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楼佩煌】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