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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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