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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医疗: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盛元一先生出具的《关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函》,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强先生、GUOSHENGTAN先生、JUN BAO先生、TAO CAI先生、万莉娟女士、王洋先生、夏风华先生、QUN CHEN先生、HONGDI LI先生、黄翔宇先生、俞晔珩女士、缪宏先生、吕云磊先生、汪淑梅女士、YANFENG DU先生、李国斌先生、向军先生、王超先生、安少辉先生、胡玮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股东严全良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4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2.51%),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所持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公司股东盛元一先生承诺,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2,068,530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0.25%),自2023年8月21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至2024年2月21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所持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进行锁定。

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全体非独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强先生、GUOSHENG TAN先生、JUNBAO先生、TAO CAI先生、万莉娟女士、王洋先生、夏风华先生、QUN CHEN先生、HONGDI LI先生、黄翔宇先生、俞晔珩女士、缪宏先生、吕云磊先生、汪淑梅女士、YANFENG DU先生、李国斌先生、向军先生、王超先生、安少辉先生、胡玮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对应股份合计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3.07%),亦不会要求联影医疗回购其所持前述份额对应股份,因联影医疗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不减持的承诺。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敏先生所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取得的份额(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1.20%),亦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联影医疗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合计获配9,848,191股股份(占联影医疗发行后总股本的

1.20%),限售期为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根据合同约定,员工资管计划自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起18个月内封闭运作,亦将遵守约定不进行减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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