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28)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8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4,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1,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3,376,186.8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7,623,813.15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第518Z010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
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96183229611 | 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新碧支行 | 381883235197 | 运动摩托车智能制造项目 |
3 | 中国工商银行缙云县支行 | 121028102920016615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营业部 | 90030122000067487 | 补充流动资金 |
四、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