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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公司代码:688223 公司简称:晶科能源转债代码:118034 转债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志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文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投资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JinkoSolar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系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公司
晶科能源控股JinkoSolar Holding Co., Ltd.,系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JKS,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上饶佳瑞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润嘉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卓群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宁波榕欣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兴睿和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卓领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嘉兴晶能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共青城云晶共青城云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凯泰贰号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上饶凯泰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杭州庆兴杭州庆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嘉兴兴晟东研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浙江晶科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四川晶科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晶科进出口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滁州晶科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义乌晶科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上饶晶科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青海晶科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楚雄晶科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海宁晶科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晶科光伏制造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乐山晶科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肥东晶科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安徽晶科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晶科美国JinkoSolar (U.S.) Inc.,公司子公司
晶科美国工厂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公司子公司
晶科中东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公司子公司
晶科德国JinkoSolar GmbH,公司子公司
晶科澳洲Jinko Solar Australia Holdings Co. Pty Ltd.,公司子公司
晶科马来科技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公司子公司
晶科马来西亚Jinko Solar (Malaysia) SDN.BHD.,公司子公司
晶科越南JinkoSola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公司子公司
上饶绿能科技上饶市晶科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四川永祥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内蒙古新特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新疆晶科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硅料/多晶硅料纯度为99.9999%以上的高纯硅材料,主要制造方法有改良西门子法和流化床法
单晶硅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种优质的半导体材料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原材料。根据纯度,多晶硅可分为光伏级多晶硅与电子级多晶硅
硅棒/单晶硅棒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成的棒状的硅单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硅锭/多晶硅锭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真空感应熔炼或定向凝固工艺生长成的锭状多晶硅体,晶体形态为多晶
拉棒将多晶硅料拉制成单晶硅棒的过程
铸锭将各种来源的硅料高温熔融后通过定向冷却结晶,使其形成硅锭
硅片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电池/电池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电池/光伏电池片太阳能发电单元,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的辐射光能通过半导体材料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器件,又称为“光伏电池”
组件/电池组件/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光伏电池组合装置。光伏电池组件是由一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装而成。光伏电池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转换效率光伏电池衡量太阳电池把光能转换为电能的能力,即最佳输出功率与投射到其表面上的太阳辐射功率之比
P型P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P型半导体硅片
N型N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N型半导体硅片
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电池(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ontact),指利用负电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并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光的吸收。同时在背面开孔形成局域接触,增加p-n极间的电势差,降低电子复合,提高效率
IBC叉指状背接触电池(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指把正、负电极都置于电池背面,正面不设置电极,避免正面的电极反射一部分入射光带来的光学损失
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指在电池背面制备一层超薄氧化硅,然后再沉积一层掺杂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
透明背板不同于常规白色背板,透明背板有较高的透射率,大部分光线
可以透过背板,外观呈透明状
多主栅电池主栅数量多于5根,比如6主栅,9主栅,12主栅均可称为多主栅
叠层将禁带宽度不同的亚电池组成叠层太阳电池的技术,按亚电池数目可分为双结和多结电池,其可有效增加太阳电池对入射光的能量吸收,从而提高转换效率
半片/切半将电池利用激光切成一半再做互联制作组件的技术
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即Building Integrated PV,PV即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焊带光伏焊带又称镀锡铜带或涂锡铜带,分汇流带和互连条,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之间的连接,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
叠焊将电池片激光切半后,使用柔性焊带及定制工装,基于当前焊接技术,将电池片相互搭接焊接的技术
双反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调查依据美国201条款(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现收在美国法典2251-2254节)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晶科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Jinko Solar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inko Sola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103
公司网址www.jinkosolar.com
电子信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蒋瑞苏芳、熊慧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电话021-51808688021-51808688
传真021-51808660021-51808660
电子信箱investor@jinkosolar.cominvestor@jinkosolar.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晶科能源688223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3,624,429,931.4433,407,490,539.386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2,860,309.88905,088,154.8432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35,955,472.15802,996,788.83340.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1,713,504.762,230,363,338.75149.8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966,211,172.9726,690,063,395.3716.02
总资产120,949,038,854.91105,639,433,784.8714.4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1-6月)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093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093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083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34.05增加9.0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83.60增加8.4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06.62减少1.5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40.34%,主要系全球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发挥全球化布局、本土化经营的战略优势,光伏组件出货量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49.81%,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营业务现金流入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22.22%、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0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3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9.0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8.48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523,339.9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34,139,531.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17,525,473.7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85,774,982.4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966,201.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603,928.54
减:所得税影响额173,099,572.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06,904,837.7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利息减免18,448,648.49利息减免
手续费返还2,155,280.0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合 计20,603,928.54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上半年,随着全面复工复产促使电力需求恢复,以及产业链价格下降带来终端发电成本下降,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而随着以N型TOPCon为代表的新技术开始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对高效先进产品的需求更为旺盛。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1-6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78.4GW,同比增长154%,已接近2022年全年的新增装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总额超290亿美元,欧洲仍是最大的组件出口市场,非洲、中东等区域组件出口增长明显。随着光伏装机预期不断上调,全年光伏组件需求值得期待。同期,我国光伏产业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上半年各环节产出增幅均超过60%。据CPIA数据,上半年,多晶硅总产量超过60万吨,同比增长超过65%;硅片总产量超过250GW,同比增长超过63%;晶硅电池总产量超过220GW,同比增长超过62%;晶硅组件总产量超过200GW,同比增长超过60%。与此同时,大尺寸、薄片化、N型产品等先进技术推广进程不断加速。据CPIA统计,2023年部分国内大项目招标项目N型占比要求已达30%以上,2023年SNEC光伏展期间发布的组件产品N型占比超90%。光伏产业的“N型时代”已经全面到来。

2、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极具创新力的太阳能科技企业。秉承“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公司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公司建立了从拉棒、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生产环节中间品包括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片,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作为N型TOPCon技术的行业领军者,公司目前拥有全球最大的N型产能,效率及成本较同业拥有明显优势,N型产品已成为公司出货主力。同时,依托自身在光伏行业的生产和渠道优势布局储能领域,公司创新光储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并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域不断开拓,致力于成为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太阳能光伏组件是公司生产环节的终端产品,也是公司面向市场的主要产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经销商。公司光伏组件产品目前以单晶组件为主,结合全球范围内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应用了PERC、TOPCon、双面(含双玻和透明背板技术)、半片、叠焊、多主栅、大尺寸等电池及组件工艺技术,结合当下市场需求,差异化地开发并推出了多个系列光伏组件产品。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根据海外市场需求开发了矩形硅片并将其应用在54片单面半片组件中,使其功率较常规版型提升15瓦,进一步助力客户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Tiger Neo 系列部分产品

JKMxxxN-78HL4- (BDV) 605-625WJKMxxxN-72HL4- (BDV) 560-580WJKMxxxN-60HL4- (V) 460-480WJKMxxxN-54HL4R-(V) 425-445W

备注: 上图产品说明为 2023 年7月版本。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低氧低同心圆N型单晶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完成直拉单晶数值模拟、同心圆机理模型建立及同心圆缺陷对应控氧技术储备,大尺寸硅棒氧含量水平大幅下降,显著降低电池同心圆比例并提升电池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N型硅片薄片化切片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开发薄片化切片工艺技术,改善切片品质,提升单位出片数,匹配电池、组件适配技术开发,确保电池效率、组件功率、可靠性、良率的综合优化。

(3)N型HOT2.0电池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开发体缺陷钝化技术、渐变膜层技术、金属界面复合抑制技术、正表面扩散分区技术等多项适用于大尺寸的先进技术,结合新技术应用,电池量产批次最高转换效率可达25.7%。

(4)N型BC钝化接触全背电极电池技术

开发低复合金属化技术,匹配TOPCon电池钝化接触技术、电池背面图案化技术,形成全钝化接触BC电池成套工艺。

(5)Tiger Neo组件量产技术研究

开发基于大尺寸硅片电池的Tiger Neo组件量产技术,采用SMBB、半片、新型焊带等技术,全面增强组件性能、功率、能量密度和可靠性,输出功率最高可达635W(182-78P)。

(6)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及产业化研究

设计开发光伏幕墙及彩钢瓦等一系列产品,为不同应用场景提供多样化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已成功应用在工业厂房、商业大楼、车棚顶、阳光房等地方,助力建筑、交通、工商业等脱碳进程。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项冠军示范企业2023年-2025年光伏组件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方面获得的奖项、资质

1)公司获评“全国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省产融合作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省瞪羚企业”等荣誉。2)公司TOPCon技术成果荣获2022年度浙江省唯一国际首台(套)装备,入选省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此外,IEC 63202-1:2019标准斩获首届省标准创新贡献一等奖。3)公司研究院获批“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4)报告期新增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单点突破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重点科技项目。

(2)核心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了解行业一流研究动向,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技术研讨会,与全球学术专家共探光伏技术发展,保持与国际学术界的积极交流对话。参加的主要光伏学术会议包括:国际太阳能光伏论坛(SNEC)、第十八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第二届中国(山东)新能源产业博览会(SUCE)、浙江建筑光伏应用展览会等,2023年上半年发表SCI论文4篇,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作者论文名称出版刊名刊号及年月
1Wusong Tao, Guochen Bao, Junhui Liu, Ming Zhang, Luchuang Wang, Jian Dai, Yangyang Huang, Ying Du, Zheng Zhang, Hao Jin,Thermo-mechanical stress modeling and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 on micro-cracks in tilling ribbon photovoltaic modules during lamination and mechanical load testSolar EnergyVolume 249,2023,1,Pages 521-531
2Jiali Wang, Sieu Pheng Phang, Christian Samundsett, Zhuofeng Li, Thien N. Truong, Jie Yang, Zhao Wang, Peiting Zheng, Xinyu Zhang, Hieu T. Nguyen, Daniel Macdonald, and Josua StuckelbergerDevelopment of Phosphorus-Doped Nanoscale Poly-Si Passivating Contacts via Inkjet Printing for Application in Silicon Solar CellsACS Applied Nano MaterialsACS Appl. Nano Mater. 2023, 6, 1,140–147
3Josua Stuckelberger, Di Yan, Sieu Pheng Phang, Chris Samundsett, Jiali Wang, Luca Antognini, Franz-Josef Haug, Zhao Wang, Jie Yang, Peiting Zheng, Xinyu Zhang, Daniel MacdonaldPre-annealing for improved LPCVD deposited boron-doped poly-Si hole-selective contactsSolar Energy Materials and Solar CellsVolume 251, 2023, 3, 112123,
4Jesús Ibarra Michel, Di Yan, Sieu Pheng Phang, Tian Zheng, Brett C. Johnson, Jie Yang, Xinyu Zhang,Poly-Si passivating contacts prepared via phosphorus spin-on-doping: A comparison between differentSolar Energy Materials and Solar CellsVolume 255, 2023, 6, 112290
Wenhao Chen, Yimao Wan, Thien Truong, Josua Stuckelberger, Yida Pan, Daniel Macdonald, James Bullocksilicon deposition methods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288861,476409
实用新型专利1491441,4281,245
外观设计专利875644
软件著作权1111
其他33
合计4462382,9641,702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732,460,301.772,211,368,414.9423.56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732,460,301.772,211,368,414.9423.5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106.62下降1.5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注:以上研发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公司研发投入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而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的,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部分的支出。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大尺寸薄硅片技术研究842,000,000.00550,622,447.16585,902,822.24完成高稳定性薄片切割装备及工艺技术开发,并推动薄片化技术放量。实现超薄单晶硅片制备,降低单片硅耗,降低全流程的生产成本。国内领先硅片薄片化可有效减少硅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给电池、组件端带来更多可能性。
2低同心圆N型单晶技术研究85,300,000.0055,036,122.9063,578,088.59完成单晶炉热场温度梯度分布优化设计及低氧含量生长技术研究,并逐步进行放量验证。解决晶棒同心圆比例高及位错缺陷大的技术关键问题,大幅提升N型晶棒整体品质。国内领先N型晶体硅产品具有少子寿命高、光致衰减小等优势,具有更大的效率提升空间和稳定性,将成为常规光伏组件使用技术。
3P型电池薄片化降本技术研究69,350,000.0018,066,823.6753,822,598.37完成P型电池 新型氢钝化处理技术开发,持续提升电池抗衰减能力。通过工艺技术的优化,可降低能耗和减少设备构造度,实现降本增效。国内领先通过工艺优化,量产P型电池效率提高至23.6%。
4高效TOPCon电池关键技术研究2,243,684,727.33818,225,987.711,349,760,718.64开发体缺陷钝化技术、渐变膜层技术、金属界面复合抑制技术、正表面扩散分区技术等多项适用于大尺寸的先进技术,结合新技术应用,电池量产批次最高转换效率可达25.7%。引领行业向N型技术升级,创造电池最高效率纪录,跻身该领域研究最前沿水平。国际领先下一代主流电池技术之一,在转化效率、投资成本、量产规模等方面均具备优势。
5全背极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技术研究157,325,000.0027,337,845.3955,506,555.18完成电池背面结构设计、图形化处理以及金属化等基础工艺开发,建立实验室工艺路线。通过钝化接触技术与IBC背接触结构相结合,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效IBC电池和组件产品。国内领先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突破制约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6高效稳定大面积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研究59,550,000.0022,714,771.8747,874,697.88完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并在电池、组件稳定性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推动钙钛矿电池技术从实验室研究到未来产品量产工艺方案的开发。国内领先通过大面积高效高稳定钙钛矿电池开发,推动钙钛矿电池走向商业化。
7高能量密度光伏组件技术研究1,086,615,000.00188,184,948.49546,224,552.05完成定向反光膜带开发及应用,掌握成套材料技术、制程工艺技术及设备技术。通过增加间隙区域光的利用率,实现更高能量密度的光伏组件。国内领先有效利用非电池片区域的太阳光,进而增加组件功率。
8高效N型双面974,640,000.00232,312,290.55502,920,138.78完成高效N型双面组件技术开发,降低组件隐为客户实现低的BOS成本国际领先双面组件技术凭借可靠性高、光能利用率高、发
组件技术研究裂风险及内部损耗,提升组件双面率。和高的发电收益,提高光伏系统的整体竞争力。电量增益高等因素,成为当前光伏领域广受关注的前沿技术之一,可应用在沙漠、屋顶等反光强的场景。
9绿色组件新材料技术研究1,524,800,000.00452,920,420.01838,799,609.27完成低克重胶膜、复合高强边框、新型焊带等新材料技术开发,实现节能减排。通过低克重胶膜、焊带无铅化、接线盒焊接无铅化、复合材料边框、可循环包装材料等技术,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内领先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碳管理。
10工商业屋顶建筑一体化组件技术研究323,800,000.00106,719,753.77252,661,535.40开发彩钢瓦光伏建筑组件,结合光伏金属屋面一体化构件安装技术,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针对工业屋顶进行全新设计在实现建筑一体化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安全性、便捷性及经济性的整体提升。国内领先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不同应用场景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助力“双碳”战略。
11光储一体化系统产品开发115,000,000.0053,638,880.9897,495,376.37完成户用级“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开发,构建智能微电网运行平台。实现从光伏端到储能端,从负载端到电网端的能量无缝时移。国内领先有效提升新能源渗透率和消纳能力,更好的满足用户多样性需求,减少用电偏差,实现精准供能。
12新型电池技术研究380,229,240.00177,325,373.89330,906,222.23基于N型新型技术深入研究,探索下一代更高效电池技术,提升电池效率。通过开发新型电池技术,进一步提升电池效率,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国内领先布局新型前沿电池技术储备,增强产品竞争力。
13光伏系统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技术4,400,000.002,536.442,536.44研究光伏系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动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估。通过光伏系统与生态系统协同运维、技术验证与设计集成研究,探索多种环境生态修复方案。国内领先将太阳能发电工程提升为生态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经济和减碳效益。
合计/7,866,693,967.332,703,108,202.834,725,455,451.44////

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技术研发需求,对上述研发项目项下子项目进行了调整,范畴不含2023年前已结项的子项目,故在研项目总投资额与《2022年年度报告》相比有变化。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2781,66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4.164.05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26,257.8717,024.87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1.5310.25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研究生210.92
硕士研究生2089.13
本科1,40061.46
专科38316.81
高中及以下26611.68
合计2,278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76833.71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34759.13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516.63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20.53
60岁及以上00.00
合计2,278100.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光伏行业技术升级的战略机遇期,确立面向未来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N型TOPCon电池产能约55GW,N型TOPCon电池大规模量产效率已达

25.5%,良率与PERC电池基本持平,182mm72版型N型TOPCon组件主流出货功率已达575-580w。公司上半年出货量中N型组件占比一半以上,助力公司组件出货量与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规划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这将是全球首个包含硅片、电池、组件的“超级一体化”太阳能工厂,也是目前已规划行业最大的N型一体化生产基地,有利于公司更好把握光伏全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先进产能规模和垂直一体化的能力,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并有效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核心竞争力还包括持续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健全的全球营销网络和领先的品牌形象、强大的一体化制造和可靠的品质管理、卓越的管理团队和高效的执行能力,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键经营指标实现快速增长。其中,营业收入536.24亿元,同比增长

60.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3亿元,同比增长324.5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09.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9.66亿元。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增长, 主要源于公司N型TOPCon高效电池已进入大规模量产化阶段,凭借性价比优势在全球市场供不应求,并享有一定溢价。公司凭借N型技术的先发优势以及不断提升的产能一体化水平,N型产品出货占比快速提升,同时积极应对供应链价格波动和国际市场的政策变化,实现出货量的领先和利润快速增长。

2023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共向全球销售了33.1GW光伏产品,其中组件约30.8GW,N型组件约

16.4GW,销售规模处于全球领先水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组件出货预期为19-21GW。全年来看,随着下半年产业链价格企稳和终端需求持续释放,以及公司新建N型产能顺利投产,公司有信心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实现70-75GW的全年组件出货,其中N型占比预计将达6成。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一)N型性能卓越,产能规模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N型TOPCon技术在产品性能及产能规模方面优势稳固。目前,公司已投产N型电池产能在行业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并形成一定的量产技术壁垒。公司TigerNeo组件主流版型功率较同版型PERC组件高出25-30W。公司上半年发布了TigerNeo组件全球实证电站平台,跟踪多个并网N型项目发电数据,结果显示N型组件单瓦发电增益显著。公司还连续9年斩获PVEL光伏组件可靠性记分卡“表现最佳”荣誉,其中N型TOPCon组件在产品认证计划全部六个大项中均取得了“表现最佳”的结果,包括湿热试验、LID+LETID、机械应力序列、发电量模拟测试、PID以及热循环。由于N型产品相较于P型产品提效降本更快,在上半年产业链价格整体下降过程中,N型组件相较P型溢价仍然较为坚挺。

随着公司新建N型产能加速投产,以及现有产能的持续提效提产,预计至2023年末,公司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能将分别达到85GW、90GW、110GW。其中电池产能N型占比预计将超过75%。

(二)坚持全球布局,积极应对外部变化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组件产品海外销售占比超过60%。在紧盯中美欧等主要光伏市场的同时,也积极布局东南亚、拉美及中东地区等新兴市场。公司全球化的市场布局策略有利于抵消部分贸易摩擦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进而把握住市场机遇,并保持稳健良性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面对海外市场贸易政策风险和供应链挑战,公司进一步拓展包括东南亚工厂在内的全球一体化供应链,同时积极迅速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工作,为海外市场长期稳定供应奠定基础。预计至2023年年底,公司将在东南亚拥有超过12GW的硅片、电池片、组件垂直一体化产能。同时公司还积极关注包括美国佛罗里达1GW N型组件在内的海外扩产机会。此外,公司在国内、欧美、日韩等地工商业屋顶和户用市场的份额逐年递增,渠道和客户粘性逐年增强。预计公司全年分销市场占比35-40%。

面对报告期内上游硅料供给扩张带动的主产业链价格下行,以及新技术扩产带来部分辅材供应波动,公司提前预判、灵活应对,开展多种保供措施,并积极探索新材料、新方案,围绕公司建立供应生态链,确保长期供应及成本竞争力。

(三)明确提效路径,创新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在实现N型TOPCon技术持续领先的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面向未来的中长期技术提效方案,包括基于N型TOPCon的技术工艺持续迭代,以及IBC、叠层、钙钛矿等技术,以保证持续的技术先进性。同时,公司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有效确保了最前沿技术在最短时间内实现

成品落地并向市场进行覆盖。公司智能工厂生产全程系由机器学习、人工智能型设备自动优化系统、智能自我维护系统及智能生产实时状态监控系统协同管理完成。2023年5月,公司拟在山西综改区规划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项目共分为四期,建设周期约二年,每期建设规模为拉棒、切片、电池片、组件各14GW一体化项目。山西一体化大基地是公司引领光伏行业又一次生产模式创新,将充分体现技术先进性、规模极致性,零碳一体化、效率最大化以及制造智能化,也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供应链的韧性、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

(四)持续拓展新兴业务

随着光伏发电规模不断扩大,以储能弥补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缺口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随着光伏系统成本不断降低,“光伏+储能”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新一代液冷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产品亮相全球多场峰会,中亚储能项目实现首次交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入产品创新,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域不断开拓,为医疗、教育、食品等各行业客户提供多种定制化方案,例如首次在国内港口光伏项目中应用了红色组件,兼顾了发电性能和美观设计,助力国家级项目示范工程光伏并网发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产业链中涵盖对硅料、玻璃、EVA胶膜等多项原辅料需求,公司利润水平受原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库存管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已经在马来西亚、美国和越南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60%。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则公司将面临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拉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方面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或前沿光伏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伏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公司自主掌握了拉晶、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及相关光伏产品是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技术管理和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的风险

公司及多个下属子公司系经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所有条件时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政府部门对于行业内企业的相关产能建设、研发成果会予以一定的补贴支持,但政府补助发放的时间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国家调整政府补助政策,可能会减少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受国际局势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汇率风险管理难度加剧。若未来人民币处于持续的升值通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以东南亚为代表的海外区域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行业扩产带来的阶段性产能过剩风险

全球光伏行业经过十多年发展,曾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况,行业在经历2011-2012年以及2018年等多轮深度调整后,大量无效、落后产能逐步得到淘汰,但产能总体过剩的局面并未得到彻底改变。近年来,随着全球光伏需求持续向好,行业内龙头企业为提升市场份额,保持竞争地位,纷纷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导致市场新增及潜在新增产能大幅增加。若未来下游应用市场增速低于扩产预期甚至出现下降,上述产能扩张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不合理下跌、企业盈利下降,因此,光伏行业可能面临竞争性扩产所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光伏国家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政策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业的景气程度。国际市场中,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对中国光伏电池类产品采取贸易调查,例如美国“双反”调查、美国201调查、印度保障措施调查、印度反倾销调查等,这类国际贸易政策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国内,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链的发展,自2018年“5·31政策”开始,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也不断调整,光伏电价政策多次调整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平价上网成为既定趋势,光伏逐步进入无补贴时代。

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各个国家正大力支持光伏电站的建设,若未来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

(六)其他风险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分别在科创板和纽约股票市场上市的相关风险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晶科能源控股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美国纽约股票市场挂牌上市。公司与晶科能源控股需要同时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要求,对于需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两地同步披露。由于中美两国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理念差异,公司和晶科能源控股因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并受不同监管要求,会在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同时,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及语言、文化、表述习惯差异,以及中美两地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不同,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股票价格与晶科能源控股在纽约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可能差异。

2、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出于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过“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自2011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双反调查,开始对相关光伏产品征收保证金,公司不排除未来发生双反保证金补缴或者退税减少的风险。2022年2月,印度政府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对进口光伏组件征收40%的关税,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25%的关税,以此保护本地制造业发展。2022年3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所有使用中国物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及柬埔寨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规避调查立案;2022年6月,美国总统公告宣告美国国内电力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在公告后的24个月内或在紧急状态解除前(以较早发生者为准),对上述东南亚四国免征新的双反税;随后,美国商务部表示反规避调查程序仍将继续,反规避调查结果将在前述美国总统公告所述24个月届满或电力供应紧急状态解除后实施。2022年12月,美国商务部发布初步裁决认定包括晶科马来科技和晶科马来西亚在内的数家企业不存在规避双反税令的行为。2023年5月,美国有关执法机构持搜查令对晶科美国工厂等场所进行了搜查,搜查未对晶科美国以及晶科美国工厂的运营造成影响。截至报告日,上述反规避调查最终裁决尚未发布、公司尚未得知搜查调查原因,公司业已聘请专业律师应对相关程序。上述调查最终结果可能导致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被征收双反税或遭受其他贸易保护政策,也可能导致公司子公司受到相关机关处罚或面临其他诉讼程序。除通过上述“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及调查程序外,公司还可能遭遇以其他争议问题为借口对中国企业设置的贸易壁垒。2021年6月至今,美国政府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国内某企业发布暂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且以执行所谓的《强迫劳动预防法案》(Uyghur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以及相关执行策略为借口,暂停为公司出口至美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公司已通过提交货物追溯性说明文件的方式获得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批准,以使到港货物持续进口至美国境内。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未来仍可能暂停公司发运至美国的光伏产品清关手续的办理,届时公司将需要持续提交相关货物的追溯性说明文件以证实其产品不适用相关规则;或将相关货物运离美国,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上述情况可能影响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加剧,公司无法排除未来在境外市场遭遇新的贸易摩擦,导致地区销售收入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可能。

3、信息安全的风险

公司拥有“自动化、信息化”的一体化制造能力,通过多种信息系统对工艺设计、生产调度、物料供应、设备管理、质量管控、库存管理、运输管理、环境监控等核心环节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公司的研发、财务和经营信息也高度依赖多种信息系统和软件记性运作和存储。

公司重视并采取合理措施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但公司核心信息系统或网络可能因多种原因暂停工作、发生故障或造成信息外泄,这些原因包括系统自身缺陷、公司外部针对公司的黑客攻击、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对硬件设备的损坏以及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等。公司核心信息系统或网络的暂停工作或故障可能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坏、丢失或泄露,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键经营指标实现稳健增长。其中,营业收入536.24亿元,同比增长

60.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3亿元,同比增长324.58%。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总资产为1,209.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9.6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3,624,429,931.4433,407,490,539.3860.52
营业成本45,485,912,763.7529,982,476,373.2551.71
销售费用1,135,147,484.93695,348,411.9363.25
管理费用1,122,702,195.24911,334,708.1323.19
财务费用-949,671,061.72-6,244,653.62不适用
研发费用821,468,119.88520,765,764.4857.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1,713,504.762,230,363,338.75149.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8,846,530.94-6,297,656,574.8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4,844,122.488,010,656,173.90-17.5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组件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组件销量增加,导致对应营业成本相应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组件销量增长,导致对应质保金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大幅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销货款增幅较大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建产能投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银行借款金额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24,526,764.810.02119,624,995.600.11-79.50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票据2,764,427,855.642.294,356,135,926.454.12-36.54主要系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减少。
应收款项融资1,728,057,262.551.432,613,496,732.572.47-33.88主要系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减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其他流动资产1,990,499,104.001.651,219,464,497.121.1563.23主要系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长期应收款118,770,293.910.10603,536,440.260.57-80.32主要系双反保证金收回。
在建工程3,753,930,492.803.101,486,349,876.791.41152.56主要系本期增加新建产能。
无形资产1,977,811,176.331.641,511,023,928.771.4330.89主要系本期新增土地使用权及专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6,549,841.100.87668,247,333.830.6356.61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可弥补亏损的变动影响。
交易性金融负债295,349,448.350.2463,137,093.650.06367.79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
应交税费1,393,309,699.151.15840,035,894.290.8065.86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营业利润增加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1,043,457,822.570.86118,308,365.190.11781.98主要系本期新增的现金分红。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00,035,055.741.821,435,452,949.391.3653.2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租赁负债313,946,702.010.26530,667,781.020.50-40.84主要系本期金源租赁业务已到期。
递延所得税负债27,401,757.070.0274,677,724.500.07-63.31主要系双反保证金收回。
持有待售资产2,392,000,960.101.98-不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处置新疆晶科及玉环晶科政府收储资产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102,024,189.870.08-不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外出租的房产。
持有待售负债1,598,227,235.001.32-不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处置新疆晶科所致。
应付债券8,984,423,064.687.43-不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新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9,132,667,434.9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0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余额为204.16亿元,主要为银行保证金以及公司为取得融资进行的资产抵押等,具体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报表注释项目”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1,172,944,200.001,729,763,600.00-32.1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项目进度资金来源
1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26.7自筹资金
2年产10GW单晶硅片生产线项目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28.6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3年产10GW硅片金刚线切片生产线项目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10.2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4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34.5项目已投产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5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42.9项目已投产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6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7.91亿美元项目已投产自筹资金
7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43.7项目已投产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8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9.1项目建设中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9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7.9项目建设中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10晶科能源6GW高效电池和6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35.5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11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目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38.0项目建设中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12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组件部分)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35.2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1312GWh储能集成系统和12GWh储能电芯项目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52.0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14晶科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10GW)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18.4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15年产26GW硅片金刚线切片项目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16.4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16年产14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39.4项目建设中自筹资金

注: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原计划建设10GW电池产能,其中5GW已于2021年四季度投产。剩余部分由原方案更新为6.5GWTOPCon电池产能,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业务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美元,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未到期余额折合约12.2亿美元, 其中美元8.5亿,欧元3.4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保证金为0.16亿元,以降低汇率、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100%股权以

43.00亿元价格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本次出售作价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咨报字[2023]第01-116号)为参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晶科股权,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现有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新疆晶科资产规模及营收规模占公司总体规模的比例较小,其全部产品均用于公司下游硅片生产制造,不涉及对外销售,因此出售新疆晶科对公司销售收入、盈利能力以及生产经营不存在直接影响。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整体经营状况、提升流动性。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浙江晶科电池片、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205,498.841,011,858.97291,387.14657,355.98-48,387.58-41,059.33
海宁晶科电池片、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357,000.002,246,979.57726,980.421,623,250.37208,482.14177,631.84
晶科美国工厂光伏组件销售1,500美元630,642.76-55,608.46338,999.20-88,594.24-88,664.55
义乌晶科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0.001,109,419.94289,161.231,207,226.5396,666.4085,525.72
滁州晶科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0.001,082,848.09303,378.881,037,001.6172,862.3754,984.30
上饶晶科电池片、光伏组件生产及销售350,000.001,773,532.09538,399.442,562,833.70123,796.06106,680.77
晶科丹麦光伏组件销售50,000丹麦克朗490,271.82-169,568.53722,687.34-141,863.10-142,584.39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内蒙古新特硅料350,000.001,591,047.21852,096.19654,693.78304,138.86257,667.91
四川永硅料300,000.00551,961.06296,829.9859.16-2,767.60-2,351.51

注:公司子公司上饶市晶科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新特9%的股权,公司持有四川永祥15%的股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月12日www.sse.com.cn2023年1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6月14日www.sse.com.cn2023年6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两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具有多年的行业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可牵头开展研发工作;

(2) 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对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作出较大的贡献;

(3) 参与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研发,并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27,561.88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垂直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通过仔细研究调查和确认光伏组件产品周期中涉及的每一个制造环节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从铸锭、硅片切片、电池生产、组件封装到系统安装、产品应用、产品回收,持续发掘改进机会和可能性,通过技术和管理不断减少单位产品所需的各

种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因行业情况及不同产业环节的工艺特性,公司上饶基地下辖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基地下辖的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和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及乐山基地下辖的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被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严格实施节能减排,相关单位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各重点排污单位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基地名称三废情况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 (t/a)核定排放总量 (t/a)
上饶基地废气挥发性有机物//0.170/
氮氧化物//025.09
氟化物//0/
氯气//0/
氯化氢//0/
废水化学需氧量//68.34321.97
氨氮//1.5834.5
总氮//4.50/
氟化物//3.84/
海宁基地废气氮氧化物//2.4922.497
氯化氢//11.07/
氟化物//5.83/
氯气//0.148/
挥发性有机物//32.93133.283
废水化学需氧量//336.23982.67
氨氮//31.6998.268
总氮//101.10/
氟化物//30.89/
乐山基地废气氮氧化物//0.446/
氟化物//0.02/
废水化学需氧量//5.50/
氨氮//0.08/
总氮//0.28/
氟化物//1.55/
基地名称固废产生量 (t)合规处置量 (t)贮存量 (t)备注
上饶基地一般固废15,269.57815,269.5780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危险废物47.64147.6410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海宁基地一般固废12,043.03412,043.0340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危险废物34.9234.920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乐山基地一般固废3,226.313,226.310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危险废物309.1203309.12030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注:以上上饶基地下辖的重点排污单位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基地下辖的重点排污单位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乐山基地下辖的重点排污单位为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上饶基地、海宁基地、乐山基地为单位披露的排污信息实为各基地下辖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排污信息。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辖各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实施了相应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日常维护与保养得当;公司及下辖各子公司还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要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

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制。

报告期内,新投入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确保了各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排放。具体信息如下:

基地名称治理设施备注
海宁基地(袁花厂区)废气处理设施新增8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多级碱喷淋或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后,均经25m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新增1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两级加钙沉淀处理后,经总排口排放
楚雄基地废气处理设施新增10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多级碱喷淋或活性炭纤维板吸附后,均经25m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新增1套处理能力为7,000t/d的中水回用系统,采用“除硅预处理+多介质过滤+超滤+一级反渗透组合”工艺
海宁基地废气处理设施新增6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活性炭或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空排放
玉环基地废气处理设施新增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经15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新增2套布袋除尘设施,分别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丰城基地废气处理设施新增2套挤压燃烧废气装置,分别经25m排气筒排放;新增1套15m高燃气锅炉废气装置;新增1套处理酸雾废气碱喷淋系统,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新增1座年处理396,000t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压滤的方式
瑞旭基地废气处理设施新增3套挤压燃烧废气装置,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新增1套硫酸雾碱喷淋系统,经18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设施,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新增1座设计处理能力33,000t/a的污水处理站
上饶基地废气处理系统新增1套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项目获得环境保护许可情况如下: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年产10GW硅片金刚线切片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2月16日取得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饶环评字〔2022〕9号),2022年5月17日取得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编号:91361123MA7AMF7A68),2023年2月21日完成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主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回执(备案号:

202336112300000004),目前项目已完成环境自主验收。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年产8GW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取得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饶经环评字〔2022〕17号),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0日首次取得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编号:91361100MA39762G98001X)并于2022年9月2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2023年5月28日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取得专家意见,目前项目已完成环境自主验收。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年产10GW硅片金刚线切片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9月28日取得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饶环评字〔2022〕63号),2022年10月25日取得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1128MA7DR4B934001Q),2022年11月25日取得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361128-2022-024-

L),2023年6月17日项目顺利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取得专家意见,目前项目已完成环境自主验收。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7月19日取得广信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饶广信环评字〔2022〕25号),2023年1月3日取得了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61121MA7JY3CG8P001U)。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验收,2023年4月29日顺利通过一期项目(年产4GW组件)竣工环保验收评审会,目前二期(年产4GW组件)项目验收推进中。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9月21日取得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饶经环评字〔2022〕41号),2022年12月7日取得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61100MA7M9P1W5L001U)。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验收,2023年4月29日顺利通过一期项目(年产4GW组件)竣工环保验收评审会,目前二期(年产4GW组件)项目验收推进中。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GW拉棒切方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22年8月23日取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宁生建管〔2022〕59号),2022年11月11日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目取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宁生建管〔2022〕78号),2023年1月17日取得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633000MA7597P1XE001U),2023年7月12日一期项目(年产20GW拉棒切方)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及备案,二期项目处于建设中,排污许可变更阶段。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4025MA7768C15N001U、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2020年7月25日下发)年产5GW单晶硅拉棒扩建项目于2022年3月30日取得(新环评字〔2022〕14号)环评批复,2023年4月完成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切方车间扩建项目于2022年4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评字〔2022〕17号),2023年4月完成了切方车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年产10GW单晶切片、2GW组件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13日取得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金环发〔2022〕292号),2022年8月10日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0303MA73764J8Q001Q),项目于2023年6月完成了一期(年产10GW单晶切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二期8GW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环建审〔2022〕54号),2022年12月15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并更换新证(排污编号:91340122MA8N62NR83001U),目前项目验收工作正在推进中。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为10GW,于2021年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许可(楚环许准〔2021〕17号),2022年6月6日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2301MA6PU57G3J001U),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方式。2022年7月通过二车间(5GW电池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因一期项目年产10GW的太阳能电池片规模变更为一期年产13GW的太阳能电池片,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重新取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13GW电池片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楚环许准〔2023〕48号),目前排污许可变更中。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81790954553T001K,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2日下发)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优化提升项目于2021年10月26日取得批复(嘉环海建〔2021〕143号),并于2022年9月完成验收;浙江晶科可控衰减的N型多晶硅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于2022年9月18日取得批复(嘉环海建〔2022〕99号),于2022年12月完成验收;浙江晶科数字化工厂项目于2022年12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2〕155号),2023年4月23日完成了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工作,浙江晶科数字化工厂项目处于验收推进中。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6月28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2〕72号),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2〕149号),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一期8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于2022年08月28日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环建审〔2022〕1041号);2022年10月0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40122MA8N854N3F001X);2023年1月31日完成一期8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验收评审会,项目2023年3月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玉环晶科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取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环评批复(台环建(玉)〔2023〕43号),目前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处于排污许可证申领阶段。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基地根据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保处理系统异常、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潜在事故发生造成环境的污染,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进行有效的管控和控制,并在对应环保部门备案。其中重点排污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号:

3611J01202008、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号:3304812021090L、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号:330481-2022-034L、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号:511112-2021-031-M。

晶科能源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定期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演练,积极做好员工各项应急演练技能的培训,制订专项应急演练方案,并总结和评估演练成果,不断提高应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在开展常态化环境风险管控的同时,公司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公司成立了应急指挥部,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依照法规要求每三年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有效管控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隐患。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国内各生产基地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6号)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制2023年自行监测方案并将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依据方案要求,公司委托环境检测检验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环境自行检测工作,监测了废气(有组织+无组织)中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气、恶臭气体、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因子,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中监测了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厂界噪声,同时对厂区雨水排放口、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以上工艺废气、废水中污染物监测值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池事业部)(GB 30484-2013)或《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切片、电池事业部)以及各基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标准要求,雨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要求。

2023年,公司海外基地均按照当地政府法规要求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保证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实时监控和达标排放,其中马来基地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氟化物、氯化氢及氯气等主要污染物均满足Environmental Quality (Clean Air) Regulation 2014Limit要求;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油脂等主要污染因子均满足EnvironmentalQuality (Industrial Effluent) Regulation 2009, 5th & 7th Schedule Std B标准要求。越南基地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符合QCDP5:2020/QN标准要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均符合工业园区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他生产基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履行环境责任,已经建立了统一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和环保监督检查机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针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的产生、处理、排放过程进行全程管控,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均按照环保监管部门许可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许可制度合规排放。公司各生产基地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各地环保部门备案,建立了完备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各类风险源应急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法规及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规范治理和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员工环保意识培训

公司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帮助员工了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议题、目标,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首先,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入职时接受环保、安全及职业健康等知识的培训;其次,各基地EHS部定期组织中基层管理干部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基础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制度及在线监测等相关环保专项培训,各部门再进行转训。

2、环境风险防控

公司参照《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积极推进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公司全力推进EHS信息化平台建设,将EHS管理所有业务场景线上化,实时掌握设备设施运行参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消防预警、废水和废气排口在线实时数据等信息,为EHS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司以严于国家标准的尺度进行环境内控,减少生产运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23,934.5785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1、优化能源结构;2、发掘节能潜力;3、推行节能技改;4、开展节能减排培训。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主要来自生产运营,涉及的能源类型主要包括外购电力、天然气等。为了更好地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公司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发掘节能潜力、加强技术改造、开展节能减排培训等方式,使能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1、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公司加快基地附近可再生能源投资和建设,积极推进公司各工厂屋顶光伏组件铺设,并为工厂搭建先进的储能系统,以期实现更大程度的绿色运营。

2、在发掘节能潜力方面,公司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能源利用情况报表,建立健全能源台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分析能源利用现状,查找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3、在推行节能技改方面,公司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努力实现管理节能、科技节能和结构节能。

4、在开展节能减排培训方面,公司面向全基地能源和设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培训,以培训为契机,向相关人员普及节能减排知识。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注1注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2注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3注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4注4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5注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注6注6不适用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注7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晶科能源注8注8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9注9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0注10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1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注12注12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3注1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4注1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5注15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晶科能源注16注1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注17注17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7)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董事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5)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董事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8)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将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其它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配偶陈霞芳、陈康平配偶梁敏、李仙华配偶盛建芬,作为实际控制人亲属,比照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承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监事孙敏、高级管理人员曹海云、苗根、金浩、蒋瑞、王志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5)若本人同时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在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循相关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持股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持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9)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将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其它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上述承诺。

5、核心技术人员张昕宇、郭志球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循相关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持股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票的流通限制和/或减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上饶卓群、上饶卓领、上饶凯泰、上饶润嘉、上饶凯泰贰号、上饶卓领贰号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7、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上饶佳瑞、嘉兴晶能、宁波榕欣、共青城云晶、兴睿和盛、杭州庆兴、嘉兴兴晟东研、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企业)、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的日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注2: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承诺: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定做调整处理,下同)的情况,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时,公司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2)停止条件:在以下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①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

②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增持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增持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时,公司承诺将实施股票回购。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股份回购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在完成必要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票回购方案。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任何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修订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市场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对稳定股价方案、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C、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0%;

D、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E、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能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10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⑤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10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且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并且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在公司领薪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②除不可抗力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20%,但不超过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③在《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3、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注3: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公司承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公告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本人承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公告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2、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③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④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⑤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如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注5: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注6: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④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⑥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注7: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1)公司核查和审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4)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核查和审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公司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4)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本人核查和审阅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核查和审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注8:晶科能源出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发行人0.0941%权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持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4.94%股份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5、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9: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业务;

2、如果发行人认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或终止业务;

3、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公司/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

5、本公司/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而做出;

6、该承诺函自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注10: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公司/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发行人或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有)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注11: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公司境内土地及房屋使用情况承诺: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在房屋及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土地、房屋未取得相应产权证书、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租赁房产所在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其他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上述部分房屋及土地不规范情形且占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全部使用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占比很小,不会对其整体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正在积极整改消除房屋、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任何违规事项遭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人愿意承担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免受损害。

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事项承诺:

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需要承担任何罚款和/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的经济责任。承诺人承诺,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任何违规事项遭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人愿意承担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免受损害。

注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注1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本人/本公司将根据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②若晶科能源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 父母、子女/本公司将不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③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自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所持有的晶科能源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

④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⑤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因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的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②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③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注16:晶科能源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

1、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17:激励对象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晶科科技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并同意与关联方晶科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上述事项的执行进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主债务情况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473,271.8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5,035,791.8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5,035,791.8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62.4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3,485,854.89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3,631,054.89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7,116,909.7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合同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方合同金额项目进度
1晶科16GW高效电池和16GW高效组件海宁市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130亿元(含募投项目)履行中
2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二期肥东县人民政府计划总投资50亿元履行中
324GW高效光伏组件+10万吨光伏组件铝型材项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108亿元履行中
4年产30GW单晶拉棒项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宁市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亿元履行中
5年产56G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计划总投资560亿元履行中

注:上述项目投资额以实际测算为准。

(2)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序号合同类型签约方名称合同期间合同数量执行进展
1采购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A2022年9月-2026年12月约38.28万吨履行中
2采购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B2023年1月-2030年 12月约33.6万吨履行中
3采购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C2021年9月-2026年约7万吨履行中

注:上述合同均为长单框架性协议,实际执行数量与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调整。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10,000,000,000.009,722,851,698.119,732,010,298.119,732,010,298.118,852,577,213.1990.96471,569,572.884.85
发行可转换债券2023年4月26日10,000,000,000.009,968,108,679.259,968,108,679.259,968,108,679.255,958,681,215.4559.785,958,681,215.4559.78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4,000,000,000.004,000,000,000.003,333,794,775.4783.342022年7月不适用1,422,909,498.87不适用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500,000,000.00500,000,000.00286,776,507.3857.362024年2季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1,500,000,000.001,500,000,000.001,499,995,630.3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1,158,000,000.001,158,000,000.001,158,000,000.00100.002022年10月不适用752,535,952.43不适用
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1,457,210,298.111,457,210,298.111,457,210,300.00100.002023年3月不适用366,139,201.70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月21日1,116,800,000.001,116,800,000.001,116,8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发行可转换债券2023年4月26日4,100,000,000.004,100,000,000.002,252,825,096.2654.952023年3月不适用310,051,596.23不适用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发行可转换债券2023年4月26日700,000,000.00700,000,000.00334,329,894.2947.762023年3季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生产建设不适用发行可转换债券2023年4月26日600,000,000.00600,000,000.00209,738,700.7534.962023年4季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二期20GW拉棒生产建设不适用发行可转2023年41,600,000,1,600,000,211,788,320.4013.242024年1季度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切方项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设项目换债券月26日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补流还贷不适用发行可转换债券2023年4月26日3,000,000,000.002,968,108,679.252,949,999,203.7599.3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2,084.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93.4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52,178.0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3年2月1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3月28日取得《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1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二季度延期调整为2024年二季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韩华专利系列诉讼

2019年3月和4月,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 CORP. 及其关联方(由于韩华内部进行了重组,案件原告/专利权人变更为HANWHA SOLUTIONS CORPORATON,以下统称“韩华”)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ITC”)、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宣称晶科能源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韩华专利权(在美国的US9893215专利及在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同族专利EP2220689、AU2008323025),上述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美国韩华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销售的部分电池片以及包含该电池片的组件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中第12-14项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The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Trade Commission,以下简称“ITC”)提起诉讼,要求ITC进行调查,并在调查之后发出有限的排除令和停止令;2019年3月,韩华以相同诉讼理由及诉讼请求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6月3日,美国ITC发布终裁结果,裁定晶科能源参与实体销售的产品不侵犯韩华专利权,并终止调查。2020年7月,韩华就美国ITC裁决结果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于2020年11月提交首轮上诉摘要,本公司于2020年8月提交申请参与本次上诉并于2021年2月提交上诉答辩。2021年7月12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维持ITC作出的非侵权认定。

2022年6月27日,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发起撤案动议并驳回了该侵权诉讼。

2)德国韩华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晶科德国销售的组件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晶科德国的直接专利侵权行为发出禁止令,并且销毁和召回侵权产品;

2020年6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公告,判决认定晶科德国侵犯韩华专利权,主要判决内容包括:(1)晶科德国涉诉产品禁止在德国市场销售;(2)晶科德国召回自2019年1月30日起面向商业客户销售的产品;及(3)销毁晶科德国直接或间接占有或所有的涉诉产品。

晶科德国已于2020年7月14日提起上诉并于2020年10月16日向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提交了上诉意见书。上诉庭审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2023年4月20日,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决定,应首先听取证人的证词,然后从法院指定的专家获得书面技术意见。2023年6月2日,晶科能源与韩华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下称“《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同意(1)互相授予对方及其子公司多项专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争议专利;(2)终止双方及其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未决诉讼和无效程序。据此,晶科德国于2023年6月22日向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提请撤诉。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经撤诉结案。

2020年9月28日,韩华向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递交了罚款申请,主张晶科德国违反一审判决仍在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并要求法院裁定晶科德国支付罚金(以下简称“罚款程序”)。2020年11月30日,晶科德国递交了答辩状,2021年4月6日,晶科德国递交了罚金程序的二次答辩状。2021年8月23日,德国法院就罚款程序作出裁定,确认晶科德国销售的组件产品的结构不同于侵权结构,晶科德国的销售行为未违反德国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支持韩华在罚款程序中的主张。

自2019年1月30日起,晶科德国已不再投放新的相关组件产品,并且晶科德国已在德国市场范围内正常销售采用不同结构的组件产品,该产品不会涉及对前述涉案专利的侵权。

3)澳洲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晶科澳洲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了专利权及晶科澳洲进行了相关误导性行为(即相关侵权产品的供应造成了该等产品未侵权并且可于澳大利亚合法供应的误导)为由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包括:①判定侵权;②禁止侵权产品在澳大利亚的进口、供应、销售;③销毁涉诉侵权产品并进行损害赔偿或利润赔偿;④出具基于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声明和禁令。

该专利诉讼双方当事人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进行了多轮答辩。韩华于2020年12月递交附证据的侵权说明,晶科澳洲于2021年3月递交附证据的不侵权说明及相关产品描述。案件管理听证会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2022年4月11日、2022年6月22日召开,商议了证据材料提交、程序进程等事宜。2022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完成了该案件的庭审程序。根据《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双方于2023年6月23日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请终止该案件程序。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经撤诉结案。

②美国双反诉讼

自2011年11月起,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组件、层压板、电池板或其他产品(以下简称“双反调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作出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进口双反调查产品到美国的进口商缴纳。美国商务部每年进行年度行政复审,决定在对应复审期间进口至美国的双反调查产品所应缴的清算税率。进口商在美国进口双反调查产品时,美国海关按照届时有效的现金保证金率对进口商就双反调查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待该等产品实际进口日所属复审期间对应的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作出后,美国海关将根据进口商缴付保证金所适用的保证金率与相对应的行政复审终裁确定的清算税率的差额确认最终应退/收的双反税。

2021年2月,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双反调查产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第八轮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据该终裁裁决及后续修正裁决,适用于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0.99%。针对上述美国商务部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晶科能源和天合光能等几家中国企业作为原告,以美国政府作为被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报告日,案件还在审理中。

③新加坡产品质量诉讼

晶科进出口与H.R.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HRD”)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签署了两份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根据该等销售合同约定,晶科进出口将向HRD销售合计500,000(100MW)件光伏组件产品,合计销售金额为67,150,000美元。晶科进出口已按合同约定向HRD履行交付义务。

2018年11月,HRD以晶科进出口向其销售的全部光伏组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晶科进出口提起的两起仲裁案件(已合并审理)。根据仲裁通知,HRD的诉请包括:①要求晶科进出口更换光伏组件产品并支付HRD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产品而产生的费用;和/或②晶科进出口赔偿HRD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全部损失。

2020年8月7日,HRD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2月11日,晶科进出口提交了答辩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词、专家报告,以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积极测试结果的检测报告等,该等抗辩存在合理的理由及基础。2022年2月19日,HRD提交了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7月17日,晶科进出口对此提交了复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经HRD申请及仲裁庭同意,HRD于2022年9月9日提交了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晶科进出口于2022年9月26日对此提交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作为回复。2022年10月10日至21日期

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组织仲裁庭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双方的口头开庭陈述、双方的事实证人及专家证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结案陈述。在听证会过程中,HRD告知仲裁庭,其仲裁请求应当仅针对2012销售合同及2013销售合同项下365,000(73兆瓦(MW))件光伏组件产品,在原仲裁请求的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49,195,000美元。双方于2023年1月20日分别向仲裁庭提交庭后简述,于2023年3月3日分别提交庭后简述回复。截至报告日,该仲裁案件的裁决尚未作出。

公司根据预计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预提了19,961,840.07元的预计负债。

④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

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人X-Elio Energy, S.L(以下简称X-Elio)系一家西班牙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2020年8月14日,X-Elio与公司订立了一份《组件买卖合同》,约定了X-Elio以固定价格向公司购买光伏组件产品,《组件买卖合同》中制定了合同标的交付时间表,第一批货物最晚交付时间约定为2021年2月8日。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公司多次与X-Elio就发货时间和产品价格进行协商,但双方协商无果。2021年1月29日,X-Elio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2021年2月23日,公司向X-Elio退回了预付款100万美元。

2021年5月7日,X-Elio就其与公司之间的光伏组件买卖合同纠纷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以下简称ICC)提起仲裁申请,并提出如下主张:“①因晶科能源违反了X-Elio销售合同项下义务,X-Elio终止合同是有效且合法的;②根据X-Elio销售合同第15条,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1,000,000美元违约金;③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从另一卖方购买同等货物而支付的额外价格,该价格暂定为8,430,580.91美元;④认定晶科能源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当行为和严重过失;⑤根据X-Elio销售X-Elio销售合同第11条,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他费用;⑥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于仲裁程序中产生的所有仲裁费用。” 根据上述仲裁申请,目前X-Elio已提出主张的违约金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金额合计11,529,491.40美元。

2021年7月21日,晶科能源提交了ICC仲裁请求的答复并且提起了反诉。2022年1月28日,仲裁庭确定了审理范围书和案件时间表。2022年4月6日,X-Elio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6月6日,晶科能源提交答辩意见陈述和反诉请求。2022年9月6日,X-Elio提交答复意见和反诉答辩。2022年11月4日,晶科能源提交复答辩和反诉答复意见。2022年12月1日,X-Elio提交反诉复答辩。2023年4月18日至1日,该案于西班牙进行庭审。截至报告日,该仲裁案件的裁决尚未作出。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X-Elio提出的100.00万美元违约金索赔请求及8,430,580.91美元违约金索赔,计提850万美元预计负债(折合人民币为5,731.94万元)。

⑤英国销售合同纠纷仲裁

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 (SW FZE)与晶科能源于2017年5月5日签署了一份组件供货合同(该合同于2017 年12 月28 日、2019 年1 月30 日两次修订,以下合称《SW组件供货合同》)。根据《SW组件供货合同》,晶科能源需向Sweihan电站项目提供3,228,400片组件(1.18GW),总金额为427,384,874.40美元。

2022年7月26日,晶科能源收到ICC关于受理 SW FZE 提起仲裁申请的相关通知,SW FZE就《组件供货合同》相关争议针对公司提起的仲裁请求:(1)项目业主向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主张的违约金4,281,606.00美元;(2)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为弥补组件差额另行建设或安装32MW光伏组件产品产生的费用14,145,335.16美元;(3)延迟违约金307,112,787.38美元。合计金额为325,539,728.54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SW FZE于2022年12月9日进一步提交申索陈述,不再根据质保文件要求晶科能源更换、维修相关组件,并将主张的赔偿金额修正如下:“(1)延迟违约金363,265,176.46美元;(2)为弥补组件缺陷另行建设或安装32MW 光伏组件产品所产生的费用14,145,335.16美元;以及(3)项目业主主张的违约金14,592,530美元。总计赔偿金额为392,003,041.62美元。”

2023年3月10日,晶科能源提交答辩意见陈述和反诉请求,就前述诉请进行坚决抗辩,并要求SW FZE支付未付发票总额5,339,592.54美元及利息。2023年5月22日,SW FZE提交答复意见和反诉答辩。2023年6月23日,晶科能源提交复答辩和反诉答复意见。2023年6月27日,SWFZE提交反诉复答辩。根据案件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案件时间表,该案件最终判决将于2024年7月30日前作出,该案件时间表经双方合意一致或根据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延迟。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尚未进入正式庭审阶段。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572,225,30085.72000-553,859,600-553,859,6008,018,365,70080.18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28,154,1000.28000-2,892,400-2,892,40025,261,7000.25
3、其他内资持股2,681,177,10626.81000-550,145,106-550,145,1062,131,032,00021.3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681,177,10626.81000-550,145,106-550,145,1062,131,032,00021.31
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
4、外资持股5,862,894,09458.63000-822,094-822,0945,862,072,00058.6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5,862,894,09458.63000-822,094-822,0945,862,072,00058.62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27,774,70014.28000553,859,600553,859,6001,981,634,30019.82
1、人民币普通股1,427,774,70014.28000553,859,600553,859,6001,981,634,30019.8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0,000,0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56,000.00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参与战略配售获得的部分限售股份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的股份在报告期内进行了部分归还,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归还部分体现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60,000,00060,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25,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5,000,00025,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020,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30,000,00030,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20,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电投建能(嘉兴)新能源投53,084,57953,084,579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2023/1/3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配售股份限售
北京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0,00030,000,000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上饶市滨江投资有限公司59,701,49259,701,492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69,651,74169,651,741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中信建投晶科能源1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9,701,49259,701,492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中信建投晶科能源2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2,537,31392,537,313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中信建投晶科能源3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323,38315,323,3830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2023/1/30
合计560,000,000560,000,00000//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7,47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晶科能源投資有限公司05,862,072,00058.625,862,072,0005,862,072,0000境外法人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344,832,0003.45344,832,000344,832,000质押199,932,900其他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316,480,0003.16316,480,000316,480,0000其他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217,080,0002.17217,080,000217,080,0000其他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210,984,0002.11210,984,000210,984,0000其他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9,656,0002.10209,656,000209,656,000质押48,640,000其他
福州市兴资睿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6,896,0002.07206,896,000206,896,0000其他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144,720,0001.45144,720,000144,720,0000其他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37,928,0001.38137,928,000137,928,0000其他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云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35,176,0001.35135,176,000135,176,000质押107,160,0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4,636,690人民币普通股124,636,6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86,716,338人民币普通股86,716,33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8,733,077人民币普通股78,733,077
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69,651,741人民币普通股69,651,7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7,543,091人民币普通股37,543,0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5,785,138人民币普通股35,785,138
上饶市滨江投资有限公司34,801,492人民币普通股34,801,4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3,253,836人民币普通股33,253,836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3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7,409,967人民币普通股27,409,967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卓群、上饶卓领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睿和盛、嘉兴晶能均为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宁波榕欣、共青城云晶均是由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862,072,0002025-01-26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44,832,0002023-10-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16,480,0002025-01-26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4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17,080,0002025-01-26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10,984,0002025-01-26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6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9,656,0002023-10-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7兴资睿盈(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6,896,0002023-10-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8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44,720,0002025-01-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9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928,0002023-10-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10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云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176,0002023-10-260自取得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卓群、上饶卓领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睿和盛、嘉兴晶能均为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宁波榕欣、共青城云晶均是由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晶能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80,892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期末持债数量(元)持有比例(%)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500,000,00055.00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44,832,0003.45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16,480,0003.16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17,080,0002.17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10,980,0002.11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44,720,0001.4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000,0001.3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120,000,0001.20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87,128,0000.8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聚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8,815,0000.79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转股赎回回售
晶能转债10,000,000,00000010,000,000,000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晶能转债
报告期转股额(元)0
报告期转股数(股)0
累计转股数(股)0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0.00
尚未转股额(元)10,000,000,0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100.00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晶能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后转股价格披露时间披露媒体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13.79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晶能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247号),评级结果如下:本期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晶能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4,854,810,492.9119,985,441,372.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24,526,764.81119,624,995.6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2,764,427,855.644,356,135,926.45
应收账款七、521,460,692,606.8716,593,587,744.51
应收款项融资七、61,728,057,262.552,613,496,732.57
预付款项七、73,317,100,974.603,628,888,250.7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070,697,667.41861,535,021.60
其中:应收利息217,737.494,355,902.3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20,086,015,399.6317,450,283,758.69
合同资产七、10423,328,248.57418,398,549.53
持有待售资产七、112,392,000,96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990,499,104.001,219,464,497.12
流动资产合计80,112,157,337.0967,246,856,849.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七、16118,770,293.91603,536,440.26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362,122,753.291,144,517,318.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100,000.001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七、20102,024,189.87
固定资产七、2129,877,592,661.5030,437,863,646.87
在建工程七、223,753,930,492.801,486,349,876.7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716,070,529.74832,626,787.16
无形资产七、261,977,811,176.331,511,023,928.7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532,574,506.77650,400,76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046,549,841.10668,247,333.83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349,335,072.511,057,910,833.04
非流动资产合计40,836,881,517.8238,392,576,935.43
资产总计120,949,038,854.91105,639,433,784.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8,383,266,999.9210,131,483,405.7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七、33295,349,448.3563,137,093.65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22,439,453,375.0720,623,822,523.13
应付账款七、3616,866,456,586.7615,118,249,498.1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7,330,538,796.378,739,997,235.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800,025,847.36948,438,891.34
应交税费七、401,393,309,699.15840,035,894.29
其他应付款七、411,043,457,822.57118,308,365.1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90,000,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七、421,598,227,23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200,035,055.741,435,452,949.39
其他流动负债七、442,878,015,529.773,769,772,207.86
流动负债合计65,228,136,396.0661,788,698,064.7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2,823,262,393.023,178,758,829.70
应付债券七、468,984,423,064.6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313,946,702.01530,667,781.02
长期应付款七、4810,486,805,728.5111,698,734,668.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2,118,851,640.591,677,833,320.8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27,401,757.0774,677,724.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4,754,691,285.8817,160,672,324.75
负债合计89,982,827,681.9478,949,370,389.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七、541,061,202,458.0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8,874,421,615.838,734,177,921.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97,604,449.9775,763,134.4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85,597,806.20185,597,806.2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0,647,384,842.917,694,524,53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966,211,172.9726,690,063,395.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966,211,172.9726,690,063,395.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0,949,038,854.91105,639,433,784.87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723,091,480.717,238,243,864.07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92,507.88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955,185,889.261,037,752,260.22
应收账款十七、115,227,891,793.1116,956,007,436.61
应收款项融资1,166,388,642.58840,837,055.74
预付款项275,054,081.79315,166,000.80
其他应收款十七、217,244,002,804.3913,373,306,746.3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392,477,847.601,308,135,903.34
合同资产423,328,248.57418,398,549.5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41,411,815.0065,891,068.67
流动资产合计48,859,925,110.8941,553,738,885.3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54,682,524.9932,16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28,178,662,810.7226,894,028,593.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001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029,156,276.581,345,391,868.22
在建工程10,726,543.531,120,754.7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62,208,153.16267,556,128.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8,543,765.95213,883,90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203,082,830.38220,064,934.07
其他非流动资产8,307,179.3617,124,028.8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255,470,084.6728,991,430,215.53
资产总计79,115,395,195.5670,545,169,100.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79,768,550.053,071,529,734.05
交易性金融负债21,785,397.057,175,782.36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1,564,156,490.368,257,294,910.06
应付账款21,693,674,404.5824,201,058,946.3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085,286,324.363,135,233,236.58
应付职工薪酬75,036,775.55133,328,600.53
应交税费146,879,272.56164,902,557.96
其他应付款939,639,874.7944,355,995.0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90,00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92,698,875.62194,255,865.92
其他流动负债372,361,786.55831,396,403.02
流动负债合计39,671,287,751.4740,040,532,03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7,156,052.461,273,853,167.27
应付债券8,984,423,064.6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6,626,287,090.097,425,231,413.5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842,874,523.51875,687,254.8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6,960,740,730.749,574,771,835.69
负债合计56,632,028,482.2149,615,303,867.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1,061,202,458.0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388,953,740.389,326,194,977.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5,547,326.32185,547,326.32
未分配利润1,847,663,188.591,418,122,929.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483,366,713.3520,929,865,23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9,115,395,195.5670,545,169,100.89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3,624,429,931.4433,407,490,539.38
其中:营业收入七、6153,624,429,931.4433,407,490,539.3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7,792,047,109.9432,182,893,667.09
其中:营业成本七、6145,485,912,763.7529,982,476,373.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76,487,607.8679,213,062.92
销售费用七、631,135,147,484.93695,348,411.93
管理费用七、641,122,702,195.24911,334,708.13
研发费用七、65821,468,119.88520,765,764.48
财务费用七、66-949,671,061.72-6,244,653.62
其中:利息费用657,660,213.60537,137,386.88
利息收入372,678,374.36209,978,894.74
加:其他收益七、67555,501,712.62769,552,219.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37,707,269.97-37,333,920.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48,090,545.59-852,977.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270,822,683.55-79,761,471.0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20,346,620.78-47,398,546.8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246,092,268.74-508,902,588.0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53,604,914.64-222,463,886.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934,725,316.381,098,288,679.31
加:营业外收入七、7425,702,213.106,297,392.11
减:营业外支出七、7554,668,407.845,616,577.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905,759,121.641,098,969,494.30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062,898,811.76193,881,339.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42,860,309.88905,088,154.8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42,860,309.88905,088,154.8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42,860,309.88905,088,154.8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841,315.48134,516,494.09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841,315.48134,516,494.0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1,841,315.48134,516,494.0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21,841,315.48134,516,494.09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964,701,625.361,039,604,648.9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964,701,625.361,039,604,648.9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6,115,909,802.6733,191,941,631.04
减:营业成本十七、433,837,811,735.0932,462,070,090.84
税金及附加43,657,426.1722,858,385.85
销售费用145,767,491.75377,218,859.73
管理费用570,873,766.31199,545,399.37
研发费用十七、5179,505,288.20143,865,250.65
财务费用-102,154,777.516,685,411.49
其中:利息费用292,255,156.26242,925,235.83
利息收入98,882,191.88114,032,359.34
加:其他收益195,769,655.93150,145,291.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6-4,493,113.05-3,010,233.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129,551.7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92,889.16-16,108,268.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57,891.56-28,916,765.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7,819,805.8419,711,575.3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108,504.9551,244,145.4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55,363,333.93152,763,978.93
加:营业外收入4,885,685.89309,604.90
减:营业外支出28,029,813.391,753,430.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32,219,206.43151,320,153.75
减:所得税费用212,678,947.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9,540,259.16151,320,153.7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9,540,259.16151,320,153.7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319,540,259.16151,320,153.7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206,278,087.9227,149,843,445.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531,168,175.252,772,409,930.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827,938,220.631,492,502,53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565,384,483.8031,414,755,908.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809,003,396.3724,551,255,396.0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73,162,990.882,146,659,843.60
支付的各项税费1,163,290,246.12314,217,67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048,214,345.672,172,259,65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993,670,979.0429,184,392,57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1,713,504.762,230,363,338.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01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5,385,425.3252,848,075.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0,525,209.53478,153,099.6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5,910,634.85681,001,175.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169,840,172.686,843,629,076.70
投资支付的现金10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34,916,993.1130,028,673.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04,757,165.796,978,657,750.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8,846,530.94-6,297,656,574.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77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865,256,833.9015,427,624,858.5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033,742.04953,417,399.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876,290,575.9426,151,042,258.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397,459,082.4816,075,040,574.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7,660,213.22438,071,290.4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16,327,157.761,627,274,21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271,446,453.4618,140,386,084.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4,844,122.488,010,656,173.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1,158,763.6353,135,168.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168,869,859.933,996,498,106.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35,455,075.247,382,207,724.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04,324,935.1711,378,705,830.58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106,571,544.4327,398,577,993.89
收到的税费返还981,560,454.291,429,396,379.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0,465,741.07257,856,28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38,597,739.7929,085,830,656.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911,337,789.0225,747,180,279.9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2,560,415.83385,382,290.3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3,871,227.5574,972,530.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21,473,622.05899,238,043.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49,243,054.4527,106,773,14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45,314.661,979,057,512.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5,722,860.3715,135,091.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971,295.22328,593,368.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54,355,67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26,049,827.95493,728,460.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7,305,836.55217,969,105.36
投资支付的现金1,172,944,200.001,453,7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000,000.007,603,698,690.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30,250,036.559,275,447,796.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4,200,208.60-8,781,719,336.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77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113,998,466.804,479,216,951.7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13,998,466.8014,249,216,951.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154,602,629.665,063,244,629.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2,255,156.26375,755,141.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6,655,412.95844,051,194.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63,513,198.876,283,050,965.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0,485,267.937,966,165,985.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0,648,314.849,560,018.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06,288,059.511,173,064,180.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51,067,055.832,260,880,697.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57,355,115.343,433,944,877.15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8,734,177,921.6575,763,134.49185,597,806.207,694,524,533.0326,690,063,395.3726,690,063,395.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008,734,177,921.6575,763,134.49185,597,806.207,694,524,533.0326,690,063,395.3726,690,063,395.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1,202,458.06140,243,694.18121,841,315.482,952,860,309.884,276,147,777.604,276,147,777.60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841,315.483,842,860,309.883,964,701,625.363,964,701,625.36
(二)所有者投入140,243,694.18140,243,694.18140,243,694.18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40,409,826.44140,409,826.44140,409,826.44
4.其他-166,132.26-166,132.26-166,132.26
(三)利润分配-890,000,000.00-890,000,000.00-89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90,000,000.00-890,000,000.00-89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061,202,458.061,061,202,458.061,061,202,458.06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1,061,202,458.068,874,421,615.83197,604,449.97185,597,806.2010,647,384,842.9130,966,211,172.9730,966,211,172.97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00594,550,204.50-216,593,220.3060,675,662.105,113,247,434.2513,551,880,080.555,280,000.0013,557,160,080.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00594,550,204.50-216,593,220.3060,675,662.105,113,247,434.2513,551,880,080.555,280,000.0013,557,160,080.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008,034,676,709.72134,516,494.09675,088,154.8410,844,281,358.65-5,280,000.0010,839,001,358.65
(一)综合收益总额905,088,154.84905,088,154.84905,088,154.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008,034,676,709.7210,034,676,709.7210,034,676,709.7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007,722,851,698.119,722,851,698.119,722,851,698.1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11,825,011.61311,825,011.61311,825,011.61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30,000,000.00-230,000,000.00-2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0,000,000.00-230,000,000.00-23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34,516,494.09134,516,494.09-5,280,000.00129,236,494.09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8,629,226,914.22-82,076,726.2160,675,662.105,788,335,589.0924,396,161,439.2024,396,161,439.20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9,326,194,977.54185,547,326.321,418,122,929.4320,929,865,233.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000,000,000.009,326,194,977.54185,547,326.321,418,122,929.4320,929,865,233.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1,202,458.0662,758,762.84429,540,259.161,553,501,480.06
(一)综合收益总额1,319,540,259.161,319,540,259.1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2,758,762.8462,758,762.8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6,256,477.2846,256,477.2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6,502,285.5616,502,285.56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90,000,000.00-89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90,000,000.00-890,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061,202,458.061,061,202,458.06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1,061,202,458.069,388,953,740.38185,547,326.321,847,663,188.5922,483,366,713.35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000,000,000.001,576,350,621.6160,625,182.22523,823,632.4910,160,799,436.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000,000,000.001,576,350,621.6160,625,182.22523,823,632.4910,160,799,436.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007,722,851,698.11-78,679,846.259,644,171,851.86
(一)综合收益总额151,320,153.75151,320,153.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007,722,851,698.119,722,851,698.1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007,722,851,698.119,722,851,698.1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30,000,000.00-2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0,000,000.00-230,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000,000,000.009,299,202,319.7260,625,182.22445,143,786.2419,804,971,288.18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志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00794799028G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股份总数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光伏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11日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
1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晶科
2浙江晶科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贸易
3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嘉兴晶科光伏系统
4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
5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科联
6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晶科
7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海宁晶科
8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晶科
9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玉环晶科
10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晶科进出口
11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晶科光伏材料
12瑞旭实业有限公司瑞旭实业
13上饶市绿骏贸易有限公司上饶绿骏贸易
14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绿能
15上饶市晶科慧能电力配售有限公司慧能电力配售
16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义乌晶科
17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滁州晶科
18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晶科
19鄱阳县睿力信科技有限公司鄱阳睿力信
20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阳光科技小镇
21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上饶晶科
22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楚雄晶科
23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绿能企业管理
24嘉兴数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数联
25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晶袁
26晶科新材料(义乌)有限公司义乌晶科新材料
27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晶科马来科技
28Jinko PV Material Supply SDN. BHD.晶科马来材料
29Jinko Solar (Malaysia) SDN. BHD.晶科马来西亚
30JinkoSolar (US) Holdings Inc.晶科美国控股
31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晶科美国工厂
32JinkoSolar (U.S.) Inc.晶科美国
33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晶科中东
34JinkoSolar GmbH晶科德国
35Jinko Solar Japan K.K.晶科日本
36JinkoSolar (Switzerland) AG晶科瑞士
37Jinko Solar Australia Holdings Co. Pty Ltd.晶科澳洲
38JinkoSolar Trading Private Limited.晶科印度
39Jinko Solar Korea Co., Ltd.晶科韩国
40JinkoSolar (Vietnam) Co., Ltd.晶科越南
41JinkoSolar (Italia) S.r.l.晶科意大利
42JinkoSolar Canada Co., Ltd.晶科加拿大
43JINKOSOLAR CHILE SPA.晶科智利
44JinkoSolar Comércio Do Brasil Ltda.晶科巴西
45JinkoSolar Mexico S.DE R.L. DE C.V.晶科墨西哥
46JinkoSolar Enerji Teknolojileri Anonlm Sirketi晶科土耳其
47Jinko Solar Denmark ApS晶科丹麦
48JinkoSolar Hong Kong Limited晶科香港
49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晶科越南工厂
50PT JINKO SOLAR INDONESIA晶科印尼
51Jinko Solar Nigeria Fze晶科尼日利亚
52上饶市晶科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晶科产业发展
53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乐山晶科
54海南晶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晶能咨询
55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鄱阳晶科
56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金昌晶科
57晶科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晶科
58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肥东晶科
59晶科能源(东营)有限公司东营晶科
60晶科能源(哈密)有限公司哈密晶科
61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玉山晶科
62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晶科
63丰城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丰城晶科
64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广信晶科光伏制造
65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上饶晶科光伏制造
66青海晶科贸易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贸易
67江西晶科储能有限公司晶科储能
68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储能科技
69上海晶科绿源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绿源
70晶科能源(鹤庆)有限公司鹤庆晶科
71安吉晶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吉晶能
72晶科沙特贸易公司晶科沙特
73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光伏材料
74滁州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滁州光伏材料
75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浙江储能
76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上饶晶科智造
77上饶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上饶晶科贰号
78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山西晶科智造
79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山西晶科贰号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报告期自公历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除房地产行业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晶科美国控股、晶科美国工厂、晶科美国、晶科日本、晶科越南、晶科德国、晶科澳洲等主要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晶科马来科技、晶科马来材料、晶科马来西亚、晶科中东、晶科越南工厂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晶科丹麦采用欧元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二)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一)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五)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客户类型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客户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0-6个月(含,下同)0.5
7-12个月5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年以上100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10、(五)金融工具减值。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10、(五)金融工具减值。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10、(五)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10、(五)金融工具减值。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五)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10、(五)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二)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三)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1)初始计量

本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本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适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

2)后续计量

一般情况下,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则对该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当本公司改变投资性房地产用途时,将相关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其他资产。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9.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23.75-19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二)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70
软件5-10
商标及专利权5-1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①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②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二)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三)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

(1) 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2) 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至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海运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3) 由客户上门提货

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四)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五)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四)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开始适用的时点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重新评估了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结合行业状况,对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变更。公司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自 2023 年 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残值率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
2023 年 1 月 1日起,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从 10%调整为 5%。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其他说明: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10%、9%、6%、3%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详见下表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浙江晶科、新疆晶科、四川晶科、海宁晶科、义乌晶科、上饶晶科、浙江晶科新材料、乐山晶科、楚雄晶科、青海晶科、金昌晶科15%
上饶绿骏贸易、晶能咨询20%
晶科马来科技、晶科马来材料、晶科马来西亚24%
晶科美国控股、晶科美国工厂、晶科美国联邦21%+州税
晶科德国联邦15%+州税
晶科日本38%
晶科瑞士联邦8.5%+州及社区税
晶科澳洲、晶科印度、晶科墨西哥30%
晶科韩国10%
晶科越南20%
晶科意大利27.90%
晶科加拿大联邦15%+省及地方税
晶科智利27%
晶科巴西34%
晶科土耳其、晶科丹麦22%
晶科香港16.50%
晶科越南工厂、晶科越南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159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2022年11月4日,上饶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02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饶晶科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2022年12月24日,海宁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239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宁晶科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 2022年12月24日,浙江晶科新材料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86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晶科新材料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 2021年12月16日,浙江晶科和义乌晶科分别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8731、GR20213300697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晶科和义乌晶科在2021年度至2023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疆晶科、四川晶科、乐山晶科、楚雄晶科、青海晶科、金昌晶科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上饶绿骏贸易、晶能咨询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8,246.9118,875.89
银行存款15,285,151,335.449,772,412,044.37
其他货币资金9,569,640,910.5610,213,010,452.35
合计24,854,810,492.9119,985,441,372.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980,027,689.293,086,587,957.38

其他说明:

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科目金额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1,688,514,891.58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受限
2,212,084.64其他受限
其他货币资金5,268,635,567.69使用权受限的承兑汇票保证金
3,899,992,273.26使用权受限的保函保证金
270,341,556.60使用权受限的信用证保证金
130,671,513.02使用权受限的其他保证金
合 计11,260,367,886.79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26,764.81119,624,995.60
其中:
衍生金融资产24,526,764.81119,624,995.60
合计24,526,764.81119,624,995.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764,427,855.644,356,135,926.45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764,427,855.644,356,135,926.4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00,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00,00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427,341,003.24
合计2,427,341,003.24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764,427,855.64100.002,764,427,855.644,356,135,926.45100.004,356,135,926.45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2,764,427,855.64100.002,764,427,855.644,356,135,926.45100.004,356,135,926.45
合计2,764,427,855.64//2,764,427,855.644,356,135,926.45//4,356,135,926.4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764,427,855.64
合计2,764,427,855.6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19,416,593,058.03
7-12月1,941,770,404.07
1年以内小计21,358,363,462.10
1至2年288,511,614.63
2至3年79,865,832.31
3年以上
3至4年25,116,900.54
4年以上147,256,656.52
合计21,899,114,466.1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521,293.600.2451,521,293.60100.0048,751,742.890.2948,751,742.89100.00
其中:
单项计提51,521,293.600.2451,521,293.60100.0048,751,742.890.2948,751,742.8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847,593,172.5099.76386,900,565.631.7721,460,692,606.8716,972,046,119.7199.71378,458,375.202.2316,593,587,744.51
其中:
账龄组合21,847,593,172.5099.76386,900,565.631.7721,460,692,606.8716,972,046,119.7199.71378,458,375.202.2316,593,587,744.51
合计21,899,114,466.10100.00438,421,859.232.0021,460,692,606.8717,020,797,862.60100.00427,210,118.092.5116,593,587,744.5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35,110,239.1735,110,239.1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单位16,411,054.4316,411,054.4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51,521,293.6051,521,293.60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19,416,593,058.0397,086,317.540.50%
7-12 月1,941,770,404.0797,088,520.205.00%
1-2 年253,401,375.4625,340,137.5510.00%
2-3 年79,834,706.1923,950,411.8630.00%
3-4年25,116,900.5412,558,450.2750.00%
4年以上130,876,728.21130,876,728.21100.00%
合计21,847,593,172.50386,900,565.631.7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8,751,742.892,769,550.7151,521,293.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8,458,375.2014,612,108.033,189,313.842,980,603.76386,900,565.63
合计427,210,118.0917,381,658.743,189,313.842,980,603.76438,421,859.2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189,313.8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3,189,313.84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751,739,576.9012.57%13,758,697.88
第二名939,880,101.634.29%4,699,400.51
第三名590,043,416.772.69%26,948,051.85
第四名563,191,395.852.57%2,815,956.98
第五名554,003,294.902.53%2,770,016.47
合计5,398,857,786.0524.65%50,992,123.69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728,057,262.552,613,496,732.57
合计1,728,057,262.552,613,496,732.5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225,271,783.06
小 计225,271,783.06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7,082,140,344.96
小 计7,082,140,344.96

对信用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上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289,505,198.4999.173,612,234,912.2099.54
1至2年22,346,073.610.6712,645,865.070.35
2至3年1,380,690.960.04359,134.970.01
3年以上3,869,011.540.123,648,338.520.10
合计3,317,100,974.60100.003,628,888,250.76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757,142,812.1322.83
第二名323,591,903.099.76
第三名262,778,211.857.92
第四名191,950,989.375.79
第五名159,618,600.004.81
合计1,695,082,516.4451.1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217,737.494,355,902.3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70,479,929.92857,179,119.30
合计1,070,697,667.41861,535,021.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217,737.494,355,902.30
合计217,737.494,355,902.3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942,870,713.34
7-12月75,744,088.39
1年以内小计1,018,614,801.73
1至2年61,839,133.37
2至3年1,887,968.90
3年以上
3至4年6,779,780.59
4年以上17,905,291.46
合计1,107,026,976.05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163,112,740.94147,559,515.94
应收出口退税款447,898,647.38343,069,142.58
应收政府款项29,511,587.0529,525,367.05
应收暂付款6,043,395.387,976,434.09
应收采购返利424,135,826.89324,002,284.99
其他36,324,778.4138,628,456.36
合计1,107,026,976.05890,761,201.01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6,789,594.762,646,814.2024,145,672.7533,582,081.71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951,233.341,951,233.34
--转入第三阶段-165,643.05165,643.05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711,963.233,537,099.14-2,284,100.332,964,962.0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6,550,324.657,969,503.6322,027,215.4736,547,043.7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3,582,081.712,964,962.0436,547,043.75
合计33,582,081.712,964,962.0436,547,043.7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应收采购返利424,135,826.896个月以内38.312,120,679.13
第二名应收出口退税款261,181,451.926个月以内23.591,305,907.26
第三名应收出口退税款186,717,195.466个月以内16.87933,585.98
第四名押金保证金23,458,969.227-12个月2.121,172,948.46
第五名其他21,956,021.921-2年1.982,195,602.19
合计/917,449,465.41/82.877,728,723.02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53,472,277.0644,720,820.331,208,751,456.734,187,096,085.6261,850,986.644,125,245,098.98
在产品507,493,498.958,562,128.34498,931,370.61678,199,734.693,536,288.96674,663,445.73
库存商品14,022,504,681.39846,364,652.8913,176,140,028.508,918,471,278.76407,762,329.758,510,708,949.01
周转材料84,320,824.3384,320,824.33
发出商品1,594,948,317.128,932,508.391,586,015,808.73302,670,189.785,381,391.22297,288,798.56
委托加工物资58,003,843.1058,003,843.10255,433,768.65255,433,768.65
在途物资90,397,914.7490,397,914.74466,800,827.28466,800,827.28
半成品3,576,103,200.34108,328,223.123,467,774,977.223,204,333,515.66168,511,469.513,035,822,046.15
合计21,102,923,732.701,016,908,333.0720,086,015,399.6318,097,326,224.77647,042,466.0817,450,283,758.69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1,850,986.6411,035,673.7528,165,840.0644,720,820.33
在产品3,536,288.968,562,128.343,536,288.968,562,128.34
库存商品407,762,329.75637,170,288.73198,567,965.59846,364,652.89
半成品168,511,469.5116,363,257.1476,546,503.53108,328,223.12
发出商品5,381,391.228,932,508.395,381,391.228,932,508.39
合计647,042,466.08682,063,856.35312,197,989.371,016,908,333.07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本期已将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或领用
半成品
在产品
库存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发出商品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514,048,950.6090,720,702.03423,328,248.57498,167,258.5979,768,709.06418,398,549.53
合计514,048,950.6090,720,702.03423,328,248.57498,167,258.5979,768,709.06418,398,549.53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0,951,992.97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0,951,992.97/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处置新疆晶科2,197,788,173.002,197,788,173.004,312,000,000.002023年四季度
政府收储资产194,212,787.10194,212,787.10235,757,600.002023年四季度
合计2,392,000,960.102,392,000,960.104,547,757,600.00

其他说明: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1,865,156,702.081,129,641,698.15
待摊费用125,342,401.9289,822,798.97
合计1,990,499,104.001,219,464,497.12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折现率区间
租赁保证金111,967,593.55111,967,593.55123,001,335.59123,001,335.59
双反保证金6,802,700.366,802,700.36480,535,104.67480,535,104.67
合计118,770,293.91118,770,293.91603,536,440.26603,536,440.26/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饶绿能科技160,383,434.33-10,392,211.00149,991,223.33
小计160,383,434.33-10,392,211.00149,991,223.33
二、联营企业
内蒙古新特535,151,580.11231,901,118.47-166,132.26766,886,566.32
四川永祥448,982,304.35-3,737,340.71445,244,963.64
小计984,133,884.46228,163,777.76-166,132.261,212,131,529.96
合计1,144,517,318.79217,771,566.76-166,132.261,362,122,753.29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上饶市晶科能源职业培训学校100,000.00100,000.00
合计100,000.001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53,086,585.18153,086,585.18
(1)外购
(2)固定资产转入153,086,585.18153,086,585.1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53,086,585.18153,086,585.1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51,062,395.3151,062,395.31
(1)计提或摊销8,796,964.008,796,964.00
(2)固定资产转入42,265,431.3142,265,431.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51,062,395.3151,062,395.3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2,024,189.87102,024,189.87
2.期初账面价值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9,877,592,661.5030,437,863,646.8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9,877,592,661.5030,437,863,646.87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092,323,815.211,120,300,693.9322,634,227,825.22118,644,549.5636,965,496,883.92
2.本期增加金额659,228,252.45231,974,024.845,039,224,654.4328,851,945.095,959,278,876.81
(1)购置60,360,527.24133,533,462.48835,314,081.1418,528,888.711,047,736,959.57
(2)在建工程转入521,623,239.2684,344,951.864,065,909,620.9610,098,871.114,681,976,683.19
(3)外币报表折算差异77,244,485.9514,095,610.50138,000,952.33224,185.27229,565,234.05
3.本期减少金额652,789,673.9173,824,235.293,524,588,402.326,763,862.094,257,966,173.61
(1)处置或报废10,050,927.2759,432,509.15918,665,587.856,763,862.09994,912,886.36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339,348,478.8014,391,726.141,536,746,409.991,890,486,614.93
(3)政府补助冲减150,303,682.661,069,176,404.481,219,480,087.14
(4)转至投资性房地产153,086,585.18153,086,585.18
4.期末余额13,098,762,393.751,278,450,483.4824,148,864,077.33140,732,632.5638,666,809,587.1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109,611,387.26510,776,918.284,617,774,893.6849,275,035.946,287,438,235.16
2.本期增加金额473,774,954.21299,274,974.902,992,772,564.6813,985,266.073,779,807,759.86
(1)计提488,894,030.86252,552,383.753,058,405,941.0414,088,710.313,813,941,065.96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5,119,076.6546,722,591.15-65,633,376.36-103,444.24-34,133,306.10
3.本期减少金额115,118,234.6455,231,820.111,656,668,375.684,238,286.061,831,256,716.49
(1)处置或报废9,910,839.3745,924,524.81593,539,313.463,773,736.50653,148,414.14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44,905,963.818,950,812.16878,249,785.26464,549.56932,571,110.79
(3)政府补助冲减18,036,000.15356,483.14184,879,276.96203,271,760.25
(4)转至投资性房地产42,265,431.3142,265,431.31
4.期末余额1,468,268,106.83754,820,073.075,953,879,082.6859,022,015.958,235,989,278.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885,100.31239,216,729.2993,172.29240,195,001.89
2.本期增加金额5,274,138.8712,797,922.71534,265,274.24739,083.60553,076,419.42
(1)计提5,274,138.8712,797,922.71534,265,274.24739,083.60553,076,419.42
3.本期减少金额3,263,741.2310,044,581.27226,497,419.67238,032.05240,043,774.22
(1)处置或报废3,263,741.2310,043,953.31226,457,122.35238,032.05240,002,848.94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627.9640,297.3240,925.28
4.期末余额2,010,397.643,638,441.75546,984,583.86594,223.84553,227,647.0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628,483,889.28519,991,968.6617,648,000,410.7981,116,392.7729,877,592,661.50
2.期初账面价值11,982,712,427.95608,638,675.3417,777,236,202.2569,276,341.3330,437,863,646.8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通用设备105,429.99101,044.784,385.21-
专用设备6,480,121.695,794,123.91685,997.78-
运输设备285,897.43280,683.755,213.68-
小 计6,871,449.116,175,852.44695,596.67-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64,090,713.58
小 计264,090,713.58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4,268,299,202.23新增自建厂房权证正在办理中、政府代建厂房待后续回购时办理
小计4,268,299,202.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753,930,492.801,486,349,876.79
工程物资
合计3,753,930,492.801,486,349,876.79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海宁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785,615,540.11785,615,540.11548,336,206.76548,336,206.76
海宁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7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16,579,387.9916,579,387.99195,087,010.63195,087,010.63
丰城年产7.5万吨铝型材项目157,685,518.55157,685,518.55
上饶茶亭年产8GW组件项目121,373,102.46121,373,102.46
越南年产6.5GW+3.5GW拉晶和切片项目65,548,270.0165,548,270.0191,111,822.4591,111,822.45
越南晶科8GW太阳能电池组件2,309,794,072.992,309,794,072.99
尖山电池研发黄金线建设项目74,548,579.6574,548,579.6564,645,590.0164,645,590.01
安徽二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1,300,884.951,300,884.9549,002,635.3849,002,635.38
海宁袁花年产6GW组件项目8,442,994.128,442,994.1244,698,849.3344,698,849.33
上饶五厂研发大楼报告厅35,080,225.3335,080,225.33
安徽一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16,498,518.6116,498,518.6127,220,023.0027,220,023.00
青海西宁一期20GW单晶拉棒项目25,893,865.4325,893,865.4324,120,625.6424,120,625.64
玉环年产1GW双玻组件板技改项目17,031,820.9217,031,820.92
肥东一期8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185,681.22185,681.2216,091,161.7116,091,161.71
马来西亚车间提产改造项目8,772,160.588,772,160.586,947,813.096,947,813.09
海宁年产5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1,382,977.031,382,977.031,376,076.091,376,076.09
青海晶科二期工程222,502,857.25222,502,857.25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216,864,702.86216,864,702.8686,541,395.4486,541,395.44
合计3,753,930,492.803,753,930,492.801,486,349,876.791,486,349,876.79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海宁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54.62亿元548,336,206.762,370,912,989.872,133,633,656.52785,615,540.1161.13%61.13%自筹/募集资金
海宁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7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一期)37.4亿元195,087,010.63178,994,379.09357,502,001.7316,579,387.9996.50%96.50%自筹/募集资金
尖山电池研发黄金线建设项目2.46亿元64,645,590.019,902,989.6474,548,579.6530.35%30.35%自筹
安徽一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22.98亿元27,220,023.0050,775,237.5561,496,741.9416,498,518.6188.33%88.33%自筹
青海西宁一期20GW单晶拉棒项目34.86亿元24,120,625.642,749,049.18975,809.3925,893,865.4376.64%76.64%自筹/募集资金
青海晶科二期工程31.64亿元222,502,857.25222,502,857.257.03%7.03%自筹/募集资金
肥东一期8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项目13.24亿元16,091,161.711,760,004.4717,665,484.96185,681.2282.48%82.48%自筹
安徽二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22.36亿元49,002,635.3846,033,283.8493,735,034.271,300,884.9582.61%82.61%自筹/募集资金
越南年产6.5GW+3.5GW拉晶和切片项目24.68亿元91,111,822.4525,563,552.4465,548,270.0182.61%82.61%自筹
越南晶科8GW太阳能电池组件56亿元2,306,377,019.90-3,417,053.102,309,794,072.9977.94%77.94%自筹
丰城年产7.5万吨铝型材项目2.69亿元157,685,518.5525,159,789.01182,845,307.5699.56%99.56%自筹
上饶茶亭年产8GW组件项目6.73亿元121,373,102.4621,972,889.17143,345,991.6397.44%97.44%自筹/募集资金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86,541,395.441,654,061,804.071,523,738,496.56216,864,702.86
合计309.66亿元1,381,215,092.036,891,202,293.044,540,502,077.00-3,417,053.103,735,332,361.0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8,662,637.92630,089,152.0747,053.291,118,798,843.28
2.本期增加金额3,826,885.72-308,733.123,518,152.60
(1)租入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3,826,885.72-308,733.123,518,152.60
3.本期减少金额24,062,231.2623,407,079.6547,053.2947,516,364.20
(1)到期23,407,079.6547,053.2923,454,132.94
(2)转入持有待售资产24,062,231.2624,062,231.26
4.期末余额468,427,292.38606,373,339.301,074,800,631.6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9,094,751.60157,030,251.2347,053.29286,172,056.12
2.本期增加金额20,153,932.2765,248,104.7385,402,037.00
(1)计提19,486,725.4365,296,581.0284,783,306.45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667,206.84-48,476.29618,730.55
3.本期减少金额6,015,557.816,781,380.0847,053.2912,843,991.18
(1)到期6,781,380.0847,053.296,828,433.37
(2)转入持有待售资产6,015,557.816,015,557.81
4.期末余额143,233,126.06215,496,975.88358,730,101.9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5,194,166.32390,876,363.42716,070,529.74
2.期初账面价值359,567,886.32473,058,900.84832,626,787.16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30,388,243.93142,904,268.901,050,000.001,674,342,512.83
2.本期增加金额465,107,537.0617,086,347.32101,161,200.00583,355,084.38
(1)购置453,497,142.5316,562,998.90101,161,200.00571,221,341.43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1,610,394.53523,348.4212,133,742.95
3.本期减少金额98,085,864.1698,085,864.16
(1)处置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98,085,864.1698,085,864.16
4.期末余额1,897,409,916.83159,990,616.22102,211,200.002,159,611,733.0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5,807,598.6957,347,512.32163,473.05163,318,584.06
2.本期增加金额19,353,991.1011,149,963.161,723,744.5532,227,698.81
(1)计提19,353,991.1011,149,963.161,723,744.5532,227,698.81
3.本期减少金额13,745,726.1513,745,726.15
(1)处置
(2)政府补助冲减541,399.77541,399.77
(3)转至持有待售资产13,204,326.3813,204,326.38
4.期末余额111,415,863.6468,497,475.481,887,217.60181,800,556.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85,994,053.1991,493,140.74100,323,982.401,977,811,176.33
2.期初账面价值1,424,580,645.2485,556,756.58886,526.951,511,023,928.7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349,407,259.93正在办理中
小计349,407,259.9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及改造工程526,455,408.278,411,775.41128,472,901.72-4,935,836.16411,330,118.12
保险费123,945,361.65277,772.232,978,745.23121,244,388.65
合计650,400,769.928,689,547.64131,451,646.95-4,935,836.16532,574,506.77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396,560,886.56247,714,762.761,177,103,635.00196,818,716.6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505,689,208.06225,922,212.91975,351,575.46167,224,452.30
可抵扣亏损814,795,576.90143,728,111.29443,219,526.7778,495,242.91
产品质量保证1,705,263,229.93278,722,763.261,399,341,381.93223,521,011.19
政府代建厂房折旧费用61,249,920.369,187,488.0546,558,756.776,983,813.5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33,629,924.41200,044,488.66821,781,842.32123,486,525.61
其他128,393,270.5829,609,976.1334,288,495.937,583,418.61
合计6,945,582,016.801,134,929,803.064,897,645,214.18804,113,180.7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双反保证金388,365,611.1493,207,746.6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64,421,621.87115,781,719.03620,720,942.95117,335,824.74
合计564,421,621.87115,781,719.031,009,086,554.09210,543,571.4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88,379,961.961,046,549,841.10135,865,846.91668,247,333.83
递延所得税负债88,379,961.9627,401,757.07135,865,846.9174,677,724.5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35,305,148.871,397,824,454.69
可抵扣亏损1,073,953,926.62601,149,716.70
合计3,509,259,075.491,998,974,171.3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381,521.00381,521.00
2024年789,504.69896,630.81
2025年129,965.25521,992.05
2026年10,583,918.7514,898,126.61
2027年5,790,428.8612,035,869.07
2028年及以后1,056,278,588.07572,415,577.16
合计1,073,953,926.62601,149,716.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1,349,335,072.511,349,335,072.511,057,910,833.041,057,910,833.04
合计1,349,335,072.511,349,335,072.511,057,910,833.041,057,910,833.04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63,354,166.50
抵押借款539,426,041.32582,625,368.82
保证借款2,975,617,226.743,394,075,426.31
信用借款310,449,737.45795,912,198.21
抵押及保证借款1,074,339,556.35648,959,849.03
保证质押及抵押借款154,804,222.22100,000,000.00
信用证融资借款2,617,549,142.902,970,330,000.00
票据贴现借款671,281,072.941,211,399,960.53
供应链金融借款39,800,000.00164,826,436.36
合计8,383,266,999.9210,131,483,405.7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63,137,093.65295,349,448.3563,137,093.65295,349,448.35
其中:
衍生金融负债63,137,093.65295,349,448.3563,137,093.65295,349,448.35
合计63,137,093.65295,349,448.3563,137,093.65295,349,448.35

其他说明: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2,364,574,364.68962,961,431.77
银行承兑汇票20,074,879,010.3919,660,861,091.36
合计22,439,453,375.0720,623,822,523.1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8,832,647,540.278,027,505,703.67
设备工程款6,494,645,772.145,624,735,839.64
费用款1,539,163,274.351,466,007,954.84
合计16,866,456,586.7615,118,249,498.1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7,330,538,796.378,739,997,235.99
合计7,330,538,796.378,739,997,235.99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24,534,625.223,615,569,951.463,780,700,110.92759,404,465.7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3,904,266.12204,981,124.85188,354,650.2340,530,740.74
三、辞退福利1,231,110.261,140,469.4090,640.86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948,438,891.343,821,782,186.573,970,195,230.55800,025,847.36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96,865,708.283,203,961,397.633,368,809,108.68732,017,997.23
二、职工福利费4,950,539.46212,042,626.26213,710,946.423,282,219.30
三、社会保险费9,524,824.3397,611,680.2496,377,378.8710,759,125.70
其中:医疗保险费6,973,638.7286,496,022.2085,496,556.067,973,104.86
工伤保险费1,728,103.599,202,969.798,969,869.761,961,203.62
生育保险费823,082.02748,755.83747,020.63824,817.22
其他1,163,932.421,163,932.42
四、住房公积金9,492,511.1777,319,588.2574,123,637.7112,688,461.71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701,041.9824,634,659.0827,679,039.24656,661.82
合计924,534,625.223,615,569,951.463,780,700,110.92759,404,465.7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3,192,106.67198,716,232.30183,018,461.6238,889,877.35
2、失业保险费712,159.456,264,892.555,336,188.611,640,863.39
合计23,904,266.12204,981,124.85188,354,650.2340,530,740.7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71,716,443.40230,054,631.24
企业所得税1,108,149,056.61475,518,383.29
个人所得税14,368,922.3013,701,632.49
城市维护建设税628,760.33593,146.12
房产税21,493,992.2922,393,890.48
土地使用税6,886,037.259,215,864.11
教育费附加507,470.66254,667.33
地方教育附加109,241.00169,778.21
关税13,934,193.4853,295,506.89
印花税46,946,450.1326,280,313.48
其他8,569,131.708,558,080.65
合计1,393,309,699.15840,035,894.29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9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153,457,822.57118,308,365.19
合计1,043,457,822.57118,308,365.19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890,000,000.00
合计890,0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132,648,507.14103,847,631.94
应付暂收款9,624,242.915,111,967.63
其他11,185,072.529,348,765.62
合计153,457,822.57118,308,365.1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新疆晶科1,598,227,235.00
合计1,598,227,235.00

其他说明: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311,295,911.10153,291,949.97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71,630,852.521,166,687,416.7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17,108,292.12115,473,582.72
合计2,200,035,055.741,435,452,949.39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335,282,783.31575,839,048.93
本期已背书但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343,660,902.952,996,137,451.41
售后回租款199,071,843.51197,795,707.52
合计2,878,015,529.773,769,772,207.8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344,872,650.551,475,931,793.24
信用借款282,422,222.27228,799,490.31
抵押及保证借款195,967,520.201,474,027,546.15
合计2,823,262,393.023,178,758,829.7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转换公司债券8,984,423,064.68
合计8,984,423,064.68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发行费用权益成分期末 余额
晶能转债100.002023年 4 月 20 日6 年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4,000,000.0073,516,843.49-31,891,320.75-1,061,202,458.068,984,423,064.68
合计///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4,000,000.0073,516,843.49-31,891,320.75-1,061,202,458.068,984,423,064.68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利息按年支付。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2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9年4月19日)。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9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360,016,798.47595,983,356.2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46,070,096.4665,315,575.19
合计313,946,702.01530,667,781.02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0,486,805,728.5111,698,734,668.64
合计10,486,805,728.5111,698,734,668.64

其他说明: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售后回租款895,376,375.461,460,975,790.59
待支付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及利息7,286,669,094.487,952,546,143.46
双反税97,111,485.9292,169,493.53
项目专项借款1,596,478,541.631,596,564,173.63
厂房回购款611,170,231.02596,479,067.43
合计10,486,805,728.5111,698,734,668.64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30,461,247.8757,319,439.12未决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1,647,372,073.022,061,532,201.47产品质量保证
合计1,677,833,320.892,118,851,640.5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部分光伏组件销售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的质量保证条款。根据行业经验及本公司历史质保赔付情况,公司按照质保期内的组件销售数量与过去两年组件平均售价的乘积的1% 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增加1,061,202,458.06元系本公司2023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分摊计入权益工具的金额。

(2)本期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6、应付债券”之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561,937,806.148,561,937,806.14
其他资本公积172,240,115.51140,409,826.44166,132.26312,483,809.69
合计8,734,177,921.65140,409,826.44166,132.268,874,421,615.8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140,409,826.44 元,系因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增加140,409,826.44 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股份支付的说明;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减少资本公积 166,132.26 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价值

价值价值
晶能转债100,000,000.001,061,202,458.06100,000,000.001,061,202,458.06
合计100,000,000.001,061,202,458.06100,000,000.001,061,202,458.06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5,763,134.49121,841,315.48121,841,315.48197,604,449.97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5,763,134.49121,841,315.48121,841,315.48197,604,449.9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75,763,134.49121,841,315.48121,841,315.48197,604,449.9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85,597,806.20185,597,806.2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85,597,806.20185,597,806.2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694,524,533.035,113,247,434.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694,524,533.035,113,247,434.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2,860,309.882,936,199,242.8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4,922,144.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890,000,000.0023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0,647,384,842.917,694,524,533.0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2,654,278,033.8344,563,141,225.2232,796,587,250.0829,418,057,516.60
其他业务970,151,897.61922,771,538.53610,903,289.30564,418,856.65
合计53,624,429,931.4445,485,912,763.7533,407,490,539.3829,982,476,373.25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53,616,124,752.9345,478,928,107.3133,404,990,819.6629,978,147,199.95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硅片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其他合计
商品类型
产品销售214,073,435.781,053,587,953.3951,386,616,644.65961,846,719.1153,616,124,752.93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118,070,051.901,053,159,280.5218,237,319,050.33758,188,843.7520,166,737,226.50
境外96,003,383.88428,672.8733,149,297,594.32203,657,875.3633,449,387,526.43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214,073,435.781,053,587,953.3951,386,616,644.65961,846,719.1153,616,124,752.93
合计214,073,435.781,053,587,953.3951,386,616,644.65961,846,719.1153,616,124,752.93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6,267,292.534,438,995.95
教育费附加9,421,540.742,311,786.03
房产税35,637,844.6314,893,356.28
土地使用税11,364,817.128,195,145.98
印花税84,023,497.3734,129,330.21
地方教育附加6,281,026.511,541,190.73
资产税1,577,822.681,887,312.39
水利建设基金11,737,201.785,651,119.84
其他176,564.506,164,825.51
合计176,487,607.8679,213,062.92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质保金509,411,075.20302,942,978.16
职工薪酬185,781,503.01185,804,379.92
运杂费109,874,567.9269,063,193.70
市场推广费及佣金114,956,068.9246,433,445.82
咨询认证费71,256,667.7623,455,419.07
保险费29,551,810.0719,617,610.61
办公差旅费45,240,246.2117,443,263.39
租赁费31,981,752.0310,422,419.53
股份支付14,303,818.32
样品费13,918,844.8014,322,256.59
其他8,871,130.695,843,445.15
合计1,135,147,484.93695,348,411.93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42,421,997.89285,722,480.74
折旧与摊销170,360,328.7490,681,056.64
咨询服务费50,570,103.2048,670,016.46
办公差旅费146,865,004.74104,383,302.82
保险费17,626,702.538,367,220.14
租赁费16,291,632.4414,321,015.22
环保安全费24,441,203.8517,976,982.30
业务招待费18,887,227.6910,977,943.57
股份支付91,262,184.32311,825,011.61
其他43,975,809.8418,409,678.63
合计1,122,702,195.24911,334,708.13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物料消耗365,350,313.23272,478,422.20
职工薪酬262,578,686.89170,248,741.72
折旧与摊销125,400,767.2529,702,143.14
水电燃料费36,416,940.3628,241,580.60
咨询认证费8,296,915.3610,010,885.60
专利费7,730,074.48
修理检测费4,615,719.755,947,244.01
股份支付2,755,282.88
其他8,323,419.684,136,747.21
合计821,468,119.88520,765,764.48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57,660,213.60537,137,386.88
利息收入-372,678,374.36-209,978,894.74
汇兑损益-1,320,632,260.06-389,997,727.81
手续费85,267,544.1368,664,520.83
未实现融资收益(费用)摊销711,814.97-12,069,938.78
合计-949,671,061.72-6,244,653.62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53,346,432.57768,310,042.33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155,280.051,242,177.26
合计555,501,712.62769,552,219.59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48,090,545.59-852,977.3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2,474,464.8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4,952,298.87-25,663,259.60
债务重组收益6,046,265.76
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投资收益-1,477,242.51-23,292,148.34
合计137,707,269.97-37,333,920.43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70,822,683.55-79,761,471.06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0,822,683.55-79,761,471.06
合计-270,822,683.55-79,761,471.06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4,090,909.1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381,658.74-102,463,418.7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964,962.0410,973,962.79
合计-20,346,620.78-47,398,546.8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82,063,856.35-363,200,387.58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53,076,419.42-156,597,539.77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951,992.9710,895,339.27
合计-1,246,092,268.74-508,902,588.08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53,604,914.64-222,463,886.20
合计-53,604,914.64-222,463,886.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无须支付款项581,440.503,334,679.37581,440.50
罚没收入396,924.53150,580.00396,924.53
赔款收入22,065,802.282,256,582.9822,065,802.28
违约金收入1,466,852.431,466,852.43
其他1,191,193.36555,549.761,191,193.36
合计25,702,213.106,297,392.1125,702,213.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939,363.2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939,363.29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26,858,191.2526,858,191.25
对外捐赠19,103,541.962,910,586.5019,103,541.96
罚款及赔偿支出5,723,097.381,425,219.905,723,097.38
滞纳金6,766.67223.636,766.67
其他2,976,810.58341,183.802,976,810.58
合计54,668,407.845,616,577.1254,668,407.84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489,128,018.14266,076,400.97
递延所得税费用-426,229,206.38-72,195,061.51
合计1,062,898,811.76193,881,339.46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905,759,121.6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35,863,868.2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52,730,710.7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5,502,517.7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7,590,322.3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3,534,237.6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2,486,162.1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87,330,573.57
研发费加计扣除-108,029,759.22
资产设备折旧加计扣除-6,290,861.05
补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2,934,448.37
冲回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4,731,543.10
所得税费用1,062,898,811.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7 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828,584,712.621,254,522,887.12
双反保证金退回584,968,167.69
利息收入372,678,374.36209,978,894.74
押金保证金净额16,004,752.86
应收暂付款净额10,033,194.63
其他25,702,213.1017,967,556.15
合计2,827,938,220.631,492,502,532.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期间费用(含运费)2,927,261,530.152,112,950,506.45
银行手续费85,267,544.1344,631,938.54
其他35,685,271.3914,677,213.83
合计3,048,214,345.672,172,259,658.8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外汇远期及期权亏损234,916,993.11
期货保证金30,028,673.79
合计234,916,993.1130,028,673.7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融资性质保证金退回11,033,742.04298,517,399.56
收到具有回购义务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款364,900,000.00
收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290,000,000.00
合计11,033,742.04953,417,399.5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及利息753,479,585.6111,475,000.00
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31,891,320.7547,148,301.89
偿还项目专项借款及保证金41,025,569.46
支付租赁保证金34,465,788.60
支付厂房及设备租赁租金1,364,611,420.65943,285,312.03
支付融资活动手续费及其他25,319,261.2924,032,582.29
拆借款及利息566,867,234.37
合计2,216,327,157.761,627,274,219.1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842,860,309.88905,088,154.84
加:资产减值准备1,246,092,268.74508,902,588.08
信用减值损失20,346,620.7847,398,546.8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610,669,305.71977,276,999.14
使用权资产摊销84,783,306.4561,974,554.17
无形资产摊销31,686,299.0420,201,483.9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31,451,646.95112,955,915.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3,604,914.64222,463,886.2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9,363.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0,822,683.5579,761,471.0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62,972,046.46484,002,218.1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7,707,269.9737,333,92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84,470,449.00-75,563,544.3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7,275,967.433,368,482.8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673,928,019.70-5,011,714,809.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89,491,354.27-13,599,043,129.9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634,831,429.4117,143,192,226.66
其他140,409,826.44311,825,011.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1,713,504.762,230,363,338.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3,704,324,935.1711,378,705,830.5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535,455,075.247,382,207,724.0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168,869,859.933,996,498,106.55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3,704,324,935.178,535,455,075.24
其中:库存现金18,246.9118,875.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3,704,306,688.268,511,136,336.2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4,299,863.13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04,324,935.178,535,455,075.2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里包含了本期待处置的子公司新疆晶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9,882,329.04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260,367,886.79系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及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等保证金
应收票据2,527,341,003.24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已背书或已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47,359,605.71系质押用于借款、信用证、保函;受限用于借款
应收款项融资225,271,783.06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存货1,345,199,310.48系抵押用于借款、信用证、保函
固定资产3,666,189,010.95系抵押用于借款、为租赁提供担保、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无形资产144,761,860.16系抵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借款
合计20,416,490,460.39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84,433,592.567.22584,945,580,253.10
欧元99,491,083.997.8771783,701,217.70
澳大利亚元18,710,727.634.799289,796,524.04
印度卢比828,665,442.660.088573,328,605.02
日元946,451,898.000.050147,411,561.38
越南盾46,074,541,366.670.000313,822,362.41
丹麦克郎19,733,066.291.058120,879,360.11
林吉特10,645,955.261.551216,513,792.88
韩元2,287,565,925.000.005512,581,612.59
加拿大元812,035.155.47214,443,537.54
瑞士法郎519,694.118.06144,189,462.10
阿联酋流通铸币2,014,920.721.97413,977,735.59
墨西哥比索8,638,844.410.42363,658,982.55
巴西雷亚尔1,041,666.941.50671,569,490.00
智利比索151,790,522.000.00911,373,704.22
印度尼西亚卢比2,598,782,379.000.00051,256,121.46
土耳其里拉1,016,025.020.2785282,942.65
尼日利亚奈拉4,324,023.800.009641,424.15
沙特里亚尔1,756.751.93313,395.94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335,546,224.777.22589,650,389,910.94
欧元368,437,694.187.87712,902,220,560.83
韩元8,291,214,763.630.005545,601,681.20
日元903,176,264.830.050145,243,711.81
澳大利亚元5,964,057.134.799228,622,702.98
加拿大元672,529.675.47213,680,149.61
林吉特1,303,989.871.55122,022,723.01
越南盾4,376,899,996.090.00031,341,729.94
英镑146,253.459.14321,337,224.54
印度卢比1,428,928.800.0885126,445.91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60,196,151.127.2258434,965,348.75
林吉特14,321,837.701.551222,215,748.21
欧元235,076.227.87711,851,718.88
越南盾5,915,253,141.430.00031,813,309.02
阿联酋流通铸币79,199.991.9741156,351.86
印度卢比1,718,400.050.0885152,061.22
墨西哥比索317,457.160.4236134,458.98
韩元11,860,000.000.005565,230.00
日元1,198,659.520.050160,045.65
智利比索6,140,829.830.009155,574.51
南非兰特75,949.970.386429,345.55
澳大利亚元1,535.884.79927,371.00
尼日利亚奈拉621,381.000.00965,952.83
土耳其里拉2,711.150.2785755.00
长期应收款
其中:美元941,445.987.22586,802,700.36
林吉特12,214,204.651.551218,946,429.97
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70,521,057.307.2258509,571,055.84
欧元25,511,000.007.8771200,952,698.10
日元3,400,000,000.000.0501170,319,600.0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78,580,929.507.22581,290,390,080.35
越南盾69,152,342,602.140.000320,745,702.78
林吉特154,380,045.111.5512239,471,238.38
欧元15,636,219.597.8771123,168,065.36
澳大利亚元4,104,315.584.799219,697,431.32
加拿大元1,929,435.735.472110,558,065.26
日元165,963,220.450.05018,313,761.57
韩元252,898,770.910.00551,390,943.24
印度卢比3,364,024.170.0885297,682.50
瑞士法郎23,000.008.0614185,412.20
巴西雷亚尔31,845.311.506747,981.64
南非兰特52,334.960.386420,221.18
印度尼西亚卢比40,948,091.450.000519,792.26
智利比索1,490,030.940.009113,484.78
沙特里亚尔5,256.821.933110,161.86
尼日利亚奈拉686,000.000.00966,571.88
阿联酋流通铸币2,741.141.97415,411.40
瑞典克朗5,499.960.66753,671.28
英镑74.299.1432679.23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538,391.247.22583,890,307.44
林吉特2,901,535.541.55124,500,803.90
越南盾9,241,860,328.560.00032,833,073.80
日元12,650,388.870.0501633,708.58
欧元31,783.727.8771250,363.54
澳大利亚元21,276.744.7992102,111.34
南非兰特101,211.710.386439,106.18
阿联酋流通铸币19,364.801.974138,228.82
智利比索29,980.110.0091271.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中:美元1,611,039.137.225811,641,046.54
欧元110,000,000.007.8771866,481,000.00
林吉特33,999,797.191.551252,739,805.40
长期借款
其中:欧元28,000,000.007.8771220,558,800.00
租赁负债
其中:美元6,105,322.897.225844,115,842.14
林吉特136,068,922.181.5512211,067,390.71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名称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选择原因
晶科美国美国美元经营活动均以美元结算
晶科美国工厂美国美元经营活动均以美元结算
晶科日本日本日元经营活动均以日元结算
晶科澳洲澳大利亚澳元经营活动均以澳元结算
晶科马来科技马来西亚美元经营活动均以美元结算
晶科中东阿联酋迪拜美元经营活动均以美元结算
晶科丹麦丹麦欧元经营活动均以欧元结算
晶科越南工厂越南美元经营活动主要以美元结算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年产1.5GW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升级技改项目2,240,000.00固定资产197.51
年产55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2,815,200.00固定资产23,623.15
节能与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960,000.00固定资产71,944.40
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495,800.00固定资产17,958.33
电池生产线PERC技改项目1,209,100.00固定资产18,563.52
2017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778,094.00固定资产11,314.93
人才公寓基础设施建设奖励12,653,321.00固定资产284,699.73
2018年度中央外经贸专项发展资金补助8,102,911.00固定资产253,814.35
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研究院建设及提升项目7,240,000.00固定资产72,542.16
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4,180,000.00固定资产-
2017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投资项目24,617,000.00固定资产5,340,061.68
工业生产性设备投资专项奖励、中央财政进口商品贴息62,089,890.00固定资产0.00
设备投资专项补助50,000,000.00固定资产9,710,271.02
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7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9,000,000.00固定资产752,557.27
一期项目8GW高效电池和8GW高效组件项目725,000,000.00固定资产67,463,802.39
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7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525,000,000.00固定资产38,800,620.57
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7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10,000,000.00固定资产164,518.37
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110,000,000.00固定资产1,597,696.51
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6,000,000.00固定资产87,058.59
一期项目年产2.15万吨单晶硅棒项目20,000,000.00固定资产2,551,691.73
固定资产购置专项奖励33,000,000.00固定资产4,458,441.35
年产11.63GW技改项目-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720,000.00固定资产629,724.77
年产18GW单晶硅拉棒扩能技改项目(三期6.37GW)10,000,000.00固定资产1,116,103.52
设备扶持奖金19,873,600.00固定资产3,200,423.90
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16,292,000.00固定资产2,841,083.36
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线13,482,000.00固定资产1,274,457.79
建设(一期)项目
年产1GW双玻组件板技改项目4,808,500.00固定资产2,192,492.55
高效太阳能高效电池片一期项目420,000,000.00固定资产24,438,317.26
高效太阳能高效电池片一期项目18,152,000.00无形资产484,053.33
高效太阳能高效电池片二期项目278,480,087.14固定资产12,145,411.54
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第一批设备补助41,972,300.00固定资产7,356,191.61
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第二批设备补助30,000,000.00固定资产4,822,972.27
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00固定资产1,103,103.74
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一期331,099,500.00固定资产15,191,399.89
上饶市人民医院2MWP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建筑示范项目;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上饶师范学院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江西一舟电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四期光伏发电示范项目96,569,657.66固定资产2,400,693.09
1.5GWCheetah组件设备政府补贴项目5,000,000.00固定资产225,000.00
年精深加工7.5万吨铝型材项目5,677,300.00无形资产57,346.44
24GW高效光伏组件+10万吨光伏组件铝型材料项目25,000,000.00固定资产1,870,633.32
年产8GW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25,000,000.00固定资产369,754.73
年产20GW单晶拉棒项目设备一期260,000,000.00固定资产13,789,644.91
电费补助53,602,912.86主营业务成本53,602,912.86
企业生产发展资金126,000,000.00其他收益126,000,000.00
产业发展补助100,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00
快速成长扶持奖励60,000,000.00其他收益60,000,000.00
节能环保奖励59,783,000.00其他收益59,783,000.00
其他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8,000,000.00其他收益48,000,000.00
快速成长扶持资金70,000,000.00其他收益70,000,000.00
百亿销售扶持奖励30,0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00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企业扶持资金15,480,000.00其他收益15,480,000.00
“三同”省级补贴资金7,438,307.00其他收益7,438,307.00
达产奖5,0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0
企业百亿产值奖励5,0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0
来安县“十四五”促进外贸外资加快发展激励办法9,722,700.00其他收益9,722,700.00
Jacksonville补贴2,583,399.88其他收益2,583,399.88
2023年一季度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奖励2,0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
省首台套产品与保险奖补2,0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
进保税区(2022年四季度)进口奖励1,912,729.28其他收益1,912,729.28
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208,000.00其他收益1,208,000.00
2022年第四批省级工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000.00其他收益1,200,000.00
一般贸易直清奖励(2022年四季度)1,020,367.99其他收益1,020,367.99
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20,000.00其他收益520,000.00
博士后科研经费及生活经费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平台成交项目专项补助390,000.00其他收益390,000.00
专利补助386,000.00其他收益386,000.00
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330,000.00其他收益330,000.00
2022企业发展增速与产值超10亿奖励280,000.00其他收益280,000.00
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2022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失业保险稳岗165,284.00其他收益165,284.00
零星政府补助1,526,644.42其他收益1,526,644.42
小计3,862,457,606.23834,139,531.01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

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股权取得时点出资额出资比例
安吉晶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2023/1/43,000,000.00100.00%
晶科沙特贸易公司新设2023/2/13
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设2023/6/110,000,000.00100.00%
滁州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设2023/3/2
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新设2023/4/23180,000,000.00100.00%
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新设2023/6/8
上饶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新设2023/6/8
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新设2023/6/6
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新设2023/6/8

(2)合并范围减少

单位:元

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时点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哈密晶科注销2023/5/18-392,539.95-34.46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浙江晶科浙江海宁浙江海宁生产基地、销售100.00购买
海宁晶科浙江海宁浙江海宁生产基地25.2174.79设立
四川晶科四川乐山四川乐山生产基地100.00设立
义乌晶科浙江义乌浙江义乌生产基地100.00设立
滁州晶科安徽滁州安徽滁州生产基地100.00设立
上饶晶科江西上饶江西上饶生产基地100.00设立
安徽晶科安徽合肥安徽合肥生产基地100.00设立
晶科中东阿联酋迪拜阿联酋迪拜贸易公司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四川永祥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市硅料15.00权益法
内蒙古新特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包头市硅料9.00权益法
上饶绿能科技江西上饶江西省上饶市其他33.33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四川永祥内蒙古新特四川永祥内蒙古新特
流动资产251,381,114.717,353,096,429.25838,377,429.823,986,716,539.29
非流动资产5,268,229,460.598,557,375,654.222,667,263,746.988,885,021,154.08
资产合计5,519,610,575.3015,910,472,083.473,505,641,176.8012,871,737,693.37
流动负债1,416,106,080.804,120,581,093.33132,525,893.763,409,962,603.79
非流动负债1,135,204,736.943,268,929,127.25379,899,920.733,515,646,421.63
负债合计2,551,310,817.747,389,510,220.58512,425,814.496,925,609,025.42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968,299,757.568,520,961,862.892,993,215,362.315,946,128,667.9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445,244,963.64766,886,567.32448,982,304.35535,151,580.12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445,244,963.64766,886,567.32448,982,304.35535,151,580.12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591,598.016,546,937,798.274,804,084,720.54
净利润-23,515,110.822,576,679,108.93-6,784,637.672,434,247,037.34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49,991,223.33160,383,434.3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0,392,211.00-4,616,565.67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0,392,211.00-4,616,565.67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4、五

(一)7及五(一)9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4.65%(2022年12月31日:29.3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517,825,304.0413,035,080,221.869,778,009,919.642,253,407,308.281,003,662,993.94
交易性金融负债295,349,448.35295,349,448.35295,349,448.35
应付票据22,439,453,375.0722,439,453,375.0722,439,453,375.07
应付账款16,866,456,586.7616,866,456,586.7616,866,456,586.76
其他应付款1,043,457,822.571,043,457,822.571,043,457,822.57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1,258,436,581.0313,374,632,256.841,267,722,940.314,840,002,089.127,266,907,227.42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票据2,343,660,902.952,343,660,902.952,343,660,902.95
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199,071,843.51204,640,782.40204,640,782.40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31,054,994.13498,976,963.21138,960,164.67175,183,023.63184,833,774.92
小 计67,394,766,858.4170,101,708,360.0154,377,711,942.727,268,592,421.028,455,403,996.28
项 目期初数
账面价值未折现合同金额1年以内1-3年3年以上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3,463,534,185.4313,804,708,687.0410,394,648,456.033,024,965,577.42385,094,653.59
交易性金融负债63,137,093.6563,137,093.6563,137,093.65
应付票据20,623,822,523.1320,623,822,523.1320,623,822,523.13
应付账款15,118,249,498.1515,118,249,498.1515,118,249,498.15
其他应付款118,308,365.19118,308,365.19118,308,365.19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860,142,085.3415,497,493,672.941,756,000,052.995,132,421,239.148,609,072,380.81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票据2,996,137,451.412,996,137,451.412,996,137,451.41
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197,795,707.52200,000,000.00200,000,000.00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46,141,363.74737,163,611.04143,210,527.89356,189,690.54237,763,392.61
小 计66,087,268,273.5669,159,020,902.5551,413,513,968.448,513,576,507.109,231,930,427.01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400,671,747.6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26,998,367.75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4,526,764.8124,526,764.8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4,526,764.8124,526,764.81
(1)衍生金融资产24,526,764.8124,526,764.81
(二)应收款项融资1,728,057,262.551,728,057,262.5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4,526,764.811,728,057,262.551,752,584,027.36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295,349,448.35295,349,448.35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95,349,448.35295,349,448.35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295,349,448.35295,349,448.35
其他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295,349,448.35295,349,448.35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2,392,000,960.102,392,000,960.10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392,000,960.102,392,000,960.10
(二)持有待售负债1,598,227,235.001,598,227,235.00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1,598,227,235.001,598,227,235.00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的参数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汇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息差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用以确认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成本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晶科能源投资中国香港股权投资4,000.0058.6258.62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其他说明: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能够共同实际支配晶科能源投资的行为,拥有对晶科能源投资的控制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内蒙古新特公司之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阿拉尔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亳州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博湖县晶嘉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滁州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德令哈瑞启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东台市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抚州市东乡区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甘肃陇昌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南州中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来安县晶鸿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宁夏天得旭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沙雅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乌苏市中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玉环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玉山县科贰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甘肃金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李仙德曾担任董事的公司[注1]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金源租赁公司控制的公司
上海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源租赁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西中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昱新材公司)江西晶科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注2]
江苏晶科天晟[注3]

其他说明[注 1]李仙德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不再担任甘肃金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开始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注 2]江西晶科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子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注销,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开始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注 3] 2021 年 11 月,公司与其他第三方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其转让持有的江苏晶科天晟30%股权,2022 年 1 月已经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 2023 年开始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新特购买商品895,177,861.42
中昱新材公司购买商品51,777,606.97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53,192,381.2233,923,053.88
晶科科技[注1]购买电力50,177,762.006,104,184.84
晶科科技[注1]接受变电站代理维护运行628,930.8267,150.92
晶科科技[注1]储能项目能源服务费2,289,132.69
小计1,001,466,068.1591,871,996.61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晶科科技[注1]销售商品121,322,870.47144,586,003.23
上海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6,686,435.41
小计128,009,305.88144,586,003.2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注]房屋建筑物2,458,435.322,458,435.32
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553,714.11-
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1,376,146.79-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玉环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玉山县科贰电力有限公司建筑物屋顶-
来安县晶鸿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物屋顶-
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闲置空地-

[注1]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第6-7层出租给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办公使用,租赁面积4,138.7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月租金409,739.22元。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无关联方承租情况。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投资为公司的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付款等业务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晶科能源控股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64,476,384.91元,晶科能源投资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00,000.00元,晶科能源控股与本公司共同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6,025,000.00元。

(2) 其他担保

基于客户要求,公司存在由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供货合同提供业务担保的情形:

1) 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与 Toyo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依约履行本供货合同下的所有义务,合同货款金额11,850,748.46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已完成本供货合同下的供货义务,晶科能源控股尚需就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的质保义务等,提供覆盖不低于货款金额的担保(对由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重大疏忽、不当行为或欺诈等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担保金额不受上述限额的限制)。

2) 晶科能源控股为晶科美国和晶科美国工厂与 NEXTERA ENERGY CONSTRUCTORS, LLC、NEXTERA ENERGY RESOURCES, LLC 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自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担保最长期限为最后一个交付项目后的35个月或项目并网测试成功后1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金额为24,852.00万美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79.73977.69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关联方融资租赁

(1) 2019年9月,四川晶科与金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2,920.00万元价格租入固定资产,租金每3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共支付16期,另公司需一次性支付租赁管理费160.00万元。2023年1-6月支付租赁费365.00万元,2022年支付租赁费730.00万元。

2. 关联方供应链融资交易

公司因货币资金流动性需求,向金源租赁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供应链融资交易。2023年1-6月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费用294.50万元,2022年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支出金额为415.62万元。

3. 关联方电力供应服务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从事售电业务,其通过国家电网向公司提供电力供应服务。2023年1-6月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向发电厂采购电力合计32,768.58万元,为此,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通过国家电网共结算获取售电服务费合计168.88万元;2023年1-6月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撮合与其他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获取居间服务费494.91万元;2023年1-6月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慧能由此获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23.86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晶科科技[注]8,440,948.19422,047.41
小 计8,440,948.19422,047.41
应收账款晶科科技[注]11,342,115.91382,545.7986,681,684.802,642,869.89
甘肃金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08,756.456,543.78
小 计12,650,872.36389,089.5787,681,684.803,642,869.89
应收票据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00.00574,250,000.00
金源租赁公司303,725,000.00159,025,020.00
晶科科技[注]37,437,582.3647,282,609.91
小 计591,162,582.36780,557,629.91
应收款项融资金源租赁公司25,000,000.0083,139,620.00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74,196,844.00996,707,644.00
晶科科技[注]54,424,401.54233,541,232.36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606.20
小 计453,654,851.741,313,388,496.36
预付款项内蒙古新特54,573,171.6556,859,688.56
小 计54,573,171.6556,859,688.56
其他应收款晶科科技[注]430,944.112,397.75105,452.30527.26
江苏晶科天晟22,556,021.922,255,602.19
小 计430,944.112,397.7522,661,474.222,256,129.45

[注]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912,536.9830,784,238.06
晶科科技[注1]21,563,291.955,964,014.15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6,367,866.193,213,629.89
内蒙古新特1,428,380.00
小 计185,272,075.1239,961,882.10
应付票据内蒙古新特558,237,300.00419,500,000.00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000,000.0025,529,812.85
小 计581,237,300.00445,029,812.85
合同负债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60,814,120.26
晶科科技[注1]2,094,665.91
上海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623,726.77
小 计4,718,392.68160,814,120.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源租赁公司6,263,389.46
小 计6,263,389.46
其他流动负债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905,835.63
小 计20,905,835.63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633,10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详见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根据该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18.73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3.7475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1,611人,均为本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三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注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JKS)二级市场收盘价、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688223)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协议约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556,011,971.07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40,409,826.44

其他说明

(1)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 2022 年 2 月至2022 年 5月以及2023年1月对晶科能源控股董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晶科能源控股为本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JKS)二级市场收盘价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截至 2023年6月30日,对应 2,313,800 份美国存托凭证的限制性股票已实际授予。公司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77,651,063.61元。

(2)本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根据该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18.73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3.7475 万股。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62,758,762.83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已签约未履行的固定资产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2,027,961.70
合计2,027,961.70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韩华专利系列诉讼

2019年3月和4月,HANWHA Q CELLS & ADVANCED MATERIALS CORP. 及其关联方(由于韩华内部进行了重组,案件原告/专利权人变更为HANWHA SOLUTIONS CORPORATON,以下统称“韩华”)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ITC”)、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宣称晶科能源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所在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韩华专利权(在美国的US9893215专利及在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同族专利EP2220689、AU2008323025),上述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美国韩华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销售的部分电池片以及包含该电池片的组件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中第12-14项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The United State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以下简称“ITC”)提起诉讼,要求ITC进行调查,并在调查之后发出有限的排除令和停止令;2019年3月,韩华以相同诉讼理由及诉讼请求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6月3日,美国ITC发布终裁结果,裁定晶科能源参与实体销售的产品不侵犯韩华专利权,并终止调查。2020年7月,韩华就美国ITC裁决结果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并于2020年11月提交首轮上诉摘要,本公司于2020年8月提交申请参与本次上诉并于2021年2月提交上诉答辩。2021年7月12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维持ITC作出的非侵权认定。

2022年6月27日,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发起撤案动议并驳回了该侵权诉讼。

2)德国韩华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晶科德国销售的组件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晶科德国的直接专利侵权行为发出禁止令,并且销毁和召回侵权产品;

2020年6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出具一审判决公告,判决认定晶科德国侵犯韩华专利权,主要判决内容包括:(1)晶科德国涉诉产品禁止在德国市场销售;(2)晶科德国召回自2019年1月30日起面向商业客户销售的产品;(3)销毁晶科德国直接或间接占有或所有的涉诉产品。

晶科德国已于2020年7月14日提起上诉并于2020年10月16日向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提交了上诉意见书。上诉庭审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2023年4月20日,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决定,应首先听取证人的证词,然后从法院指定的专家获得书面技术意见。2023年6月2日,晶科能源与韩华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下称“《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同意(1)互相授予对方及其子公司多项专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争议专利;(2)终止双方及其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未决诉讼和无效程序。据此,晶科德国于2023年6月22日向杜塞尔多夫高级地方法院提请撤诉。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经撤诉结案。

2020年9月28日,韩华向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递交了罚款申请,主张晶科德国违反一审判决仍在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并要求法院裁定晶科德国支付罚金(以下简称“罚款程序”)。2020年11月30日,晶科德国递交了答辩状,2021年4月6日,晶科德国递交了罚金程序的二次答辩状。2021年8月23日,德国法院就罚款程序作出裁定,确认晶科德国销售的组件产品的结构不同于侵权结构,晶科德国的销售行为未违反德国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支持韩华在罚款程序中的主张。

自2019年1月30日起,晶科德国已不再投放新的相关组件产品, 并且晶科德国已在德国市场范围内正常销售采用不同结构的组件产品,该产品不会涉及对前述涉案专利的侵权。

3)澳洲专利诉讼

2019年3月,韩华以晶科澳洲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了专利权及晶科澳洲进行了相关误导性行为(即相关侵权产品的供应造成了该等产品未侵权并且可于澳大利亚合法供应的误导)为由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包括:①判定侵权;②禁止侵权产品在澳大利亚的进口、供应、销售;③销毁涉诉侵权产品并进行损害赔偿或利润赔偿;④出具基于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声明和禁令。

该专利诉讼双方当事人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进行了多轮答辩。韩华于2020年12月递交附证据的侵权说明,晶科澳洲于2021年3月递交附证据的不侵权说明及相关产品描述。案件管理听证会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2022年4月11日、2022年6月22日召开,商议了证据材料提交、程序进程等事宜。2022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完成了该案件的庭审程序。根据《专利交叉许可及和解协议》,双方于2023年6月23日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请终止该案件程序。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已经撤诉结案。

②美国双反诉讼

自2011年11月起,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组件、层压板、电池板或其他产品(以下简称“双反调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作出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进口双反调查产品到美国的进口商缴纳。美国商务部每年进行年度行政复审,决定在对应复审期间进口至美国的双反调查产品所应缴的清算税率。进口商在美国进口双反调查产品时,美国海关按照届时有效的现金保证金率对进口商就双反调查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待该等产品实际进口日所属复审期间对应的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作出后,美国海关将根据进口商缴付保证金所适用的保证金率与相对应的行政复审终裁确定的清算税率的差额确认最终应退/收的双反税。

2021年2月,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双反调查产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第八轮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据该终裁裁决及后续修正裁决,适用于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0.99%。针对上述美国商务部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晶科能源和天合光能等几家中国企业作为原告,以美国政府作为被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报告日,案件还在审理中。

③新加坡产品质量诉讼

晶科进出口与H.R.D.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HRD”)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签署了两份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根据该等销售合同约定,晶科进出口将向HRD销售合计500,000(100MW)件光伏组件产品,合计销售金额为67,150,000美元。晶科进出口已按合同约定向HRD履行交付义务。

2018年11月,HRD以晶科进出口向其销售的全部光伏组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晶科进出口提起的两起仲裁案件(已合并审理)。根据仲裁通知,HRD的诉请包括:

①要求晶科进出口更换光伏组件产品并支付HRD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产品而产生的费用;和/或②晶科进出口赔偿HRD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全部损失。

2020年8月7 日,HRD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2月11日,晶科进出口提交了答辩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词、专家报告,以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积极测试结果的检测报告等,该等抗辩存在合理的理由及基础。2022年2月19日,HRD提交了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7月17日,晶科进出口对此提交了复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经HRD申请及仲裁庭同意,HRD于2022年9月9日提交了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晶科进出口于2022年9月26日对此提交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作为回复。2022年10月10日至21日期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组织仲裁庭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双方的口头开庭陈述、双方的事实证人及专家证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结案陈述。在听证会过程中,HRD告知仲裁庭,其仲裁请求应当仅针对2012销售合同及2013销售合同项下365,000(73兆瓦(MW))件光伏组件产品,在原仲裁请求的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49,195,000美元。双方于2023年1月20日分别向仲裁庭提交庭后简述,于2023年3月3日分别提交庭后简述回复。截至报告日,该仲裁案件的裁决尚未作出。

公司根据预计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预提了19,961,840.07元的预计负债。

④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

西班牙销售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人X-Elio Energy, S.L(以下简称X-Elio)系一家西班牙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2020年8月14日,X-Elio与公司订立了一份《组件买卖合同》,约定了X-Elio以固定价格向公司购买光伏组件产品,《组件买卖合同》中制定了合同标的交付时间表,第一批货物最晚交付时间约定为2021年2月8日。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公司多次与X-Elio就发货时间和产品价格进行协商,但双方协商无果。2021年1月29日,X-Elio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2021年2月23日,公司向X-Elio退回了预付款100万美元。

2021年5月7日,X-Elio就其与公司之间的光伏组件买卖合同纠纷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以下简称ICC)提起仲裁申请,并提出如下主张:“①因晶科能源违反了X-Elio销售合同项下义务,X-Elio终止合同是有效且合法的;②根据X-Elio销售合同第15条,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1,000,000美元违约金;③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从另一卖方购买同等货物而支付的额外价格,该价格暂定为8,430,580.91美元;④认定晶科能源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当行为和严重过失;⑤根据X-Elio销售X-Elio销售合同第11条,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他费用;⑥晶科能源须向X-Elio支付其于仲裁程序中产生的所有仲裁费用。” 根据上述仲裁申请,目前X-Elio已提出主张的违约金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金额合计11,529,491.40美元。

2021年7月21日,晶科能源提交了ICC仲裁请求的答复并且提起了反诉。2022年1月28日,仲裁庭确定了审理范围书和案件时间表。2022年4月6日,X-Elio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6月6日,晶科能源提交答辩意见陈述和反诉请求。2022年9月6日,X-Elio提交答复意见和反诉答辩。2022年11月4日,晶科能源提交复答辩和反诉答复意见。2022年12月1 日,X-Elio提交反诉复答辩。2023年4月18日至19日,该案于西班牙进行庭审。截至报告日,该仲裁案件的裁决尚未作出。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X-Elio提出的100.00万美元违约金索赔请求及8,430,580.91美元违约金索赔,计提850万美元预计负债(折合人民币为5,731.94万元)。

⑤英国销售合同纠纷仲裁

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 (SW FZE)与晶科能源于2017年5月5日签署了一份组件供货合同(该合同于2017 年12 月28 日、2019 年1 月30 日两次修订,以下合称《SW组件供货合同》)。根据《SW组件供货合同》,晶科能源需向Sweihan电站项目提供3,228,400片组件(1.18GW),总金额为427,384,874.40美元。

2022年7月26日,晶科能源收到ICC关于受理 SW FZE 提起仲裁申请的相关通知,SW FZE就《组件供货合同》相关争议针对公司提起的仲裁请求:(1)项目业主向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主张的违约金4,281,606.00美元;(2)申请人(含其关联方)为弥补组件差额另行建设或安装32MW光伏组件产品产生的费用14,145,335.16美元;(3)延迟违约金307,112,787.38美元。合计金额为325,539,728.54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3年3月10日,晶科能源提交答辩意见陈述和反诉请求,就前述诉请进行坚决抗辩,并要求SW FZE支付未付发票总额5,339,592.54美元及利息。2023年5月22日,SW FZE提交答复意见和反诉答辩。2023年6月23日,晶科能源提交复答辩和反诉答复意见。2023年6月27日,SWFZE提交反诉复答辩。根据案件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案件时间表,该案件最终判决将于2024年7月30日前作出,该案件时间表经双方合意一致或根据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可能延迟。截至报告日,该案件尚未进入正式庭审阶段。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境内分部境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收入20,175,042,405.0133,449,387,526.4353,624,429,931.44
营业成本18,316,012,761.2927,169,900,002.4645,485,912,763.75
资产总额91,816,371,419.9929,132,667,434.92120,949,038,854.91
负债总额81,857,609,640.548,125,218,041.4089,982,827,681.94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12,252,806,974.00
7至12个月2,563,837,607.68
1年以内小计14,816,644,581.68
1至2年542,818,977.60
2至3年70,257,569.68
3年以上
3至4年12,974,256.02
4年以上125,147,517.29
合计15,567,842,902.2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521,293.600.3351,521,293.60100.0048,751,742.890.2848,751,742.89100.00
其中:
单项计提51,521,293.600.3351,521,293.60100.0048,751,742.890.2848,751,742.8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516,321,608.6799.67288,429,815.561.8615,227,891,793.1117,245,356,899.1999.72289,349,462.581.6816,956,007,436.61
其中:
账龄组合12,670,246,128.1581.39288,429,815.562.2812,381,816,312.5911,073,414,683.5064.21289,349,462.582.6110,784,065,220.92
合并范围内组合2,846,075,480.5218.282,846,075,480.526,171,942,215.6935.796,171,942,215.69
合计15,567,842,902.27100.00339,951,109.162.1815,227,891,793.1117,294,108,642.08100.00338,101,205.471.9616,956,007,436.6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35,110,239.1735,110,239.1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单位16,411,054.4316,411,054.4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51,521,293.6051,521,293.60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12,670,246,128.15288,429,815.562.28
合并范围内组合2,846,075,480.52
合计15,516,321,608.67288,429,815.561.8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8,751,742.892,769,550.7151,521,293.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9,349,462.58919,647.02288,429,815.56
合计338,101,205.472,769,550.71919,647.02339,951,109.1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2,751,739,576.9017.6813,758,697.88
第二名939,880,101.636.044,699,400.51
第三名590,043,416.773.7926,948,051.85
第四名563,191,395.853.622,815,956.98
第五名497,547,410.223.202,487,737.05
合计5,342,401,901.3734.3250,709,844.28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244,002,804.3913,373,306,746.38
合计17,244,002,804.3913,373,306,746.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671,405,231.80
7-12月33,924,289.39
1年以内小计705,329,521.19
1至2年46,507,557.23
2至3年110,346.80
3年以上
3至4年25,971.17
4年以上217,735.61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16,501,779,493.98
合计17,253,970,625.98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16,501,779,493.9812,691,043,432.20
押金保证金79,929,890.4690,759,196.85
应收出口退税款261,181,451.92236,549,946.75
应收暂付款2,946,428.83
应收政府款项14,940,000.0014,940,000.00
应收采购返利372,358,794.68319,253,233.66
其他23,780,994.9425,674,342.14
合计17,253,970,625.9813,381,166,580.43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206,749.292,401,476.89251,607.877,859,834.05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201,929.521,201,929.52
--转入第三阶段-5,612.505,612.5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53,508.662,249,278.8312,217.362,107,987.5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6月30日余额3,851,311.115,847,072.74269,437.739,967,821.59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859,834.052,107,987.549,967,821.59
合计7,859,834.052,107,987.549,967,821.5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4,600,000,000.001年以内26.66
第二名[注]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4,145,055,281.4524.02
第三名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3,057,210,300.001年以内17.72
第四名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1,211,847,949.241年以内7.02
第五名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1,158,000,000.007-12个月6.71
合计/14,172,113,530.69/82.14

[注]第二名账龄:6个月以内1,325,925,267.83元,7-12月670,205,796.09元,1-2年2,148,924,217.53元。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7,679,073,398.2195,646,774.4627,583,426,623.7526,380,309,629.2495,646,774.4626,284,662,854.7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595,236,186.97595,236,186.97609,365,738.68609,365,738.68
合计28,274,309,585.1895,646,774.4628,178,662,810.7226,989,675,367.9295,646,774.4626,894,028,593.4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浙江晶科2,428,846,755.907,480,855.202,436,327,611.10
鄱阳睿力信67,603,517.0067,603,517.00
晶科进出口250,000,000.00250,000,000.00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100,491,914.381,361,657.39101,853,571.77
嘉兴科联700,000,000.00700,000,000.00
晶科马来科技675,168,333.172,054,872.04677,223,205.21
晶科美国控股33,126,325.732,553,698.9835,680,024.71
新疆晶科708,841,689.231,046,190.54709,887,879.77
玉环晶科180,026,866.8073,847.35180,100,714.15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1,808,000,000.001,808,000,000.00
慧能电力配售20,000,000.0020,000,000.00
四川晶科4,444,426,342.162,553,821.514,446,980,163.67
滁州晶科2,192,800,702.7620,617,274.622,213,417,977.38
义乌晶科1,503,219,422.1010,375,843.771,513,595,265.87
上海绿能550,045,337.73124,617.41550,169,955.14
上饶晶科3,981,655,124.2751,825,580.384,033,480,704.65
海宁晶科485,542,859.015,863,311.02491,406,170.03
晶科马来西亚327,048,438.18518,201.50327,566,639.68
楚雄晶科500,676,371.781,559,167.76502,235,539.54
乐山晶科520,053,397.77146,771.61520,200,169.38
安徽晶科1,562,459,127.741,187,861.651,563,646,989.39
玉山晶科900,296,984.90273,465.98900,570,450.88
晶科香港845,204,435.98259,844,200.001,105,048,635.98
晶科产业发展127,001,000.00127,001,000.00
晶科中东101,908,502.8425,703,168.74127,611,671.5895,646,774.46
晶能咨询6,000,000.006,000,000.00
肥东晶科784,676,265.07266,906.29784,943,171.36
金昌晶科50,000,000.00150,000,000.00200,000,000.00
鄱阳晶科10,033,583.5092,309.1910,125,892.69
上饶晶科光伏制造5,000,000.005,000,000.00
广信晶科光伏制造10,000,000.0010,000,000.00
青海晶科500,156,331.24700,140,146.101,200,296,477.34
鹤庆晶科100,000.00100,000.00
安吉晶能3,000,000.003,000,000.00
晶科储能科技50,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26,380,309,629.241,298,763,768.9727,679,073,398.2195,646,774.4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饶绿能科技160,383,434.33-10,392,211.00149,991,223.33
小计160,383,434.33-10,392,211.00149,991,223.33
二、联营企业
四川永祥448,982,304.35-3,737,340.71445,244,963.64
小计448,982,304.35-3,737,340.71445,244,963.64
合计609,365,738.68-14,129,551.71595,236,186.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094,013,321.5732,929,854,572.0526,097,963,139.7226,033,347,625.99
其他业务1,021,896,481.10907,957,163.047,093,978,491.326,428,722,464.85
合计36,115,909,802.6733,837,811,735.0933,191,941,631.0432,462,070,090.84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36,072,343,411.6333,799,507,895.0933,189,409,987.8832,459,710,208.83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合计
商品类型
硅片3,445,913,576.06
光伏电池片338,788,444.31
光伏组件31,309,311,301.20
其他978,330,090.06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23,381,108,193.18
境外12,691,235,218.45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36,072,343,411.63
合计36,072,343,411.63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129,551.7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2,474,464.8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8,058,389.69-8,761,622.30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38,058,389.69-8,761,622.30
理财产品
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投资收益-488,611.12-6,723,075.64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48,183,439.47
合计-4,493,113.05-3,010,233.06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研发费用

项 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物料消耗79,518,651.0170,875,239.45
职工薪酬66,660,131.1650,365,619.65
咨询认证费3,552,435.9411,372,604.27
水电燃料费11,276,724.604,248,553.47
折旧与摊销12,782,650.864,121,848.90
修理检测费2,028,931.872,418,010.49
专利费975,919.55
股份支付327,236.09
其他2,382,607.12463,374.42
合 计179,505,288.20143,865,250.65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523,339.9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34,139,531.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17,525,473.7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85,774,982.4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966,201.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603,928.54
减:所得税影响额173,099,572.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06,904,837.7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利息减免18,448,648.49利息减免
手续费返还2,155,280.0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合 计20,603,928.54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30.38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080.350.3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仙德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1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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