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10日在公司九号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行科技”)持股49%的其他少数股东(李永瑞、徐宁、朱苏萍、黄留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对大行科技的管控力度,盘活大行科技资产,提升大行科技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从而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大行科技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