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李寅彦女士、李靖先生,独立董事许萍女士、林金堂先生、邓乃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