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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项目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项目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上述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项目公司之一景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了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75号《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中能国电景县南运河200MW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文件。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中能国电景县南运河200MW风电项目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17〕100号予以核准批复,配置100台2000KW风电机组;2018年4月因风电机组升级迭代,优化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变更为采用90台2200KW风电机组和1台2000KW风电机组,装机容量200MW不变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18〕21号予以变更。该项目中的50MW建设安装完毕并全容量并网(即:22台2200KW风电机组和1台2000KW风电机组),150MW同期建设开工并完成基础施工。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

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通知》(冀发改能源〔2023〕859号),将该项目原有的150MW装机规模(中能国电景县南运河150MW风电场项目)列入2023年度风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为风电保障性并网项目。随着风电创新呈现大功率化和智能化,为了进一步节省土地资源及使用先进技术,原则同意将150MW装机规模建设内容变更为6250KW风电机组24台(风电机组机位利用原来机位24处)。

该项目总装机规模变更后仍为200MW,即:90台2200KW机组和1台2000KW风电机组调整为2200KW风电机组22台(已完成并网)、2000KW风电机组1台(已完成并网)、6250KW风电机组24台。除建设内容的风电装机机组调整外,仍按衡行审投资管理〔2017〕100号、衡行审投资管理〔2018〕21号实施,其他核准批复内容不变。

你公司应按照保障性并网项目储能配置要求,需配置一定比例储能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按照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并与风电项目同步投产;要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风机基础、风机安装等建设内容的施工设计、施工过程管理,确保2025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加强质量、安全、应急等管理,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请按照《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衡水市2023年风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衡发改能源〔2023〕355号)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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