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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3)。

4、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日为2022年8月10日,授予价格为31元/股,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5,676,2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1、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2、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

÷(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1-0.13)÷(1+0.4)=22.05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125×(1+0.4)=175万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及《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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