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3年8月4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转让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铜陵)”)100%股权转让给铜陵辰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兴资管”),辰兴资管拟以承债收购的方式收购中发(铜陵)100%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
经详细了解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整体资产情况,对外出售其100%股权,短期对公司具有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有利于上市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主业,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因此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情况如下:
每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每年向邮储银行铜陵市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每年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及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贷款授信项下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8月28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