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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股票代码:300353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8层90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81,775,700股

2、发行股票价格:10.7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74,999,99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859,822,843.1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81,775,7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8月15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时间 ...... 11

(四)发行方式 ...... 11

(五)发行数量 ...... 12

(六)发行价格 ...... 1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3

(十一)发行对象 ...... 13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 20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26

(三)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8

九、备查文件 ...... 29

释 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东土科技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东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8层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8层至12层
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353
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实际控制人李平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533,117,181元
互联网网址www.kyland.com.cn
电子信箱ir@kyland.com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14149
上市日期2012年9月27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2年9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1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4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4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6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0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5月17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3年6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4、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1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97名(未剔除重复)。前述97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2023年7月11日15时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28名投资者;②公司前20名股东中的16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0家,其他投资者3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17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自2023年7月11日15时后至2023年7月19日(含,询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8名投资者新增提交的认购意向函。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核核查后向其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亿纬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序号

序号投资者名称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王喜荣
6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105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等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确定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4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1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8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申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金额(元)保证金
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10.50100,000,000.00
2UBS AG10.20100,000,000.00无需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14140,000,000.00无需
4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12.88102,000,000.00
12.38103,000,000.00
11.98104,500,000.00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70101,900,000.00无需
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80100,000,000.00无需
11.50120,000,000.00
10.86150,000,000.00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86121,600,000.00无需
10.32218,850,000.00
10.20250,850,000.00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4100,000,000.00无需
10.21158,700,000.00
10.15171,300,000.00
9王喜荣15.00100,000,000.00
10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96100,000,000.00
10.78110,000,000.00
10.65120,000,000.00
11安联保险资管-兴业银行-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10.33100,000,000.00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6109,000,000.00
10.22144,000,000.00
10.14145,000,000.00
13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70100,000,000.00
10.40200,000,000.00
10.20500,000,000.00
14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2100,000,000.00
10.45150,000,000.00
10.13200,000,000.00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发行价格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王喜荣10.70元/股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9,766,355104,499,998.506个月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18,691149,999,993.70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364,467121,599,796.90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80,373109,999,991.106个月
6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23,349101,899,834.306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30,87787,000,383.906个月
合计81,775,700874,999,990.00-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8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6,377,097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7,5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10.13元/股,且不超过159,935,154股(含159,935,154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775,7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18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0.13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10.13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105.63%。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999,990.00元,扣除相关不含增值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15,177,146.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22,843.11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7月27日出具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0048号),截至2023年7月26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874,999,990.00元。2023年7月2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3BJAG1B0235),截至2023年7月27日止,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1,775,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999,99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146.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22,843.1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1,775,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78,047,143.11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81,775,700股预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70元/股,发行股数为81,775,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74,999,99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家,不超过35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发行价格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王喜荣10.70元/股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9,766,355104,499,998.506个月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18,691149,999,993.70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364,467121,599,796.90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80,373109,999,991.106个月
6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45,79499,999,995.806个月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23,349101,899,834.306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30,87787,000,383.906个月
合计81,775,700874,999,990.00-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王喜荣

姓名王喜荣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
身份证号码6127221975********
获配数量9,345,794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2、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2月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7月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
获配数量9,766,355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注: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212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姚文强
注册资本510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4448348X6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018,691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364,467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359号1601室
法定代表人董竞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03427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电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金银饰品(毛钻、裸钻除外),钢材,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煤炭经营,化肥经营,成品油经营,食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280,373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6、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2001、2002、2008房
法定代表人刘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57390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345,794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注: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523,349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8、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法定代表人肖勇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778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130,877股
股份限售期6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

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经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2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8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土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53;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8月15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1李平109,569,51720.55
2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549,0454.79
3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00,0002.31
4吴作佳11,623,3222.18
5薛百华6,632,7001.24
6吉林省融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悦消费升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74,3361.21
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481,0161.03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80,0000.93
9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77,7000.71
10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49,2200.61
合计189,636,85635.57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1李平109,569,51717.82
2金鹰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018,6912.28
3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300,0002.00
4吴作佳11,623,3221.89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369,6731.69
6安联保险资管-民生银行-安联裕远9号资产管理产品9,766,3551.59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股)比例(%)
7王喜荣9,345,7941.52
8粤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粤凯智动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45,7941.52
9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130,8771.32
10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549,0451.23
合计202,019,06832.85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33,117,181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1,775,7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14,892,881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3,190,33417.48%174,966,03428.4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39,926,84782.52%439,926,84771.55%
三、股份总数533,117,181100.00%614,892,881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李平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股本增加而被摊薄。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2022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11400.0378-0.09890.0328
每股净资产1.78471.89352.94573.0400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2020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636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1年及2022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2TJAA10129号、XYZH/2023BJAG1B00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计278,549.25275,975.55235,727.11248,704.26
负债总计174,333.95165,502.68128,403.47166,007.25
股东权益合计104,215.30110,472.86107,323.6482,697.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5,147.56100,947.0397,027.7580,664.4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7,435.35110,472.1794,100.2853,496.00
营业利润-6,632.612,753.19-2,186.16-95,795.92
利润总额-6,640.762,734.67-1,078.95-94,556.61
净利润-6,538.231,425.04-101.20-92,05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80.132,017.45518.78-91,305.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83.48-8,821.7612,896.72-3,928.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2.93-13,859.381,329.85-62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09.9916,739.26-20,214.34-3,638.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82.98-5,841.14-6,107.43-8,259.0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651.0626,935.8232,776.9538,884.38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3月/2023-3-31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2021-12-312020年/2020-12-31
毛利率40.64%37.60%43.56%23.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6.82%-11.16%-9.79%-78.10%
流动比率(倍)1.301.381.661.63
速动比率(倍)0.951.031.351.42
利息保障倍数(倍)-5.621.790.80-13.03
资产负债率(合并)62.59%59.97%54.47%66.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72%31.86%30.41%30.19%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0.251.811.790.78
存货周转率(倍)0.242.032.342.19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息为利息支出、税为所得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P/(E0+NP÷2+Ei×Mi÷M0-Ej×Mj÷M0),其中P: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P: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M0:报告期月份数;Mi: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S0:期初股份总数;S1: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报告期缩股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248,704.26万元、235,727.11万元、275,975.55万元和278,549.25万元。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随着应收账款、存货等的公司经营积累以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公司资产总额相较于2021年末有所增加。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以及2023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6,007.25万元、128,403.47万元、165,502.68万元和174,333.95万元。2021年末较2020年末公司负债有所下降,主要系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负债大幅降低所致;2022年至2023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规模增加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301.381.661.63
速动比率(倍)0.951.031.351.42
利息保障倍数(倍)-5.621.790.80-13.03
资产负债率(合并)62.59%59.97%54.47%66.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72%31.86%30.41%30.19%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余额逐年下降及短期借款逐年增加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在一定区间内波动,公司的偿债能力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保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瀚讯(300762.SZ)

上海瀚讯(300762.SZ)流动比率(倍)3.824.595.113.64
速动比率(倍)3.414.144.733.3
资产负债率23.56%20.09%19.68%27.06%

星网锐捷(002396.SZ)

星网锐捷(002396.SZ)流动比率(倍)2.412.041.611.78
速动比率(倍)1.481.190.841.16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34.00%39.89%49.18%43.98%

映翰通(688080.SH)

映翰通(688080.SH)流动比率(倍)9.1410.396.547.39
速动比率(倍)8.109.195.656.72
资产负债率10.07%8.86%13.68%12.36%

三旺通信(688618.SH)

三旺通信(688618.SH)流动比率(倍)4.223.884.798.53
速动比率(倍)3.493.264.277.88
资产负债率19.13%20.87%17.94%11.32%

可比公司平均

可比公司平均值流动比率(倍)4.905.234.515.34
速动比率(倍)4.124.453.874.77
资产负债率21.69%22.43%25.12%23.6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Wind资讯

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略高于星网锐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251.811.790.78
存货周转率(次)0.242.032.342.19

2021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司加大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实现销售回款10亿元,较2020年净增长1.8亿元,有效优化了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提升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质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96.72万元,同比转正。

可比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瀚讯(300762.SZ)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080.410.771.07
存货周转率(次)0.100.651.381.38
星网锐捷(002396.SZ)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39.157.875.86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0.502.232.813.37
映翰通(688080.SH)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752.993.692.67
存货周转率(次)0.532.042.962.88
三旺通信(688618.SH)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613.132.812.82
存货周转率(次)0.221.341.501.61
可比公司平均值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793.923.793.11
存货周转率(次)0.341.572.162.3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Wind资讯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上海瀚讯较为接近,主要是因为上海瀚讯与发行人均有大量的防务业务客户,其他三家可比公司不涉及防务业务,防务业务回款周期较长;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保荐代表人:顾东伟、赵培兵

项目协办人:岳吉庆

其他项目人员:郑玥祥、孟凡非、赵盼、雷耀杰、高玉昕、李江水、钱石、吴昊悦

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2-31层

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1838经办律师: 陈刚、李艳丽、孟柔蕾

(三)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谭小青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汇亚大厦30层电话:010-65547172传真:010-65547190经办人员: 张萱、高峰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国金证券已指派顾东伟、赵培兵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顾东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2009年进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17年7月入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新联铁IPO项目、正佳股份IPO项目、信邦制药非公开发行股票、亚宝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湘油泵非公开发行股票、神州高铁重大资产重组等多家公司上市及再融资项目。

赵培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先后任职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7年12月加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曾先后主持或参与腾邦国际IPO项目、飞天诚信IPO项目、三利谱IPO项目、竞业达IPO项目及九州一轨IPO项目等。目前担任竞业达IPO项目、九州一轨IPO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的盖章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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