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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咨询:涉及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证券代码:833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3-083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8月10日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8月9日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华华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彭勇、新疆瑞盟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阿克陶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富强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被告阿克陶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签订了《阿克陶县巴仁乡至克孜勒陶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工程项目合同》,被告委托原告新疆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巴仁乡至克孜勒陶乡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里程:道路长约130km、桥梁长约10,408m、隧道长约6185m;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合计暂定人民币64,207,759元;费用支付:采取筹融资方式由项目承建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阿克陶县建设项目承建方按项目融资方开工后支付,第一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20%,第二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50%,第三个月支付至合同额度的85%,剩余金额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全部支付。

2017年5月至6月间,克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陆续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出具相应批复文件,截至2017年9月10日,原告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可研、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且施工单位已进场并完成了部分施工作业。2017年9月底,PPP项目因政策原因暂缓实施,该项目也因此搁浅停滞。

截至目前,被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原告虽多次催要,但被告仍拒绝给付,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与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委托服务费64,207,759元;

2、判令本案原告律师代理费由被告承担(按照本案判决确认金额的6%计算);

3、本案诉讼费、邮寄送达费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8月9日立案,并定于2023年9月14日开庭审理。案件号:

(2023)新3022民初1095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含税金额为60,573,357.55元,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

36.34%。该项目为PPP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由实际项目承建方进行筹融资并在项目开工后结算。受新疆当地PPP项目政策的影响,未能成功引入融资方导致无项目建设资金,项目承建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该项目仍处于暂停状态。综上,该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无法流入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故该项目尚未确认收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项目未确认收入,本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财务或期后财务方面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新3022民初109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受传票》((2023)新3022民初1095号)。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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