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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天”)

52.81%股权,向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47.19%股权,并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制定了有效的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商议筹划阶段及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本次交易有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此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参与商谈且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参与人员,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郑重告知参与人员对敏感信息需严格保密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为了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参与人员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前述中介机构及相关经办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三、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知情人员及筹划内容等相关信息,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人员,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五、公司多次督导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签章页)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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