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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3-090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15,274,65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4,725,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842,381.69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2,842.93万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6,418.0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575.0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9,149.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备注
川恒股份农行福泉市支行235460010400191180.00已销户
2354600104001912643,492,679.61
235460010400191340.00已销户
235460010400191420.00
建行福泉支行52050165603600000916247,985,626.90
5205016560360000091519,691.66
合计291,497,998.17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不同用途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都得到有效履行。专项账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

查询、复印专项账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已完成部分建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因公司亦筹备在罗尾塘厂区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其中亦包含了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司审慎研究后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中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6月底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尚未启动发行,相应募投项目尚未启动建设,因此拟将该项目再次延期至2024年8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不直接产生效益;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也不存在使用等相关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合计为536.58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15,334.7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半年度已按《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4,388.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5.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418.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t/a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31,724.0031,724.002,752.9831,949.65100.71%2022年6月10,124.11
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24,155.7924,155.790.0023.000.10%2024年8月0不适用
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20,197.7920,197.79564.9120,334.75100.68%2022年6月920.2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5,200.005,200.00257.17981.2018.87%2023年12月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110.7213,110.720.0013,129.40100.14%0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0,000.0020,000.000.0020,000.001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4,388.30114,388.303,575.0686,418.0011,044.38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4,388.30114,388.303,575.0686,418.0011,044.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①“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亦涉及在该厂区建设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拟将两套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项目(公开发行可转债)”由于主要原材料硫精砂价格上涨,可研报告编制时预计采购价格540元/吨,本年实际采购单价798元/吨,硫精砂价格上涨幅度为147.78%,导致该项目未达预定经济效益。 ③“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公开发行可转债)”目前处于相关研发设备采购中,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④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渉及效益测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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