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仲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禾丰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