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侯强魏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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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