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议。会议由主持人马洪锐先生作出说明后,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进行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