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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方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14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14日,并同意以50.8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春华 冯胜钢

黄建华

2023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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