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建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5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原有章程的经营范围也不能完全覆盖公司正在研发的及未来可能涉及的产品品类,现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条款,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5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刚、黎子衍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