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七名,董事章卡鹏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董事张三云先生、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合计2.3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37,205,556股减少至1,037,182,156股,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部分子公司滚存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上海伟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伟星进出口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0,797,545.62元,实际分配利润200,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