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审查评估,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苏亚金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我们认为:鉴于苏亚金诚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蔡 建】 【刘 昕】 【樊 军】
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