,620,913,047.2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92,090.49 | 35,192,090.4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04,139,205.57 | 332,657,098.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94,622,571.31 | 3,123,140,463.7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94,622,571.31 | 3,123,140,463.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27,260,969.43 | 4,105,762,806.12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2,248,930.45 | 664,669,871.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
应收账款 | 210,261,635.10 | 77,202,380.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8,563,373.08 | 108,657,445.75 | |
预付款项 | 26,862,446.59 | 50,658,436.83 | |
其他应收款 | 1,740,041.10 | 1,615,364.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51,344,999.93 | 669,140,562.1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0,859,402.35 | 137,498,769.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3,727,390.19 | 2,171,774,173.76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296,613,863.01 | 312,079,136.99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2,369,700.00 | 482,269,7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800,000.00 | 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19,136,777.04 | 683,334,407.13 | |
在建工程 | 566,452,521.61 | 242,249,162.0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07,950.69 | 3,187,015.99 | |
无形资产 | 99,000,409.09 | 100,338,274.1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30,055.08 | 3,799,773.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61,108.46 | 10,788,57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787,497.6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59,372,384.98 | 1,913,633,540.90 | |
资产总计 | 4,033,099,775.17 | 4,085,407,714.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166.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43,594,576.30 | 552,517,942.01 | |
应付账款 | 239,927,140.74 | 352,760,043.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9,601.04 | 871,918.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082,222.02 | 10,683,130.90 | |
应交税费 | 4,699,272.81 | 3,716,607.51 | |
其他应付款 | 89,400,064.74 | 54,195.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344,815.2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3,408.71 | 851,215.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348.13 | 113,349.4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8,645,634.49 | 922,569,568.8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59,478.99 | 2,159,965.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8,494,136.96 | 45,347,374.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8,477.33 | 7,456,660.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9,002,093.28 | 54,964,000.65 | |
负债合计 | 957,647,727.77 | 977,533,569.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4,378,228.00 | 134,378,2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20,913,047.25 | 2,620,913,047.2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92,090.49 | 35,192,090.49 | |
未分配利润 | 284,968,681.66 | 317,390,779.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75,452,047.40 | 3,107,874,145.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33,099,775.17 | 4,085,407,714.66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1,464,296.63 | 876,866,473.71 | |
其中:营业收入 | 461,464,296.63 | 876,866,473.7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41,170,736.72 | 797,315,848.84 | |
其中:营业成本 | 405,867,102.86 | 753,143,491.1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959,839.39 | 1,688,251.27 | |
销售费用 | 1,230,042.18 | 1,505,020.04 | |
管理费用 | 19,507,308.10 | 15,278,897.51 | |
研发费用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
财务费用 | -11,828,021.17 | -2,209,763.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235.96 | 18,577.78 | |
利息收入 | 11,720,451.76 | 2,552,773.00 | |
加:其他收益 | 10,754,173.29 | 5,196,513.2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58,779.35 | -2,725,635.8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05,808.61 | 1,693,837.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00,350.15 | -7,297,712.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100,353.79 | 76,417,627.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519.80 | 14,75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54,394.21 | 10,000.0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847,479.38 | 76,422,377.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556.57 | 6,965,815.7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6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55,381,587.68 | 876,866,473.71 | |
减:营业成本 | 400,142,442.64 | 753,143,491.18 | |
税金及附加 | 1,416,279.92 | 1,688,251.27 | |
销售费用 | 1,230,042.18 | 1,505,020.04 | |
管理费用 | 18,067,303.35 | 15,278,897.51 | |
研发费用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
财务费用 | -4,890,755.52 | -2,209,763.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85,235.96 | 18,577.78 | |
利息收入 | 5,114,134.64 | 2,552,773.00 | |
加:其他收益 | 10,754,173.29 | 5,196,513.2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58,779.35 | -2,725,635.8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62,312.14 | 1,693,837.8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00,350.15 | -7,297,712.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832,100.10 | 76,417,627.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1,518.36 | 14,75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54,339.85 | 1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79,278.61 | 76,422,377.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3,438.88 | 6,965,815.7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22,717.49 | 69,456,561.6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922,717.49 | 69,456,561.6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922,717.49 | 69,456,561.6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69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13,949,038.48 | 456,994,958.2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384,505.04 | 247,673,729.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7,333,543.52 | 704,668,687.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4,103,646.23 | 404,846,922.8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097,439.31 | 32,748,562.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317,060.78 | 11,798,200.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580,950.61 | 271,858,504.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6,099,096.93 | 721,252,19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65,553.41 | -16,583,502.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13,260.27 | 2,068,622.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13,260.27 | 2,068,622.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3,367,873.35 | 76,108,060.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367,873.35 | 76,108,060.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654,613.08 | -74,039,438.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9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1,550.0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477.7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550.01 | 17,477.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1,550.01 | 3,572,522.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3,431,716.50 | -87,050,418.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1,907,247.15 | 195,071,191.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8,475,530.65 | 108,020,773.16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7,917,900.03 | 456,994,958.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7,770,726.48 | 247,673,729.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5,688,626.51 | 704,668,687.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4,734,527.49 | 404,846,922.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330,279.48 | 32,748,562.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91,203.99 | 11,798,200.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4,451,046.61 | 271,858,504.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1,907,057.57 | 721,252,190.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81,568.94 | -16,583,502.4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13,260.27 | 2,068,622.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13,260.27 | 2,068,622.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6,181,769.30 | 76,108,060.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1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281,769.30 | 76,108,060.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568,509.03 | -74,039,438.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9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1,550.0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477.7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1,550.01 | 17,477.7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1,011,550.01 | 3,572,522.22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3,798,490.10 | -87,050,418.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8,933,981.15 | 195,071,191.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5,135,491.05 | 108,020,773.16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332,657,098.00 | 3,123,140,463.74 | 3,123,140,463.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332,657,098.00 | 3,123,140,463.74 | 3,123,140,463.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517,892.43 | -28,517,892.43 | -28,517,892.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26,922.81 | 15,826,922.81 | 15,826,922.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 |
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344,815.24 | -44,344,815.24 | -44,344,815.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344,815.24 | -44,344,815.24 | -44,344,815.2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 |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304,139,205.57 | 3,094,622,571.31 | 3,094,622,571.3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199,892,288.32 | 1,382,190,222.23 | 1,382,190,22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 |
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199,892,288.32 | 1,382,190,222.23 | 1,382,190,222.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269,348,849.99 | 1,451,646,783.90 | 1,451,646,783.90 |
期末余额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317,390,779.41 | 3,107,874,145.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317,390,779.41 | 3,107,874,145.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422,097.75 | -32,422,097.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22,717.49 | 11,922,717.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344,815.24 | -44,344,815.2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44,344, | -44,344,8 |
配 | 815.24 | 15.2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378,228.00 | 2,620,913,047.25 | 35,192,090.49 | 284,968,681.66 | 3,075,452,047.4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199,892,288.32 | 1,382,190,22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199,892,288.32 | 1,382,190,222.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456,561.67 | 69,456,561.6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783,671.00 | 1,059,377,560.32 | 22,136,702.59 | 269,348,849.99 | 1,451,646,783.90 |
公司负责人:张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诸暨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有限公司),帕瓦有限公司系由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远投资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诚建设公司)、彭春丽、王宝良、姚挺共同出资组建,于2014年7月15日在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681000246984的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帕瓦有限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307478340A的营业执照,,截至2023年6月30日,注册资本13,437.82万元,股份总数13,437.8228万股(每股面值1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583.836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853.9867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产品主要有正极材料前驱体。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报告十(八)和十(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
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关联方往来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五)10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
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0 | 5 | 2.38-3.8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专利权 | 5 |
软件使用权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
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三元前驱体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
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
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
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20年12月1日,公司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局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编号为GR202033002972的《高新技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3年度,本公司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77.70 | 3,012.80 |
银行存款 | 728,473,652.95 | 1,041,904,234.35 |
其他货币资金 | 69,961,529.00 | 75,735,890.79 |
合计 | 798,437,059.65 | 1,117,643,137.9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受限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9,961,529.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13,16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813,16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28,124,121.5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0.00 | 28,124,121.58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846,561.59 | 100.00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100.00 | 462,331,342.26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1,846,561.59 | 100.00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100.00 | 462,331,342.26 |
合计 | 81,846,561.59 | 100.00 | / | 81,846,561.59 | 462,331,342.26 | 100.00 | / | 462,331,342.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81,846,561.59 | ||
合计 | 81,846,561.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2,170,359.68 |
1年以内小计 | 222,170,359.6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99,4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2,269,759.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2,269,759.68 | 100.00 | 11,207,917.99 | 5.04 | 211,061,841.69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2,269,759.68 | 100.00 | 11,207,917.99 | 5.04 | 211,061,841.69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合计 | 222,269,759.68 | 100.00 | 11,207,917.99 | 5.04 | 211,061,841.69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2,170,359.68 | 11,108,517.99 | 5.00 |
1-2年 | |||
3年以上 | 99,400.00 | 99,400.00 | 100.00 |
合计 | 222,269,759.68 | 11,207,917.99 | 5.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62,683.19 | 7,045,234.80 | 11,207,917.99 | |||
合计 | 4,162,683.19 | 7,045,234.80 | 11,207,91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89,991,664.00 | 85.48 | 9,499,583.20 |
客户二 | 11,172,000.00 | 5.03 | 558,600.00 |
客户三 | 8,183,235.75 | 3.68 | 409,161.79 |
客户四 | 5,352,353.01 | 2.41 | 267,617.65 |
客户五 | 2,824,100.49 | 1.27 | 141,205.02 |
合计 | 217,523,353.25 | 97.86 | 10,876,167.6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8,563,373.08 | 108,657,445.75 |
合计 | 128,563,373.08 | 108,657,445.7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51,648.08 |
小 计 | 7,851,648.08 |
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等)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927,858.27 | 99.80 | 50,603,383.08 | 99.89 |
1至2年 | 55,053.75 | 0.20 | 55,053.75 | 0.1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6,982,912.02 | 100.00 | 50,658,436.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7,219,541.93 | 63.82 |
第二名 | 5,803,931.37 | 21.51 |
第三名 | 986,038.00 | 3.65 |
第四名 | 942,579.99 | 3.49 |
第五名 | 500,000.00 | 1.85 |
小 计 | 25,452,091.29 | 94.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66,267.42 | 615,364.99 |
合计 | 1,766,267.42 | 615,36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35,481.49 |
1年以内小计 | 1,835,481.49 |
1至2年 | 28,2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95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64,631.49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59,625.15 | 257,260.00 |
应收暂付款 | 1,305,006.34 | 395,895.25 |
合计 | 1,864,631.49 | 653,155.25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1,200.26 | 5,640.00 | 950.00 | 37,790.2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 |
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573.81 | 60,573.8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1,774.07 | 5,640.00 | 950.00 | 98,364.0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790.26 | 60,573.81 | 98,364.07 | |||
合计 | 37,790.26 | 60,573.81 | 98,364.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代付代扣宿舍押金及水电 | 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 | 892,619.37 | 一年以内 | 47.87 | 44,630.97 |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 | 186,580.20 | 一年以内 | 10.01 | 9,329.01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82,540.00 | 一年以内 | 9.79 | 9,127.00 |
代扣缴社保及公积金 | 应收暂付款 | 166,341.92 | 一年以内 | 8.92 | 8,317.10 |
杭州比吉软件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41,400.00 | 一年以内 | 7.58 | 7,070.00 |
合计 | / | 1,569,481.49 | / | 84.17 | 78,474.08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1,407,635.59 | 181,407,635.59 | 110,685,188.67 | 110,685,188.67 | ||
在产品 | 252,497,944.41 | 15,719,895.60 | 236,778,048.81 | 229,888,890.82 | 13,865,112.96 | 216,023,777.86 |
库存商品 | 370,987,498.86 | 16,560,817.16 | 354,426,681.70 | 327,571,205.22 | 7,415,249.65 | 320,155,955.57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531,400.00 | 3,531,400.00 | 4,728,840.00 | 4,728,84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2,932,144.75 | 2,932,144.75 | 17,546,800.06 | 17,546,800.06 | ||
合计 | 811,356,623.61 | 32,280,712.76 | 779,075,910.85 | 690,420,924.77 | 21,280,362.61 | 669,140,562.1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13,865,112.96 | 9,833,069.23 | 7,978,286.59 | 15,719,895.60 | ||
库存商品 | 7,415,249.65 | 12,903,483.81 | 3,757,916.30 | 16,560,817.1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1,280,362.61 | 22,736,553.04 | 11,736,202.89 | 32,280,712.7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14,481,002.06 | 66,858,129.71 |
可转让大额存单本息 | 80,072,986.31 | 70,070,958.90 |
待摊费用 | 110,062.84 | 584,640.49 |
合计 | 194,664,051.21 | 137,513,729.1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混合模式下的可转让定期存单 | 312,079,136.99 | 296,613,863.01 | ||||||
合计 | 312,079,136.99 | 296,613,863.01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000.00 | 800,000.00 |
合计 | 12,800,000.00 | 8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9,980,517.19 | 683,433,632.7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19,980,517.19 | 683,433,632.7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1,818,044.09 | 536,025,744.73 | 4,693,923.77 | 4,355,685.99 | 806,893,398.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70,291.50 | 45,515,602.21 | 1,671,733.98 | 1,536,298.88 | 72,193,926.57 |
(1)购置 | 1,345,929.06 | 2,267,441.46 | 1,671,733.98 | 1,227,071.44 | 6,512,175.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124,362.44 | 43,248,160.75 | - | 309,227.44 | 65,681,750.6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285,288,335.59 | 581,541,346.94 | 6,365,657.75 | 5,891,984.87 | 879,087,325.15 |
二、累计折旧 | - | ||||
1.期初余额 | 34,257,386.96 | 85,034,527.32 | 1,372,028.56 | 1,662,418.14 | 122,326,360.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57,565.05 | 27,062,772.39 | 513,863.34 | 312,841.38 | 35,647,042.16 |
(1)计提 | 7,757,565.05 | 27,062,772.39 | 513,863.34 | 312,841.38 | 35,647,042.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2,014,952.01 | 112,097,299.71 | 1,885,891.90 | 1,975,259.52 | 157,973,403.14 |
三、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 | 1,133,404.82 | - | - | 1,133,404.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1,133,404.82 | - | - | 1,133,404.82 |
四、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3,273,383.58 | 468,310,642.41 | 4,479,765.85 | 3,916,725.35 | 719,980,517.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560,657.13 | 449,857,812.59 | 3,321,895.21 | 2,693,267.85 | 683,433,632.7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919,366.33 | 785,961.51 | 1,133,404.82 | 设备已被拆除并更换,暂无使用价值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87,908,014.22元的房屋及建筑物被抵押用于开立商业承兑汇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3,491,935.92 | 242,333,390.97 |
工程物资 | - | |
合计 | 583,491,935.92 | 242,333,390.9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四期设备安装工程 | 9,712,066.71 | 9,712,066.71 | 8,333,203.46 | 8,333,203.46 | ||
一、二、三车间提升改造工程 | 4,514,065.42 | 4,514,065.42 | 45,211,176.08 | 45,211,176.08 | ||
五期项目 | 543,550,163.83 | 543,550,163.83 | 186,550,143.58 | 186,550,143.58 | ||
其他零星工程 | 7,006,320.85 | 7,006,320.85 | 2,154,638.95 | 2,154,638.95 | ||
兰溪厂房建设项目 | 17,039,414.31 | 17,039,414.31 | 84,228.90 | 84,228.90 | ||
办公楼展厅 | 1,669,904.80 | 1,669,904.80 | ||||
合计 | 583,491,935.92 | 583,491,935.92 | 242,333,390.97 | 242,333,390.9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四期设备安装工程 | 8,333,203.46 | 2,271,849.41 | 892,986.16 | 9,712,066.71 | 638,737.83 | 自筹 | ||||||
一、二、三车间提升改造工程 | 45,211,176.08 | 23,969,883.90 | 64,666,994.56 | 4,514,065.42 | 自筹 | |||||||
五期项目 | 787,108,200.00 | 186,550,143.58 | 357,000,020.25 | 543,550,163.83 | 69.06 | 69.06 | 募集 资金 | |||||
其他零星工程 | 2,154,638.95 | 4,973,451.81 | 121,769.91 | 7,006,320.85 | 自筹 | |||||||
办公楼展厅装修 | 1,669,904.80 | 1,669,904.80 | 自筹 | |||||||||
兰溪厂房建设项目 | 472,269,700.00 | 84,228.90 | 16,955,185.41 | 17,039,414.31 | 3.61 | 3.61 | 募集 资金 | |||||
合计 | 1,259,377,900.00 | 242,333,390.97 | 406,840,295.58 | 65,681,750.63 | 583,491,935.92 | / | / | 638,737.83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78,073.59 | 3,278,073.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6,955.25 | 1,256,955.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535,028.84 | 4,535,028.8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1,057.60 | 91,057.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6,020.55 | 336,020.55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27,078.15 | 427,078.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07,950.69 | 4,107,950.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87,015.99 | 3,187,015.9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8,097,166.30 | 970,873.79 | 790,151.16 | 159,858,191.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1,388.87 | 776,699.03 | 2,318,087.90 | ||
(1)购置 | 1,541,388.87 | 776,699.03 | 2,318,087.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9,638,555.17 | 1,747,572.82 | 790,151.16 | 162,176,279.15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7,989,368.73 | 550,161.82 | 527,275.45 | 9,066,80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1,115.36 | 174,757.26 | 70,475.34 | 1,936,347.96 | |
(1)计提 | 1,691,115.36 | 174,757.26 | 70,475.34 | 1,936,347.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680,484.09 | 724,919.08 | 597,750.79 | 11,003,153.9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9,958,071.08 | 1,022,653.74 | 192,400.37 | 151,173,125.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0,107,797.57 | 420,711.97 | 262,875.71 | 150,791,385.2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形资产中账面价值66,490,358.41元的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用于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绿化费 | 977,634.10 | 172,224.29 | 805,409.81 | ||
管道扩容工程费 | 1,660,712.09 | 138,392.70 | 1,522,319.39 | ||
排污费 | 271,459.35 | 132,325.00 | 29,613.78 | 374,170.57 | |
委外研究开发经费 | 889,967.63 | 161,812.32 | 728,155.31 | ||
合计 | 3,799,773.17 | 132,325.00 | 502,043.09 | 3,430,055.0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4,622,035.57 | 6,697,516.96 | 26,576,450.62 | 3,986,467.6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政府补助 | 58,494,136.96 | 8,774,120.54 | 45,347,374.69 | 6,802,106.20 |
合计 | 103,116,172.53 | 15,471,637.50 | 71,923,825.31 | 10,788,573.8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98,760.22 | 399,690.06 | 1,620,366.62 | 405,091.6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折旧 | 44,325,248.47 | 6,648,787.27 | 47,010,459.83 | 7,051,568.97 |
合计 | 45,924,008.69 | 7,048,477.33 | 48,630,826.45 | 7,456,660.6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8,364.07 | 37,790.26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98,364.07 | 37,790.2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设备工程款 | 17,793,907.34 | 17,793,907.34 | 74,787,497.60 | 74,787,497.60 | ||
合计 | 17,793,907.34 | 17,793,907.34 | 74,787,497.60 | 74,787,497.6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 1,001,166.67 |
合计 | - | 1,001,166.6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317,320.30 | 134,900,591.55 |
银行承兑汇票 | 352,770,888.00 | 417,617,350.46 |
合计 | 553,088,208.30 | 552,517,942.0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18,200,069.52 | 268,773,909.56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121,631,817.01 | 74,985,274.02 |
应付费用款 | 9,096,758.83 | 9,000,859.67 |
合计 | 248,928,645.36 | 352,760,043.2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79,601.04 | 871,918.73 |
合计 | 379,601.04 | 871,918.7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434,470.69 | 38,186,519.44 | 38,402,581.34 | 10,218,408.7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8,660.21 | 1,519,840.86 | 1,508,023.35 | 260,477.72 |
三、辞退福利 | 95,000.00 | 95,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683,130.90 | 39,801,360.3 | 40,005,604.69 | 10,478,886.5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272,593.68 | 34,181,850.64 | 34,421,331.82 | 10,033,112.50 |
二、职工福利费 | 2,036,838.45 | 2,036,838.4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8,193.52 | 935,276.38 | 915,189.73 | 168,280.1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4,683.40 | 871,862.51 | 859,035.38 | 157,510.53 |
工伤保险费 | 3,510.12 | 63,413.87 | 56,154.35 | 10,769.64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948,393.00 | 945,447.00 | 2,94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683.49 | 84,160.97 | 83,774.34 | 14,070.1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434,470.69 | 38,186,519.44 | 38,402,581.34 | 10,218,408.7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0,085.72 | 1,467,373.72 | 1,455,963.72 | 251,495.72 |
2、失业保险费 | 8,574.49 | 52,467.14 | 52,059.63 | 8,982.0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48,660.21 | 1,519,840.86 | 1,508,023.35 | 260,477.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086,418.29 | 5,648,133.26 |
个人所得税 | 2,305.50 | 38,770.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11.10 | |
房产税 | 1,158,192.48 | 2,321,030.51 |
土地使用税 | 360,981.00 | 380,628.80 |
印花税 | 187,478.41 | 416,777.11 |
其他 | 1,155.27 | 40.54 |
合计 | 5,798,142.05 | 8,805,380.3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344,815.24 | |
其他应付款 | 55,249.50 | 54,195.00 |
合计 | 44,400,064.74 | 54,195.0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4,344,815.24 |
合计 | 44,344,815.2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 | |
应付暂收款 | 55,249.50 | 53,195.00 |
合计 | 55,249.50 | 54,195.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3,408.71 | 851,215.35 |
合计 | 513,408.71 | 851,215.3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9,348.13 | 113,349.44 |
合计 | 49,348.13 | 113,349.4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3,459,478.99 | 2,159,965.33 |
合计 | 3,459,478.99 | 2,159,965.3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5,347,374.69 | 16,832,920.00 | 3,686,157.73 | 58,494,136.96 | 基础设施财政补助 |
合计 | 45,347,374.69 | 16,832,920.00 | 3,686,157.73 | 58,494,136.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4,378,228 | 134,378,228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20,913,047.25 | 2,620,913,047.25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620,913,047.25 | 2,620,913,047.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192,090.49 | 35,192,090.4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5,192,090.49 | 35,192,090.4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2,657,098.00 | 199,892,288.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2,657,098.00 | 199,892,288.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826,922.81 | 145,820,197.5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055,387.9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344,815.2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4,139,205.57 | 332,657,098.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3,191,640.35 | 390,822,855.07 | 861,358,024.53 | 753,143,491.18 |
其他业务 | 18,272,656.28 | 15,044,247.79 | 15,508,449.18 | |
合计 | 461,464,296.63 | 405,867,102.86 | 876,866,473.71 | 753,143,491.1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单晶型NCM产品 | 422,569,720.08 | 422,569,720.08 |
多晶型NCM产品 | 14,040,216.73 | 14,040,216.73 |
镍钴料 | 6,082,708.95 | 6,082,708.95 |
钠电-铁基 | 498,994.59 | 498,994.59 |
其他 | 18,272,656.28 | 18,272,656.2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61,446,596.63 | 461,446,596.63 |
境外 | 17,700.00 | 17,700.0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61,464,296.63 | 461,464,296.6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61,464,296.63 | 461,464,296.6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8.59 | |
教育费附加 | 715.11 |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153,546.93 | 1,153,336.94 |
土地使用税 | 360,981.00 | 166,419.2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442,443.28 | 368,401.70 |
其他 | 7.74 | 93.4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76.74 | |
合计 | 1,959,839.39 | 1,688,251.2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1,115.73 | 717,150.22 |
业务招待费 | 395,757.91 | 708,738.97 |
业务宣传费 | 104,863.88 | |
交通差旅费 | 104,638.47 | 64,259.28 |
其他 | 23,666.19 | 14,871.57 |
合计 | 1,230,042.18 | 1,505,020.0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020,182.60 | 8,145,899.41 |
折旧与摊销 | 2,518,666.75 | 2,190,479.33 |
中介服务费 | 1,133,240.31 | 1,316,508.94 |
办公费 | 787,982.36 | 667,197.27 |
业务招待费 | 622,665.73 | 977,219.77 |
绿化装修费 | 216,182.29 | 1,056,851.20 |
交通差旅费 | 722,825.15 | 541,901.71 |
其他 | 485,562.91 | 382,839.88 |
合计 | 19,507,308.10 | 15,278,897.5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687,097.40 | 9,150,271.51 |
材料投入 | 4,768,025.28 | 11,215,142.11 |
水电动力 | 1,605,561.12 | 2,373,715.16 |
折旧摊销 | 5,428,505.42 | 3,324,596.03 |
其他 | 1,945,276.14 | 1,846,227.40 |
合计 | 24,434,465.36 | 27,909,952.2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1,720,451.76 | -2,552,773.00 |
利息支出 | 10,383.34 | 79,520.95 |
手续费 | 184,348.16 | 263,488.68 |
现金折扣净额 | -377,153.53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4,852.62 | |
合计 | -11,828,021.17 | -2,209,763.3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686,157.73 | 2,811,117.8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004,418.00 | 2,359,599.2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3,597.56 | 25,796.12 |
合计 | 10,754,173.29 | 5,196,513.26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十(七)84 之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250,013.7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1,234.35 | -2,725,635.87 |
合计 | 5,158,779.35 | -2,725,635.8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7,105,808.61 | 1,693,837.84 |
合计 | -7,105,808.61 | 1,693,837.8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000,350.15 | -7,297,712.7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000,350.15 | -7,297,712.7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款 | 101,519.80 | 14,750.00 | 101,519.80 |
合计 | 101,519.80 | 14,750.00 | 101,519.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税收滞纳金 | 4,394.21 | 4,394.21 | |
赞助支出 | 150,000.00 | 150,000.00 | |
其他 | 10,000.00 | ||
合计 | 2,354,394.21 | 10,000.00 | 2,354,394.2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111,803.57 | 8,736,669.9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091,247.00 | -1,770,854.22 |
合计 | 20,556.57 | 6,965,815.7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847,479.3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77,121.9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71,476.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4,925.2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 9,516.52 |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022,483.29 |
所得税费用 | 20,556.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23,969,413.00 | 6,385,395.40 |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17,553,750.29 | 240,769,301.74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11,684,957.39 | 484,150.03 |
其他 | 176,384.36 | 34,882.10 |
合计 | 253,384,505.04 | 247,673,729.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13,515,934.45 | 14,264,809.46 |
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8,932,941.16 | 257,583,694.81 |
其他 | 132,075.00 | 10,000.00 |
合计 | 222,580,950.61 | 271,858,504.2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可转让定期存单收益 | 1,713,260.27 | 2,068,622.97 |
出售或到期收回的可转让定期存单 | 10,000,000.00 | |
合计 | 11,713,260.27 | 2,068,622.9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826,922.81 | 69,456,561.6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000,350.15 | 7,297,712.71 |
信用减值损失 | 7,105,808.61 | -1,693,837.8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647,042.16 | 29,345,712.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36,020.55 | |
无形资产摊销 | 1,936,347.96 | 981,723.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02,043.09 | 986,344.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5,235.96 | -2,050,045.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50,013.70 | 2,725,635.8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83,063.70 | -988,010.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8,183.30 | -782,843.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2,216,061.50 | -213,946,369.8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021,553.36 | -276,835,181.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3,669,555.86 | 368,919,095.4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765,553.41 | -16,583,502.4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28,475,530.65 | 108,020,773.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1,907,247.15 | 195,071,191.4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3,431,716.50 | -87,050,418.2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28,475,530.65 | 1,041,907,247.15 |
其中:库存现金 | 1,877.70 | 3,012.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28,473,652.95 | 1,041,904,234.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8,475,530.65 | 1,041,907,247.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9,961,529.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813,160.00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87,908,014.22 |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66,490,358.41 | 开立商业承兑汇票 |
合计 | 230,173,061.6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研发后补助 | 2,111,800.00 | 其他收益 | 2,111,800.00 |
开工建设奖励 | 3,354,609.00 | 其他收益 | 3,354,609.00 |
2022年第三批见习实习企业补贴 | 50,704.00 | 其他收益 | 50,704.00 |
2022 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补助 | 1,517,880.00 | 其他收益 | 1,517,880.00 |
省“十百千”重大制造业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2022 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补助 | 1,011,92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5,892.00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其他收益 | 962,010.42 | |
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补助 | 其他收益 | 31,132.08 | |
工业设备投资奖励 | 其他收益 | 69,238.26 | |
建筑物专项补助 | 其他收益 | 12,663.69 | |
工业设备补助 | 其他收益 | 1,884,346.28 | |
2021年度设备购置奖 | 15,321,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8,375.00 |
2022年度绿色制造类 | 5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2,500.00 |
第一批奖励 | |||
合计 | 23,969,413.00 | 10,822,650.7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奖励 | -132,075.00 | |
合计 | -132,075.00 |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年1月 | 50,000,000.00 | 100%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年1月 | 10,000,000.00 | 100% |
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023年6月 | 100,000.00 | 1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兰溪 | 兰溪市 | 新材料生产制造及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100 | 设立 |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兰溪 | 兰溪市 | 大宗商品贸易、进出口及其他商业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长沙市 | 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 | 100 | 设立 | |
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诸暨 | 诸暨市 | 新材料生产制造及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97.86%(2022年12月31日:99.9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0.00 | 0.00 | |||
应付票据 | 553,088,208.30 | 553,088,208.30 | 553,088,208.30 | ||
应付账款 | 248,928,645.36 | 248,928,645.36 | 248,928,645.36 | ||
其他应付款 | 55,249.50 | 55,249.50 | 55,249.50 | ||
租赁负债 | 3,459,478.99 | 3,908,670.53 | 320,862.17 | 2,765,565.78 | 822,242.58 |
小 计 | 805,531,582.15 | 805,980,773.69 | 802,392,965.33 | 2,765,565.78 | 822,242.58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01,166.67 | 1,001,166.67 | 1,001,166.67 | ||
应付票据 | 552,517,942.01 | 552,517,942.01 | 552,517,942.01 | ||
应付账款 | 352,760,043.25 | 352,760,043.25 | 344,978,327.67 | 7,058,407.73 | 723,307.85 |
其他应付款 | 54,195.00 | 54,195.00 | 54,195.00 | ||
租赁负债 | 3,011,180.68 | 3,401,103.66 | 538,428.81 | 1,867,480.09 | 995,194.76 |
小 计 | 909,344,527.61 | 909,734,450.59 | 899,035,865.16 | 8,980,082.82 | 1,718,502.61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96,613,863.01 | 296,613,863.0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800,000.00 | 12,8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8,563,373.08 | 128,563,373.08 | ||
(七)其他流动资产 | 80,072,986.31 | 80,072,986.3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76,686,849.32 | 141,363,373.08 | 518,050,222.4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可转让定期存单,根据存单面值和票面利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以票面金额确定为公允价值;对于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投资成本确定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 | 诸暨市 | 商务服务业 | 1,000 | 14.88 | 14.8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振宇、张宝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十(九)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展诚建设公司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杭州蓝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王振宇控制之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展诚建设公司 | 工程建设 | 2,424,664.93 | 15,358,879.34 | ||
杭州蓝天园林 建设有限公司 | 绿化工程项 目、设计服务 | 0.00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3.73 | 294.7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与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金额800,000.00元。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参股公司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2,000,000元,增资后公司对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增加至12,800,000.00元,持股份额由2.67%增加至4.85%。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展诚建设公司 | 28,200.00 | 5,640.00 | 28,200.00 | 5,64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展诚建设公司 | 1,355,591.47 | 3,780,256.34 |
应付账款 | 杭州蓝天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03,932.00 | 353,432.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单晶型NCM产品及多晶型NCM产品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各产品分部之间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不能够明确的进行区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单晶型NCM产品 | 多晶型NCM产品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422,569,720.08 | 14,040,216.73 | 436,609,936.81 |
主营业务成本 | 372,361,593.88 | 12,233,213.17 | 384,594,807.0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5之说明。
(2)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74,852.63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387,929.00 |
(3)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十(十)二之说明。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1,328,036.95 |
1年以内小计 | 221,328,036.9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99,4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1,427,436.9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427,436.95 | 100.00 | 11,165,801.85 | 5.04 | 210,261,635.10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1,427,436.95 | 100.00 | 11,165,801.85 | 5.04 | 210,261,635.10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合计 | 221,427,436.95 | 100.00 | 11,165,801.85 | 5.04 | 210,261,635.10 | 81,365,063.73 | 100.00 | 4,162,683.19 | 5.12 | 77,202,380.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1,328,036.95 | 11,066,401.85 | 5.00 |
1-2年 | |||
3年以上 | 99,400.00 | 99,400.00 | 100.00 |
合计 | 221,427,436.95 | 11,165,801.85 | 5.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62,683.19 | 7,003,118.66 | 11,165,801.85 | |||
合计 | 4,162,683.19 | 7,003,118.66 | 11,165,801.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89,991,664.00 | 85.80 | 9,499,583.20 |
客户二 | 11,172,000.00 | 5.05 | 558,600.00 |
客户三 | 8,183,235.75 | 3.70 | 409,161.79 |
客户四 | 5,352,353.01 | 2.42 | 267,617.65 |
客户五 | 2,824,100.49 | 1.28 | 141,205.02 |
合计 | 217,523,353.25 | 98.24 | 10,876,167.6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40,041.10 | 1,615,364.99 |
合计 | 1,740,041.10 | 1,615,36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07,874.84 |
1年以内小计 | 1,807,874.84 |
1至2年 | 28,2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95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837,024.8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1,000,000.00 | |
押金保证金 | 534,125.15 | 257,260.00 |
应收暂付款 | 1,302,899.69 | 395,895.25 |
合计 | 1,837,024.84 | 1,653,155.2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1,200.26 | 5,640.00 | 950.00 | 37,790.26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193.48 | 59,193.4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 | 90,393.74 | 5,640.00 | 950.00 | 96,983.74 |
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37,790.26 | 59,193.48 | 96,983.74 | |||
合计 | 37,790.26 | 59,193.48 | 96,983.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代付代扣宿舍押金及水电 | 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 | 892,619.37 | 1年以内 | 48.59 | 44,630.97 |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 | 186,580.20 | 1年以内 | 10.16 | 9,329.01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82,540.00 | 1年以内 | 9.94 | 9,127.00 |
代扣缴社保及公积金 | 应收暂付款 | 164,235.27 | 1年以内 | 8.94 | 8,211.76 |
杭州比吉软件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41,400.00 | 1年以内 | 7.70 | 7,070.00 |
合计 | / | 1,567,374.84 | / | 85.32 | 78,368.74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42,369,700.00 | 542,369,700.00 | 482,269,700.00 | 482,269,7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42,369,700.00 | 542,369,700.00 | 482,269,700.00 | 482,269,7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82,269,700.00 | 482,269,700.00 |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帕瓦(诸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482,269,700.00 | 60,100,000.00 | 542,369,7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7,108,931.40 | 385,098,194.85 | 861,358,024.53 | 753,143,491.18 |
其他业务 | 18,272,656.28 | 15,044,247.79 | 15,508,449.18 | |
合计 | 455,381,587.68 | 400,142,442.64 | 876,866,473.71 | 753,143,491.1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单晶型 NCM产品 | 422,569,720.08 | 422,569,720.08 |
多晶型NCM产品 | 14,040,216.73 | 14,040,216.73 |
钠电-铁基 | 498,994.59 | 498,994.59 |
其他 | 18,272,656.28 | 18,272,656.2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455,363,887.68 | 455,363,887.68 |
境外 | 17,700.00 | 17,700.0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55,381,587.68 | 455,381,587.68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55,381,587.68 | 455,381,587.6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250,013.7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1,234.35 | -2,725,635.87 |
合计 | 5,158,779.35 | -2,725,635.8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90,57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
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52,874.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3,597.5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98,362.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202,936.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1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8 | 0.06 | 0.0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宝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