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炎 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 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投 资成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增强公 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丰晟新材料有限 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胡约翰 毛澜波 沈延红 2012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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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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