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88 |
转债代码:127043 |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8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建设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亦筹备在罗尾塘厂区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其中亦包含了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司审慎研究后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中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6月底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尚未启动发行,相应募投项目尚未启动建设,故“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建设期限拟延期至2024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福祺矿业增资事项的议案》
福祺矿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天一矿业49%股权,经本公司与欣旺达充分协商,基于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双方一致认可福祺矿业估值为162,400.00万元,欣旺达对福祺矿业以货币方式增资36,500.00万元,其中101.1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398.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欣旺达持有福祺矿业的股权比例为18.35%,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祺矿业增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
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工程建设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关联方天一矿业采购原材料磷矿石,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交易路径由天一矿业直接销售给本公司及子公司或根据当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2023年度预计交易额度为8,000.00万元。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结果:通过。董事吴海斌先生为天一矿业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为恒轩新能源提供担保的议案》
恒轩新能源因日常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目前与各银行尚在充分沟通中,具体贷款银行尚未确定。恒轩新能源根据经营情况预判,确定拟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不超过5.00亿元,借款期限预计不超过3年,具体合作银行及借款金额尚需根据各银行审批结果确定,前述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由本公司按持股比例(60%)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保证期间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恒轩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8月31日15:30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