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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依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依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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