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2
证券代码:688522 | 证券简称:纳睿雷达 | 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 |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关于同意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6号),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66.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6.6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081.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415.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68,615.5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40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构的调整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中研发费用,优化软硬件设备
投资,改进生产工艺设备和布局,在维持“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总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其子项目“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之间调整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前) | 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后) |
1 |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及产业化项目 | 90,000.00 | 84,800.00 | 84,800.00 |
1.1 | 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 60,288.06 | 57,188.06 | 43,688.06 |
1.2 | 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 29,711.94 | 27,611.94 | 41,111.94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合计 | 102,000.00 | 96,800.00 | 96,800.00 |
募集资金结构调整后,公司增加了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投资,优化了软硬件设备投资,改进了部分工艺设备,减少了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预计募投项目达产后,研发设计和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用地建筑面积的使用效率更高,募投项目产能保持不变。后续公司将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
(一)项目名称: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
根据《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57,188.06万元,本项目主要通过新建厂房,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构建现代化的生产车间,购置生产所需的先进的智能化设备,同时利用先进的研发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提升公司在相关产品方面的智能生产及质量检测能力,提升产品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将由57,188.06万元调整为43,688.06万元,调整金额为13,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 | 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前) | 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 |
一 | 建设投资 | 48,121.06 | 45,021.06 | 31,521.06 |
1 | 土地使用费 | 3,100.00 | ------- | ------- |
2 | 勘察设计费 | 416.12 | 416.12 | 416.12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 | 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前) | 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 |
3 | 建筑工程费 | 25,868.50 | 25,868.50 | 18,368.50 |
4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18,736.44 | 18,736.44 | 12,736.44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2,167.00 | 12,167.00 | 12,167.00 |
三 | 项目总投资 | 60,288.06 | 57,188.06 | 43,688.06 |
(二)项目名称: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专注于提供全极化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7,611.94万元,本项目旨在建立分工更加明确、研究范围覆盖公司现有及未来重点业务的研发中心。雷达研发创新中心将设置综合部、软件事业部、数字部、射频部、机械部、预研部、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同时购置先进的实验研究设备,改善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能力,缩短产品研发和交付期限,提升公司在该领域市场竞争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雷达研发创新中心项目”投资金额将由27,611.94万元调整为41,111.94万元,调整金额为13,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募集资金(调整前) | 募集资金(调整后) |
一 | 建设投资 | 25,496.90 | 23,396.90 | 16,896.90 |
1 | 土地使用费 | 2,000.00 | -------- | -------- |
2 | 勘察设计费 | 200.00 | 200.00 | 200.00 |
3 | 建筑工程费 | 14,700.00 | 14,600.00 | 7,100.00 |
4 |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 8,596.90 | 8,596.90 | 9,596.90 |
二 | 研发费用 | -------- | -------- | 20,000.00 |
三 | 铺底流动资金 | 4,215.04 | 4,215.04 | 4,215.04 |
四 | 项目总投资 | 29,711.94 | 27,611.94 | 41,111.94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增加了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投资,优化了软硬件设备投资,改进了部分工艺设备,减少了募投项目的基建投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
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相关事宜,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募投项目实际需求退还部分用地面积。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