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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53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2月6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6)

4、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5、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2日,授予价格为21元/股,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23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7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3)。

4、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日为2022年8月10日,授予价格为31元/股,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125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12.32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4人变更为100人,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3.12万股变更为240.8万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3.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1人变更为87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5万股变更为171.5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规及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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