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6名,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