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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补助资金2,151.3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5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得补助的主体提供补助的主体项目收到补助时间补助金额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补助依据补助类型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产业发展扶持基金2023年8月14日2,151.3010.50%拉经开经发〔2023〕 67号与收益相关

注:以上政府补助以货币资金补助,公司已收到上述补助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款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151.30万元。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公司过去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属于公司过去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2,151.30万元。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的上述补助预计将增加本年度税前利润2,151.30万元,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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