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拟与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成立合伙企业,经查阅合伙协议和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深化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公司活力,公司拟对薪酬和绩效体系进行优化调整,经查阅相关工作方案,我们认为本方案符合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