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09 证券简称:R富控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入破产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三中院”)受理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出的对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案号(2022)沪03破420号,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21号公告。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上海市三中院指定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上海市三中院公告,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23号公告。
2022年12月16日,上海市三中院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过破产法院“网络债权人会议APP”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召开,由上海市三中院主持,公司、管理人、参与债权申报的债权人或代理人共计37家出席了本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9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31号公告。
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需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3-001号公告。
2023年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法院裁定自2023年1月28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
公告编号:2023-032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3-005号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应当每五个转让日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无法披露的,主办券商应当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12日、12月26日、2023年1月10日、1月17日、1月31日、2月14日、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9日、6月16日、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披露了关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22-025、026、027、028、029、030、032号、2023-002、003、004、006、007号、008号、009号、010号、011号、012号、013号、014、015、016号、018号、019号、020号、021号、022号、023号、024号、025号、026号、027号、028号、029号、030号、031号公告。
因本案招募意向投资人受阻,出于重整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管理人申请,上海三中院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28日。
截至目前,破产重整相关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虽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但破产重整方案是否能被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是否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是否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提出的破产重整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公司将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公司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若公司被上海市三中院宣告破产,则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同时,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2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股票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