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9日,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增加临时议案《关于2023年9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9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福良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9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