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士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控股子公司可购买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等原因,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在适当的时机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提请董事会审议确定后另行通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工作计划安排等原因,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在适当的时机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提请董事会审议确定后另行通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杨坦能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郭士国先生、范时杰先生、曲咏海先生、张利风先生
调整后:
杨坦能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郭士国先生、陶久钦先生、曲咏海先生、张利风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