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h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iansun Precis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

首首次次公公开开发发行行股股票票并并在在主主板板上上市市

招招股股说说明明书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6,0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目 录

声 明 ...... 1

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7

第二节 概 览 ...... 10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0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1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3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 14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7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7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19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19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1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1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2

三、其他风险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 25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 29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3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2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 32

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1-4 ...... 35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 36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36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40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 44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44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45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46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46

十六、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48

十七、发行人员工情况 ...... 5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4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5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 68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95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01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11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36

七、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 140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14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59

一、财务报表 ...... 149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1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5

四、缴纳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情况 ...... 207

1-1-5五、主要财务指标 ...... 208

六、经营成果分析 ...... 149

七、资产质量分析 ...... 244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59

九、报告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 271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1

十一、盈利预测信息 ...... 27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7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76

二、未来发展与规划 ...... 282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76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86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86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292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92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93

六、同业竞争 ...... 294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9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286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 316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316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 31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7

一、重要合同 ...... 317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21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321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

1-1-6事项 ...... 321

第十一节 声明 ...... 32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2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2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2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7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28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29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330

第十二节 附件 ...... 331

一、备查文件 ...... 331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31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37

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57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58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61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62

1-1-7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顺科技、发行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顺有限江阴市江顺模具有限公司、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顺机电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江顺铝型材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顺装备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江顺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江阴江顺精密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
江顺国贸江阴江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江利贸易江苏江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江顺湖州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天峰管理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建铝业包括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栋梁铝业包括栋梁铝业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豪美新材包括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鑫铂股份包括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车公司包括常州中车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布兰肯集团包括布兰肯(徐州)金属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庞巴迪集团包括新誉庞巴迪牵引系统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鑫源轻合金江阴鑫源轻合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鑫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滨海通达天津滨海通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旭升集团包括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敏实集团包括浙江敏能科技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信渤海包括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黄石晟澳包括黄石市晟澳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尚盈机械包括江阴市尚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飞锦机械包括常熟市飞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企业

1-1-8

嘉锐信无锡市嘉锐信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嘉斯顿船舶江苏嘉斯顿船舶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嘉斯顿家居嘉斯顿家居江苏有限公司
江源锻造肇庆市江源锻造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龙源贸易徐州龙源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鑫裕投资江阴市鑫裕投资有限公司
鑫裕装潢江阴鑫裕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中奕达江阴中奕达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阴中奕达铝业有限公司)
捷安工程江阴市捷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2021年、2022年
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
《公司章程》发行人过往及现行有效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2023年2月17日审议通过的、将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适用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发律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股东大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202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模具一种强迫金属或非金属成型的加工工具,对原材料进行加工,赋予原材料以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的专用工艺装备,主要用于高效、大批量生产工业产品中的有关零部件和制件
热挤压模具在高温、高压、高磨损和热疲劳等条件下,使塑性金属坯料在压力的作用下通过模具型腔形成特定形状和尺寸而制作的工具
微通道模具挤压薄壁、多孔、尺寸精度高、扁形管状的小型模具

1-1-9

型腔经线割加工后的腔体或者指在挤压过程中,将金属填充物挤压成型的模腔
铝型材/铝挤压材将铝棒通过热熔、挤压、表面处理等生产工序,得到不同截面与表面的铝材料,按形态分为型材、管材、棒材、线材
电火花利用浸在工作液中的两极间脉冲放电时产生的电蚀作用,蚀除导电材料的特种加工方法
热处理金属材料在固态下,通过加热、保温、冷却的方法,获得预期的材料组织和性能的加工工艺
CNC数控加工中心
CNC前铣运用数控加工中心对热处理前的模具半成品进行铣削
CNC后铣运用数控加工中心对热处理后的模具半成品进行铣削
慢走丝是利用连续移动的细金属丝(称为电极丝,一般为铜丝)作电极,对工件进行脉冲火花放电,使表面局部微量的金属气化、切割成型,其直线速度较慢,加工精度较高
理化/UT检验

借助物理、化学的方法,使用某种测量工具或仪器设备对金属的材料成分、性能组织、内部缺陷等进行检验

一模多出使用一个模具同时挤出多个(n≧2)相同或不同截面型材产品的模具设计技术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排放
幕墙建筑物的外墙护围,不承重,像幕布一样挂上去,故又称为悬挂墙,是现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

特别说明:

1、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1-1-10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1、较高毛利率无法维持的风险

报告期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4%、43.41%和

44.31%,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5%、31.82%和32.00%,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83%、33.59%和33.19%。若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和转嫁产品成本、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公司现有产品销售结构发生不利变动、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430.05万元、12,202.22万元和16,123.41万元。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信誉较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起的经营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类、电气类、五金类等,占营业成本比例在65%左右,前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影响而存在一定波动性。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对公司经营业绩

1-1-11

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此外,当原材料价格出现预期外的快速上涨时,如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存在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4、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风险

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或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步进行技术研发与设计,持续改进产品性能,不断开发新产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提升设计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设计及开发人员,具有丰富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技术研发与设计制造经验。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升级,在未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的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未能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创新需求,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较好且产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较快增长。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出现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求、销售订单下滑、毛利率下滑等情形时,公司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回报规划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理罡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
控股股东张理罡实际控制人张理罡

1-1-12

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如有)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数量为1,5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本次发行股数全部为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6,0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中

1-1-13

国证监会等相关机构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信息披露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经过20余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已成为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方面,公司产品均面向铝型材制造行业,包括建筑铝型材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制造。铝型材产品应用十分广泛、领域不断拓展,体现在建筑装饰、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制造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属行业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并获批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和“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

1-1-1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拥有18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相关产品在制造精度、综合寿命、稳定性及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高品质的售后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同时适应客户和市场新的应用需求,持续提升产品定制化开发水平,通过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两类产品优势的叠加、业务的协同,成为国内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已与国内铝型材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如华建铝业、栋梁铝业、鑫铂股份(003038.SZ)、豪美新材(002988.SZ)、敏实集团、旭升集团(603305.SH),以及国外知名铝型材制造企业如WISPECO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精密机械零部件方面,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风电及工程机械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中车公司、布兰肯集团、滨海通达、庞巴迪集团、Traktionssysteme Austria GmbH等。此外,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及业界声誉不断开发新的优质客户,与北京三一智能电机有限公司等知名客户亦逐步建立了合作。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911.54万元、74,150.04万元和89,242.5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7.80%、97.38%和97.55%,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主营业务对公司的业绩贡献突出。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四)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经过20余年的行业深耕,公司业务模式

1-1-15

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已成为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内的领先企业,符合主板定位。

(一)业务模式成熟,主营稳步发展

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稳定。在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原材料采购模式,根据市场化原则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在生产方面,公司生产模式属于非标准产品的定制化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在销售方面,公司产品需按客户要求设计、制造,产品差异化程度高,采用直销模式。基于成熟的业务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在20余年的经营中,公司致力于铝型材挤压生产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到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基于技术工艺和制造能力的积累,公司拓宽产品系列广度,开展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服务。公司业务板块逐步完善,为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赋能。

(二)产品优势突出,经营业绩稳定

基于产品开发优势、丰富的产品规格优势和产品配套服务能力,公司产品优势突出。公司生产的铝型材挤压模具、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适应客户应用的需求,根据客户的场地、生产设备或应用场景的需要,设计并制造匹配性高、精度高、质量性能稳定的产品。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研发、设计及生产经验,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公司能够较大程度上满足客户的定制化、一站式采购需求。

产品协同效应突出,带动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为适应客户发展需要和光伏、汽车轻量化等新兴市场应用需求,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定制化开发水平,通过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两类产品优势的叠加、业务的协同,成为国内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的企业之一,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如华建铝业、栋梁铝业、鑫铂股份(003038.SZ)、豪美新材(002988.SZ)、敏实集团、旭升集团(603305.SH)、WISPECO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911.54万元、74,150.04万元和

1-1-16

89,242.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85.20万元、9,962.40万元和13,729.51万元,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三)经营规模较大,市场需求广阔

公司经营规模较大,且近年来稳步提升。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总资产分别为65,468.71万元、82,874.74万元和103,543.4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5.76%;营业收入分别为54,911.54万元、74,150.04万元和89,242.58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7.48%。新兴市场需求提升,带动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配套设备,系公司核心产品,下游主要面向铝型材制造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我国铝型材产量分别为4,554.6万吨、5,252.2万吨、5,779.3万吨、6,105.2万吨和6,221.6万吨,规模不断提升。随着“以铝代钢”、“以铝节木”等材料替代应用的深入,尤其是在光伏、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等新兴领域的需求提升,近年来带动了铝型材制造行业的发展,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间广阔。

(四)业内领先企业,行业优势明显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生产企业较多,公司竞争优势明显。随着铝型材应用范围的拓展,客户对与之配套的上游企业生产的模具和设备要求越来越高,在结构精密化、功能多样化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集研发、设计、生产及服务能力为一体并能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的企业更能赢得客户青睐,公司是国内少数产品规格丰富且能够为客户同时提供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一站式服务的生产企业之一。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属行业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并获批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和“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成为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内的领先企业。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相关产品在制造精度、综合寿命、稳定性及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1-1-17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03,543.4682,874.7465,468.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8,796.1224,239.8914,213.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22%67.28%75.78%
营业收入(万元)89,242.5874,150.0454,911.54
净利润(万元)13,860.2310,330.346,99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3,860.2310,330.346,99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3,729.519,962.406,7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3.082.301.55
稀释每股收益(元)3.082.301.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98%53.50%55.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3,084.6711,581.756,118.54
现金分红(万元)-1,000.004,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6%4.59%4.92%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288号《审阅报告》。

根据《审阅报告》,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36.42万元,同比增长9.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53.98万元,同比增长0.11%。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3年1-9月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1-1-18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1,000.00-75,000.0067,194.735.66%-11.6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700.00-11,300.009,883.598.26%-1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00.00-10,900.009,818.794.90%-11.01%

注1: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业绩,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注2: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追溯调整202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预计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1,000.00万元至75,000.00万元,同比增长5.66%至11.62%;预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00.00万元至11,300.00万元,同比增长8.26%至14.33%;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0.00万元至10,900.00万元,同比增长4.90%至11.01%。前述业绩预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业绩预测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已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财务指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6,785.20万元、9,962.40万元、13,729.51万元,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为30,477.11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30,784.96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为218,304.15万元。

(二)标准适用判定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条款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1-19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根据上述分析,公司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20,092.8620,092.86
2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23,455.7023,455.7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500.0012,500.00
合计56,048.5656,048.56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可以根据拟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始终秉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科学发展”的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牢牢把握铝型材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创新求发展,以质量服务树品牌,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力求成为国内乃至全球领先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制造商之一,达成“实现客户价值,争创世界名牌”的公司

1-1-20

愿景。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风险

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根据客户需求或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步进行技术研发与设计,持续改进产品性能,不断开发新产品。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提升设计研发和创新能力,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专业设计及开发人员,具有丰富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技术研发与设计制造经验。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升级,在未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的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研发项目未能顺利推进,未能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创新需求,公司将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骨干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了一支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带头、结构合理、研发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尽管公司已建立一套有效的人才引进与激励制度,但随着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方面不够完善,公司将面临骨干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短期内对公司研发升级和技术改进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较好且产品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较快增长。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出现产品质量难以满足客户需求、销售订单下滑、毛利率下滑等情形时,公司可能出现业

1-1-22

绩下滑的风险。

(四)较高毛利率无法维持的风险

报告期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4%、43.41%和

44.31%,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5%、31.82%和32.00%,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83%、33.59%和33.19%。若未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和转嫁产品成本、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公司现有产品销售结构发生不利变动、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等情况,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430.05万元、12,202.22万元和16,123.41万元。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信誉较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起的经营风险。

(六)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迅速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但集中度较低,以中小企业为主且数量较多,市场竞

1-1-23

争较为激烈,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步升级到品牌、质量、服务等的综合能力竞争。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的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在所处行业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若公司在未来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始终保持技术创新优势、不断优化产品品质、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不能及时响应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进而面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类、电气类、五金类等,占营业成本比例在65%左右,前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影响而存在一定波动性。公司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议价和成本转嫁能力,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幅度会小于自身的变动幅度。此外,当原材料价格出现预期外的快速上涨时,如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存在营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16%、

11.81%和15.89%,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虽然公司在销售定价时合理考虑了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若未来人民币出现大幅升值,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江顺机电、江顺装备均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如果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则公司以后年度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1-1-24

(三)与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针对新增产能消化采取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但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实施过程中和实际建成后,若因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

2、新增折旧摊销影响业绩及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募投项目每年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良好,预期新增营业收入带来的利润增长足以抵销上述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增加,但若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目标,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股票成功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收益亦需逐步体现,募集资金到位后净利润增幅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资源配置、市场开拓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均提出了较高要求。虽然公司已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积累了多年经验,且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动、产品技术变革、市场开拓及销售渠道管理出现疏漏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均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1-1-2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iansun Precis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二)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张理罡

(四)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9日

(五)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年12月24日

(六)住所和邮政编码: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邮编:214423)

(七)电话号码:0510-86902939;传真号码:0510-86902939

(八)互联网网址:www.giansun.com

(九)电子信箱:js.zhengquan@giansun.com

(十)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陈锦红联系电话:0510-8690293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江顺有限系由张理罡与雷以金于2001年10月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50.00万元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名称为“江阴市江顺模具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6日,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澄大桥内字(2001)443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10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1年10月,江顺有限取得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1-1-26

营业执照》。

江顺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理罡50.0050.00%
2雷以金50.0050.00%
合计100.00100.00%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1月17日,江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江顺有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52.22万元为基础,按1:0.6205的比例折为4,5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江顺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2020年12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03号),截至2020年12月2日止,江顺科技根据折股方案,出资已全额到位。

2020年12月24日,江顺科技经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发起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理罡2,202.7548.95%
2雷以金1,001.2522.25%
3天峰管理495.0011.00%
4苏新华375.758.35%
5陈继忠225.005.00%
6陈天斌200.254.45%
合计4,500.00100.00%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20年7月,江顺有限股权转让及增资

2020年7月21日,江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雷以金将其持有江顺有

1-1-27

限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50.00万元)按照662.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天斌,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苏新华将其持有江顺有限5.6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68.54万元)平价转让给配偶陈继忠,同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天峰管理以货币方式按照4.42元/1元出资额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637.35万元,其中370.79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266.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系参考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以及公司盈利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2020年12月1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02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7月30日止,江顺有限已收到天峰管理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70.79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2020年7月31日,江顺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于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江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理罡1,650.0048.95%
2雷以金750.0022.25%
3天峰管理370.7911.00%
4苏新华281.468.35%
5陈继忠168.545.00%
6陈天斌150.004.45%
合计3,370.79100.00%

注:陈继忠、苏新华系夫妻关系。

2、2020年12月,股份公司设立

2020年12月,江顺有限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及各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股东变化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情况”之“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1-1-28

序号发起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理罡2,202.7548.95%
2雷以金1,001.2522.25%
3天峰管理495.0011.00%
4苏新华375.758.35%
5陈继忠225.005.00%
6陈天斌200.254.45%
合计4,500.00100.00%

(三)关于代持及解除情况

2007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存在因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形成的工商登记与实际持股不一致的情况。该等情形已于2017年5月通过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予以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吴承火原系公司股东,自2005年8月起持有公司150万元出资,占当时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5%。2007年4月,吴承火与张理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吴承火将其持有的出资额150万元按照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理罡,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于2009年底前支付完毕,双方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江阴市周庄法律服务所于2007年4月12日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出具了澄周证(2007)民内字第15号《见证书》。2010年2月,吴承火向张理罡出具收条,确认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后,公司未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10月,为明晰公司股权,张理罡与吴承火方按工商登记要求重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7年5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历史上曾因张理罡、吴承火之间的股权转让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导致2007年至2017年期间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已依法规范,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

1-1-29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一)收购江顺机电100%股权

1、收购江顺机电的背景及原因

江顺机电成立于2007年9月,收购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分别持有其55.00%、30.00%、15.00%的股权。江顺机电主营业务为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整合业务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江顺有限于2018年对其进行收购,实现100%控股。

2、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8年5月17日,江顺机电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将其持有的江顺机电55.00%、30.00%、15.00%的股权转让给江顺有限。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锡报字[2018]第50026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顺机电经审计净资产为-33.86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江顺机电2017年末净资产为基础,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将其持有的江顺机电55.00%、30.00%、

15.00%的股权以总价1.00元的价格进行转让,相关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

2018年6月25日,江顺机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顺机电成为江顺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顺有限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二)收购江顺装备100%股权

1、收购江顺装备的背景及原因

江顺装备成立于2007年9月,收购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00万元,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分别持有其55.00%、30.00%、15.00%的股权。江顺装备主营业务为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整合业务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江顺有限于2018年对其进行收购,实现100%控股。

1-1-30

2、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8年5月17日,江顺装备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将其持有的江顺装备55.00%、30.00%、15.00%股权转让给江顺有限。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锡报字[2018]第50030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顺装备经审计净资产为2,526.01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江顺装备2017年末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进行转让,张理罡、雷以金、苏新华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1,389.30万元、757.80万元、378.9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8年6月29日,江顺装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顺装备成为江顺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顺有限1,900.00100.00%
合计1,900.00100.00%

(三)收购江顺国贸100%股权

1、收购江顺国贸的背景及原因

江顺国贸成立于2009年8月,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为整合业务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江顺有限于2017年底对其进行收购,实现100%控股。

收购前,江顺国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杨仙果、张飞龙分别持有其

70.00%、30.00%的股权。杨仙果、张飞龙向江顺国贸的出资款来自张理罡,杨仙果系张理罡配偶之弟弟,张飞龙系张理罡堂兄,两人所持江顺国贸股权系代张理罡持有。

2、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7年12月12日,江顺国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杨仙果、张飞龙将其持有的江顺国贸70.00%、30.00%的股权转让给江顺有限。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江顺国贸2017年末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进行转让,杨仙果、张飞龙的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

48.77万元、20.9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1-1-31

2017年12月,江顺国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顺国贸成为江顺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顺有限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00%

(四)收购江利贸易100%股权

1、收购江利贸易的背景及原因

江利贸易成立于2009年8月,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为整合业务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江顺有限于2017年底对其进行收购,实现100%控股。

收购前,江利贸易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杨仙果、陈天斌分别持有其

70.00%、30.00%的股权。杨仙果向江利贸易的出资款来自张理罡,杨仙果所持江利贸易股权系代张理罡持有。

2、本次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7年12月12日,江利贸易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杨仙果、陈天斌将其持有的江利贸易70.00%、30.00%的股权转让给江顺有限。同日,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江利贸易2017年末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进行转让,杨仙果、陈天斌的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

370.96万元、158.98万元,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2017年12月,江利贸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利贸易成为江顺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江顺有限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五)收购上述公司对公司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张理罡系江顺机电、江顺装备、江顺国贸、江利贸易的实际控制人,江顺有限收购上述公司前后,公司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收购后,公司采取集团化统一管理模式,其中江顺国贸是集团采购平台,江利贸易是集团境外销售平台,公司整合了业务资源,运行效率显著提高。

1-1-32

(六)同一控制下的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主要会计指标比例

根据江顺有限与江顺机电、江顺装备、江顺国贸、江利贸易2017年的财务数据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公司简称资产总额(万元)资产净额(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江顺机电11,457.25-33.867,010.0489.36
江顺装备12,113.642,526.016,628.62463.97
江顺国贸746.2669.661,142.937.23
江利贸易1,655.31529.952,801.72187.00
合计25,972.463,091.7617,583.31747.56
江顺有限32,628.593,971.7418,793.442,036.64
合计占比79.60%77.84%93.56%36.71%

注:上表中,2017年江顺机电、江顺装备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顺有限的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顺国贸、江利贸易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家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综合考

1-1-33

虑子公司的收入、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等因素,公司将上述任一指标占比在5%以上的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根据上述标准,5家控股子公司均系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09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周庄镇庙墩路6号、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南段888号
主营业务情况、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顺科技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33,941.437,991.115,710.5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09月05日
注册资本1,900万元实收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
主营业务情况、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主要从事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顺科技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13,586.205,765.561,635.5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江阴江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阴江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08月10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

1-1-34

主营业务情况、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为发行人生产和经营采购部分原材料。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顺科技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14,883.90148.1927.4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江苏江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江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08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阴市长江路152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1406室
主营业务情况、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主要从事贸易业务,向发行人境外客户提供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及辅料等产品。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顺科技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11,046.252,348.111,070.29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07年0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主营业务情况、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报告期内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生产与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该公司是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江顺科技100.00%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18,741.082,147.67555.6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35

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东张理罡直接持有公司48.95%股权,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3.31%股权,张理罡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26%股权;张理罡作为天峰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天峰管理支配公司11.0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9.95%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张理罡始终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市场开拓及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张理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理罡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

441230197209******,住所江苏省无锡江阴市。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理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张理罡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雷以金、天峰管理、苏新华、陈继忠。

1、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雷以金1,001.2522.25%中国440921196405******
2苏新华375.758.35%中国320219196705******
3陈继忠225.005.00%中国320219196611******

2、天峰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峰管理直接持有公司11.00%的股份,张理罡

1-1-36

担任天峰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理罡、天峰管理系一致行动人。其合伙人出资构成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理罡执行事务合伙人495.7530.05%
2雷以金有限合伙人194.2511.77%
3张飞龙有限合伙人180.0010.91%
4黄明生有限合伙人180.0010.91%
5张振峰有限合伙人165.0010.00%
6刘水良有限合伙人150.009.09%
7陈锦红有限合伙人150.009.09%
8杨仙果有限合伙人90.005.45%
9李伟平有限合伙人45.002.73%
合计1,650.00100.00%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5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1,500.00万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6,00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1张理罡2,202.7548.95%2,202.7536.71%

1-1-37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2雷以金1,001.2522.25%1,001.2516.69%
3天峰管理495.0011.00%495.008.25%
4苏新华375.758.35%375.756.26%
5陈继忠225.005.00%225.003.75%
6陈天斌200.254.45%200.253.34%
7社会公众股--1,500.0025.00%
合计4,500.00100.00%6,0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6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理罡2,202.7548.95%
2雷以金1,001.2522.25%
3天峰管理495.0011.00%
4苏新华375.758.35%
5陈继忠225.005.00%
6陈天斌200.254.45%
合计4,500.00100.00%

因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主债务人鑫源轻合金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股东陈继忠以其持有的公司4.95%的股份(222.75万股)向江阴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质押期限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上述股份质押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形,且质押股份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本次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股权质押情形外,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被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公司股东各自持有的股份系实际持有,不存在为其他个人或实体代持或代为管理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1-38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在本公司任职
1张理罡2,202.7548.95%董事长、总经理
2雷以金1,001.2522.25%副总经理
3苏新华375.758.35%无任职
4陈继忠225.005.00%无任职
5陈天斌200.254.45%江利贸易总经理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持股情况。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向证监会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公司新增股东3名,系天峰管理、陈继忠、陈天斌,均非战略投资者。

1、增资方式

以增资方式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取得股权时间
1天峰管理370.794.42元/1元出资额参考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及公司盈利状况并经各方协商确定2020年7月

2、股权转让方式

以股权转让方式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受让方转让方认缴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取得股权时间
1陈继忠苏新华168.541.00元/1元出资额配偶之间转让2020年7月
2陈天斌雷以金150.004.42元/1元出资额参考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及公司盈利状况并经各方协商确定2020年7月

1-1-39

3、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天峰管理、陈继忠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陈天斌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号码:

452428197705******,住所江苏省无锡江阴市。

4、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新增股东天峰管理系员工持股平台,控股股东张理罡持有天峰管理30.05%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张振峰与高级管理人员雷以金、陈锦红分别持有天峰管理10.00%、11.77%、9.09%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有限合伙人。张理罡系天峰管理有限合伙人杨仙果的姐夫、张飞龙的堂弟、黄明生的外甥。

新增股东陈继忠与原股东苏新华系夫妻关系。

新增股东陈天斌曾担任本公司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新增股东和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联关系

新增股东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股东张理罡、天峰管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8.95%、11.00%的股份,其中张理罡持有天峰管理30.05%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雷以金、天峰管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2.25%、11.00%的股份,其中雷以金持有天峰管理11.77%的财产份额。

公司股东苏新华、陈继忠分别持有公司8.35%、5.00%的股份,两人系夫妻关系。

1-1-4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期
1张理罡董事长张理罡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2陈锦红董事张理罡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3张振峰董事天峰管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4刘云独立董事张理罡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5何成实独立董事张理罡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1、张理罡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至1998年4月,任广东省顺德市陈村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天峰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2、陈锦红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9月至1995年8月,任罗定市水轮机厂会计;1995年9月至1998年9月,任罗定市综合化工总厂销售经理;1998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广东罗定制药厂会计;2002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1-41

3、张振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2年8月,任职于江顺有限总经办;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江顺机电技术经理;2013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江顺机电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机电事业部负责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机电事业部负责人、董事。

4、刘云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至2003年7月,任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3年8月至2008年2月,任江阴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年至今,任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无锡海恩智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江苏坤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何成实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安徽省国税局科长;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副教授;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江苏省通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8年10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南京国浩肆号法律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提名人本届监事会任职期限
1施红福监事会主席雷以金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2黄晴监事张理罡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3漆兵恒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1-1-42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1、施红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5月,任无锡邦得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5年5月至2008年7月,任伊格尔机械密封(无锡)有限公司制造科长;2008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无锡巨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长;2015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机电事业部制造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机电事业部制造总监、监事会主席。

2、黄晴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浩宗橡塑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法务行政专员;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江苏浩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江苏秋林特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法务专员;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务专员、监事。

3、漆兵恒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16年2月,任江顺有限工程师;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任临朐县华泰模具有限公司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模具事业部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任期
1张理罡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2雷以金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3陈锦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2023年12月(财务总监)、 2023年4月-2023年12月(董事会秘书)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张理罡先生,简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雷以金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1-43

高级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3年7月,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初级中学教师;2001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江顺有限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陈锦红先生,简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其他核心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张振峰先生、漆兵恒先生,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参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与“(二)监事会成员”。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理罡董事长、总经理天峰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
刘云独立董事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西安秋炜铜业有限公司监事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坤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成实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
南京国浩肆号法律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合伙人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有在其他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1-1-44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最近三年是否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十一、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同时,陈天斌和在天峰管理担任合伙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协议。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现任职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合并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比例
1张理罡董事长、总经理2,202.7548.95%148.733.31%52.26%
2张振峰董事、机电事业部负责人49.501.10%1.10%
3陈锦红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5.001.00%1.00%
4雷以金副总经理1,001.2522.25%58.271.30%23.55%
5杨仙果运营总监27.000.60%0.60%
合计78.5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1-1-45

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变动主要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成员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张理罡1-
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张理罡、陈天斌、张振峰、刘云、何成实5江顺科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2022年12月至今张理罡、陈锦红、张振峰、刘云、何成实5陈天斌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职务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成员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雷以金1-
2020年12月至今施红福、黄晴、漆兵恒3股份公司设立选举新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成员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张理罡、陈锦红2-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张理罡、雷以金、陈锦红、肖永鹏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4月至今张理罡、雷以金、陈锦红3肖永鹏因个人原因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雷以金于2001年10月入职,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肖永鹏于2020年6月入职,其为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和规范运作需求引入的核心管理人员,目的

1-1-46

是进一步壮大管理团队,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2023年4月,基于公司的人事安排调整及肖永鹏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经协商公司与肖永鹏解除劳动关系,由董事、财务总监陈锦红兼任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系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设高管职位等所致。现任总经理张理罡自公司整体变更以来,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核心成员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保持稳定。相关变动对发行人的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对外投资单位主营业务出资额/合伙份额持股比例
张理罡董事长、总经理天峰管理员工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其他投资活动495.75万元30.05%
刘云独立董事江阴市纳和贸易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等产品销售业务15.00万元1.00%
何成实独立董事南京国浩肆号法律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法律咨询服务100.00万元2.25%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均未与发行人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1-47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审议批准。2020年12月2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及其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685.97536.39418.53
利润总额15,266.8912,195.488,426.35
占比4.49%4.40%4.97%

(三)最近一年薪酬具体情况

2022年,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2022年度薪酬(万元)
张理罡董事长、总经理202.32
陈天斌江利贸易总经理、离任董事76.00
张振峰董事、机电事业部负责人111.48
施红福监事会主席44.26

1-1-48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2022年度薪酬(万元)
黄晴监事16.45
漆兵恒职工代表监事71.72
陈锦红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58.36
肖永鹏曾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4.89
雷以金副总经理50.50
合计685.97

上述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工资等薪金收入或享受退休金计划等待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六、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陈天斌自雷以金处受让150万元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该次股权转让系对陈天斌的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安排

1、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1)天峰管理

为吸引与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长远、有效、健康发展,公司通过天峰管理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天峰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出资信息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天峰管理的合伙人合计9名,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1-1-49

序号合伙人持有天峰管理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任职情况
1张理罡30.05%3.31%董事长、总经理
2雷以金11.77%1.30%副总经理
3黄明生10.91%1.20%营销总监
4张飞龙10.91%1.20%模具事业部负责人
5张振峰10.00%1.10%董事、机电事业部负责人
6刘水良9.09%1.00%装备事业部负责人
7陈锦红9.09%1.00%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杨仙果5.45%0.60%运营总监
9李伟平2.73%0.30%模具事业部生产二部经理
合计100.00%11.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系天峰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理罡系天峰管理有限合伙人杨仙果的姐夫、张飞龙的堂弟、黄明生的外甥。

天峰管理本次增资价格系各方根据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以及公司盈利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天峰管理设立时,因出资金额较大,部分合伙人无法在短期内一次性将资金筹集到位,为及时办理天峰管理增资事宜,公司股东张理罡、雷以金向黄明生、张振峰、陈锦红、肖永鹏、杨仙果、李伟平等6名员工出借资金,用于员工向天峰管理出资。截至2020年12月,上述人员已分别向张理罡、雷以金归还完毕借款。

2023年4月,基于公司的人事安排调整及肖永鹏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经协商公司与肖永鹏解除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各方于2020年7月签署《员工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肖永鹏将其持有的天峰管理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张理罡,不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陈天斌

考虑到陈天斌对公司业绩增长的贡献,为留住人才,使其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公司决定对其开展股权激励;同时,公司股东雷以金因个人资金需求有意出让部分股权,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陈天斌自雷以金处受让公司150万元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662.38万元,转让价格与同期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天峰管理的价格相同,系各方根据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以及公司

1-1-50

盈利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天斌已向雷以金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2、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天峰管理、陈天斌已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情况作出了相关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部分。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持股平台中的合伙人、陈天斌均为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及公司的凝聚力得到了提升,有利于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相关股权激励对象承诺,自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需全职在公司/子公司连续工作至少5年,且服务期应当是连续的。因此,公司将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支付3,550.00万元按照服务年限5年摊销计入管理费用,2020年、2021年、2022年计入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348.00万元、696.00万元、696.00万元,影响当年度净利润。除此之外,上述股权激励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也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变化。

十七、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人员变化情况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员工总人数分别为981人、1,044人和1,193人。

1、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按岗位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情况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74162.11%
管理人员17214.42%
研发人员15813.24%
销售人员12210.23%

1-1-51

合 计1,193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按学历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情况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16013.41%
大专25020.96%
大专以下(不含)78365.63%
合 计1,193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按年龄结构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情况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51岁以上1068.89%
41-50岁21317.85%
31-40岁50542.33%
30岁及以下36930.93%
合 计1,193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起始日期如下:

公司名称社保住房公积金
公司2004年7月2017年2月
江顺装备2007年12月2017年4月
江顺机电2007年12月2017年4月
江顺国贸2009年9月2015年1月
江利贸易2010年1月2012年10月
江顺湖州2020年8月2020年9月

注:江顺湖州于2020年7月设立。

2、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各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1-1-52

时间类型员工 总数缴纳 人数未缴纳人数未缴纳原因
2022年12月社会保险1,1931,1494419人退休返聘,24人新入职,1人自行参保
住房公积金1,1931,1355819人退休返聘,25人新入职,14人未缴纳
2021年12月社会保险1,0441,0044019人退休返聘,1人自行参保,16人新入职,4人未缴纳
住房公积金1,0449915319人退休返聘,16人新入职,18人未缴纳
2020年12月社会保险9818958614人退休返聘,45人自行参保,12人新入职,15人未缴纳
住房公积金9819245715人退休返聘,12人新入职,30人未缴纳

除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新员工正在办理入职及缴存手续、部分员工已自行参保外,因部分员工特别是外地及农村员工对社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认识不足、意愿不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已通过对员工加大宣讲力度,逐步提高社保、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96.31%和95.14%。

3、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按公司为同岗位其他员工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测算,如公司为报告期内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则需补缴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补缴社保金额0.8137.1247.64
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2.1011.6138.09
补缴金额合计2.9148.7385.73
当期利润总额15,266.8912,195.488,426.35
补缴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0.02%0.40%1.02%

经测算,上述补缴金额较小,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如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合规性及受到处罚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

1-1-53

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报告期内公司未全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存在一定的不合规情形。公司已通过对员工加大宣讲力度,逐步整改并提高社保、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具相关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未足额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未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出具承诺:“一、如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员工追索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因此引起诉讼、仲裁,或者导致公司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如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同意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承担补缴责任。三、如果公司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因此致使公司遭受任何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同意无偿代公司承担相应补缴及赔偿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未全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虽不符合《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不存在由此发生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逐步提高缴纳比例,后续被有权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经测算,如公司足额缴纳报告期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全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用工情况

1、劳务派遣情况

(1)劳务派遣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销售订单增长较快,用工需求增加,除增加自身劳动用工外,子公司江顺机电分别与江阴市先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贝壳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存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1-1-54

的情形,主要为焊工、冷作等车间操作工。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子公司江顺机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6328
江顺机电总用工人数402342329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1.49%0.88%8.51%

注:总用工人数=正式工人数+派遣工人数

(2)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顺机电劳务派遣用工为6人,涉及的派遣单位江阴市先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贝壳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为上述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根据江顺机电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单位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为派遣人员缴纳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江顺机电支付劳务派遣单位的费用已包含工资、保险、外包服务费、税金、管理费等,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鉴于江顺机电与派遣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江顺机电已明确在协议中要求派遣单位履行派遣人员社保缴纳义务,并足额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了派遣费用,因此,不存在由江顺机电承担上述派遣人员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劳务派遣单位未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而被处罚的风险。

(3)劳务派遣用工合法性

报告期各期,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江顺机电用工总人数的比例为8.51%、

0.88%和1.49%,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符合法定要求。

1-1-55

江阴市先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持有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编号为320281201809200021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19日。江苏贝壳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持有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编号为320213202104130034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12日。综上,公司上述劳务派遣比例低于法定标准,劳务派遣用工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用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具备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资质,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劳务外包情况

(1)开展劳务外包的背景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制造业相对密集且较为发达,近年来业务规模增长迅速,用工需求量较大。鉴于相关工作岗位技术含量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大,公司直接管理相对困难,为缓解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公司用工灵活性,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装卸及安装、隔热材料填充、清洁与保洁等工作进行劳务外包。

(2)报告期内合作的劳务外包单位资质、经营合法合规性等情况以及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

1)劳务外包单位的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劳务外包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劳务外包单位所提供服务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公司服务
1江阴市城东高澄机械厂装卸及安装
2南通全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原先业务开展地区为浙江及江苏南通地区,2020年开始与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因公司的劳务需求比较稳定且业务量较大,导致2020年度其向本公司提供劳务收入占其收入总额的比例较高。
3捷安工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控制的公司,报告期内为补充劳动用工需求,曾专门为本公司提供劳务服务。
4陶明松团队是。已签署劳动合同,纳入公司员工管理。

1-1-56

5张家港豪佳劳务有限公司
6江阴奕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葛建丰团队是。成立时间较短,营业规模较小,集中能力服务本公司。
7江阴市城东街道腾景清洁服务部/胡景超团队清洁
8江阴市周庄镇曹亚辉机械安装服务部/曹辉团队隔热材料 填充
9江苏奥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洁
10江阴市惠邻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劳务外包单位已合并列示。

上述劳务外包单位均系独立的经营实体,劳务外包单位经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涵盖了其为公司提供劳务的内容,从事该等劳务无需具备特定的专业资质,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2)向个人团队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合法合规性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陶明松、葛建丰、曹辉、胡景超等个人及其团队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情形。公司与上述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由相关个人自行组织人员完成约定的劳务外包服务,经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并由个人向税务机关代开劳务发票。公司与个人及其团队签订的外包协议内容合法,外包劳务未强制要求由单位方可实施,个人可以依法承接相关劳务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个人团队采购劳务外包服务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安全、环保、税务、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或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自2020年起,葛建丰、曹辉、胡景超等个人分别设立公司(或个体经营户),并以相关公司(或个体经营户)与公司进行交易并结算。自2020年12月起,公司与陶明松团队成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公司员工管理。

捷安工程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在“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披露。除捷安工程外,上述劳务外包单位及个人与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劳务外包的采购情况

1)劳务外包采购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劳务外包单位签订了相关劳务外包合同,约定了外包劳务

1-1-57

内容、人员管理、费用计算及支付、合作期限等内容。劳务外包单位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配备人员,自行开展相关劳务;公司与劳务外包单位或个人团队根据劳务外包内容协商定价,按照业务量确认外包服务费金额并进行结算,不存在非公允定价的情形。报告期内,劳务外包单位在为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相关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劳务外包单位采购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劳务外包采购金额1,056.74965.21369.61
营业成本56,989.1847,395.4034,685.64
劳务外包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85%2.04%1.07%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实际用工需求及灵活性考虑将部分生产工序外包,劳务外包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与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定价公允。

2)公司不存在通过劳务外包减低用工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装卸及安装、隔热材料填充等生产性岗位以及清洁、保洁等辅助性岗位上使用劳务外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生产岗位劳务外包987.80913.41317.76
辅助岗位劳务外包68.9451.8051.86
合计1,056.74965.21369.61

公司选取生产岗位劳务外包单位时,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综合考虑劳务外包公司的合作历史、服务能力、相近岗位公司人员薪资水平等因素进行比较后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岗位劳务外包用工成本逐年上涨,与劳务市场供需状况相匹配,与江顺机电生产人员薪酬总体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日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生产性劳务外包公司人均日薪411.08403.17362.31
江顺机电生产人员人均日薪438.30404.86378.95

1-1-58

此外,对于辅助岗位劳务外包单位,公司与其合作时间较长,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劳务外包定价系在历史价格基础上结合同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外包劳务主要系为了缓解用工临时紧缺的情况,劳务外包定价公允,不存在以劳务外包代替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以减低用工成本的情况。

1-1-59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经过20余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已成为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内的领先企业。

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方面,公司产品均面向铝型材制造行业,包括建筑铝型材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制造。铝型材产品应用十分广泛、领域不断拓展,体现在建筑装饰、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制造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属行业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并获批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和“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拥有18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相关产品在制造精度、综合寿命、稳定性及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高品质的售后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同时适应客户和市场新的应用需求,持续提升产品定制化开发水平,通过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两类产品优势的叠加、业务的协同,成为国内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已与国内铝型材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如华建铝业、栋梁铝业、鑫铂股份(003038.SZ)、豪美新材(002988.SZ)、敏实集团、旭升集团(603305.SH),以及国外知名铝型材制造企业如WISPECO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精密机械零部件方面,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风电及工

1-1-60

程机械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中车公司、布兰肯集团、滨海通达、庞巴迪集团、Traktionssysteme Austria GmbH等。此外,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及业界声誉不断开发新的优质客户,与北京三一智能电机有限公司等知名客户亦逐步建立了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其中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均为下游铝型材挤压生产的关键部件。三类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

铝型材挤压模具是下游铝型材生产的关键部件,对型材的成型、精度、性能等具有重要影响,挤压配件是挤压生产线中重要的挤压工具。下游铝型材应用领域广泛,包括建筑装饰、新能源、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领域。

产品类别产品图示下游铝型材图示下游产品特点及应用领域
铝型材挤压 模具断面外接圆较大,常带有凹槽、螺孔和翘臂,型材表面质量要求高; 应用于现代大型、高层建筑,常用于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
产品形状单一,加工精度、表面质量要求高,由于需求量大,一模多出模具开发应用已成为当前发展趋势; 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边框,起支撑作用。
型材的品种多、结构复杂、精度高,要求性能和焊缝质量好,扁宽壁薄且形状复杂,空腔多且壁厚相差悬殊; 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如地铁、高速列车等。
汽车轻量化材料中,铝合金材料综合性价比高于钢、镁、塑料和复合材料,应用性能、运行安全性、循环再生利用都具有明显优势; 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如汽车

1-1-61

底盘、座架、行李架、门梁、车身等。
产品类别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配件公司生产的铝型材挤压配件是挤压生产线中重要的挤压工具,包括挤压筒、挤压杆、挤压饼等。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

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发、生产、销售铝型材挤压生产线或部分配套设备,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提升生产线管控效率。公司生产的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主要类别和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主要产品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冷床类冷床(包括拉直机、成品锯)由导出台、滑出台、取料台、冷却台、拉直机、储料台、锯料台、成品锯切装置等部分组成。用于铝合金型材在挤压过程中的冷却、输送、分拣、矫直及定尺锯切。公司的该类设备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加热 炉类多棒热剪/热锯炉采用低NOx、高效的加热系统,对多支铝棒进行均匀加热。主要用于铝棒同牌号、大批量的连续生产模式。该设备主要由储料架、多棒加热炉、热锯/热剪机、铝棒输送机械手、铝屑回收系统、余热回收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适用于直径380mm以下各类铝合金棒材的加热和分切处理。公司的加热炉系统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单棒快速热剪/热锯炉采用阶梯式梯度高效加热系统,对纵向排列的单支铝棒进行极速梯度加热,铝棒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从室温到500℃的快速升温。该设备的温度控制精度和稳定性更高。设备主要由储料进料装置、阶梯式极速加热炉体、热锯/热剪机、铝棒输送机械手、铝屑回收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公司的加热炉系统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1-1-62

类别主要产品产品图示产品特点
牵引 系统双牵引机由一个牵引头与另一个带飞锯的牵引头及轨道和控制系统组成。主要用于铝合金型材挤压过程中的在线牵引和随动锯切,能实现牵引力和随动锯切位置的精准控制,具备单牵引、过水牵引、双牵引、取样牵引等功能。公司的牵引系统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三头 牵引机由两个牵引头和一个随动锯及轨道和控制系统组成。随动锯与各牵引头独立运转,采用往复交替式牵引+随动锯切工作模式,可实现更快速的在线牵引和随动锯切,适用于快速挤压的工艺要求。公司的牵引系统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淬火 系统在线联合淬火系统包括风冷、浸水冷、雾冷、风雾混合冷、激喷冷、驻波冷六种冷却方式,通过公司的独特控制手段,可在上述六种冷却模式间进行组合和切换。主要用于铝合金型材挤压固溶处理,在减小型材冷却变形和热应力的同时,进行在线均衡冷却,以使型材达到合适的综合力学性能。公司的淬火系统采用上位机与物联网联机进行系统控制。
其他类模具炉、时效炉、锯切机等。

(3)精密机械零部件

公司的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系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的定制化生产,涉及的产品品种、规格众多,主要如下:

产品产品图示产品应用领域
轨道交通轴类主要用于制造高铁、动车、地铁、轻轨、机车等轨道交通列车的牵引电机、齿轮箱等产品。
焊接机壳主要用于制造轻轨、低地板轨道车辆的牵引电机、风电发电机等产品。
风电轴类主要用于制造风力发电机等产品。
其他轮轴、锁销、轨道车辆的车钩等零件产品应用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领域,主要用于制造轨道车辆车厢连接的车钩、工程机械的挖机、履带机械行走部分的履带轮及减速机等产品。

1-1-63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35,830.7541.16%29,931.3041.45%26,452.8549.26%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36,976.0042.48%30,008.9341.56%15,372.4428.62%
精密机械零部件11,285.1612.96%9,485.3313.14%9,924.8018.48%
其他2,960.803.40%2,779.043.85%1,955.743.64%
合计87,052.72100.00%72,204.59100.00%53,705.84100.00%

注:“其他”主要为贸易业务收入,根据客户需求而销售的配套物资以及加工费收入。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铝型材挤压模具配件和挤压配套设备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产品。

(1)产品协同效应突出,带动经营业绩稳步增长。1)利用高频产品切入低频产品领域:公司深耕挤压模具行业,是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的主持起草单位,凭借在模具行业的可靠质量与市场口碑,为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的销售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2)低频产品带动高频产品销售:当铝型材生产企业购置挤压配套设备新建产能后,进而增加对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产品的采购。因此,两类核心产品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带动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2)新兴市场需求提升,促进盈利水平持续增长。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配套设备的下游主要面向铝型材制造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我国铝型材产量分别为4,554.6万吨、5,252.2万吨、5,779.3万吨、6,105.2万吨和6,221.6万吨,规模不断提升。随着“以铝代钢”、“以铝节木”等材料替代应用的深入,尤其是在光伏、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等新兴领域的需求提升,近年来带动了铝型材制造行业的发展,铝型材生产企业不断增加扩大投产、加快生产线自动化升级,以提升自有产能。公司一站式配套服务方案不断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订单增长较快,符合下游行业铝型材行业的发展趋势。

1-1-64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外协加工服务采购,其中原材料包括钢材类、电气类、五金类等材料,外协加工服务主要包括粗加工、表面处理等。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公司接到销售合同、订单或获悉客户的生产计划后,相应制定自身生产计划,并结合现有库存,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在外协加工服务采购方面,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组织体系和技术体系,以自主生产为主,但对于部分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非核心粗加工工序,公司通常采用委托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从而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公司聚焦于核心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在采购管理上,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引入竞争机制,每年度公司对合格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定期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通过引进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供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缩短交期,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模式属于非标准产品的定制化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对于铝型材挤压模具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主完成模具设计、工艺编制及物料需求计划制定,核心工序由公司内部加工,部分非核心工序采用委外加工,从而使公司聚焦于核心工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对于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公司实行订单式研发、定制化生产,针对每个订单实施项目管理。针对每个具体项目,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单独研发技术及配置方案,并将生产组织工作分解至各台设备。公司挤压配套设备产品生产涉及的主要环节包括机械加工、焊接、部件装配、表面处理以及成品检验等。

对于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一般情况下,公司下游厂商会定期向公司发送生

1-1-65

产计划单,公司据此组织生产。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的生产涉及多个环节,公司针对不同产品的工艺特点对生产线进行动态配置,从而适应产品多品类、多型号的特点。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需按客户要求设计、制造,产品差异化程度高,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公司营销人员主要通过邮件、电话、展会、实地拜访、客户推荐、行业交流等方式接洽目标客户,在技术中心的协助下完成初步需求沟通和后续商务谈判,并完成合同签订。同时,公司基于模具产品和挤压配套设备产品关联度较高的特点,在销售中会着重发挥二者的协同效应,在销售模具的同时挖掘客户对挤压配套设备的潜在需求。由于公司在行业内的产品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部分新增客户也会主动对标寻求合作。

4、发行人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客户需求、公司产品与技术特点,经过多年发展不断探索与完善所形成,符合自身发展及行业特点。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为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供需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期内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致力于铝型材挤压生产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及研发优势,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属行业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并获批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和“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高品质的售后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

2018年至今,公司整合业务布局、拓宽产品广度,收购了同一控制下的企

1-1-66

业江顺机电、江顺装备,增加两大产品体系: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一方面,通过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两类产品优势的叠加、业务的协同以及产品技术的不断升级迭代,公司成为国内少数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的企业之一;另一方面,随着“以铝代钢”、“以铝节木”等材料替代应用的深入,尤其是在光伏、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等新兴领域的需求提升,近年来带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历了产品结构不断完善、应用领域不断深化的发展历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积累的核心技术均应用到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包括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围绕着核心技术开展,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技术贡献。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84,091.9269,425.5651,750.09
营业收入89,242.5874,150.0454,911.54
占比94.23%93.63%94.24%

(五)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铝型材挤压模具工艺流程图

理化/UT检验获取订单投料生产

表面清洗钻孔、攻丝CNC前铣数控车真空热处理

CNC后铣慢走丝数控电火花包装发货成品检验抛光装配

模具设计评审、修订

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计划编制

编程

(线割、CNC)半成品检验

1-1-67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工艺流程图

获取订单客户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评审、修订方案确认

订料

成品检验表面处理

部件装配焊接机加工

包装发货

现场总装调试验收

生产计划编制投料生产

现场总装调试验收

3、精密机械零部件工艺流程图

获取订单工艺设计原材料采购领料投产粗加工

热处理力学性能/UT检测半精加工

焊接精加工

成品检验包装发货

锻件类焊接件类表面处理

(六)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存货结构、产品销售结构、销售区域分布、各类产品盈利能力等,报告期各期上述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详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经营成果分析”与“七、资产质量分析”。

(七)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模具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支持包括模具行业、金属加工机械行业在内的制造业发展。此外,《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1-1-68

年)》等政策及规划促进了铝型材及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工业型材、汽车型材、电子产品型材、新能源等高端型材需求量越来越大,铝型材的加工离不开挤压模具和挤压辅助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而拓展了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

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紧密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把握铝型材应用领域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等新兴领域加速渗透的市场机遇,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在增量市场占据有利地位,加速推进高端模具和挤压配套设备的进口替代。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铝型材挤压模具制造业务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其细分行业为“模具制造(C3525)”;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制造业务、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业务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通用设备制造业(C34)”,细分行业分别为“金属成形机床制造(C3422)”、“机械零部件加工(C3484)”。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的主要影响

1、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宏观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布局,指导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生产规划,监测和发布行业动态相关信息等。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制定行业相关的自律规则。具体如下:

部门职责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通过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负责本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对基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和资质审查,开展行检、行评,承担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开展行业损害调查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奖与推广

1-1-69

部门职责
应用;开展职称评定、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创办刊物,开展咨询;组织展销会、展览会;组织行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参与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参与行业准入、质量监督管理、行业检查、行业评比、政策宣贯、行业自律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完善行业工艺技术、产品和管理规范,开展行业培训,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先进技术与装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与商贸交流;开展技术服务,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生产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会诊,并提供解决方案。
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属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国家与行业标准的体系研究与规划,标准化项目的立项评估与建议,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标准技术内容及编写格式的审查与报批,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咨询服务等。同时负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9/SC8的国内技术对口工作。
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协会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维护机电设备招标采购与成套及技术咨询服务行业的合法权益;制定行规行约,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设备成套、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协调与其他行业之间、会员之间的关系;发挥桥梁、纽带、协调、和服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相应的行业监督任务。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协会是政府对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与装备、智造系统集成等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实施行业管理的参谋和助手,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与纽带。具有提出建议、组织协调、自律监督、信息沟通、咨询服务等职能。
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下属的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是我国紧固件、齿轮、电驱动、链传动、弹簧、粉末冶金、传动联结、工业互联网等行业的自律组织,协会主要负责对行业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调研,为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组织市场及技术发展调研,为行业内企业开拓市场服务;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组建行业技术和经济信息网络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1)模具制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序号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颁布机构/时间相关规定
1《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等、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8部门/2022.11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
2《模具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中国模具工业协会/2021.6国内模具市场满足率为90%-95%,保持世界第一大模具制造国;模具出口额超过80亿美元,平均年增长5%左右,国际模具市场份额整体增加不少于10%,保持世界第一大模具出口国地位。培育出基于产业链、价值链、具有规则下协同紧密关联、能一定程度主导终端客户的领航模具企业;打造若干细

1-1-70

序号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颁布机构/时间相关规定
分领域龙头模具企业,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再增加5-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增加20家;培育出世界级先进模具制造业集群。
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2019.11报告中与模具制造相关的部分包括:“先进基础材料”部分中的“6.汽车用高端热作模具钢”、“14.模具用特种钢粉末”及“27.高纯高速钢粉末”,这三类材料均是模具制造相关材料。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2019.10报告中与模具制造相关的信息包括:高性能工模具钢;高档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大型模具、精密模具。
5《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2017.10到2020年,突破一批制约我国高端智能再制造发展的拆解、检测、成形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智能检测、成形加工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布50项高端智能再制造管理、技术、装备及评价等标准;初步建立可复制推广的再制造产品应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立100家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带动我国再制造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6《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教育部/2016.12支持基础制造技术领域人才培养。加强电子元器件紧固件、弹簧、粉末冶金件、模具等基础零部件加工制造人才培养,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和产品性能。
7《模具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引纲要》中国模具工业协会/2016.62020年国内模具市场容量预计为2,500亿元,国内市场的国产模具自配率达到90%以上。重点发展制造业技术发展和转型升级中需要的中高档模具(占模具总量比例达到60%)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模具。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序号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颁布机构/时间相关规定
1《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11部门/2022.5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典型场景,促进提升产业链整体智能化水平。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开展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能力。
2《“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信部、发改委等8部门/2021.12到2025年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软件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市场满足率分别超过70%和50%。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3《机械工业“十 四五”发展纲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21.4行业整体摆脱基础支撑能力弱的局面 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

1-1-71

序号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颁布机构/时间相关规定
艺及装备、基础工业软件、专用生产及检测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发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21.3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5《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工信部、国家标准委/2018.10指出“智能制造”是落实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是加快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对重塑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6《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委/2018.1加强高端智能化系统研制应用。加快智能化关键装备研制,推动在重点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加快核心部件技术突破,提高核心部件的精确度、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7《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信部/2017.3到2020年,工业基础能力明显提升,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显著提升,产品使用寿命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信息通信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电力装备领域的“四基”问题率先解决。
8《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财政部/2016.12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将发展智能制造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分类分层指导,分行业、分步骤坚持推进,“十三五”期间同步实施数字化制造普及、智能化制造示范引领,以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为目标,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能力,着力增强基础支撑能力,着力提升集成应用水平,着力探索培育新模式,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培养经济增长新动能、打造我国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建设制造强国奠定扎实的基础。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16.3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明显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强化智能制造标准、工业电子设备、核心支撑软件等基础;培育推广新型智能制造模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实

1-1-72

序号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颁布机构/时间相关规定
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

(三)所属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本行业主要壁垒、行业发展态势、面临机遇与风险、行业周期性特征,以及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模具制造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特别是铝型材热挤压模具技术,涉及的技术面广且对于产品的质量要求严格,采用的技术手段多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铝型材挤压模具行业往往需要通过多年一线经验才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技术和人才往往决定了产品的工艺先进性、质量及生产效率,是企业竞争的关键。

目前,我国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制造行业企业数量较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不足,因此生产的自动化水平整体不高。近年来,随着下游客户对铝型材挤压设备精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下游行业资源整合力度的逐步加大,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正朝着高精度、高生产效率、高稳定性、低耗能耗材等方向发展,进而推动铝型材挤压设备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

2、进入行业的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企业数量较多且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低端产品同质化明显,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较差。而在中高端市场,生产厂商依靠多年的技术工艺积累、人才储备、持续的研发及设备投入,在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基础之上开展一站式配套服务,使得客户粘性日益增强,从而对新进入企业构成了较高的壁垒,主要情况如下:

(1)客户壁垒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具有显著的定制化特点,主要应用于建筑/工业/轨道交通/风电设备/工程机械等领域。在面向上述领域的中高端市场中,国内外大型企业在确定供应商前会对其技术开发能力、产品精度、质量稳定性、规模化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响应等方面进行较长时期的考察。基于行

1-1-73

业现状,在供应商替换成本较高的情况下,生产厂商一旦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通常会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基于下游市场应用及客户需求的不断拓展,行业内领先企业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拓展新应用领域,不断深化对客户需求及产品应用理解的同时,培养了客户的使用习惯,可通过已有高频主打产品带动新品销售,从而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进一步巩固了合作基础,提高了中高端市场进入门槛。

(2)技术壁垒

公司所处行业实践性较强,中高端产品对开发设计能力、指标精度、质量稳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厂商需要在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联机调试等方面经过长期的实践经验累积和生产应用才能掌握核心技术。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企业可以通过不断承接订单进一步优化原有技术,通过持续的新产品开发满足客户新需求,继而形成新工艺、新方法,不断筑高技术壁垒,新进入行业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掌握生产核心技术。因此,较高的综合技术要求构成了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

(3)人才壁垒

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企业能否获得客户认可的关键因素之一,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的规模。随着工艺流程的创新运用、技术革新步伐的加快、生产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行业内企业必须组建一支专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研发创新能力突出的技术人才队伍,方能在变革中保持领先优势。

目前,本行业内兼具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业人才供应较为缺乏,主要依靠企业内部培养。长期耕耘本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沉淀,建立了成熟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梯队。对本行业新进入者,尤其是缺乏规模优势和生产经验的企业而言,其很难在短期内构建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并始终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因此本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4)资金壁垒

由于生产线购置、厂房建设及日常营运等客观需要,对行业内生产厂商的配套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部分设备的专用性较强,且在技术革新和客户需求提升的带动下,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以保

1-1-74

障产品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如果新进企业没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将难以适应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因此,本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壁垒。

3、行业发展态势

(1)所属行业概况

1)模具行业概况

①模具行业产品分类及市场现状

模具被称为“工业之母”,是对原材料进行加工,赋予原材料以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的加工工具,主要用于高效、大批量生产工业产品中的有关零部件。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模具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汽车、能源、消费电子等领域。根据加工成型方法的不同,模具可分为冲压模具、压铸模具、锻造模具、铸造模具、挤压模具以及其他模具。公司的模具产品属于挤压模具分类。

由于绝大多数模具都是针对特定用户单件制作的,因此模具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相比,呈现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度不高的行业特点。

近年来,得益于中国工业化程度提高以及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模具制造行业亦稳步增长。我国模具制造企业通过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进行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实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模具制造大国和模具贸易大国。

模具行业与诸多行业关联性高、涉及面广,下游市场的不断发展也带动我国模具行业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驱动我国制造业升级,也将给模具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1-1-75

2011-2019年中国模具行业市场规模(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如上图所示,2011年以来我国模具行业市场规模不断增长。至2019年我国模具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了3,118.96亿元,较2011年增长近100%。

2011-2019年中国模具产量(单位:万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我国模具行业产量为1,045.96万套,到2019年增长至2,425.11万套,2011-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08%。

、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公司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下同。

1-1-76

2021-2026年中国模具制造行业销售收入预测(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随着我国模具制造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未来几年,模具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上图,2021至2026年,模具制造行业销售收入预计将从3,688.37亿元增长至4,445.38亿元,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

2012-2021年中国模具行业进出口额统计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进出口方面,近年来模具出口规模逐年递增,进口规模呈下降趋势。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模具进口额为24.84亿美元,到2021年进口额下降至14.58亿美元;2012年,我国模具出口额为37.31亿美元,到2021年提升至74.79亿美元,我国模具行业净出口额呈现较为显著的增长趋势。

综上,我国模具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张及净出口的不断增长有望给行业内

1-1-77

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业务增长机会。

②铝型材挤压模具市场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至2022年我国铝挤压材产量为2,138万吨、2,202万吨和2,150万吨,根据目前的铝型材加工行业成本测算,平均每生产一吨铝挤压材需要消耗模具成本约为270元,因此,经初步估算,2020年至2022年铝挤压材产量所对应的挤压模具市场规模约为57.73亿元、59.45亿元和58.05亿元。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概况

机械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国家工业化程度的主要标准之一,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直接决定了一国工业水平的高低。为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工业

4.0的顺利推进,必须要有强大的工业机械产业作为支撑。

金属加工机械是工业机械的重要分支,一般分为金属切削设备和金属成形设备。公司的主要产品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属于金属成形设备。

近年来,我国金属成形设备产量基本保持稳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和2019年全年金属成形设备产量分别为23.0万台和23.4万台;由于制造业开工率下降,导致2020年中国金属成形设备累计产量略有下降为20.2万台;2021年,中国金属成形设备产量回升至21万台。未来,制造业开工率的回升,金属成形设备产量会逐渐恢复到正常生产水平。

2018-2021年中国金属成形设备产量(单位:万台)

1-1-7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概况精密机械零部件是机械设备中的核心零部件,是综合运用高精密设备、金属加工工艺、精密检测技术、自动化技术等,将金属材料加工成预定形状或尺寸的金属零部件。精密机械零部件既具有加工精度高、尺寸公差小、表面光洁度高等精密特点,也具有尺寸稳定性高、抗疲劳与抗衰减性能好等金属零件的特点。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是各类精密设备仪器生产制造的基础。过去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加工能力与技术实力不强,核心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通常为欧美日等外资企业所垄断。近年来,随着产业链中系统总成或部件装配业务向我国转移,其子系统或部件的制造商也在我国积极寻找并支持具有核心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能力的企业。这一趋势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消费电子、风力发电等下游行业比较明显。

(2)下游行业概况

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收入占比较大,为公司的核心产品。铝型材行业是其最直接的下游行业,与公司所在行业关联度较高。1)铝型材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铝,由于其优良的结构及功能特性,同时结合铝及其合金材料性能的改善和提高,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以铝代钢”、“以铝节木”等材料替代应用亦成为化解铝产能过剩的有效抓手。当前,我国铝应用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我国工业现代化的不断高质量发展,铝应用领域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受益于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铝材市场也不断向好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至2017年我国铝型材产量整体呈增长趋势。2018年,因供给侧改革及市场需求下滑的影响,我国铝材行业产量出现同比下滑。但随着光伏产业的复苏,铝型材在汽车轻量化、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应用的逐步深入,以及“两新一重”政策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下游市场对铝型材的需求逐步扩大,2019年至2022年铝型材产量分别达到为5,252.2万吨、5,779.3万吨、6,105.2

1-1-79

万吨和6,221.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30%、10.04%、5.64%和1.91%,产量连续四年大幅回升。

2013-2022年中国铝型材产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未来,随着国内铝型材制造企业技术的改进,产品性能的提升,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预计我国铝型材的发展前景良好。

2)铝型材的下游应用

铝及铝型材由于具有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导热导电及可回收性强等优良性能,在建筑、交通、汽车、能源、家电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铝型材生产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强韧化、结构减重、耐腐蚀、使用寿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优化,具有高合金化、高综合性能的铝型材的市场需求逐步增加。

建筑业是铝型材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之一,由于铝质量轻,同时强度可达到或超过结构钢的水平,易于加工成各种形状,经过表面处理拥有精美的外观和耐腐蚀性等特点,因此被广泛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2016年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鼓励扩大铝在建筑业的应用。在建筑行业,铝型材可用于门窗、幕墙、采光顶、隔断、装饰品等。此外,彩色铝板、复合铝板、复合门窗框、铝合金模板等新型建筑铝制品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

除了建筑行业,铝型材在工业领域的运用同样广泛,尤其是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及消费电子行业。近年来,随着前述行业的快速发展,工业铝型材

1-1-80

及其上游(包括相关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生产线)亦实现了快速发展。

在轨道交通领域,由于铝型材具有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突出优点,使得其在该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目前轨道车辆车体已大量使用铝材制造,轨道交通连接件、座椅、门窗、广告架等也大量采用铝合金产品。2014年以来,我国铁路运营里程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底,中国现已开通运营高速铁路4.00万公里,居全球第一,以“八纵八横”为骨架的高速铁路网络基本成型。今后,随着国内高铁里程的不断增长,轨道交通领域对铝型材的需求将持续扩大,从而带动铝型材行业及其相关上游的发展。

2014-2021年中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单位:万公里)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截至2021年,中国内地累计有50个城市建成投运城轨线路9,207公里,同比增长15.40%,增速明显回升。2011年-2021年期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里程累积增长近470.00%。今后,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对铝型材的需求将持续扩大,铝型材行业及其相关上游行业亦将从中受益。

1-1-81

2011-2021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单位:公里)

1,609

1,9602,303

2,682

3,152

4,072

4,872

5,671

6,9637,9789,207

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10,000

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轻量化领域,铝型材同样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铝的密度仅有钢的1/3,且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和可回收性,是理想的汽车轻量化材料。目前变速器箱体、热交换系统的铝合金使用率已接近100%,发动机缸体、缸盖、车轮的铝合金使用率也已较高,未来车身、底盘等零部件铝型材使用率亦有望大幅提高。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8年我国乘用车的单车用铝量仅为156kg,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中提出,到2025年及2030年,我国汽车单车用铝量要分别达到250kg及350kg,相关铝型材市场的发展空间将非常广阔。

在光伏行业,铝型材主要运用在光伏边框和光伏支架等部位。光伏边框及光伏支架按照使用的原材料可分为三类:铝型材边框、不锈钢边框、玻璃钢型材边框,由于铝型材具备重量轻、耐蚀性强、成形容易、强度高、易切削和加工、可回收等特点,其应用最为普遍,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光伏组件均使用铝边框,使用率高达93.3%。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2022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39,204万千瓦,同比增长28.12%。光伏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七大新兴产业之一,其未来的快速发展将带动光伏组件中铝型材需求的快速增长。

1-1-82

2014-2022年全国光伏发电累计容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在消费电子行业,铝型材主要运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的内部结构件、中框、外壳和支架等方面。在轻薄和时尚潮流的带动下,铝型材在消费电子金属外观件和内构件中的渗透率逐步上升。目前,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出货量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2014至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平均年出货量为13.86亿部,平板电脑平均年出货量为1.75亿台,PC平均年出货量达到2.85亿台,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容量空间广阔,其产品的迭代更新会为上游行业提供巨大的产能消化空间。未来,随着铝型材在消费电子行业不断深入应用以及5G手机换机需求的迅速增长,相关铝型材的需求量将进一步提高。

1-1-83

2014-2021年全球部分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

数据来源:Wind

3)精密机械零部件下游行业概况公司生产的精密机械零部件主要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风电等领域。轨道交通方面,截至目前,中国现已开通运营高速铁路里程居全球第一,以“八纵八横”为骨架的高速铁路网络基本成型。今后,随着国内高铁里程及城市轨道交通里程的不断增长,轨道交通领域对相关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需求将持续扩大,从而带动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新能源风电方面,近年来,我国风电设备装机容量稳步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0年-2022年,我国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截至2022年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为3.65亿千瓦,较2021年同期增长11.20%。风电行业的稳步发展将为上游精密机械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3)行业发展趋势

1)领先企业市场份额提升,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目前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内以中小企业为主,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轨道交通等高端下游应用需求的持续增长,行业内领先企业在深耕现有客户的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生产

1-1-84

线自动化升级,提升新品开发水平,不断增强多规格、全产线的一站式配套服务能力,从而占据新增市场份额,而工艺水平低、技术开发能力弱、服务能力差的小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市场资源向行业内优势企业集中。2)国内低端市场相对饱和,中高端市场国产化步伐加快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和设备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多数企业由于设备水平和研发投入有限,以生产低端产品为主,品种相对单一,较难满足不断升级的下游市场需求。近年来,部分国内领先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和设备生产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同时加强自主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创新,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精度和稳定性,在中高端市场与国际厂商进行全方位竞争,不断实现中高端产品的进口替代。

3)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生产效率极大提高随着CAD/CAE/CAM一体化技术、三维设计技术等信息管理技术在机械制造行业的深度运用及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模具制造企业未来将在生产及设计过程中提升新技术融合能力和软硬件一体化能力,推动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提高模具加工效率和制造精度。在现有技术水平与制造能力的基础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正逐步通过通信技术、大数据及物联网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实现高效化、自动化及智能化的升级,全面提升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4)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提升定制化研发设计能力,成为竞争的重要因素对于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以及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通常是面向客户实际需求展开的定制化生产。近年来,随着光伏、风电、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产品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需要上游企业深刻理解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参与客户初始研发,缩短研发周期,加快生产和服务响应速度,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因此,面向客户和市场需求,开展同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能力成为衡量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4、行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

1-1-85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模具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支持包括模具行业、金属加工机械行业在内的制造业发展。此外,《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及规划,对公司下游铝型材加工行业形成有力的促进作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及规划促进了铝型材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进而拓展了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发布的《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色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2版)》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中国有色金属发展的主线,即巩固过剩产能出清成果、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合理利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三方面共同驱动。未来中国铝型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市场需求的增长预计将继续为铝型材市场提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受益于此,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2)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持续强劲,铝材替代空间广阔由于铝及铝合金质量轻,易于加工成各种形状,下游各行业对其需求量不断提高,其在很多领域都具备巨大的替代空间。在建筑领域“以铝节木”:建筑行业中铝合金门框和幕墙等已广泛使用,大量节约了木材资源。在交通运输领域“以铝代钢”:轨道交通和高速铁路的配套设施已普遍采用铝制品代替钢材,对铝型材需求量不断增多。在新兴领域,铝型材的应用空间亦十分广阔。在汽车轻量化方面,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增加和传统汽车“轻量化”趋势的发展使得汽车用铝合金需求量大幅增加。在新能源行业和消费电子行业中,铝合金材料的渗透率也在不断提升。铝型材应用行业范围广、规模大,为本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

1-1-86

3)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行业进步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攻克了诸多设计制造技术难点,部分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创新能力不断增加,核心技术不断升级,将有效促进行业的持续进步与发展。同时,下游产业和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对铝型材挤压模具及设备制造技术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精密化、智能化、轻量化等发展趋势也将推动行业的持续创新与技术进步。

(2)行业面临的风险

1)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且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不高。受规模限制、服务半径的影响,大多数企业缺乏客户服务和品牌运营等高端竞争能力,并且通常不注重研发投入和技术升级,导致产品的低端化特征较为明显,因此往往通过低价策略进行竞争,或以牺牲产品质量换取短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高端市场效益的提高。2)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本行业技术要求高、设备更新快,行业内企业需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和生产线更新换代。但当前行业内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导致普遍存在融资难且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对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投入,从而对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行业周期性特征

(1)周期性

公司下游铝型材加工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周期性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由于铝型材行业的下游产品应用较广泛且不断拓展,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运营风险与周期性波动风险,也使得本行业自身周期性亦不明显。

(2)季节性

公司下游行业铝型材加工行业的生产与销售除了受到上半年春节等长假的影响外,不存在其他明显的季节性影响,因此相应地公司所处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1-1-87

亦不明显。

6、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钢材、电气、五金等原材料厂商。随着铝型材挤压模具、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等产品在加工精度、使用寿命等方面性能的提高,上游新材料的研制和开发将有助于本行业产品的升级。此外,上游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将会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利润水平和经营业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对行业内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成本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行业内领先企业而言,其议价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成本转嫁能力。

(2)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为铝型材加工行业。铝型材的成型离不开挤压生产线和挤压模具,因此公司所处行业与铝型材加工行业关联度较高,铝型材应用行业对铝型材需求量的增加,也会间接带动挤压模具及挤压设备需求量的增加。

当前,铝型材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下游市场对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生产出优质的铝型材产品,除了材料本身的因素,很大程度取决于挤压模具及挤压设备的综合质量水平。因此,铝型材应用行业对铝型材质量要求的提高,也促使本行业生产制造质量水平的提升。

(四)所属细分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国际竞争方面,国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的生产起步相对较晚,而欧美发达国家技术领先程度较高,持续性研发投入大,工艺设计理念先进,生产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度高,制造的产品在使用寿命、稳定性、可靠性、精度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另一方面,由于人工成本、劳资关系、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国外企业在运营效率方面存在一定劣势。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基础设施投入的不断加大,下游应用领域的丰富及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国内企业提供了庞大的市场基础,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工艺改进提供了保障。总体上,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差距不断缩小。

1-1-88

国内竞争方面,在铝型材挤压模具、挤压配套设备及精密机械零部件领域,企业数量众多且分散,市场集中度低。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较低,受人才、技术、工艺、资金、客户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其低端产品同质化明显,高端产品及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总体稳定性不足、品种结构较单一、一站式配套服务能力弱,从而无法形成品牌竞争力。与此同时,国内少数领先企业生产规模较大,不断提高生产装备柔性化、自动化程度,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延伸一站式配套服务,在中高端应用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市场份额日益向该等领先企业集中。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生产企业较多。随着铝型材应用范围的拓展,客户对与之配套的上游企业生产的模具和设备要求越来越高,在结构精密化、功能多样化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集研发、设计、生产及服务能力为一体并能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的企业更能赢得客户青睐,公司是国内少数产品规格丰富且能够为客户同时提供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一站式服务的生产企业之一。

(1)公司在铝型材挤压模具行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0年至2022年我国铝挤压材产量分别为2,138万吨、2,202万吨和2,150万吨,根据目前的铝挤压材加工行业成本测算,平均每生产一吨铝挤压材需要消耗模具成本约为270元,由此可初步估算2020年至2022年挤压模具市场规模分别约为57.73亿元、59.45亿元和

58.05亿元。同期公司的模具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04亿元、2.54亿元和3.05亿元,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约为3.53%、4.27%和5.25%。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产品相关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行业排名前列。

(2)公司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的市场地位

铝型材挤压设备生产线涉及众多配套设备,国内市场较为分散,大多数企业以单一设备生产制造为主,不具备全产线配套服务和系统集成能力,且设备自动

1-1-89

化水平不高。公司子公司江顺机电专注于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凭借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的耕耘,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对产品和客户需求形成了深刻的理解,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生产线配套能力、高品质的售后服务等均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陆续与国内外主流铝型材制造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江顺机电是我国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知名配套企业,为2020年度“中国铝加工行业优秀供应商”,产品在多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公司在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的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等领域。近年来,公司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专业化的服务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与中车公司、布兰肯集团、滨海通达、庞巴迪集团、Traktionssysteme Austria GmbH等主要客户已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开发新客户方面亦取得较大进展,已与北京三一智能电机有限公司等知名客户结成合作伙伴关系。

3、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荣誉名称颁布单位颁发时间
中国铝合全挤压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中国模具工业协会2023年
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
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
管理进步示范企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2022年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
江阴市质量管理优秀奖江阴市人民政府2022年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协会2021年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
中国铝加工行业优秀供应商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2021年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8年
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
江阴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阴市人民政府2017年

1-1-90

荣誉名称颁布单位颁发时间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12年
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企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
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学会2012年
江阴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阴市人民政府2011年
无锡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无锡市人民政府2011年
江苏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2010年

4、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1)铝型材挤压模具领域

部分铝型材厂商自建了挤压模具生产车间,进行内部配套,但产能通常较小,专业化设计开发能力有限。

除此之外,在铝型材挤压模具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名称简介
1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兴顺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中国铝型材加工产业高度密集、交通便利的广东省佛山市,专注于生产各种铝合金模具和批量挤压杆、挤压筒等大型挤压工具。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广汉市分别建有分公司。
2磐石市飞跃模具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生产铝合金热挤压模具,产品有:高速列车铝合金框架、地铁列车框架、电子工业散热片、电机壳、电力管母线、铝合金门窗幕墙等系列模具。同时生产塑料模具、压铸模具和冲压模具。
3Alutool Preform Die Ltd. (阿里托模具)英国著名的模具制造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零工作带模具,其产品通过使用带有零工作带控制的零工作带技术,可以实现快速挤压,显著提高生产效率。阿里托模具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提高了挤出设备的性能,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竞争力。
4Phoenix International S.p.A. (凤凰模具公司)意大利企业,成立于1972年,欧洲知名模具厂商,出口国家和地区较多,能生产的模具尺寸范围较完整,直径包括50mm至1,200mm。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制造领域

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1-91

序号名称简介
1佛山市澳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澳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科技工业园。公司专业开发和制造高定位铝型材全自动双牵引、铝棒自动锯切与自动堆叠生产线等铝挤压生产设备。
2佛山市通润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制造铝型材生产设备及为客户提供整厂设计的公司。企业从事铝材设备制造、施工的员工有100多人,产品面向国内外知名铝型材生产企业。
3考迈托 (831745)考迈托(佛山)挤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由具有五十余年历史的意大利考迈托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为客户提供铝型材挤压工业的解决方案。目前,研发制造的领域已经广泛涵盖挤压机、铝棒切割线、铝棒自动堆垛机、热剪炉、模具炉、均衡激速冷却系统、双牵引机系统等。
4意大利 欧玛福集团公司成立于1952年,专注于全球铝挤压系统制造领域,服务内容从概念构思、工程设计直至产品制造。全部挤压设备都是由欧玛福公司自行设计、建造和安装,欧玛福在中国的佛山设有制造厂。

(3)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领域

在精密机械零部件制造领域,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名称简介
1大千科技(872172)常州大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轨道交通领域和机械设备代工(OEM)的公司,轨道交通产品主要涉及轻轨转向架、永磁地铁电机机壳、地铁电机定子、转子轴等;机械设备代工(OEM)产品主要涉及安检设备、工业印刷机、咖啡机、空调支架等。
2常州协发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江苏省常州市,致力于轨道交通零部件制造加工。公司拥有多台数控机床及多种先进的焊接设备,公司主要产品与庞巴迪、阿尔斯通、克诺尔、福依特等国外交通车辆企业配套。
3常州市道铖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高端机械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加工为主的公司。公司现有多台高精密度加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已形成集设计、生产、加工、制造、包装、运输一站式服务能力。
4陕西北方动力 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产品包括风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等产品。

5、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首先,公司的产品优势体现在定制开发方面。公司生产的铝型材挤压模具、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适应客户应用的需求,根据客户的场地、生产设备或应用场景的需要,设计并制造匹配性高、精

1-1-92

度高、质量性能稳定的产品。与此同时,在技术革新和应用领域扩展的驱动下,需要不断提高已有产品性能,及时跟进新产品的开发。公司经过20余年的生产实践积累,培养了一支研发设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先进设备投入,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定制需求。其次,公司的产品优势体现在丰富的产品规格方面。行业内企业众多,但大部分规模较小,由于技术、经验、资金、人才等因素限制,产品种类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客户大规模、多品类的产品需求。在铝型材挤压模具方面,公司产品覆盖了从直径50mm的微通道模具至1,200mm的大规格模具,产品品类丰富;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方面,公司产品覆盖了冷床、加热炉、牵引机、淬火系统等在内的挤压配套设备,系统集成优势显著,能够满足客户全产线的采购需求;在精密机械零部件方面,公司产品包括不同规格型号及用途的轴类产品和焊接机壳等,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风力发电领域、工程机械领域。此外,公司的优势还体现在产品配套服务方面。对于铝型材挤压模具,基于产品特点和使用特点,客户在生产使用中存在一定的磨损,需要对其进行维修和保养,为了保障客户生产,公司需要及时响应处理;对于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而言,基于其定制化特点、场地布局和产线集成要求,需要对其安装、调试提供支持和指导。公司对上述产品的配套服务能力较强,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和使用体验,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客户粘性。

综上,基于产品开发优势、丰富的产品规格优势和产品配套服务能力,公司能够较大程度上满足客户的定制化、一站式采购需求,发挥产品协同效应,提升客户采购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2)客户优势

在20余年的经营中,公司致力于铝型材挤压生产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到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技术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并基于技术工艺和制造能力的积累,衍生了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方面,公司已与国内铝型材制造行业排名前列的知名企业如华建铝业、栋梁铝业、鑫铂股份(003038.SZ)、豪美新材(002988.SZ)、

1-1-93

敏实集团、旭升集团(603305.SH),以及国外知名铝型材制造企业如WISPECO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方面,公司客户包括中车公司、布兰肯集团、庞巴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公司和上述优质客户的合作,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上述大客户对供应商认证要求较高,一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保证产品供应和质量稳定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从而对其他竞争对手构建了较高的进入壁垒;(2)上述客户的产品需求量大且需求结构丰富,经营规模大,经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强,随着客户需求升级和规模增长,将同步促进公司销售规模的提升;(3)上述客户属于行业的领先企业,处在行业技术革新的前沿,对市场需求变化敏感性高,公司通过与其合作,将加快公司技术创新、新品开发和应用,巩固市场竞争优势;(4)基于上述客户的行业地位,将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和产品美誉度,提升市场影响力,从而为新客户的开发创造良好的基础。3)技术研发优势公司拥有丰富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研发、设计及生产经验,构建了自主设计创新体系、精密制造体系、信息化过程控制体系等,为持续开发和生产出高质量产品提供了技术保障。公司依靠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建立了完备的模具设计方案数据库,从而基于经验数据的总结分析提升公司的模具设计能力,同时运用铝型材模具仿真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设计的可靠性。公司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属行业首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行业标准,获批设立了“院士工作站”和“省高精度工业模具数字化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对下游客户生产特点、工作环境、操作习惯等的深刻理解,设计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设备产品并提供专业的系统集成和高品质的售后服务,为客户持续提供生产运营数据服务,具备了全生产线主要设备的自主研发、制造及安装能力,赢得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

4)人才优势

多年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内部培训机制、薪酬激励及职

1-1-94

业发展管理机制,建立了完备的人才梯队。公司通过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了一批管理和技术骨干,并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同时有计划地从外部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以适应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为保障持续的研发投入、设备更新换代以及日常经营,公司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目前,公司的资金需求一方面依赖于自身的经营积累,但受限于公司盈利规模有限,无法满足大额资金支出需求。在外部融资方面,公司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此种方式成本较高且导致财务风险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有效拓展融资渠道,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业务的发展。

2)产能瓶颈受土地、厂房、生产线等因素的制约,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产品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铝型材挤压模具和配套设备的市场需求旺盛,按现有的场地和设备安排情况来看,未来公司产能提升的空间较有限,对公司持续满足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造成较大制约。公司需要加大资源要素投入,保证生产供应能力。

6、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依据及相关业务可比程度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在可比公司选择的过程中,公司各主要产品在行业内的直接竞争对手均为非上市公司,无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因此无法直接选择行业竞争对手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财务分析比较。

进一步在细分行业领域中选择,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可以找到部分以模具为主营业务产品的已上市公司,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因其产品特点,其在细分行业内没有可比的已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考虑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毛利占比超过或接近50%,是利润的主要来源。因

1-1-95

此,主要从行业归属为模具制造(C3525),主营业务产品为模具的已上市公司中选取可比公司。

为增强可比公司的可比性、适当性,结合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的特点,首先从技术与工艺方面选择相近的可比公司,其次从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和上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情况比较,最后为减少规模效应对财务指标的影响,选择业务规模相近的作为可比公司。综合上述因素,最终选择合力科技、威唐工业两家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业务数据与财务指标的比较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经营成果分析”中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三、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情况

(1)铝型材挤压模具产能利用情况

铝型材挤压模具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规格差异较大,同一直径下还存在模具厚度与结构差异。因此生产单位产品所占用的生产能力差异较大,同样产能情况下,产品结构的不同会导致生产模具套数的波动,产能与产量的对应关系受产品复杂度及产品结构的扰动较大。同时,由于模具生产的工序基本相同,所需设备具有共用性,因此模具产品产能利用率以主要瓶颈工序的慢走丝设备的利用率进行衡量。

报告期内,公司瓶颈工序设备的开工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实际工时217,548208,035186,871
设计工时234,200228,300196,400

1-1-9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设备开工率92.89%91.12%95.15%

注1:设计工时为公司各台瓶颈工序设备年度设计工时之和,单台设备年度设计工时=该设备年度设计工作日数*每工作日额定工时。

注2:设备开工率=设备实际工时/设备设计工时。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能利用情况

现阶段,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系根据客户的生产节拍、生产机型数量、自动化程度、场地限制等个性化要求,经技术方案设计及评审、单机设备设计及评审、客户评审及技术会签后确定最终详细设计图纸及BOM清单,并生产、加工、装配、集成的非标设备。因此,设备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1)订单式、非标式生产: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系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不存在标准化、大批量的产品生产情况;

2)研发设计式生产:由于不同订单客户需求的差异,同时需要在自动化程度、柔性化、智能化及信息化等方面为客户预留升级改造空间,因此,需求信息的确认及技术方案的设计与论证,是一个独立规划、研发与设计的过程,最终通过客户评审并进行技术会签后形成详细的技术方案,每台设备或生产线都有其特定的技术图纸要求。

3)在装配集成方面,尤其是大规格、产线式设备集成,对生产场地布局要求较高,需综合考虑生产场地、在手订单等因素,根据生产经验配备相应的装配人员。

综上,公司挤压配套设备在产品规格、自动化程度、产线布局、投入工时等方面差异较大,该产品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产能利用率”的概念。

(3)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产能利用情况

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主要取决于各加工设备工时情况,不同的加工设备加工同一种零件耗用的工时各不相同。报告期内,根据生产工时计算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实际工时216,520189,371214,669

1-1-9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设计工时266,500261,800259,200
产能利用率81.25%72.33%82.82%

2、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件

2022年度
产品分类产量销量产销率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104,958104,41799.48%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517594114.89%
精密机械零部件85,51978,97592.35%
2021年度
产品分类产量销量产销率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100,055100,980100.92%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68860387.65%
精密机械零部件67,74566,09897.57%
2020年度
产品分类产量销量产销率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85,91083,82797.58%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45131970.73%
精密机械零部件50,50451,931102.83%

注: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销量包括外购设备数量,剔除维修改造数量;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产销量已剔除制动闸片及调整器(单价低、数量大,若包含计算会导致数据失真),下同。

(二)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35,830.7541.16%29,931.3041.45%26,452.8549.26%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36,976.0042.48%30,008.9341.56%15,372.4428.62%
精密机械零部件11,285.1612.96%9,485.3313.14%9,924.8018.48%

1-1-9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2,960.803.40%2,779.043.85%1,955.743.64%
合计87,052.72100.00%72,204.59100.00%53,705.84100.00%

注:“其他”主要为贸易业务收入,根据客户需求而销售的配套物资以及加工费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销售:73,218.0484.11%63,680.7288.19%40,728.7475.84%
华东地区59,048.4467.83%47,476.5065.75%30,264.0656.35%
华北地区2,218.732.55%3,188.684.42%2,956.505.50%
西南地区2,674.613.07%1,285.721.78%1,813.543.38%
华中地区5,768.836.63%3,387.144.69%1,831.823.41%
西北地区2,352.192.70%2,681.103.71%1,758.843.27%
华南地区501.780.58%5,125.707.10%1,562.772.91%
东北地区653.460.75%535.880.74%541.211.01%
境外销售:13,834.6715.89%8,523.8711.81%12,977.1024.1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87,052.72100.00%72,204.59100.00%53,705.84100.00%

1、境外市场分布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境外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洲3,518.5925.43%2,487.0229.18%5,420.6941.77%
亚洲4,552.1632.90%2,602.7330.53%3,522.4527.14%
欧洲4,796.6934.67%2,811.6532.99%2,788.2421.49%
美洲819.075.92%577.456.77%1,235.739.52%
大洋洲148.161.07%45.020.53%9.990.08%
合计13,834.67100.00%8,523.87100.00%12,977.10100.00%

公司境外主要客户WISPECO PTY LTD(南非)、Traktionssysteme AustriaGmbH(奥地利)、RATNAMANI METALS AND TUBES LIMITED(印度)等所

1-1-99

在国家,对进口本公司产品并未在贸易政策上采取加征关税、配额或其他限制性政策。

2、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影响较小

公司外销仅有少量产品销往美国,报告期各期金额分别为36.34万元、67.67万元和89.52万元,占比较小,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收入的影响较小。

3、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一定程度延缓了公司订单的交付与验收周期

2020年以来,受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影响,公司部分客户订单存在交付延期情况,主要为需安装设备类订单。公司通过在线远程安装培训、派遣业务人员出境等措施,积极推进产品的交付进程。整体而言,外部宏观环境变化未对公司订单交付造成重大影响。

4、境外客户回款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交易款项未收回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境外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回款比例其中:1年以内余额1年以内余额期后回款其中:1年以内余额回款比例
2022年12月31日780.07344.3944.15%628.75297.9347.38%
2021年12月31日693.40575.6283.01%553.26520.5594.09%
2020年12月31日1,401.00993.9270.94%1,073.52993.1192.51%

注:期后回款统计至2023年2月28日。

2020年末,公司境外客户1年以内余额基本已于报告期内收回。其中,2020年各期末总体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由于ALUMINIUM MANUFACTURERSEXPRES和PEAK APEX GROUP CO LTD等部分客户长期未能回款,累计金额约280万元,均系报告期外承接的业务回款,已于2021年经审批后全额核销;剔除该类客户影响,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内回款比例分别为

92.51%、94.09%、47.38%,回款情况良好。2022年末余额期后回款较低,主要是由于统计周期仅2个月,部分款项尚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

除上述特殊事项外,公司境外客户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交易款项未收回的情形。

1-1-100

(三)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如下:

单位:万元/套、台、件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量销售 均价销量销售 均价销量销售 均价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104,4170.34100,9800.3083,8270.32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59461.7160349.4331947.65
精密机械零部件78,9750.1466,0980.1451,9310.19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的产品规格型号等方面不同,使得各年度产品销售均价存在一定波动。

(四)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WISPECO、栋梁铝业、华建铝业、布兰肯集团、滨海通达、中车公司、豪美新材(002988.SZ)、鑫铂股份(003038.SZ)、敏实集团等。其中:

WISPECO为南非地区知名的铝型材厂商,其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即进入该领域,在整个南非建立起完善的物流仓储及分销体系,也为南非邻国提供铝型材产品;栋梁铝业是专业生产各种铝合金型材、PS版铝板基、铝合金模板及铝单板等产品的大型铝业公司;华建铝业是国内铝合金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重点生产科研企业;布兰肯集团为矿产行业部件生产全球领先企业;滨海通达为通达动力(002576.SZ)下属企业,系全国电动机、发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的领先企业;豪美新材(002988.SZ)为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国内大型铝型材制造商;鑫铂股份(003038.SZ)为原材料研发至精加工一体化全流程的铝型材及铝部件生产企业;敏实集团是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各类外饰件和车身结构件产品体系,并发展出铝动力电池盒、智能前脸等电动化、智能化新型产品线;浙江华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高性能铝合金新材料研发和生产的大型铝加工企业;中信渤海隶属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轮毂制造、挤压铝制品及其挤压深加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1-101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 年度1鑫铂股份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8,370.879.38%
2敏实集团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4,893.345.48%
3浙江华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挤压设备4,647.795.21%
4华建铝业挤压模具及配件4,597.885.15%
5中信渤海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3,777.264.23%
合计26,287.1429.46%
2021 年度1栋梁铝业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7,536.3910.16%
2豪美新材挤压设备等4,305.725.81%
3鑫铂股份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4,003.075.40%
4华建铝业挤压模具及配件3,282.674.43%
5布兰肯集团精密机械零部件3,040.264.10%
合计22,168.1129.90%
2020 年度1WISPECO PTY LTD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其他产品4,946.679.01%
2栋梁铝业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2,939.885.35%
3华建铝业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2,158.823.93%
4布兰肯集团精密机械零部件2,130.693.88%
5滨海通达精密机械零部件1,528.662.78%
合计13,704.7224.96%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50%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相对稳定,不存在纠纷。鑫源轻合金系公司股东陈继忠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除鑫源轻合金外,本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类、电气类、五金类等材料。报告期内,

1-1-102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以及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材料用途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圆钢模具10,227.1125.598,260.5520.927,262.3325.94
五金类各类 产品7,122.4117.827,978.6320.215,359.3019.14
型钢设备2,176.505.453,101.867.861,694.566.05
电气类设备3,057.457.653,025.537.661,598.005.71
外购半成品设备2,586.726.473,363.608.521,747.676.24
钢板设备1,439.213.601,990.085.04991.303.54
锻件零部件1,583.403.961,631.764.131,762.836.30
焊接 母材零部件822.422.06631.691.60912.713.26
配件专用材料模具 配件1,319.943.30982.312.491,121.504.01
外购 设备出口1,244.173.111,159.782.94664.052.37
合计31,579.3379.0032,125.7981.3623,114.2582.57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名称材料 用途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 均价增幅采购 均价增幅采购 均价增幅
圆钢模具16.282.71%15.85-2.46%16.25-7.35%
配件专用材料模具 配件14.669.73%13.367.57%12.42-7.86%
钢板设备4.91-7.88%5.3326.90%4.20-3.45%
型钢设备4.30-7.53%4.6525.00%3.72-7.69%

注:由于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众多,价格差异较大,上述表格仅列示了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主要原材料。

(三)能源采购情况及相关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生产中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电能,水耗主要为生活用水,供应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1-1-103

单位:万元、元/度、元/吨

能源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总额单价总额单价总额单价
1,456.140.751,175.590.69940.420.71
31.514.0726.044.0223.004.00

(四)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产品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 比例
2022年度1嘉锐信圆钢2,934.687.34%
2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圆钢2,868.597.18%
3江阴市创迈物资有限公司型钢、钢板1,620.464.05%
4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锻件、圆钢1,368.933.42%
5黄石晟澳圆钢1,329.793.33%
合计10,122.4525.32%
2021 年度1江阴市创迈物资有限公司型钢、钢板1,970.504.99%
2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圆钢1,851.214.69%
3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圆钢1,471.623.73%
4嘉锐信圆钢1,381.133.50%
5江阴市焱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钢、钢板1,352.303.42%
合计8,026.7420.33%
2020 年度1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圆钢2,090.047.47%
2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圆钢1,930.536.90%
3嘉锐信圆钢1,265.854.53%
4江阴市焱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钢、钢板、钢管993.313.55%
5黄石晟澳圆钢937.353.35%
合计7,217.0725.8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1-1-104

1、报告期各期原材料供应商同为客户的具体情况

2022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客户名称采购情况销售情况
采购内容金额占比销售内容金额占比
1嘉锐信圆钢2,934.687.34铁屑40.050.04
2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锻件、圆钢1,368.933.42铁屑631.090.71
3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圆钢503.011.26铁屑204.190.23
4昆山晟隆瑞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五金类210.900.53其他0.550.00
5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199.300.50挤压设备2.040.00
6西克姆铝业(无锡)有限公司铝型材157.990.40挤压模具及配件6.550.01
7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78.680.20挤压模具及配件2.660.00
8向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铝型材50.730.13挤压模具及配件295.470.33
9江阴市昱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外购半成品37.620.09铁屑2.920.00
10国机金属江苏有限公司配件专用材料30.670.08其他0.890.00
11江苏君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五金类24.880.06其他0.690.00
12其他-8.130.02-339.890.38
合计5,605.5314.02-1,526.981.71

注:上述“其他”为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下同

2021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客户名称采购情况销售情况
采购内容金额占比销售内容金额占比
1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圆钢1,851.214.69铁屑35.200.05
2嘉锐信圆钢1,381.133.50铁屑36.630.05
3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锻件、圆钢等739.791.87铁屑568.090.77
4佛山市南海区明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357.650.91挤压模具及配件6.850.01
5西克姆铝业(无锡)有限公司铝型材231.880.59挤压模具及配件29.250.04
6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227.960.58挤压设备32.390.04
7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设备221.330.56挤压模具及配件10.600.01
8昆山晟隆瑞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五金类等173.880.44其他废品0.190.00

1-1-105

9江阴龙恩模具有限公司五金类153.400.39其他废品50.930.07
10无锡市源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等117.900.30挤压模具及配件、加工服务等179.140.24
11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113.800.29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35.420.05
12江阴市昌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外购半成品等105.650.27加工费0.010.00
13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81.780.21挤压模具及配件等6.090.01
1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五金类60.400.15加工服务3.400.00
15国机金属江苏有限公司配件专用材料23.980.06加工费0.140.00
16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型材23.030.06挤压设备、挤压模具及配件489.890.66
17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配件专用材料20.800.05加工费0.180.00
18江苏君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五金类19.290.05其他废品0.660.00
19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2.200.03挤压模具及配件等348.650.47
20其他-8.190.026.150.01
合计5,925.2615.01-1,839.842.48

2020年: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客户名称采购情况销售情况
采购内容金额占比销售内容金额占比
1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圆钢2,090.047.47铁屑227.450.41
2无锡市源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228.320.82挤压模具及配件26.850.05
3江阴市久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压板等147.660.53挤压模具及配件0.590.00
4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铝型材143.040.51挤压模具及配件393.610.71
5池州市安安精工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131.250.47挤压模具及配件12.830.02
6江阴南工锻造有限公司锻件,配件专用材料125.270.45铁屑37.720.07
7佛山市南海区明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等115.240.41挤压模具及配件4.070.01
8池州市九华明坤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91.350.33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3.500.01
9鑫源轻合金铝型材88.570.32挤压模具及配件458.310.83
10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锻件等77.640.28铁屑220.570.40
11江阴协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型材49.330.18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121.620.22
1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型材14.410.05挤压设备、挤压模具及配件884.541.61
13江阴市德逊自动机械有限公司设备12.390.04挤压模具及配件8.790.02

1-1-106

序号供应商/客户名称采购情况销售情况
采购内容金额占比销售内容金额占比
14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11.010.04挤压设备3.100.01
15其他-1.400.00-244.730.45
合计3,326.9211.90-2,648.284.82

2、原材料供应商同为客户的合理性

对于原材料供应商同为客户的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钢材类供应商向本公司采购铁屑废料

钢材类材料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铁屑,铁屑经熔炼、深加工后可重新作为钢材出售。基于上述业务实际情况,部分钢材类供应商会向公司采购铁屑,该类供应商主要包括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嘉锐信、黄石晟澳、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向该等供应商的销售行为具有合理性。2020年至2022年,原材料供应商同为客户的合计采购金额中,基于上述原因形成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8.20%、10.06%及12.71%。

(2)集团内不同主体因业务需要,独立进行的采购和销售

对于铝型材生产厂商,挤压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产品为铝型材生产的必要部件与设备,该厂商会向江顺科技或江顺机电采购相关模具及配件、挤压设备产品;同时,江顺机电在生产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过程中、江利贸易由于境外出口需要等,会向铝型材生产厂商采购铝型材等材料。因此,上述购销具有合理的业务实质,该类客户/供应商主要包括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协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徽生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鑫源轻合金等。

对于铝挤压设备厂商,江利贸易基于出口需要会向其采购挤压机等设备;同时,铝挤压设备厂商因生产挤压设备需要会向江顺科技采购挤压配件。因此,上述购销具有合理的业务实质,该类供应商/客户主要包括无锡市源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明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

2020年至2022年,原材料供应商同为客户的合计采购金额中,基于上述原因形成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3.70%、2.83%及0.34%。

1-1-107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为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零星或偶发性购销行为,具有合理性。

(五)外协采购情况

1、外协厂商名称、加工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厂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外协厂商名称对应产品类别外协加工内容采购金额 (万元)占比
2022年度
1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热处理153.788.87%
2江阴市周庄昌昊机械厂精密机械零部件、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机加工134.307.75%
3江阴市骞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机加工79.214.57%
4常州市森尔威机械厂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机加工78.924.55%
5尚盈机械精密机械零部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机加工76.954.44%
合计594.2434.28%
2021年度
1江阴鑫旭机械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机加工174.738.15%
2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热处理174.618.14%
3江阴市鑫兆机械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机加工125.915.87%
4张家港百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机加工112.005.22%
5江阴市周庄昌昊机械厂铝型材挤压模具、精密机械零部件机加工107.355.01%
合计694.6032.40%
2020年度
1江阴鑫旭机械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机加工109.226.40%
2常州市森尔威机械厂铝型材挤压模具机加工106.286.23%
3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热处理97.695.72%
4无锡远达锻压热处理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配件热处理82.554.84%
5江阴市周庄昌昊机械厂铝型材挤压模具、精密机械零部件机加工69.054.05%
合计464.7927.24%

1-1-108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的三类产品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均存在工序委外或部件委外的情况,外协厂商较为分散。

2、外协定价公允

(1)主要外协工序定价方式

公司根据外协加工工序类型、工作量测算外协加工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空间后估算出外协加工费的价格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工序定价方式分析如下:

外协内容定价依据
机加工主要包括车、铣、钻等工序,主要以加工工时为定价基础,综合考虑加工规格、加工精度、加工设备先进程度等因素,市场化询价确定。
热处理主要包括调质、淬火、氮化等工序,主要以重量为定价基础,综合考虑材质、工艺要求等因素,市场化询价确定。

(2)主要外协工序定价分析

1)机加工

公司主要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众多且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生产要求,相应地对外协加工工序同样具有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不同产品一般对应不同细分工序的差异化组合。

报告期内,通常情况下,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的特定要求,会将多道机加工工序进行组合委托,并根据产品的尺寸、规格、精度要求等,选择加工能力不同的供应商。

报告期各期,对于各主要外协机加工工序,公司与外协厂商通常的协商定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小时,含税

外协工序外协厂商名称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江阴盛拓机械有限公司606070
江阴市周庄昌昊机械厂606060
飞锦机械-60-7260-72
尚盈机械606060
江阴汇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72--

1-1-109

外协工序外协厂商名称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江阴市骞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72--
钻孔江阴鑫旭机械有限公司484850
江阴盛拓机械有限公司484848
钻丝江阴鑫旭机械有限公司484850
江阴市鑫兆机械有限公司606060
江阴盛拓机械有限公司484850
铣/钻 (小型加工中心)江阴鑫旭机械有限公司606070
江阴盛拓机械有限公司606080
尚盈机械727272
飞锦机械-7272
江阴汇赢精密机械有限公司85--
江阴市骞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85--
铣 (中型加工中心)江阴市鑫兆机械有限公司150150160
江阴澄成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0150150
铣 (挤压配件,龙门加工中心)常州市森尔威机械厂250250250
江阴市周庄昌昊机械厂250250250
打字码飞锦机械-120120
尚盈机械120120120
切割张家港百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2-3元/米2-3元/米3-4元/米

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与外协厂商协商定价,对于各机加工外协工序,因外协加工产品规格、精度要求、加工设备不同,使得同工序外协定价存在差异,但对于相同工序、相同加工内容、相近加工设备的可比供应商之间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2)热处理热处理工序主要包括调质、淬火、氮化等,对于挤压配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部分热处理工序,公司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报告期内,该工序主要外协厂商较为稳定,外协单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KG

供应商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110

无锡远达锻压热处理有限公司1.801.861.80
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1.831.882.34

报告期内,无锡远达锻压热处理有限公司为挤压配件的热处理外协厂商,溧阳市永恒热处理有限公司为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热处理外协厂商,上述两家外协厂商加工单价差异主要系由于产品材质、工艺要求不同所致。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热处理工序不同外协厂商平均价格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综上,公司与外协定价具有公允性。

3、外协厂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0年度,公司曾委托关联方鑫源轻合金进行铝型材喷涂加工,采购金额为2.12万元,金额较小且具有偶发性,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

除鑫源轻合金外,报告期内其他外协厂商与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产品质量的责任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自身产品需求,与主要外协厂商在协议中约定了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验收方式、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解决方案,如因外协加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公司或第三方损失的,由外协厂商进行赔偿。

5、外协加工的资质认证或技术门槛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主要为机加工、热处理等工序,均系机械产品加工的常规工序,不涉及特殊的行政许可或资质认证,技术门槛相对较低。

6、外协相关工序不属于核心生产工序

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的核心生产工序为慢走丝,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核心环节为研发设计与装备集成,精密机械零部件的核心生产工序为精加工。公司产品的外协工序主要为粗加工、热处理等,均不属于核心生产工序。

7、外协不影响发行人资产、技术的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

1-1-111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采购金额分别为1,706.90万元、2,144.00万元及1,733.47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5%、5.15%及4.14%,占比较小。外协采购对公司成本及利润的影响较小。在业务开展的流程方面,公司独立开展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仅在生产中的部分非核心工序委托外协加工,而对于委外加工,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进行过程监督及质量检验,从而保证对生产全流程的全面控制。公司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委外加工,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将公司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聚焦于核心技术环节,确保公司在关键能力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外协工序,由于其技术门槛较低,目前已形成充分竞争、供应充足的加工市场,公司可根据产能需要及市场报价情况选择质优价廉的外协厂商,并主动对外协厂商进行动态调整,不存在对少数外协厂商依赖的情形。因此,部分工序委外加工不影响公司资产、技术的完整性及业务的独立性。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857.493,191.992,665.4945.51%
机器设备22,179.738,890.5113,289.2359.92%
运输设备1,351.23900.51450.7233.36%
电子设备及其他780.90581.38199.5225.55%
合计30,169.3513,564.3916,604.9655.04%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台、套)成新率

1-1-112

1机加工设备39362.65%
2放电加工设备22346.00%
3热处理设备3776.38%
4焊接设备38860.53%
5生产辅助设备32560.62%
6检测设备6656.04%

(1)公司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公司存在更换或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升级的需要基于成熟规范的生产操作流程以及对常规生产设备定期检测保养,公司主要设备保养状况、使用性能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情况良好,在合理产能范围内,能够适应生产作业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铝型材挤压模具和配套设备的市场需求旺盛,按现有的场地和设备安排情况来看,未来公司产能提升的空间较有限,对公司持续满足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需求造成较大制约。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类别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在生产能力上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限制。

因此,综合考虑满足未来产品市场容量扩大以及生产工艺、加工精度水平不断提升的需要,公司存在更换或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升级的需要,以提升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

(2)更换或升级相关设备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利润造成的影响

1)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保养

公司制定了设备管理、设备检修标准操作规程,明确职责部门,并建立主要设备操作和定期维护保养规程,包括日常检测及定期保养,以保障主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产品生产的质量。

2)固定资产更新及计划

近几年来,根据自身销售业务需求及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为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公司制定了短期与长期的固定资产更新计划。

①短期更新

每年度,公司各资产使用部门提交本部门固定资产年度需求及购置预算;资

1-1-113

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年度需求及购置预算进行分析、汇总、磋商后,编制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及购置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产流程需要对工序固定资产逐步进行优化、更新,逐步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来降本增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固定资产短期更新进行投入,新增设备购入或在建工程转固后相关折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整体影响较小。

②长期更新

在公司相关募投项目规划中,将更换或升级相关设备,相关效益影响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3)不存在资产闲置、废弃的情况,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与维修,以使固定资产保持良好的生产状况,对检测后经评估无法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则经审批后进行处置或报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闲置和废弃的情况,各类固定资产均保持良好的生产状况;各项固定资产不存在损坏、无法使用以及废弃等减值迹象,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房屋及建筑物

(1)公司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所有权共2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权利人证号座落面积(㎡)用途
江顺科技苏(2021)江阴市不动产权第1015131号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35,935.25工业
江顺装备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1700号周庄镇庙墩路6号29,234.08非住宅

(2)公司租赁使用房屋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租赁使用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面积 (㎡)用途租赁期限
1江阴市周庄镇宗言村村民委员会江顺 科技江阴市周庄镇农贸市场后6,098.00员工宿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114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面积 (㎡)用途租赁期限
2江阴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顺 科技江阴市周庄镇宗言村金门路1,998.00员工宿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无锡市筑梦之星众创空间有限公司江顺 科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八街 商会大厦12楼Z29室285.19办公2021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4江阴宏瑞电化法兰有限公司江顺 装备江阴市周庄镇宗言村571.00生产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江顺 科技1,096.00生产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中奕达江顺 机电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24,965.00生产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湖州南太湖高新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江顺 湖州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湖织大道1号2,071.68生产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湖州大港宝隆制衣有限公司江顺 湖州湖州市吴兴区大港路600.00员工宿舍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0.00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40.00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8缪连华江利 贸易江阴市长江路152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1406216.99办公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9刘伐江利贸易江阴市长江路152号国际商务中心B座1405132.79办公2022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

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生产的租赁房产中,上述第4项、第5项二处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出租方分别为江阴宏瑞电化法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电化”)、中奕达。上述瑕疵厂房租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如下:

①对收入及毛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江顺装备向宏瑞电化承租的厂房主要用作锯料车间及仓库存储使用,不涉及公司及江顺装备的核心生产工序,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及毛利不构成直接影响。

报告期内,子公司江顺机电向中奕达承租的厂房主要用于生产加热炉、模具炉、时效炉等少量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报告期内,上述厂房内生产产品对应的收入及毛利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1-1-1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中奕达厂区相关产品的收入[1]10,263.915,739.331,175.40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1.79%7.95%2.19%
中奕达厂区相关产品的毛利2,813.241,406.88341.32
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8.65%5.25%1.66%

注[1]:江顺机电自2020年9月起租赁中奕达厂房用于加热炉等产品生产,2021年2月起新增租赁面积,并增加模具炉、时效炉等部分产品生产。

②对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江阴市周庄镇综合执法局已出具《情况说明》,上述厂房虽未取得产权证书,但该等厂房不存在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亦不存在妨碍城市交通、公共安全或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使用的情况;目前已敦促责任方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在上述手续完成前,不对上述厂房采取拆除等行政处罚措施。中奕达已出具《承诺函》,确认上述房产系中奕达建设,有权向江顺机电出租;如因上述厂房未取得合法权证导致江顺机电在承租期内受到停业、强制搬迁、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等损失的,该等损失由中奕达承担。基于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在补办相关手续完成前对公司承租的中奕达厂房不予拆除,且出租方已出具赔偿损失的承诺,因此,公司短期内继续承租使用该等厂房,未来拟通过新建自有厂房优化生产布局。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生产性租赁厂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与该等厂房相关的收入、毛利占比较小,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房租出租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子公司江顺装备将位于江阴市周庄镇庙墩路6号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出租给嘉斯顿家居,租金为60万元/年(含税),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上述房屋租赁事宜均未履行租赁备案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1-116

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前述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2年2月施行)第十三条规定,本市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司法解释,公司相关租赁厂房未及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事项不会影响该等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和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协议下的权利,但如经责令改正仍未办理备案的,可能存在被房地产主管部门行政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

就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理罡已于2021年11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而被有权部门处罚,其将足额补偿公司由此发

1-1-117

生的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房屋租赁未履行备案手续而与出租方发生争议纠纷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虽未履行相关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但租赁合同效力不因此受到影响,因此可能面临的处罚金额较小,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进行补偿;该等房屋租赁未备案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瑕疵房产情况

1)位于玉门西路的生产车间公司位于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厂区2,832.14平方米的生产车间,系2008年自行建造取得,因在建造时未及时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而未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江阴市周庄镇综合执法局已出具《免予处罚证明》,鉴于上述房产位于公司自有厂区内且面积较小,未占用他人或公共用地,且不存在妨碍城市交通或公共安全,不存在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也不存在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等情形,决定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该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公司模具产品加工,系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之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补办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书,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取得了苏(2021)江阴市不动产权第1015131号不动产权证书。

2)位于庙墩路的仓库因生产规模扩大导致生产场地紧张,公司曾于2018年在庙墩路厂区内两个车间之间(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搭建约1,800平方米仓库,用于江顺机电临时堆放货物。由于该等仓库原计划临时性使用,建设过程较为简易,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不满足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因此未取得产权证书。鉴于江顺机电已在周边租赁第三方厂房用于扩大生产,公司现将上述房产用于产品装卸时的雨棚使用,该等建筑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江阴市周庄镇综合执法局已出具《情况说明》,鉴于该雨棚位于自有厂区内

1-1-118

且面积较小,未占用他人或公共用地,未堵塞消防通道,不存在妨碍城市交通、公共安全或影响城市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的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等情况,同意免于处罚。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理罡于2021年5月出具承诺,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上述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情形被有权部门要求搬迁、拆除、受到行政处罚等原因而遭受损失的,其将予以全额补偿。综上,公司位于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厂区的生产车间系自行建造取得,并已补办房屋产权证书,系合法建筑,公司可以合法使用。公司位于庙墩路厂区的瑕疵房产系自行建造取得,因未办理房屋建设审批手续而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房产的取得和使用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风险;但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且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已同意免于处罚。公司因上述房产瑕疵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强制拆除的风险较小,上述房产瑕疵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商标及著作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共3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权利人证号座落面积(m2)用途终止期限
江顺科技苏(2021)江阴市不动产权第1015131号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35,310.00工业2056年4月25日
江顺装备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0041700号周庄镇庙墩路6号25,948.00工业2061年8月25日
江顺湖州浙(2022)湖州市(吴兴)不动产权第0062901号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北侧为横三路,东侧为经十路,南侧为湖织大道(戴东单元ZX-01-02-06A-1号地块)70,581.00工业2072年6月5日

2、专利

(1)专利的取得方式和时间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18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1-1-119

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4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1ZL201010143162.2发明专利分级导流、多级分流的大型复杂截面模具2010年4月10日2012年4月11日江顺科技
2ZL201010143160.3发明专利列车车体型材挤压用大型复杂截面模具的热处理方法2010年4月10日2011年12月7日江顺科技
3ZL201310181425.2发明专利复杂模芯结构铝型材挤压模具2013年5月16日2015年3月18日江顺科技
4ZL201310734622.2发明专利太阳能边框铝型材挤压模具2013年12月27日2016年6月1日江顺科技
5ZL201510618905.X发明专利大壁厚实心镁合金热挤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7年8月25日江顺科技
6ZL201710381794.4发明专利铝合金热挤压可更换模芯模具2017年5月26日2020年6月2日江顺科技
7ZL201711236649.3发明专利可调节支架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17年11月30日2019年4月9日江顺科技
8ZL201711239514.2发明专利一出四铝型材小圆管热挤压模具2017年11月30日2020年2月21日江顺科技
9ZL201711239609.4发明专利实心波纹铅合金热挤压模具2017年11月30日2019年9月20日江顺科技
10ZL201320266804.7实用新型多孔型铝型材挤压模具2013年5月16日2013年12月11日江顺科技
11ZL201320871815.8实用新型气缸管避焊合线结构铝型材挤压模具2013年12月27日2014年6月18日江顺科技
12ZL201320872114.6实用新型多型腔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13年12月27日2014年6月18日江顺科技
13ZL201520749186.0实用新型悬臂框架的热挤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3日江顺科技
14ZL201520749481.6实用新型圆形管材铅合金热挤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3月30日江顺科技
15ZL201520749548.6实用新型用于高悬臂型材的吊桥式热挤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3日江顺科技
16ZL201520749550.3实用新型热挤压宽扩展的减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3日江顺科技
17ZL201520749610.1实用新型零工作带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3日江顺科技
18ZL201520749656.3实用新型实心类型材铝合金热挤压模具2015年9月24日2016年2月3日江顺科技
19ZL201520817004.9实用新型一模出异种型材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4月13日江顺科技
20ZL201520813506.4实用新型用于硬铝挤压的分裂式上模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3月30日江顺科技
21ZL201520817172.8实用新型用于纺织机型材的热挤压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4月13日江顺科技
22ZL201520817370.4实用新型大断面多模芯热挤压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3月30日江顺科技
23ZL201520817451.4实用属凹槽类的热挤压模具2015年10月2016年3月江顺科技

1-1-120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新型20日30日
24ZL201520817547.0实用新型热挤压镶嵌式散热器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3月30日江顺科技
25ZL201520817571.4实用新型夹板类型材遮挡式热挤压模具2015年10月20日2016年3月30日江顺科技
26ZL201720391594.2实用新型多级圆柱划线和钻孔安全工装2017年4月14日2018年1月23日江顺科技
27ZL201720613220.0实用新型铝合金热挤压可更换模芯模具2017年5月26日2017年12月26日江顺科技
28ZL201821122710.1实用新型一种带阻碍角的铝合金热挤压模2018年7月16日2019年4月2日江顺科技
29ZL201822272416.5实用新型一种非对称模板型材生产用热挤压模具2018年12月29日2020年2月11日江顺科技
30ZL201822272489.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生产多种型材的一体式热挤压模具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2月13日江顺科技
31ZL201822272609.0实用新型一种音响料用铝合金热挤压模具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2月13日江顺科技
32ZL201822274186.6实用新型一种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2月13日江顺科技
33ZL201922370869.6实用新型一种使用寿命长的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19年12月26日2020年8月25日江顺科技
34ZL201922370604.6实用新型用于硬铝挤压的分体式上模及模具2019年12月26日2020年9月1日江顺科技
35ZL202021381238.0实用新型中心小圆柱模芯类做镶芯的热挤压模具2020年7月14日2021年3月23日江顺科技
36ZL202122058663.7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列车导电轨的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0日2022年7月19日江顺科技
37ZL201310117040.X发明专利铝型材成品锯2013年4月7日2015年7月29日江顺机电
38ZL201310194825.7发明专利一种铝型材在线联合淬火装置2013年5月23日2016年1月20日江顺机电
39ZL201310706410.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伸缩调直台2013年12月19日2015年11月4日江顺机电
40ZL201310706465.4发明专利一种炉门滑动打开的模具炉2013年12月19日2015年7月1日江顺机电
41ZL201310706502.1发明专利一种燃烧器的燃气管路2013年12月19日2016年5月18日江顺机电
42ZL201510604176.2发明专利用于热剪机的送棒机构2015年9月22日2018年1月26日江顺机电
43ZL201510604234.1发明专利自动拉直机2015年9月22日2017年7月7日江顺机电
44ZL201510604321.7发明专利铝棒低棒位储料架2015年9月22日2017年7月7日江顺机电
45ZL201510604322.1发明专利定尺装置2015年9月22日2018年7月17日江顺机电
46ZL201510604449.3发明专利铝棒加热炉2015年9月22日2017年7月7日江顺机电

1-1-121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47ZL201910415499.5发明专利一种上棒料架的压棒进棒方法2019年5月18日2021年1月8日江顺机电
48ZL201910415495.7发明专利一种铝棒热剪机的热剪方法2019年5月18日2021年1月12日江顺机电
49ZL201910415494.2发明专利一种上棒料架的缓冲机构2019年5月18日2021年1月12日江顺机电
50ZL201910414827.X发明专利一种上棒料架的压棒机构2019年5月18日2021年1月12日江顺机电
51ZL201910414799.1发明专利一种铝棒热剪机的定尺机构2019年5月18日2020年11月6日江顺机电
52ZL201910414800.0发明专利一种具有定刀座后卡板安装结构的铝棒热剪机2019年5月18日2021年4月20日江顺机电
53ZL201910414831.6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接棒平移机构的铝棒热剪机2019年5月18日2021年4月20日江顺机电
54ZL201910415496.1发明专利一种采用直线导轨结构的铝棒热剪机2019年5月18日2021年5月18日江顺机电
55ZL201910415498.0发明专利一种具有夹棒机构的铝棒热剪机2019年5月18日2021年4月20日江顺机电
56ZL201910414702.7发明专利一种铝棒低位上棒料架2019年5月18日2021年3月30日江顺机电
57ZL201520733980.6实用新型自动拉直机的尾钳2015年9月22日2016年3月2日江顺机电
58ZL201520734104.5实用新型热锯2015年9月22日2016年2月24日江顺机电
59ZL201720772359.X实用新型铝棒锯棒机的压棒机构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0ZL201720772382.9实用新型铝棒锯棒机的出料翻转机构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1ZL201720772385.2实用新型铝棒剥皮机出棒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2ZL201720772397.5实用新型铝棒剥皮机移棒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6日江顺机电
63ZL201720772403.7实用新型自动定尺装置的定尺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4ZL201720772441.2实用新型自动定尺装置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5ZL201720773008.0实用新型铝棒锯棒机的锯切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6ZL201720773530.9实用新型铝型材成品锯压料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7ZL201720773586.4实用新型铝棒锯棒机的定尺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8ZL201720773590.0实用新型摇头式铝棒锯棒机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69ZL201720773611.9实用新型铝棒剥皮机进棒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70ZL201720773612.3实用新型铝棒剥皮机退料组件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1-1-122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71ZL201720773614.2实用新型多工位铝棒剥皮机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72ZL201920715916.3实用新型一种铝棒热剪机2019年5月18日2020年5月1日江顺机电
73ZL201920719311.1实用新型一种循环式提棒机构2019年5月18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74ZL201920856576.6实用新型一种铝屑收集装置2019年6月6日2020年5月1日江顺机电
75ZL201920847910.1实用新型一种铝棒热锯切机的锯切主机2019年6月6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76ZL201920856579.X实用新型一种采用升降式退棒机构的铝棒热锯切机2019年6月6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77ZL201920856702.8实用新型一种机械手短棒输送装置2019年6月6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78ZL201920951311.4实用新型一种铝棒加热炉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79ZL201920951312.9实用新型一种铝棒加热炉进棒翻棒机构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80ZL201920950879.4实用新型一种铝棒加热炉出棒翻棒机构2019年6月22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81ZL201921040785.X实用新型一种铝棒热剪机打棒机构2019年7月4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82ZL201921040817.6实用新型一种加热炉低氮排放燃烧系统2019年7月4日2020年7月21日江顺机电
83ZL201921247659.1实用新型一种铝型材中断锯2019年8月2日2020年7月24日江顺机电
84ZL201921247660.4实用新型一种铝型材中断锯压料机构2019年8月2日2020年6月2日江顺机电
85ZL201921247761.1实用新型一种三头牵引机牵引头结构2019年8月2日2020年7月24日江顺机电
86ZL201921247762.6实用新型一种三头牵引机牵引轨道结构2019年8月2日2020年7月21日江顺机电
87ZL201921536987.3实用新型一种铝型材料框堆垛装置2019年9月16日2020年7月24日江顺机电
88ZL201921897625.7实用新型一种全封闭式吸屑的成品锯2019年11月5日2020年9月1日江顺机电
89ZL201921889052.3实用新型一种成品锯锯切组件2019年11月5日2020年9月1日江顺机电
90ZL201921885865.5实用新型一种风雾除雾在线淬火装置2019年11月5日2020年8月28日江顺机电
91ZL201720773578.X实用新型铝型材成品锯2017年6月29日2018年3月9日江顺机电
92ZL202020725601.X实用新型一种三头牵引机2020年5月6日2021年3月30日江顺机电
93ZL202020728954.5实用新型一种单人操作拉直机2020年5月6日2021年3月30日江顺机电
94ZL202020728975.7实用新型一种铝屑收集压块打包机2020年5月6日2021年3月30日江顺机电

1-1-123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95ZL201930326048.5外观设计铝棒加热炉2019年6月22日2020年1月3日江顺机电
96ZL202123010078.6实用新型一种冷床悬挂式定尺组件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97ZL202123010080.3实用新型一种冷床定尺台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98ZL202123011761.1实用新型一种立式废料剪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99ZL202123011790.8实用新型一种驻波冷却封水门组件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0ZL202123012605.7实用新型一种隔条自动分配装置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1ZL202123012671.4实用新型一种在线联合淬火装置下冷却组件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2ZL202123018504.0实用新型一种轻型三头牵引机牵引头结构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3ZL202123304675.X实用新型一种带翻转式过水槽的在线淬火装置2021年12月26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4ZL202123305387.6实用新型一种带升降式过水槽的在线淬火装置2021年12月26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05ZL200910182485.X发明专利电机定子矽钢片定位装置2009年9月21日2012年1月25日江顺装备
106ZL201010592994.2发明专利电机定子矽钢片同步涨紧定位装置2010年12月17日2012年9月19日江顺装备
107ZL201110448313.X发明专利卧车用涨力芯轴及其制造方法2011年12月29日2013年6月5日江顺装备
108ZL201510646695.5发明专利手动压力机2015年10月9日2016年9月14日江顺装备
109ZL202010042591.4发明专利一种轴件双端台阶打磨工装2020年1月15日2021年2月2日江顺装备
110ZL201420576508.1实用新型一种圆锥锥体工件装夹工装2014年10月8日2015年2月11日江顺装备
111ZL201420576668.6实用新型一种卧车抛光机2014年10月8日2015年2月11日江顺装备
112ZL201420576708.7实用新型车用高精度涨力工装2014年10月8日2015年2月11日江顺装备
113ZL201520776748.0实用新型钻铣加工转接工装2015年10月9日2016年2月17日江顺装备
114ZL201520776804.0实用新型锯床送料架2015年10月9日2016年2月17日江顺装备
115ZL201520776894.3实用新型磨床芯棒2015年10月9日2016年2月17日江顺装备
116ZL201520777105.8实用新型供油座铣削工装2015年10月9日2016年2月17日江顺装备
117ZL202020335716.8实用新型一种卧式调节的数控加工中心的三轴固定结构2020年3月17日2021年1月19日江顺装备
118ZL202020762978.2实用新型一种机械热处理用机械翻转机构2020年5月10日2021年1月26日江顺装备

1-1-124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119ZL202020845555.7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焊接的翻转工作台2020年5月20日2021年2月2日江顺装备
120ZL202020982962.2实用新型一种金属表面热处理装置2020年6月2日2021年1月26日江顺装备
121ZL202021943244.0实用新型一种 CNC 加工中心用引导零件固定装置2020年9月8日2021年4月30日江顺装备
122ZL202021707636.7实用新型一种工件尺寸检测机构用数控机床测头2020年8月17日2021年5月14日江顺装备
123ZL202020825054.2实用新型一种精密钢结构焊接抗变形装置2020年5月18日2021年4月27日江顺装备
124ZL202023111924.9实用新型一种大断面模芯的热挤压模具2020年12月22日2021年9月7日江顺科技
125ZL202023111930.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精密气缸铝合金的热挤压模具2020年12月22日2021年9月7日江顺科技
126ZL202023111937.6实用新型一种汽车电池盒散热板的热挤压模具2020年12月22日2021年9月7日江顺科技
127ZL202023117047.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汽车型材的热挤压模具2020年12月22日2021年9月7日江顺科技
128ZL202023311985.X实用新型一种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的定子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7日江顺装备
129ZL202023311984.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兆瓦级风力发电机定子安装的绕线装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日江顺装备
130ZL202023311988.3实用新型一种机车齿轮箱冷却散热装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21日江顺装备
131ZL202023315374.2实用新型一种动车组车端高压线缆防护装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14日江顺装备
132ZL202023331279.1实用新型一种永磁同步电机的水冷机座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7日江顺装备
133ZL202023337581.8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机冷却的水冷机座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7日江顺装备
134ZL202023338070.8实用新型一种防裂漏机车齿轮箱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21日江顺装备
135ZL202023339116.8实用新型一种风电机座构架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7日江顺装备
136ZL202023339235.3实用新型一种动车组风挡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21日江顺装备
137ZL202023335616.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焊接轴类环焊缝的焊接装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24日江顺装备
138ZL202023337584.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焊接轴类工件的顶紧装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24日江顺装备
139ZL202023348390.1实用新型一种风电机叶片固定加强版、风电机叶轮及安装用卡箍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0月22日江顺装备
140ZL202120439672.8实用新型一种滚入式自动堆叠机2021年3月1日2021年10月29日江顺机电
141ZL202022894653.2实用新型一种三燃烧室循环铝棒加热炉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1-125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142ZL202022894912.1实用新型一种带有铝棒旋压机的热剪机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3ZL202022894957.9实用新型一种铝棒剥皮机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4ZL202022895045.3实用新型一种冷床升降式平移机构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5ZL202022895114.0实用新型一种两轴牵引机头结构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6ZL202022895321.6实用新型一种驻波水冷在线淬火装置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7ZL202022897943.2实用新型一种分段控制式在线淬火装置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8ZL202022897975.2实用新型一种铝棒旋压机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49ZL202022898005.4实用新型一种单轴链式牵引机头结构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50ZL202022898111.2实用新型一种重型拉直机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6日江顺机电
151ZL202122077745.6实用新型一种大型铝合金建筑模板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1日2022年2月11日江顺科技
152ZL202122058657.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铝包钢料的铝合金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0日2022年2月8日江顺科技
153ZL202122078380.9实用新型一种倍速链导轨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28日江顺湖州
154ZL202122079650.8实用新型一种一出三压线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28日江顺湖州
155ZL202122079694.0实用新型一种空心波纹铅锡合金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28日江顺湖州
156ZL202122079696.X实用新型一种油罐汽车用气液体散热片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8月31日2022年1月28日江顺湖州
157ZL202011630791.8发明专利一种铝合金热挤压模具及其装配方法2020年12月31日2022年5月13日江顺科技
158ZL202122714186.5实用新型一种一出五太阳能电池板边框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11月8日2022年3月22日江顺科技
159ZL202123060692.3实用新型一种线切割机床用辅助桥板2021年12月8日2022年4月26日江顺科技
160ZL202122767036.0实用新型一种定位工装夹具2021年11月12日2022年5月13日江顺装备
161ZL202122767038.X实用新型一种加工电机定子机壳的自定心夹具2021年11月12日2022年5月13日江顺装备
162ZL202122767414.5实用新型一种矽钢片叠压焊接工装2021年11月12日2022年5月13日江顺装备
163ZL202122767452.0实用新型一种检测量具2021年11月12日2022年5月13日江顺装备
164ZL202122788207.8实用新型一种一模四出方管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11月15日2022年3月22日江顺湖州
165ZL202122880152.3实用新型一种大型电机壳/气缸类铝型材的热挤压模具2021年11月23日2022年4月12日江顺湖州

1-1-126

序号专利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
166ZL202122989099.0实用新型一种粉尘物理沉淀装置2021年12月1日2022年4月19日江顺湖州
167ZL202123060695.7实用新型一种模具热处理前高效清洗装置2021年12月8日2022年5月6日江顺湖州
168ZL202123098285.1实用新型一种导轨铝型材热挤压模具2021年12月10日2022年4月26日江顺湖州
169ZL202123117614.2实用新型一种避免铝型材热挤压模具产生偏壁的模具体2021年12月13日2022年5月24日江顺湖州
170ZL202123031466.2实用新型一种在线联合淬火装置2021年12月2日2022年7月1日江顺机电
171ZL202010677262.7发明 专利一种超高度微通道扁管型材的镶嵌式挤压模具2020年7月14日2022年9月23日江顺科技
172ZL202222259772.X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斜保护的多模芯铝型材模具2022年8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江顺科技
173ZL202222071061.X实用新型一种连续时效炉2022年8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74ZL202221041010.6实用新型一种机械手上棒式低棒位料架2022年5月5日2022年12月9日江顺机电
175ZL202221041151.8实用新型一种加热炉SCR低氮处理装置2022年5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76ZL202221041155.6实用新型一种卧式热剪机2022年5月5日2022年12月9日江顺机电
177ZL202221041401.8实用新型一种全封闭除烟式吸尘器2022年5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78ZL202221402069.3实用新型一种轴流风机2022年6月7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79ZL202222054152.2实用新型一种轻型输送辊道2022年8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80ZL202222055099.8实用新型一种连续时效炉步进式进料组件2022年8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81ZL202222055122.3实用新型一种连续时效炉接料组件2022年8月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82ZL202222244283.7实用新型一种直角旋转辊道2022年8月2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183ZL202222244779.4实用新型一种铝型材自动装框系统2022年8月25日2022年12月23日江顺机电

上述专利中,8项专利系公司子公司江顺装备受让专利申请权后自行申请取得,其余175项专利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自行申请方式取得。江顺装备受让专利申请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原申请人权利人专利申请权变更时间
1ZL202021707636.7一种工件尺寸检测机构用数控机床测头孙敬良江顺 装备2021年4月23日
2ZL202021943244.0一种CNC加工中心用引导零件固定装置朱根生江顺 装备2021年4月12日

1-1-127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原申请人权利人专利申请权变更时间
3ZL202010042591.4一种轴件双端台阶打磨工装浙江辛巴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江顺 装备2021年1月12日
4ZL202020335716.8一种卧式调节的数控加工中心的三轴固定结构崔江涛江顺 装备2020年12月31日
5ZL202020762978.2一种机械热处理用机械翻转机构廖江生江顺 装备2021年1月6日
6ZL202020845555.7一种用于焊接的翻转工作台陈思奕江顺 装备2021年1月12日
7ZL202020982962.2一种金属表面热处理装置邓金华江顺 装备2021年1月8日
8ZL202020825054.2一种精密钢结构焊接抗变形装置周胜培江顺 装备2021年3月31日

(2)专利权属及纠纷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均登记在其名下且处于有效状态。江顺装备已按转让协议约定向原专利申请人支付了转让费用,办理了专利申请权变更登记,并已取得专利授权。上述专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著作权

(1)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持有8项软件著作权:1)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0SR1509777,软件名称为“江顺精密设备物联网平台V1.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首次发表时间为2020年9月2日;2)著作权人为江顺科技,登记号为2022SR0427580,软件名称为“企业健康度可视化大屏系统V1.0.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3)著作权人为江顺科技,登记号为2022SR0925678,软件名称为“F-Base工业物联网平台”,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4)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2SR1415182,软件名称为“自动物流路径规划系统V1.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5)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2SR1599664,软件名称为“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V1.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6)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2SR1599663,软件名称为“合同管理系统V1.0”,权利取得方

1-1-128

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7)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2SR1415181,软件名称为“八爪鱼自动物流调度系统V1.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8)著作权人为江顺机电,登记号为2023SR0063275,软件名称为“供应商管理系统V1.0”,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尚未发表。

(2)美术作品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持有1项著作权,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7-F-00388715,作品名称为“江顺科技Giansun”,作品类别为美术作品,首次发表时间为2004年5月8日。

4、商标

(1)商标的取得方式和时间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商标130个,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13534075840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23534006135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33533916827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43533696924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53533696626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63533693637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73533691842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835336513232019年8月28日2029年8月27日江顺科技
93533611845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03533532028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13533518143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23533518044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33533385333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435333845362019年10月21日2029年10月20日江顺科技
1535333833412019年10月7日2029年10月6日江顺科技
163530320682019年9月14日2029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1735301892202019年9月7日2029年9月6日江顺科技
1835301679152019年9月14日2029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1-1-129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1935300108102019年8月28日2029年8月27日江顺科技
203529826422019年8月28日2029年8月27日江顺科技
213529732052019年8月28日2029年8月27日江顺科技
223529617619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33529460511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4352944123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5352941354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63528927720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7352890091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83528834317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293528580612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30352857339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313528166322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3235278903162019年8月21日2029年8月20日江顺科技
333527873262019年10月28日2029年10月27日江顺科技
343512925672019年10月28日2029年10月27日江顺科技
353512925572019年9月14日2029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3635129254A72020年1月28日2030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3735129253A72019年12月21日2029年12月20日江顺科技
381103631520201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6日江顺科技
391103629620201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13日江顺科技
401103628420201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13日江顺科技
4197431161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2974185528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3974179126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4974166822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5973956518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1-1-130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46973950017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7973837312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48973830410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49973826992012年9月28日2032年9月27日江顺科技
50973819982012年9月28日2032年9月27日江顺科技
51973814052014年3月7日2024年3月6日江顺科技
5297381014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5397380283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5497380092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55973208645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56973204344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57973201842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589731960392012年10月21日2032年10月20日江顺科技
59973190938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60973188534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619731846272012年9月14日2032年9月13日江顺科技
62973181615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63973177714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1-1-131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649731720132012年9月7日2032年9月6日江顺科技
6579450051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6679450042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67794500332011年1月7日2031年1月6日江顺科技
6879450024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69794500152011年4月21日2031年4月20日江顺科技
70794500082011年4月7日2031年4月6日江顺科技
7179449999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727944998102011年2月14日2031年2月13日江顺科技
737944997112011年6月14日2031年6月13日江顺科技
747944996122011年4月21日2031年4月20日江顺科技
757944995152011年2月21日2031年2月20日江顺科技
767944994162011年2月21日2031年2月20日江顺科技
777944993172011年5月7日2031年5月6日江顺科技
787944992192011年5月7日2031年5月6日江顺科技
797944991202011年4月28日2031年4月27日江顺科技
80794499022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81794498923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827944988242011年2月21日2031年2月20日江顺科技
83794498726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84794498627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857944985282010年12月28日2030年12月27日江顺科技
86794498433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877944981362011年3月21日2031年3月20日江顺科技
887944980372011年3月21日2031年3月20日江顺科技

1-1-132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897944979402011年3月21日2031年3月20日江顺科技
90794497841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917944977422011年1月28日2031年1月27日江顺科技
927944976432011年5月21日2031年5月20日江顺科技
93794497544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94794497445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957749565452011年1月14日2031年1月13日江顺科技
967749564442011年1月14日2031年1月13日江顺科技
977749563432011年1月14日2031年1月13日江顺科技
98774956242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99774956141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1007749560402011年2月7日2031年2月6日江顺科技
1017749559372011年2月7日2031年2月6日江顺科技
1027749558362011年2月7日2031年2月6日江顺科技
1037749557332011年6月21日2031年6月20日江顺科技
104774955628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105774955527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1-1-133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1067749554262011年1月7日2031年1月6日江顺科技
1077749553242011年2月28日2031年2月27日江顺科技
1087749551222010年12月7日2030年12月6日江顺科技
1097749550202010年12月21日2030年12月20日江顺科技
1107749549192011年1月21日2031年1月20日江顺科技
1117749548172011年1月21日2031年1月20日江顺科技
1127749547162010年12月21日2030年12月20日江顺科技
1137749546152010年12月21日2030年12月20日江顺科技
1147749545122011年4月21日2031年4月20日江顺科技
115774954292011年4月28日2031年4月27日江顺科技
116774954182011年3月21日2031年3月20日江顺科技
117774954052011年6月14日2031年6月13日江顺科技
118774953942012年2月7日2032年2月6日江顺科技
1196093045352010年7月28日2030年7月27日江顺科技

1-1-134

序号商标 标识商标注 册证号类别首次取得时间有效期至权利人
120609304462010年6月14日2030年6月13日江顺科技
1216093043352010年5月14日2030年5月13日江顺科技
1226093042352010年5月14日2030年5月13日江顺科技
123609304172010年3月28日2030年3月27日江顺科技
124609304072009年12月14日2029年12月13日江顺科技
1256093039112010年2月14日2030年2月13日江顺科技
126609303762009年12月7日2029年12月6日江顺科技
127429772372007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江顺科技
128429772262007年3月7日2027年3月6日江顺科技
129153691427201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7日江顺装备
1301438560872015年5月28日2025年5月27日江顺装备

上述商标中,注册号为4297722和4297723的两项商标系公司于2017年自张理罡处无偿受让取得,其余128项商标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自行申请方式取得。

(2)商标的权属和纠纷情况

1)商标纠纷的基本情况

①公司于2021年9月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北京博士园毛发研究中心根据《商标法》的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公司第7749543号商标在第10类“救护担架”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2018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期间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证明存在不适用的正当理由;

1-1-135

期满不提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在第10类“救护担架”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2022年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关于第7749543号第10类“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2]第W016379号),决定撤销公司第7749543号第10类“图形”商标,原《商标注册证》作废。

②公司于2021年11月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申请人付佳根据《商标法》的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公司第7749565号商标在第45类“知识产权咨询”等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2018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证明存在不适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在第45类“知识产权咨询”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

2022年4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关于第7749565号第45类“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商标撤三字[2022]第W028125号),决定撤销公司第7749565号第45类“图形”商标在“知识产权咨询”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原《商标注册证》作废,由其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2)商标纠纷对公司的影响

2010年,公司在第7类商品和服务上(包装机(打包机);加工塑料用模具;轧钢机;搅拌机(建筑);铸造机械;精加工机器;机器汽缸;汽缸活塞;汽车发动机冷却用散热器;气动元件)申请了“”图形商标;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商标的保护、开展商标保护性注册,除上述产品类别外,公司还在包括第10类、第45类商品和服务在内的其他类别上申请了该图形商标,并在商标到期后进行了续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未生产第7749543号商标核定的第10类“救护担架”等商品或提供第7749565号商标核定的第45类“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未实际使用该等商标。公司经多年发展,已在本行业内累积一定的知名度,上述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其他主体在该等商品范围内

1-1-136

注册并使用与“”该图形商标近似商标,不会引起对公司产品的误认。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的四十九条的规定撤销第7749543号和第7749565号商标,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均登记在其名下且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商标权属明确、无瑕疵。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使用第7749543号和第7749565号商标,该等商标撤销或撤销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技术

1、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代表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所处阶段
1一模多出模具制造技术采用独立供料布孔方式的多孔、多桥模具设计技术,模孔均匀分布在模具中心与挤压筒边缘合适距离的同心圆周上,并通过减薄模具设计厚度,缩短金属流动行程,优化分流孔的布局结构,有效解决多孔挤压存在挤压比大、挤压力高的难点,提高铝型材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2连淬连回的模具热处理技术使用先进真空热处理炉,模具经两段预热后升温到1030℃并保温3-6小时,通过氮气实现淬火冷却,后经过2-3次回火,实现模具在真空炉中连淬连回,节省热处理时间,保证热处理质量,同时环保、安全,并节约了后续的模具加工时间。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3模孔型腔高精度成型工艺采用小电流、窄脉冲的放电模式及多次加工成型的加工工艺,降低模具的电加工应力,实现高精度模孔型腔成型,降低甚至减免了人工抛光工作,提高模具耐磨性。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1-1-137

序号主要代表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所处阶段
4快速挤压模具技术采用先进的高端精密加工设备,利用“零工作带”原理,结合模具表面处理技术,达到减少与金属的摩擦阻力,降低挤压力防止黏结金属,实现模具快速挤压。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5高节能、低排放、高安全性的铝棒加热炉技术采用低位储棒、循环提升的设计理念,大大降低设备使用的安全风险和故障率;特殊设计了压棒机构,利用滚推进棒模式,减少过程中的热传导源,降低能源消耗;采用顶置式翻棒,将液压传动改为电驱动,降低故障率的同时降低电耗;采用了低氮排放燃烧系统,降低燃烧尾气中的氮含量,节能环保。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6精确可靠的热剪机技术采用全直线导轨导向,保证剪切精度及铝棒变形量、提高定尺长度精度;利用杠杆原理,将热态铝棒从剪切模具上剥离,确保铝棒剪切完成后顺利脱棒,降低设备故障率。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7多功能在线淬火技术集风冷、雾冷、喷淋、过水、驻波一体式功能,满足各种型材淬火要求。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8全系列灵活响应牵引机技术采用紧凑型可变频旋风集尘系统,在节省能源的基础上提高锯切过程中的铝屑回收率;为适应快速挤压,设计采用模块化高精度运行导轨,保证牵引力响应的敏感性。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9轨道交通牵引电机轴驱动外锥面的加工技术采用轴类中心孔高精度回转研磨工艺,提高工艺基准中心孔圆度到0.002mm以内。轴类磨削后的锥面和外圆的圆度加工精度可控制在0.003mm以下。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10轨道交通牵引电机轴外圆高效加工技术采用高精度数控车削中心、金属陶瓷刀具;通过不断对冷却方式、吃刀量和线速度等参数的优化,使轨道交通牵引电机轴类的加工方案实现了以车代磨,大幅提升了加工效率和合格率,节约成本。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11MW级风力发电机轴类加工工艺采用Q355NE埋弧焊对称焊接、高温退火和高频振动应力消除技术,对风力发电机轴的焊接和加工内应力进行消除、均化,兆瓦级的焊接幅板轴(直自主研发大批量生产

1-1-138

序号主要代表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所处阶段
径达到580mm、长度3150mm)均能有效的保证全轴功能档位外径的跳动在0.01mm以内。

2、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

公司积极为部分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从法律层面尽可能保护核心技术及工艺科研成果,而对于不适宜作为专利公开的技术参数,公司采用技术秘密的方式保护。同时,公司不断健全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与可接触核心技术的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防止核心技术泄露或不当利用。

(二)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费用4,516.693,406.982,703.72
营业收入89,242.5874,150.0454,911.54
占比5.06%4.59%4.92%

(三)发行人重点在研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点在研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1超宽斜筋微通道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小批量生产项目通过对超宽斜筋微通道型材挤压模具的材料选择、热处理工艺、高精密加工技术等方面进行研发,保证产品的高精度,提高产品使用寿命。
2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及托盘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设计与应用小批量生产项目通过对快速挤压模具设计技术、模具减压设计等的方面进行研究,克服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及托盘型材型腔多且复杂,壁厚薄等难题,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模具产品竞争优势。
3一模多出长寿命太阳能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小批量生产本项目针对太阳能型材挤压模具的一模多出技术进行研究,优化产品热处理工艺流程,进一步提高太阳能型材挤压模具的挤压速度及使用寿命,扩大公司在太阳能型材模具行业里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4新型挤压配件产品的研发小批量生产项目通过采用新型高温合金材料的加工及热处理工艺进行研究,开发新型挤压配件产品,拓展公司挤压配件产品的应用领域,开拓新的挤压配件市场。

1-1-139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5新型结构冷床生产线的研究研发阶段本项目将冷床生产线原焊接结构改为新型结构,减少现场补漆工作及安装人工,提高安装质量。
6多功能、高精度淬火设备的研究研发阶段该淬火系统中风冷系统分区独立控制、可调;喷淋系统分段、独立可调,采用流量计和压力传感器精准控制,满足汽车型材、3C型材等高性能要求的产品需求。
7高精度铝型材时效炉的研究研发阶段本项目通过采用软件仿真模拟风道循坏,优化循环系统结构;重新设计加热系统及温控方式,提供控温精度及炉温均匀性。
8机器人在铝棒加热炉的应用研究研发阶段本项目将机器人技术应用于铝棒加热炉进棒、出棒结构,控制精度高、速度快;同时应用激光、图像识别等技术,实现自动、多工位抓取铝棒。
9TMT方形内孔焊接机座的研发小批量生产本项目针对TMT方形内孔焊接机座的焊接和加工制造技术进行研发,通过对材料的成型、焊接、热处理、时效、机加工等方面工艺完善,保证产品的高精度,提高产品的稳定性、耐用度和可靠性。
10风冷水冷焊接机座的研发小批量生产项目通过对风冷水冷焊接基座的焊接和加工制造技术进行研发,采用高精度拼接工装焊接及高精度、高效防变形加工工装夹具等的设计及运用,保证高要求的形位公差及焊接质量。
11注塑机用核心部件的研发小批量生产本项目将注塑机用核心部件的制造技术进行研发,通过对材料、锻造、铸造、热处理、探伤、机加工等方面工艺完善,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开发出质量稳定,加工精度高的注塑机用核心部件。

(四)发行人研发创新机制

作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技术领先的企业,公司视技术创新为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技术实力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现有的高效研发创新机制为公司的自主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

1、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公司的技术研发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部门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动向,不断深入发掘下游客户应用需求,实现与客户产品的同步研发。在确定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由技术骨干人员带领团队,提交相应调研报告,进行立项。项目立项后即对新产品的技术实现路径、项目市场前景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项目组对技术重难点攻关,保障模具及设备产品的开发周期可控,进而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1-1-140

2、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

为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能动性,公司制订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绩效奖金、职位晋升等,有效地促进了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同时,公司围绕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激励机制,完善研发绩效评价体系。

3、完善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引进工作。在内部培养上,公司高度重视对骨干技术人员的培养,深度发掘员工的潜能,组织员工参加各项专业技能培训,支持员工参加各类学历和资格考试,提高员工自身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外部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设。

七、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一)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坚持采用国际化的质量标准,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子公司江顺装备还通过了EN15085-2、ISO3834、ISO/TS 22163:201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根据上述认证管理标准、客户要求和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了一体化质量管理体系与动态管理系统,制定了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与质量要求。

2、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坚持贯彻以质量为根本的生产理念,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业务和产品相关的行业标准。公司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并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编制了一系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阐明了公司的质量方针、技术安全方针及其目标,描述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公司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顺序和相互作用做了明确的规定,以达到持续改进质量、提高公司业绩和客户满意度的目的。

3、质量纠纷情况和质量安全问题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一贯重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业务和产品相关的行业标准,设立了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开展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测

1-1-141

量,确保标准化管理体系遵从性和有效性,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跟进督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纠纷。公司的生产过程和产品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未发生过影响恶劣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的方针,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首先,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其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其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第三,建立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生产人员的安全防护。

1、公司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江阴市应急管理局、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也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2、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工作。

根据上述安全生产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公司根据工作内容特点,厂区内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为员工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具和用品,加强宣传并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和演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建立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加强

1-1-142

生产人员的安全防护。公司主要安全生产设施为监控设施(摄像探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及泄漏报警装置、行车安全制动双闭锁装置、消防栓、中小型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各类安全警告牌及职业危害告知牌、风险告知牌等。公司定期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且运行正常。综上,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相应人员、设施、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三)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生产工序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环节,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工业废水的排放。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废气、粉尘、固体废料和危废等,公司已采取合理措施对上述污染物进行了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处理方案
废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生产废水。 公司及江顺装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 江顺机电: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江顺湖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
废气公司:吸风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江顺机电:漆雾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 江顺装备: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 江顺湖州:焊接延长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金属废料、焊渣、收集滤尘、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漆雾毡、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电火花油、废淬火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经分类收集后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噪声风机单独设置隔声房;选择低噪音设备;水泵、风机及空压机单独设置在隔声房内;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公司生产经营环节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污染物 类型主要污染物 名称主要产生 环节许可排放量 (t/a)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废水生活污水职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28,440.00化粪池外排污水处理厂
COD3.20
废气非甲烷总烃淬火工序0.046活性炭过滤1,200*104m3/a

1-1-143

污染物 类型主要污染物 名称主要产生 环节许可排放量 (t/a)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挥发性有机物、漆雾喷漆工序1.305漆雾毡+活性炭吸附12*104m3/h
颗粒物焊接工序0.22焊烟净化装置3,600*104m3/a
固废生活垃圾职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由市政垃圾处理部门收集
一般固废生产加工过程产生-一般固废仓库外售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吸附废气过程中产生-危险固废仓库委托资质单位专门处理
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淬火油、废电火花油机加工、淬火、电火花工序-危险固废仓库委托资质单位专门处理
废油漆桶、漆渣喷漆工序-危险固废仓库委托资质单位专门处理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危废处置的情况如下:

序号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内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证书期限
1无锡丰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乳化液、皂化液JSWX0205OOD015-2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
2江苏绿瑞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废淬火油、废矿物油JSYC0923OOD020-4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
3常州富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活性炭JSCZ0413OOD045-4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
4常州永葆绿能环境有限公司废油漆渣、 废漆雾毡JSCZ0412OOD079-2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
5常州永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桶JSCZ0412OOD069-32022年1月至2027年1月
6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乳化液、废机油、废电火花油33050001712020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日
7无锡金鹏水处理有限公司乳化液JSWX0206OOD243-12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

报告期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发行人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了检测,公司相关污染物排放达标。

除江顺国贸、江利贸易两家贸易型子公司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排污许可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类型编号有效期
1江顺科技排污许可证91320281732266787B001W2020年10月9日至

1-1-144

2023年10月8日
2江顺装备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20281666397999J001W2020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3日
3江顺机电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202816668205904001X2021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4江顺湖州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502MA2D497E8T001X2020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总额分别为77.04万元、117.43万元及169.6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环保设施、支付污水处理费、危废处理费、环境监测费、环保咨询费及环保人员工资等。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因环境污染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罚情形;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已建和在建项目履行的环评手续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环评批复环保验收
1江顺科技挤压模具、挤压配件、铝箔及深加工改建项目2005年7月29日经江阴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已验收
2年产2600吨散热器、气缸管执行器项目20073202810616环评登记表,无需验收
3年产1000套超大型轨道车辆专用结构型材挤压模具扩建项目20103202810113B已验收
4年产2000套高空幕墙型材高强度挤压模具扩建项目201232028100926已验收
5年产1万套高精度工业模具技改扩能项目和年产5000套汽车轻量化型材挤压用复杂截面挤压模具技改扩能项目201832028101090已验收
6年产10000套高精度模具技改扩能项目锡行审环许[2020]1516号已验收
7年产2万套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建项目锡行审环许[2021]1358号在建,尚未验收
8江顺机电年产800台套铜铝镁型材挤压机配套辅助设备搬迁扩能项目锡行审环许[2019]1169号已验收
9年产1000台套挤压机配套辅助设备技改扩能项目锡行审环许[2021]1026号已验收
10江顺装备流体控制设备执行器、缸体、散热器、法兰、结构件、管道配件的深加工项目20073202811117环评登记表,无需验收
11年产3万套高速铁路交流传201032028100202已验收

1-1-145

序号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环评批复环保验收
动核心元器件改建项目
12搬迁轨道交通用牵引组件并新增年产2000套风力发电机组建项目201832028101363已验收
13江顺湖州年产20000套(件)精密模具生产制造项目湖吴环改备[2020]27号已验收

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中,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项目(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上述规定,江顺机电“年产100套铝型材挤压辅助设备配套部件改建项目”、“年产200套铝型材挤压辅助设备部件改建项目”及江顺装备“年产1万套轨道交通精密机械装备扩建项目”属于仅分割、焊接、组装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江阴晟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江顺装备、江顺机电、江顺湖州2018年度至2020年度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5月出具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环境分析报告》,确认公司及其上述子公司调查范围内项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均按照有关法规和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均有效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竣工验收;已投产运行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中,有效执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情况良好,现有项目的实际生产量均在环评批复的产能范围内,不存在超产的情况;废水、废气监测因子、厂界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污口设置规范;固废均得到相应的处置或暂存;通过向各级环保部门咨询调查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公司、江顺装备、江顺机电、江顺湖州在调查时段内未发现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已建和在建项目已经按规定依法履行了必要的环评审批及验收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1-1-146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及认证情况

(一)业务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经营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持有人备案主体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
江顺 科技江阴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03335050长期有效
江顺 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关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3216963493 检验检疫备案号:3209603957长期有效
江阴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03334853长期有效
江顺 国贸江阴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00657511长期有效
江利 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海关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3216963562 检验检疫备案号:3209602049长期有效
江阴市外经贸局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03335066长期有效

因业务调整、不再直接从事货物对外进出口业务,公司、江顺国贸已分别于2021年1月、2019年3月办结海关手续并注销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为便于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主申请并已取得了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发证主体证书编号认证内容、标准证书 有效期
江顺科技卡狄亚标准认证 (北京)有限公司U22Q2SZ8015642R1M挤压模具、挤压设备配件的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 GB/T19001-2016/ISO9001:2015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1月10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12484挤压模具、挤压设备配件的设计、制造; 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12485挤压模具、挤压设备配件的设计、制造; GB/T45001-2020 idt ISO 45001:20182021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AIITRE-00223IIIMS0605401AA级新型能力对应等级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GB/T 23001-20172023年3月24日至2026年3

1-1-147

持有人发证主体证书编号认证内容、标准证书 有效期
GB/T 23006-2022月23日
江顺 机电卡狄亚标准认证 (北京)有限公司U22Q2SZ8015656R1M有色金属挤压机的配套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 GB/T19001-2016/ISO9001:2015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15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21566有色金属挤压机的配套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 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21567有色金属挤压机的配套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 GB/T45001-2020 idt ISO 45001:2018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江顺 装备通标标准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CN13/31224机械零部件的制造; ISO9001:2015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通标标准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CN13/31178轨道车辆牵引电机部件,转向架部件和车钩部件的制造; ISO/TS22163:20172021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21503机械零部件的制造; 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331221504机械零部件的制造; GB/T45001-2020 idt ISO 45001:20182022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
DVSZERT GmbhZE-16083-01-00-EN15085-2016.0328.007轨道交通焊接和零部件; EN15085-2certificationlevelCL12022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
ANBCC Governing BoardCC3834P2N410Y22 Rev2轨道交通组件、风力发电框架; CNISO3834Part22022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4日
江顺 湖州卡狄亚标准认证 (北京)有限公司U22Q2SZ8026620R0M挤压模具、挤压设备配件的设计、制造和售后服务; GB/T19001-2016/ISO9001:20152022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1-148

(二)生产经营所需的审批、认证、备案情况

1、生产许可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产品目录,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未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无需办理生产许可审批。

2、产品认证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无须进行强制认证。

3、对外贸易

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的,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九、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亦不拥有境外资产。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4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考虑财务报告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基于业务的性质或金额大小或两者兼有而确定重要性。在性质方面,公司会评估业务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会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在评价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选择的基准包括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等指标。发行人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税前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税前利润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03.737,914.9710,980.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96-771.65
应收账款16,123.4112,202.229,430.05
应收款项融资12,051.9015,923.889,250.42
预付款项2,042.811,221.501,185.35
其他应收款746.883,218.13741.93
存货24,793.7325,298.3617,765.63
其他流动资产274.0562.68225.61
流动资产合计67,141.4765,841.7450,351.34
非流动资产:

1-1-150

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投资性房地产1,116.381,190.821,265.26
固定资产16,604.9611,353.0410,601.81
在建工程8,576.511,281.21189.82
使用权资产149.75259.88-
无形资产7,983.421,592.301,519.63
长期待摊费用576.77659.45773.80
递延所得税资产977.31439.7049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416.89256.59275.63
非流动资产合计36,401.9817,033.0015,117.37
资产总计103,543.4682,874.7465,468.7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405.628,011.0815,072.60
应付票据12,112.7511,089.242,290.00
应付账款20,270.0212,090.5310,174.2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7,977.8120,337.2715,213.93
应付职工薪酬2,991.362,683.742,949.26
应交税费2,351.971,045.562,404.49
其他应付款215.37215.64749.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32237.90-
其他流动负债1,251.221,709.241,415.58
流动负债合计62,704.4557,420.2150,269.1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8.9685.10-
预计负债1,044.19880.39790.86
递延收益216.45249.15195.13
递延所得税负债723.28--
非流动负债合计2,042.881,214.64985.99
负债合计64,747.3458,634.8551,255.15

1-1-151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00.004,500.004,500.00
资本公积4,873.404,177.403,481.40
盈余公积2,008.43772.30479.26
未分配利润27,414.2914,790.195,75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796.1224,239.8914,213.55
所有者权益合计38,796.1224,239.8914,21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3,543.4682,874.7465,468.7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9,242.5874,150.0454,911.54
其中:营业收入89,242.5874,150.0454,911.54
二、营业总成本73,814.5561,781.0646,465.50
其中:营业成本56,989.1847,395.4034,685.64
税金及附加644.68383.87465.76
销售费用5,113.744,755.113,607.14
管理费用6,213.415,299.134,323.02
研发费用4,516.693,406.982,703.72
财务费用336.85540.56680.22
其中:利息费用524.85692.37857.01
利息收入99.32113.20199.25
加:其他收益281.74393.79164.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7.0153.01
信用减值损失-186.28-354.29-112.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8.18-277.15-81.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422.3727.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377.5512,160.728,496.20
加:营业外收入22.03195.1529.64
减:营业外支出132.69160.3999.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266.8912,195.488,426.35

1-1-15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1,406.661,865.141,434.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860.2310,330.346,991.6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860.2310,330.346,991.6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860.2310,330.346,991.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3,860.2310,330.346,991.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3,860.2310,330.346,991.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3.082.301.5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3.082.301.5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526.1859,160.0138,450.40
收到的税费返还1,369.24978.551,088.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26.552,156.192,068.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321.9762,294.7541,607.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311.0324,496.8813,966.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957.4915,532.3310,521.28
支付的各项税费5,171.905,210.164,904.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96.885,473.636,09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237.3050,713.0035,488.72

1-1-15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84.6711,581.756,118.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950.004,989.3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07.01665.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6.13107.161,165.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67.75-2,43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3.884,064.179,25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41.811,005.721,52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950.004,989.3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2,597.752,051.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11.817,553.478,56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93-3,489.30691.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37.3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300.0012,000.0015,5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00.0012,000.0017,287.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900.0019,050.0016,3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3.313,638.493,454.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0.81695.671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24.1223,384.1619,96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4.12-11,384.16-2,677.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8.5475.9716.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71.16-3,215.734,149.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64.979,680.715,531.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36.136,464.979,680.71

1-1-154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24.611,896.175,036.82
应收票据--553.15
应收账款5,467.353,893.083,848.30
应收款项融资8,383.209,524.396,218.35
预付款项545.551,568.494,100.12
其他应收款10,575.514,406.295,556.72
存货5,749.183,557.723,567.48
其他流动资产178.24--
流动资产合计34,923.6424,846.1428,880.9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5,232.565,232.564,341.75
投资性房地产520.13572.02623.91
固定资产10,233.285,824.105,336.02
在建工程446.5477.8841.59
使用权资产26.0318.89-
无形资产878.93813.02727.30
长期待摊费用475.72502.94594.87
递延所得税资产776.25283.53352.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78252.35157.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8,709.2113,577.2812,175.42
资产总计53,632.8438,423.4141,056.3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5.174,005.9312,068.14
应付票据--2,200.00
应付账款10,094.971,498.151,418.10
预收款项---

1-1-1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合同负债538.74327.53234.63
应付职工薪酬1,345.001,183.541,452.44
应交税费246.89435.762,126.58
其他应付款9,923.6917,242.8410,674.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2.34104.62-
其他流动负债70.0442.5830.50
流动负债合计26,296.8224,840.9530,204.7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954.11815.73771.97
递延收益170.04196.03135.30
递延所得税负债583.84--
非流动负债合计1,707.991,011.76907.27
负债合计28,004.8125,852.7131,112.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4,500.004,500.004,500.00
资本公积4,434.223,738.223,042.22
盈余公积1,969.38733.25440.21
未分配利润14,724.433,599.241,961.90
所有者权益合计25,628.0312,570.719,944.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3,632.8438,423.4141,056.35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33,659.7428,881.6926,741.66
减:营业成本19,561.1117,188.3116,583.66
税金及附加235.52225.60235.94
销售费用2,579.312,362.562,090.91
管理费用4,408.933,640.252,973.38
研发费用1,858.091,574.861,456.78
财务费用211.36430.11518.84
其中:利息费用218.67445.69655.41
利息收入9.6018.74139.77

1-1-15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加:其他收益203.93277.6695.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00.00-3,226.60
信用减值损失23.39-121.33-6.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85-35.32-32.6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7218.8411.9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529.613,599.856,176.30
加:营业外收入0.260.6411.64
减:营业外支出77.4274.5961.6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452.453,525.906,126.32
减:所得税费用91.12595.53551.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61.332,930.375,574.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61.332,930.375,574.6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2,361.332,930.375,574.60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507.9422,502.7313,597.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9.291,570.371,782.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947.2324,073.1015,379.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307.9110,945.2713,024.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346.017,199.865,726.08
支付的各项税费2,071.072,861.722,319.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77.312,207.384,610.57

1-1-15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302.3023,214.2325,679.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4.93858.87-10,300.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3.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500.00-638.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8.9896.471,138.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7.755,000.003,181.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76.735,096.475,962.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76.18457.68682.46
投资支付的现金-890.811,613.1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50.003,503.541,78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26.184,852.034,083.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55244.441,879.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37.3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7,000.0012,0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8,704.0311,932.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00.0015,704.0325,620.3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15,050.0013,07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8.273,437.683,256.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08.77310.321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17.0418,798.0016,446.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17.04-3,093.979,173.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8.44-1,990.65752.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6.173,836.823,083.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4,024.611,846.173,836.82

1-1-158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七)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961号)。

2、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10,355.87万元、13,091.47万元和17,295.37万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925.82万元、889.25万元和1,171.96万元,账面余额较高。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将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测试并评价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涉及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复核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1-1-159

③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④对于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⑤实施函证程序及访谈程序,并将函证结果、访谈记录与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⑥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2)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911.54万元、74,150.04万元和89,242.58万元。收入是公司管理层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收入的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测试并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报告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④对本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签收回执、

1-1-160

验收单等,对于海外销售则进一步核对报关单及提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⑤实施函证及访谈程序,并将函证结果、访谈记录与公司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⑥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签收回执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营业收入的列报是适当的。

(八)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名称持股表决权是否合并说明

1-1-161

比例比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苏江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100%报告期内始终在合并范围内
江阴江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100%报告期内始终在合并范围内
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0%100%报告期内始终在合并范围内
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100%100%报告期内始终在合并范围内
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100%100%自2020年7月其设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九)分部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1-1-162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1-1-163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1-1-164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1-165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1-1-166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1-1-167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1-1-168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月初1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1-1-169

算,由此产生折算后的汇兑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1-170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

1-1-171

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

1-1-172

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

1-1-173

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

1-1-174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1-1-175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1-176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

1-1-177

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1-1-178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1-1-179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1-1-180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一)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机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机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对应应收账款连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二)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

1-1-181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销售货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关联方销售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云信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云信款项对应应收账款连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十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1-1-182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四)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1-1-183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4-1059.50-23.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1-1-184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1-1-185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1-1-186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八)使用权资产(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1-1-187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十九)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1-1-188

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土地出让年限
软件5受益期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经复核,本公司无该类无形资产。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1-189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摊销年限备注
装修及改良支出5年预计使用期限

(二十一)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二)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1-190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

1-1-191

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1-1-192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租赁负债(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

1-1-193

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

1-1-194

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六)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主要产品的销售。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产品交付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确认收入通常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所确认的产品接收单。

1-1-195

(1)国内销售

模具、零部件销售:公司开出发货单,仓库发出货物,在客户签收后,公司取得发货单回单或客户验收单时,按合同或订单约定价格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设备销售:公司开出发货单,仓库发出货物,公司取得验收合格单后,按合同或订单约定价格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出口销售

模具、零部件销售:公司开出发货单,仓库发出货物,公司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货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设备销售:公司开出发货单,仓库发出货物并报关,公司取得客户验收合格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各类产品的主要合同条款与收入确认政策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主要合同条款收入确认政策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条款结算安排退换货政策确认时点主要依据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国内: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后,客户组织试模验收合格后,视为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时点。通常按月结算货款超标试模多次仍不能使用的模具不予验收,公司可补做或退模。模具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验收单
国外:主要以FOB、CIF为主,通常为货物越过船舷视为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时点。通常为预收货款形式多次试模仍不能使用的模具,经双方确认后予以更换。取得报关单和货运提单时,确认收入报关单和货运提单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公司在设备安装调试好后,由客户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合格视为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时点。结算一般分为合同签订后的预付款、发货前的发货款、验收合格后的验收款和质保金。公司交付的货物,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设备清单和质量、技术标准约定要求的,客户有权选择要求发行人维修或换货,也有权选择退货。设备经客户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单
精密机械零部件国内:货物送至客户仓库,经客户检验合格后,仓库接收入库。仓库签收货物视为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时点。通常按月结算货款对于不合格产品,在产品上加注不合格标识后拒收并退回公司。货物经客户签收确认,确认收入。发货单回单
国外:主要以FOB为主,通常为货物越过船舷视为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时点。通常为客户获取提单后30-60天结算货款货物交付后,若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缺陷,供应商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取得报关单和货运提单时,确认收入报关单和货运提单

综上,公司各类产品及贸易收入确认政策合理、收入确认时点准确、收入确认依据充分,与主要合同条款约定相符。

(二十七)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

1-1-196

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1-197

(二十八)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核算内容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除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以外的所有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1-1-198

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1-1-199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三十)租赁(适用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1-1-200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一)租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1-1-201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短期租赁租赁期限短于1年(含)的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租赁资产价值低于5万元(含)的租赁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1-1-202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1-203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具体如下: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仅存在经营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1-1-204

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1年1月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付款项1,185.35--55.56-55.561,129.78
使用权资产--720.76720.76720.76
资产合计1,185.35-665.19665.191,850.54
应付账款10,174.22-0.290.2910,174.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31-448.31448.31
租赁负债--448.31664.90216.59216.59
负债合计10,174.22-665.19665.1910,839.41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于2021年1月1日,对本公司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以外的经营租赁进行重新计量,将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各租赁主体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折现确认使用权资产金额720.76万元,同时增加租赁负债;将已预付租赁款调整至租赁负债,减少预付款项金额55.56万元,增加应付账款金额0.29万元,同时减少租赁负债金额55.85万元。

于2021年1月1日,对本公司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8.31万元,同时减少租赁负债。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分别为5.17%、5.22%、4.56%。

首次执行日前一年度报告期末不存在重大经营租赁。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

1-1-205

日”)。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在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23]001950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江顺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

1-1-206

况。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2422.3727.4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6.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6.12370.08141.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7.0153.0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4.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0458.47-46.84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73.33457.94286.07
减:所得税影响额42.6190.0079.6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130.72367.94206.4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860.2310,330.346,99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729.519,962.406,785.20
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0.95%3.69%3.04%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资产处置损益、合并同一控制下子公司的当期损益、政府补助、资金往来计收的利息等。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06.45万元、367.94万元和130.72万元,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3.04%、3.69%和0.95%。

1-1-207

四、缴纳的主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应税收入13%、9%13%、9%13%、9%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25%/15%25%/20%/15%
城建税实缴流转税税额5%5%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2%2%

(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复文件

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核,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200308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江顺机电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73200208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2020年12月2日,子公司江顺机电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核,取得了编号为GR20203200130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内按照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江顺装备于2018年11月28日取得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2003402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享受自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年11月30日,该子公司通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核,取得了编号为GR20213201023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因此,本报告期内按照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1-208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条件,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江顺湖州于2020年度符合以上政策,按照适用条款享受所得税优惠。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顺机电、江顺装备均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均处于有效期内。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江顺装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24年11月到期,子公司江顺机电《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23年12月到期。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发行人预计获得相关税收优惠批复不存在重大障碍,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3、其他风险”中披露相关风险。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071.151.00
速动比率(倍)0.680.71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22%67.28%75.7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625.393.1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876.325.17
存货周转率(次)2.252.182.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8,479.9215,225.5111,011.24
利息保障倍数(倍)35.2121.9912.8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860.2310,330.346,991.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3,729.519,962.406,785.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6%4.59%4.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912.571.3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66-0.710.92

1-1-209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等折旧+无形资产等摊销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98%53.50%55.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56%51.59%54.34%

2、每股收益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82.301.553.082.301.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52.211.513.052.211.51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1-1-210

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六、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89,242.5820.35%74,150.0435.04%54,911.54
其中:营业收入89,242.5820.35%74,150.0435.04%54,911.54
二、营业总成本73,814.5519.48%61,781.0632.96%46,465.50
其中:营业成本56,989.1820.24%47,395.4036.64%34,685.64
税金及附加644.6867.94%383.87-17.58%465.76
销售费用5,113.747.54%4,755.1131.82%3,607.14

1-1-211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管理费用6,213.4117.25%5,299.1322.58%4,323.02
研发费用4,516.6932.57%3,406.9826.01%2,703.72
财务费用336.85-37.68%540.56-20.53%680.22
其中:利息费用524.85-24.20%692.37-19.21%857.01
利息收入99.32-12.25%113.20-43.19%199.25
加:其他收益281.74-28.45%393.79139.87%164.17
投资收益0.00-100.00%7.01-86.77%53.01
信用减值损失-186.28-47.42%-354.29214.97%-112.48
资产减值损失-148.18-46.53%-277.15238.09%-81.97
资产处置收益2.24-89.98%22.37-18.50%27.45
三、营业利润15,377.5526.45%12,160.7243.13%8,496.20
加:营业外收入22.03-88.71%195.15558.51%29.64
减:营业外支出132.69-17.27%160.3961.21%99.49
四、利润总额15,266.8925.18%12,195.4844.73%8,426.35
减:所得税费用1,406.66-24.58%1,865.1430.00%1,434.70
五、净利润13,860.2334.17%10,330.3447.75%6,991.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0.2334.17%10,330.3447.75%6,991.65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7,052.7297.55%72,204.5997.38%53,705.8497.80%
其他业务收入2,189.862.45%1,945.452.62%1,205.702.20%
合计89,242.58100.00%74,150.04100.00%54,911.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80%、97.38%和

1-1-212

97.55%;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0%、2.62%和2.45%,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废料销售和房租收入。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000.66万元、1,654.63万元和1,957.54万元。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业务类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35,830.7541.16%29,931.3041.45%26,452.8549.26%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36,976.0042.48%30,008.9341.56%15,372.4428.62%
精密机械零部件11,285.1612.96%9,485.3313.14%9,924.8018.48%
其他2,960.803.40%2,779.043.85%1,955.743.64%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87,052.72100.00%72,204.59100.00%53,705.84100.00%

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主要为贸易业务收入,根据客户需求而销售的配套物资,如热固性粉末涂料、毛毡、铝制品等,以及加工费收入。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按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销售:73,218.0484.11%63,680.7288.19%40,728.7475.84%
华东地区59,048.4467.83%47,476.5065.75%30,264.0656.35%
华北地区2,218.732.55%3,188.684.42%2,956.505.50%
西南地区2,674.613.07%1,285.721.78%1,813.543.38%
华中地区5,768.836.63%3,387.144.69%1,831.823.41%
西北地区2,352.192.70%2,681.103.71%1,758.843.27%
华南地区501.780.58%5,125.707.10%1,562.772.91%
东北地区653.460.75%535.880.74%541.211.01%
境外销售:13,834.6715.89%8,523.8711.81%12,977.1024.16%

1-1-213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87,052.72100.00%72,204.59100.00%53,705.84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4.16%、11.81%和15.89%。

3)主要产品的境内、境外收入及比例

①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1,049.5986.66%26,249.4987.70%21,716.9282.10%
境外4,781.1613.34%3,681.8112.30%4,735.9317.90%
合计35,830.75100.00%29,931.30100.00%26,452.85100.00%

②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2,082.9586.77%28,363.1094.52%10,914.1871.00%
境外4,893.0613.23%1,645.835.48%4,458.2629.00%
合计36,976.00100.00%30,008.93100.00%15,372.44100.00%

③精密机械零部件

单位:万元

销售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9,119.8480.81%8,024.5184.60%7,578.5376.36%
境外2,165.3319.19%1,460.8215.40%2,346.2723.64%
合计11,285.16100.00%9,485.33100.00%9,924.80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营业务收入中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占比较高,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

1-1-214

(1)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收入

公司依靠20余年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开发经验和技术研发投入,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市场优势显著。近年来,随着市场开拓的成效日益显现,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的收入规模不断提高。报告期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的收入分别为26,452.85万元、29,931.30万元和35,830.75万元,整体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对该类业务的收入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数量(套)104,417100,98083,827
销售均价(元/套)3,431.512,964.083,155.65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万元)1,018.755,412.882,291.01
销售均价变动影响(万元)4,880.69-1,934.432,109.02
累计收入变动影响(万元)5,899.453,478.454,400.03

2021年,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销售收入增加3,478.45万元,主要系产品销量的增加。当期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0.46%,对收入增长的贡献金额为5,412.88万元;另一方面,当期配件销售中小规格低单价的挤压饼等产品销量增加,使配件平均单价下降,因此降低了2021年模具及配件产品整体销售均价。

2022年,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销售收入增加5,899.45万元,主要基于产品平均售价的提高。当期核心模具产品技术设计复杂程度、加工精密程度、工艺难度不断提升,产品销售均价增长15.7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金额为4,880.69万元。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收入分别为15,372.44万元、30,008.93万元和36,976.00万元,报告期内收入取得了较快增长。主要系基于模具类产品的业务协同效应及设备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优势,公司逐步开始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铝型材挤压生产线采购服务,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并积极支持客户在产品研发和验证过程中的一系列需求,该服务方案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下游诸多知名铝型材生产厂商主动寻求建立合作关系,因此带动铝型

1-1-215

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收入取得了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对该类业务的收入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数量(台)594603319
销售均价(万元/台)61.7149.4347.65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万元)-444.8913,532.294,708.87
销售均价变动影响(万元)7,295.961,075.192,137.99
累计收入变动影响(万元)6,851.0714,607.486,846.87

注:报告期内,设备维修改造收入分别为172.44万元、201.45万元和317.46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1.12%、0.67%和0.86%,金额及占比较小,在上述量价变动分析中予以剔除计算。2021年,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销售收入增长14,607.48万元,主要系设备销售数量的进一步提升。受益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铝型材挤压生产线采购服务的发展战略,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当期设备销售数量同比增长89.03%,对营业收入的增长贡献较大。

2022年,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销售收入增长6,851.07万元,主要得益于产品销售均价的提升。随着客户对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功能定制需求的多样化及产品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产品定价提高,销售均价增幅为24.85%,对营业收入变动的贡献为7,295.96万元。

(3)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收入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较强的机械生产制造能力,能够为客户定制化生产各类精密机械零部件,品种规格众多,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和其他传动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收入分别为9,924.80万元、9,485.33万元和11,285.1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对该类业务的收入变动的影响分析如下:

精密机械零部件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数量(万件)7.906.615.19
销售均价(元/件)1,421.531,414.851,877.55

1-1-216

精密机械零部件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万元)1,821.912,659.93-1,165.53
销售均价变动影响(万元)52.76-3,058.362,409.25
累计收入变动影响(万元)1,874.66-398.431,243.72

注:报告期内,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中制动闸片类产品数量合计约为50万件,数量占比分别为81.72%、71.88%和55.79%,收入占比分别为1.76%、1.41%和0.52%;上述产品由于数量多,但单价相对于其他产品极低,对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的影响较大,因此上述变动分析中予以剔除计算。

2021年,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下游客户日常经营及采购预期均造成一定影响。由于客户需求的变动,当期产品规格变动较大,销售均价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产品销售价格降幅对营业收入变动影响大于销售量提高而同比增加的营业收入,因此当期营业收入整体略有所下降。

2022年,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收入增加1,874.66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当期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9.48%,对收入增长的贡献金额为1,821.91万元。

3、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废料销售、房租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205.70万元、1,945.45万元和2,189.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0%、2.62%和2.45%,占比较为稳定。

(1)报告期内废料的主要销售客户、销售额和销售单价

公司废料主要由于生产加工产生的废铁屑,包括模具钢铁屑和普通铁屑。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分别为751.70万元、1,219.78万元、1,446.17万元,占废料销售的75.12%、73.72%、73.88%。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废料类别、数量、价格列示如下:

1)2020年度

单位:元/吨、万元

名称类别单价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478.22227.4522.73%
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087.62220.5722.04%
施雨模具钢铁屑4,748.08144.1214.40%

1-1-217

名称类别单价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马杰普通铁屑2,111.8888.168.81%
其他-2.640.26%
模具钢铁屑4,558.860.300.03%
小计-91.109.10%
黄石市昇辉工贸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575.2268.456.84%
合计-751.7075.12%

2)2021年度

单位:元/吨、万元

名称类别单价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672.70568.0934.33%
武汉汽轮电机铸锻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575.87239.6514.48%
陈学友普通铁屑2,720.25127.847.73%
其他-23.071.39%
小计-150.909.12%
马杰普通铁屑2,730.11131.267.93%
其他-17.171.04%
小计-148.438.97%
宜兴市大地坤晟模具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5,610.7671.964.35%
其他-40.772.46%
小计-112.726.81%
合计-1,219.7873.72%

3)2022年度

单位:元/吨、万元

名称类别单价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6,965.82631.0932.24%
江阴润天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7,047.74282.4914.43%
其他-52.862.70%
小计-335.3617.13%
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6,533.40204.1910.43%
陈学友普通铁屑2,526.41148.167.57%
其他-9.640.49%

1-1-218

小计-157.808.06%
湖北鹏丰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模具钢铁屑6,870.98117.736.01%
合计-1,446.1773.88%

公司铁屑销售时参照市场价格对客户进行询价,择优选择销售客户,铁屑销售价格一般参考同材质新料价格结合市场询价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从相同类别的铁屑销售来看,报告期内销售单价略有波动,主要客户年度间略有差异主要是由于销售时点的差异,总体与原材料钢铁价格波动趋势一致,定价公允。

(2)废料销售单价波动与市场价格具有一致性

1)模具钢铁屑销售单价波动与市场价格具有一致性

模具钢铁屑无公开市场价格,其销售价格一般参考同材质新料(H13模具钢)价格结合市场询价确定。报告期各期,公司模具钢铁屑销售单价与模具钢市场价格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铁屑类别2022年2021年2020年
模具钢铁屑6,815.075,630.305,199.57
H13模具钢市场均价16,374.1716,208.9415,834.04
比例41.62%34.74%32.84%

注:H13模具钢市场均价数据取自WIND中“工模具钢:H13(电炉)”市场均价。

1-1-219

数据来源:WIND经上述分析,报告期内模具钢铁屑销售单价占同材质新料市场价格的比例在35%-40%左右,波动与市场价格一致。2)普通铁屑销售单价波动与市场价格具有一致性报告期各期,公司普通铁屑销售平均单价呈上升趋势,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一致。

单位:元/吨,不含税

数据来源:WIND综上,公司各类废料销售单价波动与市场价格具有一致性。

(3)废料销售客户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废料销售客户进行工商信息查询,并进行访谈,访谈覆盖比例在80%以上,对双方交易的背景、内容及金额以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进行确认。经核查,废料销售客户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综上,从相同类别的铁屑销售来看,报告期内销售单价略有波动,各类废料销售单价波动与市场价格具有一致性,废料销售客户与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1-220

4、现金交易及第三方回款分析

(1)现金交易分析

1)现金交易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及现金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废料销售收入-4.7530.69
零星销售尾款-1.2430.43
收采购相关退款-0.1622.97
现金销售金额小计-6.1584.09
占营业收入比例-0.01%0.15%
零星材料采购--1.80
零星销售退款---
现金采购金额小计--1.80
占营业成本比例--0.01%

2020年至2021年,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现金交易,现金销售占比分别为0.15%、

0.01%,现金采购的占比分别为0.01%、0.00%,占比较低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现金销售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取的现金、部分零星销售尾款客户以现金支付以及供应商退回的采购款,现金采购包括现金零星材料采购和零星销售现金退款。2022年,公司不存在现金交易。

2)现金交易原因、必要性与合理性

①现金销售

现金销售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取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在废料销售环节存在现金收取销售款的情形,但其中以现金方式收取的废料销售款占废料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废料的销售对象中部分为个人,习惯使用现金收付款,通常情况下废料回收人员到公司厂区内现场清点、过磅称重,并直接以现金方式结算。

②现金采购

现金采购主要为零星材料采购所支付的现金。通常情况下,公司采取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但存在临时性零星材料现金采购的情况,

1-1-221

主要原因系该类采购零散、单笔金额较小、临时性较强,则以现金方式即时结清。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零星采购材料的金额较小。3)与现金交易有关的内部控制等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入确认与成本核算的原则准确、依据充分,与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的收入与成本核算方式相一致,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现金交易流水的发生与相关业务发生真实一致、可验证,不存在异常。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联方与现金交易涉及的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相关业务流程节点分工明确、授权清晰、相互牵制,能够实现对现金交易各环节的有效管控,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2)第三方回款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主要来自直接客户,仅存在少量由第三方回款的情形,第三方回款类型、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方回款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同一控制下653.45584.781,079.34
境外客户指定付款145.12163.90106.74
其他第三方回款3.50--
总计802.07748.681,186.09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90%1.01%2.16%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186.09万元、748.68万元和802.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1.01%和0.90%。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原因主要包括:

1)同一控制下:销售客户与销售回款方存在同一集团控制下内部单位(包括母子公司、兄弟公司等)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其内部根据资金统筹安排结算的需求,由其他相关公司代为付款。2020年度,公司同一控制下集团体系内第三方回款金额为1,079.34万元,主要涉及鑫铂股份(003038.SZ)、无锡祺晟铝业有限公司、HTH General Trading LLC等客户与其母子公司或兄弟公司

1-1-222

间的第三方代付情形,不存在异常。2)境外客户指定付款: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境外客户因货款资金结算便捷性或交易习惯等原因等,委托其他第三方向公司支付货款,上述情况均已取得客户的书面认可。

公司第三方回款(同一控制下和境外客户指定付款)均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所列示的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现有第三方回款对应的销售业务真实,与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可验证,不存在货款归属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综上,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原因,具有必要性、商业合理性。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明细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56,736.6399.56%47,159.9499.50%34,508.6999.49%
其他业务成本252.560.44%235.470.50%176.950.51%
合计56,989.18100.00%47,395.40100.00%34,685.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99.49%、99.50%和99.5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19,955.6636.61%16,937.1337.28%15,596.8847.05%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25,144.3046.13%20,458.7045.03%10,152.8230.63%

1-1-223

精密机械零部件7,539.2713.83%6,299.3913.87%5,971.5718.01%
其他1,873.923.44%1,736.053.82%1,427.814.31%
合计54,513.15100.00%45,431.28100.00%33,149.08100.00%

注:上述主营业务成本已剔除计入的运输费用,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其中,2021年和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剔除运费)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7.05%和19.99%,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4.44%和20.56%,变动趋势基本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36,349.9666.68%30,114.2666.29%22,111.4466.70%
直接人工6,537.3411.99%5,327.7811.73%3,636.0410.97%
制造费用11,625.8521.33%9,989.2421.99%7,401.6022.33%
合计54,513.15100.00%45,431.28100.00%33,149.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整体呈增长趋势。公司生产所需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类、五金件等原材料。其中,模具及配件和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直接材料占相应成本比例在60%左右,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的直接材料占相应成本比例在7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6.70%、66.29%和66.68%,较为稳定。

2、各产品类型的成本明细和单位成本情况

(1)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1,649.6458.38%9,917.4458.55%9,470.2160.72%
直接人工3,286.3416.47%2,770.5316.36%2,038.4313.07%
制造费用5,019.6825.15%4,249.1625.09%4,088.2426.21%
合计19,955.66100.00%16,937.13100.00%15,596.88100.00%
单位成本1,911.151,677.281,860.60

1-1-224

(元/套)

报告期内,随着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的业务规模和产品结构的变动,公司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略有波动,但总体成本结构较为稳定。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8,334.1472.92%14,716.0771.93%7,648.9275.34%
直接人工2,488.529.90%1,967.359.62%1,088.9210.73%
制造费用4,321.6517.19%3,775.2718.45%1,414.9813.94%
合计25,144.30100.00%20,458.69100.00%10,152.82100.00%
单位成本 (万元/台)42.1533.7931.46

注:设备维修改造类收入由于对应的数量多、成本及占比较小,在上述单位成本计算中予以剔除计算。

2020年度,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相关的成本明细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制造费用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较多的外购设备销售,外购设备相关成本均于直接材料中列示。剔除外购设备相关成本明细后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6,102.2070.28%14,256.8571.29%5,589.6569.06%
直接人工2,488.5210.86%1,967.359.84%1,088.9213.45%
制造费用4,321.6518.86%3,775.2718.88%1,414.9817.48%
合计22,912.36100.00%19,999.47100.00%8,093.55100.00%

剔除外购设备影响因素后,报告期内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成本结构中各项明细占比较为平稳。

(3)精密机械零部件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225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4,698.2262.31%3,919.5762.22%3,679.6161.62%
直接人工693.309.20%529.938.41%459.227.69%
制造费用2,147.7428.49%1,849.9029.37%1,832.7430.69%
合计7,539.27100.00%6,299.40100.00%5,971.57100.00%
单位成本 (元/件)941.37923.111,110.86

注:上述单位成本计算中未考虑制动闸片,上述产品由于数量多,单价相对于其他产品极低,对平均单位成本影响较大,因此上述分析中予以剔除计算。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中的产品种类数量较多,成本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受客户需求变动的影响,导致产品结构的变动,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亦有所波动。

3、制造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物料消耗2,168.9318.621,867.6917.071,834.9122.62
加工费1,529.5013.142,173.8519.871,626.9620.06
职工薪酬2,456.4121.092,178.7219.911,364.4016.82
折旧及摊销1,457.2612.521,304.3411.921,279.3115.77
水电费1,450.3212.461,125.8410.29927.8211.44
劳务费1,096.229.421,108.3110.13412.515.09
修理费用362.033.11239.032.18217.512.68
差旅费422.403.63277.172.53177.332.19
租赁费用472.424.06415.923.8085.681.06
其他227.551.95250.062.29185.562.29
总计11,643.04100.0010,940.93100.008,112.00100.00
营业成本-制造费用11,625.85-9,989.24-7,401.60-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为物料消耗、加工费、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水电费等,与营业成本中的制造费用的差异主要系成本结转中的暂时性时间差异。上述各明细项目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1-226

(1)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主要包括公用材料出库的五金配件等,按照实际发生计入制造费用,随业务规模的提高整体呈增长趋势。

(2)加工费

加工费主要为委外加工的费用支出。其中,2020年至2021年,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的产量呈下降趋势,相应的委外加工费减少;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随着生产规模的增长,委外加工的材料增多,委外加工费逐年增加。2022年,加工费金额同比下降,主要系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外购定制零配件增加、委外加工的材料减少。

(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核算车间管理部门和辅助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和产量的逐步增加,人员数量增加,薪酬水平亦有所提升,各期薪酬总额呈上涨趋势。

(4)折旧及摊销

2020年至2021年,折旧与摊销占制造费用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由于部分机器设备陆续到折旧年限。2022年,折旧与摊销占制造费用比例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生产设备所致。

(5)劳务费

劳务费主要为设备类产品劳务外包的相关支出。报告期内,为缓解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加强用工灵活性,公司将部分装卸及安装、隔热材料填充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劳务公司。随着设备类产品订单较快增长,2021年以来劳务费支出增长明显。

(6)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主要是生产厂房的租赁费用,随着公司设备类产品订单量的逐步增加,原有厂房已无法满足订单的需求,自2020年9月起新增厂房租赁,租赁费用随之增加。

(7)修理费用

1-1-227

修理费用主要是机器设备的修理费用支出,为维持生产每年均有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8)能源耗用和产量情况

公司主要的能源耗用发生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其热处理等生产环节用电量较大,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及精密机械零部件机械加工环节生产能耗较小。报告期内,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生产所用电费占公司制造费用中水电费的比例均超过80%。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电力耗用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用电数量(万度)1,738.181,459.341,123.49
产量(件/套)104,958100,05585,910
单位耗电量(度/件)165.61145.85130.78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的用电数量随产量的提高而相应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加工精密程度与复杂度更高的“一模多出”模具产量逐年上升,单位耗电量不断提高。

(三)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32,539.5794.38%26,773.3194.00%20,556.7695.23%
其他业务毛利1,937.315.62%1,709.986.00%1,028.754.77%
合计34,476.88100.00%28,483.29100.00%21,585.51100.00%

注:上述主营业务毛利计算中未考虑运输费用,下同。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的销售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0,556.76万元、26,773.31万元和32,539.57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23%、94.00%和94.38%,

1-1-228

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毛利及其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15,875.0948.79%12,994.1748.53%10,855.9752.81%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11,831.7036.36%9,550.2335.67%5,219.6225.39%
精密机械 零部件3,745.9011.51%3,185.9311.90%3,953.2319.23%
其他1,086.883.34%1,042.993.90%527.942.57%
主营业务 毛利32,539.57100.00%26,773.31100.00%20,556.76100.00%

报告期内,从毛利的构成看,模具及配件业务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其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较高,占比分别为52.81%、48.53%和48.79%。报告期内,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增幅较大,使得各类业务间毛利占比结构有所变化。

2、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1)毛利率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7.38%37.08%38.28%
其中: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44.31%43.41%41.04%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32.00%31.82%33.95%
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33.19%33.59%39.83%
其他36.71%37.53%26.99%
其他业务毛利率88.47%87.90%85.32%
综合毛利率38.63%38.41%39.31%

注:上述毛利计算中未考虑运输费用,下同。如考虑运输费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83%、36.08%和36.1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31%、38.41%和38.6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28%、37.08%和37.38%。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1-22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铝型材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分析如下:

1)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售价变动单位售价(元/套)3,431.512,964.083,155.65
增加额(元/套)467.42-191.57251.59
增幅15.77%-6.07%8.66%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元/套)1,911.141,677.281,860.60
增加额(元/套)233.87-183.33107.97
增幅13.94%-9.85%6.16%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7.71%-3.81%4.81%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6.82%6.18%-3.42%
毛利率的总体变动0.89%2.37%1.39%

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4%、43.41%和44.31%,整体呈现提升趋势。

2020年度,产品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分别为8.66%和6.16%,其中,产品单位售价的提升主要系当期大规格的配件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占比提升,配件单价同比增长32.34%,带动产品单位售价增长8.66%,相应单位成本也有所提高,但由于2020年度模具及配件的主要原材料圆钢及配件专用材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因此单位成本的增幅小于单位售价增幅,带动毛利率同比提升

1.39%。

2021年度,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的单位成本下降9.85%,超过平均单价降幅,使得当期毛利率有所提升。该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较上一年度进一步下降约2%;同时,当期配件销售主要以小规格低单价的挤压饼产品为主,配件的成本较低,平均单位成本为3,524.72元/套,较上一年度配件平均单位成本6,064.11元/套有较明显的下降,因此本期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大于单价的变动幅度。

2022年度,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1-1-230

2)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售价变动单位售价(万元/台)61.7149.4347.65
增加额(万元/台)12.281.786.70
增幅24.85%3.74%16.37%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万元/台)42.1533.7931.46
增加额(万元/台)8.362.323.26
增幅24.74%7.38%11.54%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3.60%2.38%9.69%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3.54%-4.70%-6.83%
毛利率的总体变动0.06%-2.32%2.86%

注:报告期内,设备维修改造收入分别为172.44万元、201.45万元和317.46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1.12%、0.67%和0.86%,金额及占比较小,在上述量价变动分析中予以剔除计算。报告期内,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95%、31.82%和

32.00%,其中,2020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的优化和产品定价的提高。2021年度毛利率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上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大。2022年,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一站式生产线服务方案不断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帮助公司取得了更多大规格型号的设备产品订单;同时,随着公司前期设备研发投入的不断积累,主要设备产品升级换代,产品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得产品定价整体呈提高趋势。2020年度,基于上述产品销售结构和产品自动化提高的影响,设备产品单位售价同比增幅为16.37%,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为9.69%。因此,2020年度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逐年提高。2021年,毛利率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涨价,如进一步剔除外购类设备产品,当期平均单位成本同比增长27.41%。大宗商品价格在2021年经历了普遍快速上涨,发行人设备类产品生产所需的各类通用型和定制型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未能在前期的产品定价中提前充分体现,使得原材料上涨幅度超过单价提升幅度,因此,当期产品毛利率下降明显。2022年度,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1-1-231

3)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精密机械零部件2022年2021年2020年
单位售价变动单位售价(元/件)1,421.531,414.851,877.55
增加额(元/件)6.68-462.70463.93
增幅0.47%-24.64%32.82%
单位成本变动单位成本(元/件)941.37923.111,110.86
增加额(元/件)18.27-187.75135.83
增幅1.98%-16.90%13.93%
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0.31%-19.35%17.04%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1.28%13.27%-7.23%
毛利率的总体变动-0.98%-6.08%9.81%

注:报告期内,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中制动闸片、调整器由于数量多,但单价相对于其他产品极低,对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的影响较大,上述变动分析中予以剔除计算。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9.83%、33.59%和

33.19%,主要系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

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中的产品种类数量较多,报告期内在经营策略上,公司不断加大对新产品种类的工艺研发、生产和销售支持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新产品一般拥有较高的定价空间,同时,随着公司不断减少和淘汰低单价、低毛利率的老产品,2020年度,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的单位售价提高,同比增幅为32.82%;另一方面,随着部分新产品逐步实现量产,规模效应提升,以及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2020年度单位成本的同比增幅

13.93%,较2019年度的同比增幅23.50%已明显放缓。因此,报告期内,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的毛利率在2020年度提升显著。

2021年度,由于客户需求的变动,使得当期产品规格较以前年度变动较大,产品平均单价同比下降24.64%;由于受到当期原材料涨价的影响,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16.90%)明显小于平均单价降幅,由此导致当期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2年度,精密机械零部件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1-1-232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在行业内的直接竞争对手均为非上市公司,无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进一步在细分行业领域中选择,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可以找到部分以模具为主营业务产品的已上市公司,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因其产品特点,其在细分行业内没有可比的已上市公司;另一当面,考虑各期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业务毛利占比超过或接近50%,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因此,主要从主营业务产品为模具的已上市公司中选取可比公司。公司选取同样以金属模具为主要产品,技术与工艺较为接近,主要原材料种类相近,且营业收入规模和公司较为接近的合力科技、威唐工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合力科技主要产品为精密铸造模具、热冲压模具和轻量化铝合金部品。威唐工业主要产品为冲压模具、检具、冲压零部件以及相关工业自动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主要产品类型
合力科技26.42%25.83%29.19%铸造模具和热冲压模具、铝合金部件等
威唐工业29.49%33.24%39.63%冲压模具、检具、冲压件等
平均值27.96%29.53%34.41%-
公司38.63%38.41%39.31%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

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毛利率计算中均未考虑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如下:一方面,由于模具作为下游行业的重要生产配套产品,其价格、毛利率等因所成型产品不同、下游应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等存在差异,使得模具产品的定价、生产成本也存在一定差异,从而使得各公司模具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同。另一方面,除模具产品外,公司主要产品还包括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和精密机械零部件,合力科技主要产品还包括铝合金部件,威唐工业主要产品还包括冲压件等,各公司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存在一定差异。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1-1-23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5,113.745.73%4,755.116.41%3,607.146.57%
管理费用6,213.416.96%5,299.137.15%4,323.027.87%
研发费用4,516.695.06%3,406.984.59%2,703.724.92%
财务费用336.850.38%540.560.73%680.221.24%
合计16,180.6918.13%14,001.7918.88%11,314.1020.6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1,314.10万元、14,001.79万元和16,180.6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0%、18.88%和18.13%。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较快,规模效应显现。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金3,078.0260.19%2,615.5755.01%1,887.4752.33%
售后服务费992.7319.41%930.1419.56%885.8924.56%
业务招待费469.889.19%573.4612.06%344.679.56%
交通及差旅费278.095.44%250.425.27%241.176.69%
广告及宣传费87.791.72%181.043.81%88.382.45%
办公费65.571.28%17.200.36%60.551.68%
折旧及摊销40.070.78%46.500.98%37.471.04%
其他101.591.99%140.792.96%61.541.71%
合计5,113.74100.00%4,755.11100.00%3,607.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607.14万元、4,755.11万元和5,113.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7%、6.41%和5.73%,公司销售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较快。销售费用中占比较高的主要为工资薪金、售后服务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1-1-234

1)工资薪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万元)3,078.022,615.571,887.47
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人)128113101
职级分布中高层(人)787
普通(人)12110594
平均薪酬(万元)23.9823.2218.69

注:平均薪酬按各期发放的工资人次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分别为1,887.47万元、2,615.57万元和3,078.02万元,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在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所致。与此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提升,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也逐年增长。

2)售后服务费

公司产品的销售、使用以及售后服务具有一定的行业特点,尤其对于挤压模具类产品,其对尺度精度要求较高且生产过程中易磨损,因此在质保期内需要进行修理维护等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售后服务费主要系模具产品售后维修费用、差旅费以及少量设备维修费,金额分别为885.89万元、930.14万元和992.73万元,根据产品及特点,上述费用以模具类产品售后维护费为主。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5.07%5.08%4.40%
威唐工业8.62%11.69%15.41%
平均值6.85%8.38%9.91%
发行人8.13%9.18%9.25%

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比计算中均已还原运费。

报告期内,2021-2022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0年度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1-235

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各公司的业务区域、客户结构和销售人员数量不同。业务区域方面,威唐工业外销收入占比约55%-75%,相对较高,运输费用金额较大,因此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客户结构和销售人员数量方面,合力科技和威唐工业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平均在50%-70%,客户结构较为集中,对应销售人员数量较少,平均销售人员在15-25人左右;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在20%-30%左右,较为分散,因此销售人员数量较多,同期平均销售人员在100人以上,对应销售人员薪酬总额较大,相应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较多。如剔除上述运输费用、人员薪酬及相应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因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销售费用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1.57%1.67%1.80%
威唐工业1.87%2.83%3.12%
平均值1.72%2.25%2.46%
发行人1.44%1.77%2.06%

注:合力科技2022年度报告披露的销售费用科目明细中将“业务招待费”从“其他”中拆出,并披露了上期发生额,因此同步修改上表中合力科技2021年度比例情况。

剔除上述因素后,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金2,832.6145.59%2,256.6742.59%1,766.2240.86%
业务招待费927.6614.93%643.0912.14%779.8218.04%
咨询及服务费248.924.01%394.987.45%336.107.77%
折旧及摊销417.196.71%295.955.58%278.686.45%
办公费用385.626.21%283.205.34%207.094.79%
租赁及物业费167.812.70%198.633.75%184.264.26%
交通及差旅费173.402.79%180.313.40%141.523.27%

1-1-236

环保及安全生产费116.801.88%105.571.99%82.881.92%
股份支付费用696.0011.20%696.0013.13%348.008.05%
其他247.393.98%244.734.62%198.454.59%
合计6,213.41100.00%5,299.13100.00%4,323.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323.02万元、5,299.13万元和6,213.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7.15%和6.96%,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规模效应显现;另一方面,公司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348.0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薪金和业务招待费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薪金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管理人员薪酬(万元)2,832.612,256.671,766.22
管理人员平均人数(人)176158142
职级分布中高层(人)181514
普通(人)158143128
平均薪酬(万元)16.0814.2812.44

注:平均薪酬按各期发放的工资人次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1,766.22万元、2,256.67万元和2,832.61万元,薪酬总额、平均人数和平均薪酬均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相应提升了整体激励水平,同时增加了行政、财务等管理人员的引进所致。

2)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日常招待的食宿费用和集中批量购买酒水、茶叶等支出。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提升,日常业务招待量较期初有所增加,导致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较高。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1-1-23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6.11%6.20%6.41%
威唐工业6.95%7.13%9.47%
平均值6.53%6.67%7.94%
发行人6.96%7.15%7.8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略高于合力科技,低于威唐工业。由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上述公司较为接近,因此管理费用率整体与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524.85692.37857.01
减:利息收入99.32113.20199.25
汇兑损益-124.67-71.583.27
银行手续费36.0132.9719.18
合计336.85540.56680.2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80.22万元、540.56万元和336.85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4%、0.73%和0.38%。公司利息费用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产生;利息收入主要为资金往来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0.42%1.12%0.35%
威唐工业-1.28%1.55%2.32%
平均值-0.85%1.33%1.33%
发行人0.25%0.73%1.24%

1-1-238

4、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金2,952.1165.36%2,355.4369.14%1,730.4764.00%
直接投入1,271.3428.15%807.5423.70%739.7427.36%
其他费用293.246.49%244.017.16%233.518.64%
合计4,516.69100.00%3,406.98100.00%2,703.7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703.72万元、3,406.98万元和4,516.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比为4.92%、4.59%和5.06%。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长,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符合公司研发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研发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万元)2,952.112,355.431,730.47
研发人员平均人数(人)144127103
职级分布中高层(人)141311
普通(人)13011493
平均薪酬(万元)20.4718.6016.75

注:平均薪酬按各期发放的工资人次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分别为1,730.47万元、2,355.43万元和2,952.11万元,研发人员薪酬总额的增长主要系人员数量增加及平均薪酬水平的提升。

2020年至今,公司为满足产品高精度、多规格、智能化、全产线服务的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宽下游应用领域,加大研发激励与人才引进,研发人员数量和平均薪酬均有一定提升。

(3)研发费用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开展了多项研发项目,其中各年度项目预算金额前五名的

1-1-239

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等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进度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高精度一模多出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1,255.00--835.83已完成
2微通道铝扁管型材挤压工模具的研发1,046.00--620.94已完成
3新型水冷机座的研发583.00--242.52已完成
4智能型单牵引机的研发578.00--397.44已完成
5太阳能模具一次试模合格率提升520.00457.57--已完成
6新能源汽车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510.00-518.70-已完成
7双门燃气连续式时效炉的研发470.00442.87--已完成
8新能源汽车精密核心部件型材模具的研发460.00512.82--已完成
9高精度模具加工技术的研发460.00501.26--已完成
10新型驻波水淬的研发459.00--251.37已完成
11双层冷床生产线450.00425.47--已完成
12单元式幕墙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380.00-389.09-已完成
13滚入式自动堆叠机的研发370.00-386.08-已完成
14散热器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360.00-339.25-已完成
15汽车用精密天窗导轨型材挤压模具的研发350.00-327.82-已完成

注:上表中2020年度项目研发周期为2年(2019年至2020年)。

(4)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4.79%4.71%3.45%
威唐工业3.27%4.42%3.68%
平均值4.03%4.56%3.57%
发行人5.06%4.59%4.92%

1-1-24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较为注重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支出相对较多。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186.28-354.29-112.48
资产减值损失-148.18-277.15-81.9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48.18-277.15-81.97
资产处置收益2.2422.3727.45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其中,公司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此后计提的坏账损失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64.17万元、393.79万元和281.74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对发行人报告期与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其中,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轨道列车用铝型材大型复杂截面挤压模具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84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0套汽车轻量化型材挤压用复杂截面挤压模具技改扩能项目--13.97与资产相关
中小微、服务型制造资金-82.1043.50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专项补助--32.00与收益相关
研究开发费用奖励资金-30.00-与收益相关

1-1-241

高新企业奖励资金18.5010.00-与收益相关
上市挂牌奖励资金60.0020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57.74--与收益相关
产业强镇专项扶持资金14.70--与收益相关
重大项目推进补贴15.00与收益相关
专利及高价值专利培育资金12.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77.94322.10110.31-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3.01万元、7.01万元和0.00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支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外收入22.03195.1529.64
营业外支出132.69160.3999.49
利润总额15,266.8912,195.488,426.35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0.14%1.60%0.35%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0.87%1.32%1.18%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小,整体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收到合同解约赔偿收入等,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捐赠支出和滞纳金等。

(六)非经常性损益和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三、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2,686.431,780.38900.06
出口退税1,369.24978.551,088.73
税收优惠合计4,055.672,758.931,988.79

1-1-24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15,266.8912,195.488,426.35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26.57%22.62%23.60%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主要由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出口退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持续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税收分析

1、增值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初未交494.19-107.80410.11
本期应交4,402.243,144.972,566.54
本期已交3,314.412,542.983,084.45
期末未交1,582.01494.19-107.80

2、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初未交428.71933.60585.17
本期应交1,220.981,813.441,686.93
本期已交1,394.452,318.331,338.50
期末未交255.24428.71933.60

3、所得税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15,266.8912,195.488,426.3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290.031,829.322,106.59

1-1-24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22.07139.65-459.7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218.43
所得税税率变更的影响-104.14-114.6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55.07296.32277.2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633.60-495.56-383.20
固定资产折旧加计扣除的影响-724.95--
环保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影响-1.96-7.52
所得税费用1,406.661,865.141,434.70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相对稳定,不存在下列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存在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1-1-244

七、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1,103.7310.72%7,914.979.55%10,980.7116.77%
应收票据4.960.00%--771.651.18%
应收账款16,123.4115.57%12,202.2214.72%9,430.0514.40%
应收款项融资12,051.9011.64%15,923.8819.21%9,250.4214.13%
预付款项2,042.811.97%1,221.501.47%1,185.351.81%
其他应收款746.880.72%3,218.133.88%741.931.13%
存货24,793.7323.95%25,298.3630.53%17,765.6327.14%
其他流动资产274.050.26%62.680.08%225.610.34%
流动资产合计67,141.4764.84%65,841.7479.45%50,351.3476.91%
投资性房地产1,116.381.08%1,190.821.44%1,265.261.93%
固定资产16,604.9616.04%11,353.0413.70%10,601.8116.19%
在建工程8,576.518.28%1,281.211.55%189.820.29%
使用权资产149.750.14%259.880.31%--
无形资产7,983.427.71%1,592.301.92%1,519.632.32%
长期待摊费用576.770.56%659.450.80%773.80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977.310.94%439.700.53%491.410.75%
其他非流动资产416.890.40%256.590.31%275.63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36,401.9835.16%17,033.0020.55%15,117.3723.09%
资产总计103,543.46100.00%82,874.74100.00%65,468.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5,468.71万元、82,874.74万元和103,543.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91%、79.45%和

64.84%,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9%、20.55%和35.16%,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

1-1-245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1,103.7316.54%7,914.9712.02%10,980.7121.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960.01%--771.651.53%
应收账款16,123.4124.01%12,202.2218.53%9,430.0518.73%
应收款项融资12,051.9017.95%15,923.8824.19%9,250.4218.37%
预付款项2,042.813.04%1,221.501.86%1,185.352.35%
其他应收款746.881.11%3,218.134.89%741.931.47%
存货24,793.7336.93%25,298.3638.42%17,765.6335.28%
其他流动资产274.050.41%62.680.10%225.610.45%
流动资产合计67,141.47100.00%65,841.74100.00%50,351.34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17.220.16%
银行存款9,436.1384.98%6,464.9781.68%9,663.4888.00%
其他货币资金1,667.6015.02%1,450.0018.32%1,300.0011.84%
合计11,103.73100.00%7,914.97100.00%10,980.71100.00%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667.601,450.001,300.00
合计1,667.601,450.001,3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980.71万元、7,914.97万元和

1-1-246

11,103.73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77%、9.55%和10.73%,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变动,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回款变动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17,295.3713,091.4710,355.87
坏账准备1,171.96889.25925.8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6,123.4112,202.229,430.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430.05万元、12,202.22万元和16,123.41万元,占公司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40%、14.72%和

15.57%。

(1)应收账款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6,123.4112,202.229,430.0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同比增幅32.14%29.40%-5.1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
营业收入89,242.5874,150.0454,911.54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0.35%35.04%27.1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占营业收入比例18.07%16.46%17.17%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7%、

16.46%和18.07%,应收账款的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匹配。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1-1-247

应收账款比例应收账款比例应收账款比例
1年以内16,215.3993.76%12,351.4594.35%9,522.4991.95%
1至2年764.954.42%506.313.87%474.114.58%
2至3年90.170.52%190.491.46%170.581.65%
3至4年182.621.06%43.230.33%41.230.40%
4至5年42.230.24%--40.630.39%
5年以上----106.831.03%
合计17,295.37100.00%13,091.47100.00%10,355.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绝大多数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1.95%、94.35%和93.76%。公司已按照相关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合力科技510305080100
威唐工业32050100100100
公司51035100100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稳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基本一致。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客户名称应收账款 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已计提 坏账准备
2022年12月31日布兰肯集团1,481.338.56%74.07
栋梁铝业1,419.128.21%81.78
敏实集团1,366.857.90%71.77
中信渤海1,201.256.95%62.58
华建铝业954.625.52%47.73
合计6,423.1837.14%337.93
2021年12月31日栋梁铝业1,691.4312.92%84.57
布兰肯集团1,516.6311.58%75.83

1-1-248

华建铝业562.224.29%28.27
西南铝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525.174.01%26.26
敏实集团483.713.69%27.09
合计4,779.1736.51%242.02
2020年12月31日滨海通达674.906.52%33.74
敏实集团560.675.41%28.03
布兰肯集团547.115.28%27.36
中车公司428.204.13%23.28
鑫铂股份422.954.08%21.95
合计2,633.8325.43%134.36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已合并计算。

(4)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进度

截至2023年3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9,731.31万元、12,279.38万元、9,305.33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3.97%、93.80%、

53.80%,期后回款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17,295.3713,091.4710,355.87
期后回款金额9,305.3312,279.389,731.31
期后回款比例53.80%93.80%93.97%
其中:银行回款金额4,368.655,148.273,928.53
占比46.95%41.93%40.37%
票据回款金额4,873.686,895.375,063.43
占比52.38%56.15%52.03%
云信回款[2]金额63.00235.74739.35
占比0.68%1.92%7.60%

注1: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

注2:中企云链是由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包括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构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云信是中企云链平台上流转的企业信用,是一种可拆分、可融资、可流转的电子付款承诺函,由上述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到期确保支付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除银行回款外,还存在票据及云信回款,其中:票据回款占期后回款的比例分别为52.03%、56.15%、52.38%,云信回款比例分别为7.60%、1.92%、0.6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1-1-249

回款方式不存在重大变化。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12,051.9015,923.889,250.42
商业承兑汇票4.96-771.65
合计12,056.8715,923.8810,022.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9,250.42万元、15,923.88万元和12,051.9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771.65万元、0.00万元和4.96万元,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收到客户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的450.00万元。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185.35万元、1,221.50万元和2,042.8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1%、1.47%和1.97%,占比较小。该等款项主要为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预付的材料采购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741.93万元、3,218.13万元和

746.8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3.88%和0.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内容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出口退税345.5342.01%450.4613.27%498.5763.57%
备用金1.790.22%----
押金及保证金366.3744.55%2,843.5983.74%163.6620.87%

1-1-250

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等款项108.7613.22%101.712.99%122.0015.56%
合计822.44100.00%3,395.76100.00%784.23100.00%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及保证金金额较大,主要系购买募投用地所支付给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保证金2,703.55万元。

6、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5,733.6023.13%4,707.7618.61%3,543.6219.95%
委托加工物资286.891.16%88.520.35%51.280.29%
在产品3,979.5316.05%3,331.6013.17%3,411.4119.20%
库存商品2,624.5710.59%2,724.7210.77%1,309.937.37%
发出商品11,662.0247.04%13,860.0354.79%9,187.9251.72%
合同履约成本507.112.05%585.732.32%261.471.47%
合计24,793.73100.00%25,298.36100.00%17,765.6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765.63万元、25,298.36万元和24,793.7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14%、30.53%和23.95%,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发出商品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整体相应增长。公司主要采用订单模式组织生产,期末存货规模一般和在手订单及交货安排有关。

(2)存货账面价值变动分析

1)原材料及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3,543.62万元、4,707.76万元和5,733.60万元;在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411.41万元、3,331.60万元和3,979.53万元。

1-1-25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稳步增长,产品需求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为保证生产稳定与供货及时,公司结合报告期内订单需求的增长情况,原材料金额和在产品金额均保持稳定增长。2)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9,187.92万元、13,860.03万元和11,662.02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51.72%、54.79%和47.04%,金额及占比增长。2021年末,公司发出商品的增长主要为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销售增加,2021年设备产品的销售增幅为95.21%,对应期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的增幅为50.85%。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运抵客户后需要进行安装调试,通常情况下,自产品发出到验收的平均时间在3个月左右,海外客户安装调试周期相对较长。受益于该业务的持续增长及业务特点影响,2021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增加较大。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试与计提情况、计提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原材料18.5918.6531.66
委托加工物资0.000.000.00
在产品113.4892.0252.80
库存商品34.1835.6969.85
发出商品23.43143.7544.47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189.68290.12198.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98.78万元、290.12万元、

189.68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1%、1.13%及0.76%,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等物料计提的跌价准备。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最新采购价格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存在影响

1-1-252

公司系生产型企业,原材料是根据订单生产成产品后对外出售。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如下:(1)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产成品、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3)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原材料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价格波动,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因此原材料最新采购价格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存在影响。3)存货库龄及存货订单覆盖情况

①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2年12月31日22,757.1091.09%2,226.308.91%24,983.41189.68
2021年12月31日22,359.8987.38%3,228.5812.62%25,588.47290.12
2020年12月31日15,450.9686.01%2,513.4513.99%17,964.41198.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较高;1年以上存货余额自2020年至2022年分别为2,513.45万元、3,228.58万元、2,226.30万元,占各期末存货比例分别为13.99%、12.62%、8.91%。报告期内1年以上存货金额较高,主要是由于部分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尚未安装调试完成,金额分别为1,424.99万元、2,003.81万元、1,154.73万元,若该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如期验收,则1年以上存货余额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6.58%、5.19%、4.29%,占比较低。公司已对各类存货按照成本金额与预计可变现金额孰低的原则,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对于1年以上的存货则定期检查存货状态,经评估期

1-1-253

末存货结存不存在大额报废、毁损、无法销售或使用的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②期末存货订单覆盖情况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经营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订单覆盖率分别为96.57%、97.01%、96.28%,在手订单覆盖率高,公司按照订单价格计算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则计提跌价准备,期末跌价准备计提充分。4)存货期后出库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出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期末账面 余额期后出库 金额期后出库 比例
原材料5,752.192,430.1842.25%
委托加工物资286.89227.2279.20%
在产品4,093.013,101.8875.78%
库存商品2,658.751,214.4645.68%
发出商品11,685.455,329.2645.61%
合同履约成本507.1155.9211.03%
合计24,983.4112,358.9249.47%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期末账面 余额期后出库 金额期后出库 比例
原材料4,726.414,036.5185.40%
委托加工物资88.5288.52100.00%
在产品3,423.623,402.8699.39%
库存商品2,760.402,492.4990.29%
发出商品14,003.7912,845.8491.73%
合同履约成本585.73535.3491.40%
合计25,588.4723,401.5691.4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期末账面 余额期后出库 金额期后出库 比例

1-1-254

原材料3,575.283,271.7491.51%
委托加工物资51.2851.28100.00%
在产品3,464.213,460.5599.89%
库存商品1,379.781,337.2596.92%
发出商品9,232.398,358.8890.54%
合同履约成本261.47228.6487.44%
合计17,964.4116,708.3493.01%

截至2023年2月28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后出库比例分别为93.01%、

91.45%、49.47%,出库比例较高。其中,2022年末出库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由于期后转销统计仅2个月。5)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力科技5.19%2.90%3.41%
威唐工业1.67%0.48%0.58%
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值3.43%1.69%2.00%
江顺科技0.76%1.13%1.11%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各公司之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率均有差异,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威唐工业,低于合力科技。其中,合力科技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是其对部分项目暂停、产品改型的发出商品模具单独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25.61万元、62.68万元和274.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4%、0.08%和0.26%,其余额变动主要系各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变动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255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1,116.383.07%1,190.826.99%1,265.268.37%
固定资产16,604.9645.62%11,353.0466.65%10,601.8170.13%
在建工程8,576.5123.56%1,281.217.52%189.821.26%
使用权资产149.750.41%259.881.53%--
无形资产7,983.4221.93%1,592.309.35%1,519.6310.05%
长期待摊费用576.771.58%659.453.87%773.80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977.312.68%439.702.58%491.41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416.891.15%256.591.51%275.631.82%
非流动资产合计36,401.98100.00%17,033.00100.00%15,117.37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房屋及建筑物811.60878.16944.72
土地使用权304.78312.66320.55
合计1,116.381,190.821,265.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65.26万元、1,190.82万元和1,116.3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1.44%和1.08%,总体占比较低,主要为对外出租的房产及附属的土地使用权。

(1)投资性房地产取得方式、持有目的及具体用途

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用于出租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物系公司自行建造,土地使用权系国有出让用地。

因该厂房二楼物理空间及建筑结构的限制,无法承载大量重型设备,不适宜生产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因此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决定将该厂房二楼对外出租,但因厂房自身局限性及配套欠缺的特点,周边机械加工

1-1-256

企业意向承租方较少;嘉斯顿家居的生产只涉及少量轻型机床设备,二楼厂房可以满足其生产需求。因此,嘉斯顿家居向本公司租赁上述厂房。

(2)入账金额、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时间、会计核算情况自对外出租日2017年1月1日起,上述对外出租用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法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3)各期租金收入稳定,租金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嘉斯顿家居55.0555.0555.05
合计55.0555.0555.0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租金分别为55.05万元、55.05万元、55.05万元,较为稳定。租赁价格公允性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2,665.4916.05%2,955.7826.04%3,238.4330.55%
机器设备13,289.2380.03%7,801.1768.71%6,815.5364.29%
运输设备450.722.71%441.703.89%447.144.22%
电子设备及其他199.521.20%154.391.36%100.710.95%
合计16,604.96100.00%11,353.04100.00%10,601.8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601.81万元、11,353.04万元和16,604.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9%、13.70%和16.04%。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均主要用于生产经营。2020年度以来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加大了机器设备投资。

1-1-257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4,693.13927.24-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3,371.2420.75-
待安装调试设备104.31333.22189.82
其他零星工程407.82--
合计8,576.511,281.21189.82

2021年以来,土建工程金额增长较多,主要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资建设募投项目。

4、使用权资产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52.33102.58149.75
合计252.33102.58149.75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763.95504.07259.88
合计763.95504.07259.88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公司将租赁的资产计入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 使用权7,342.3191.97%1,120.2970.36%1,149.7175.66%

1-1-258

软件641.118.03%472.0129.64%369.9324.34%
合计7,983.42100.00%1,592.30100.00%1,519.6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9.63万元、1,592.30万元和7,983.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1.92%和7.71%,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773.80万元、659.45万元和576.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8%、0.80%和0.56%,占比较低,系公司装修房屋及改良支出所产生。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资产减值准备235.8724.13%216.2149.17%211.5143.04%
股份支付90.009.21%54.0012.28%30.006.10%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27.085.51%
递延收益27.272.79%30.977.04%28.895.88%
预计负债165.6416.95%138.5231.50%193.9439.47%
未弥补亏损458.5346.92%----
合计977.31100.00%439.70100.00%491.4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491.41万元、439.70万元和

977.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5%、0.53%和0.93%,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等,对应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末,未弥补亏损系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的规定,对四季度新购置固定资产于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实行100%加计扣除所形成。

1-1-259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5.63万元、256.59万元和

416.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2%、0.31%和0.40%。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生产所需设备采购款。

(四)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26-40.6136.6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8.09259.58186.2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07135.32-110.46
存货跌价准备148.18277.1581.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述政策并结合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公司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八、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62,704.4596.84%57,420.2197.93%50,269.1798.08%
非流动负债2,042.883.16%1,214.642.07%985.991.92%
负债合计64,747.34100.00%58,634.85100.00%51,255.1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负债结构相对稳定,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08%、97.93%

1-1-260

和96.84%,流动负债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5,405.628.62%8,011.0813.95%15,072.6029.98%
应付票据12,112.7519.32%11,089.2419.31%2,290.004.56%
应付账款20,270.0232.32%12,090.5321.06%10,174.2220.24%
合同负债17,977.8128.67%20,337.2735.42%15,213.9330.26%
应付职工薪酬2,991.364.77%2,683.744.67%2,949.265.87%
应交税费2,351.973.75%1,045.561.82%2,404.494.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8.320.20%237.900.41%--
其他应付款215.370.34%215.640.38%749.081.49%
其他流动负债1,251.221.99%1,709.242.98%1,415.582.82%
流动负债合计62,704.45100.00%57,420.21100.00%50,269.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报告期内,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由于公司销售业务规模增长,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也相应增加。

(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抵押借款2,000.0037.00%4,000.0049.93%7,300.0048.43%
保证借款3,400.0062.90%4,000.0049.93%6,750.0044.78%
信用借款----1,000.006.63%
未到期应计利息5.620.10%11.080.14%22.600.15%
合计5,405.62100.00%8,011.08100.00%15,072.60100.00%

1-1-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072.60万元、8,011.08万元和5,405.6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98%、13.95%和8.62%,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满足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与借款银行合作情况良好,借款本息均按时偿还,不存在逾期、无法偿还等情形。

2)银行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取得的贷款与相关交易额相匹配,不存在通过龙源贸易进行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及供应商不存在转贷安排。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2,112.75100.00%11,089.24100.00%2,290.00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2,112.75100.00%11,089.24100.00%2,29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90.00万元、11,089.24万元和12,112.75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6%、

19.31%和19.3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立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并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的情况。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商品及劳务采购款14,249.4470.30%11,274.6193.25%9,621.8094.57%
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6,020.5929.70%815.926.75%552.425.43%

1-1-262

合计20,270.02100.00%12,090.53100.00%10,174.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0,174.22万元、12,090.53万元和20,270.0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24%、21.06%和32.3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公司应付账款包括商品及劳务采购款及长期资产采购款,其中以商品及劳务采购款为主,各期末金额分别为9,621.80万元、11,274.61万元和14,249.44万元,占比分别为94.57%、93.25%和70.30%。其中,2022年末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增幅较大,主要系募投项目开工建设、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合计分别为15,213.93万元、20,337.27万元和17,977.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26%、35.42%和28.67%。合同负债主要为客户预付的铝型材配套设备采购款,受益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铝型材挤压生产线采购服务的发展战略,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各期末尚未验收的各类设备相关订单金额较报告期初增长较快,因此合同负债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合同负债的期初额、发生额、结转额和期末余额等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期初余额22,026.5116,509.5110,242.33
发生额34,425.6722,353.7118,699.65
结转额37,223.1516,836.7112,432.46
期末余额19,229.0322,026.5116,509.51

注:为保证报告期各期数据可比性,各期末的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合同负债+对应销项税额

(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949.26万元、2,683.74万元和2,991.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87%、4.67%和4.77%,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2)公司职工薪酬与同地区公司或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1-26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14.2013.4512.37
威唐工业21.1718.6814.44
平均值17.6916.0613.41
无锡市城镇私营单位人均工资7.577.206.54
本公司平均薪酬15.3213.8611.80

注1:同行业平均薪酬=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期末员工人数。注2:本公司年度平均薪酬=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额/该期工资发放总人次×12。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薪酬均高于同地区人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薪酬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增值税1,603.8468.19%532.9150.97%88.243.67%
企业所得税465.9119.81%428.7141.00%933.6038.83%
个人所得税22.340.95%5.700.55%1,339.4255.70%
城市维护建设税98.874.20%29.162.79%8.050.33%
房产税14.910.63%14.911.43%22.530.94%
教育费附加98.874.20%29.122.79%7.950.33%
土地使用税30.071.28%3.430.33%3.010.12%
印花税17.160.73%1.630.16%1.680.07%
合计2,351.97100.00%1,045.56100.00%2,404.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404.49万元、1,045.56万元和2,351.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8%、1.82%和3.75%。其中,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主要系股东分红和公司股份改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22年末,应交增值税金额较大,主要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部分增值税予以缓交。

(7)其他应付款

1-1-2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内容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股利----644.0085.97%
其他应付款215.37100.00%215.64100.00%105.0814.03%
合计215.37100.00%215.64100.00%749.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49.08万元、215.64万元和215.3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9%、0.38%和0.34%,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股利。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415.58万元、1,709.24万元和1,251.2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2%、2.98%和1.99%。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同金额较大,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合同义务的预收商品销售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58.962.89%85.107.01%--
预计负债1,044.1951.11%880.3972.48%790.8680.21%
递延收益216.4510.60%249.1520.51%195.1319.79%
递延所得税负债723.2835.40%----
合计2,042.88100.00%1,214.64100.00%985.9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85.99万元、1,214.64万元和2,042.88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1.92%、2.07%和3.16%。其中,预计负债主要是计提质保期内预计将要发生的产品维修服务费用,公司根据当年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占当年有法定质保义务的产品销售额比例为基础对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进行确定;递延收益主要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租赁负债主要为

1-1-265

公司作为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2022年末,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的规定,对四季度新购置固定资产于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指标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1.071.151.00
速动比率(倍)0.680.710.65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52.22%67.28%75.78%
资产负债率(合并)62.53%70.75%78.29%
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万元)18,479.9215,225.5111,011.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00、1.15和1.07,速动比率分别为

0.65、0.71和0.6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1,011.24万元、15,225.51万元和18,479.92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29%、70.75%和62.5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提升,偿债能力整体提升。

相关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负债率 (合并)合力科技26.04%29.34%23.56%
威唐工业44.67%39.18%39.98%
平均值35.36%34.26%31.77%
发行人62.53%70.75%78.29%
流动比率(倍)合力科技3.312.623.24
威唐工业3.174.074.32
平均值3.243.343.78
发行人1.071.151.00
速动比率(倍)合力科技1.921.421.91
威唐工业2.563.123.46
平均值2.242.272.69
发行人0.680.710.65

1-1-266

整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的股东权益规模相对较小,设立至今未引入外部投资机构股东,营运资金主要依靠前期的自身经营积累。随着公司在手订单数量的不断增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亦相对增加,在目前融资渠道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公司主要利用银行借款等债务工具保证资金的正常流转,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可比上市公司则通过资本市场更多地进行股权融资,大幅增强了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业务在签署销售合同后,客户会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总价款作为设备预付款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金额较大,分别为15,213.93万元、20,337.27万元和17,977.81万元。与其他负债的现金给付义务不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随着产品交付收入确认而转销,一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运转正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有足够的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公司信用状况较好,无逾期还贷的情况,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充足,为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一定的外部资金保证,总体偿债风险较小。目前,随着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不断积累,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已不断优化。未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进一步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将随之改善。

(三)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2.252.182.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876.325.17

1、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2、2.18和2.25,较为稳定。

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17、6.32和5.87,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增长明显,主要是由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高

1-1-267

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增长。报告期各期,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指标如下:

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2.272.312.01
威唐工业3.273.473.67
平均值2.772.892.84
发行人5.876.325.17
公司简称存货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力科技1.291.371.38
威唐工业3.243.092.22
平均值2.272.231.80
发行人2.252.182.2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指标整体高于或接近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增长以及内部管理效率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能力较好。

(四)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1、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0年7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按截至2020年6月30日在册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税)。

2020年12月25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4,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4元,合计分配利润2,000.00万元(含税)。

2021年7月9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4,5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2元,合计分配利润1,000.00万元(含税)。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

1-1-268

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五)流动性及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321.9762,294.7541,607.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1,237.3050,713.0035,48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84.6711,581.756,118.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3.884,064.179,255.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11.817,553.478,56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93-3,489.30691.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00.0012,000.0017,287.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24.1223,384.1619,96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4.12-11,384.16-2,677.3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8.5475.971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71.16-3,215.734,149.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436.136,464.979,680.71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13,860.2310,330.346,991.65
加:信用减值损失186.28354.29112.48
资产减值准备148.18277.1581.97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2,257.822,023.091,454.10
无形资产摊销290.91166.74135.4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39.45147.83138.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4-22.37-27.4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326.809.8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77.31569.00770.64

1-1-26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0-7.01-5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37.6051.71-223.2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23.28--28.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56.44-7,809.87-4,627.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803.56-11,362.49-8,881.7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353.7516,017.019,655.83
其他827.10839.5561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84.6711,581.756,118.54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991.65万元、10,330.34万元和13,860.23万元,对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18.54万元、11,581.75万元和13,084.6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小。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950.004,989.3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07.01665.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6.13107.161,165.2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67.75-2,43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3.884,064.179,25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441.811,005.721,52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950.004,989.3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2,597.752,051.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11.817,553.478,56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7.93-3,489.30691.9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1.99万元、-3,489.30万元和-6,747.9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主要是由理财产品申购与赎回、资金往来款项等产生。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均为理财产品,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

1-1-270

要为资金往来款项。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37.3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300.0012,000.0015,5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00.0012,000.0017,287.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900.0019,050.0016,3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3.313,638.493,454.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0.81695.671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24.1223,384.1619,96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4.12-11,384.16-2,677.38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77.38万元、-11,384.16万元和-3,524.1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是从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新增股东投入的资本金;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总体上看,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目前正常运营的需要。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位,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对存在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相对稳定,下游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根据行业现状及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判断,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1-1-271

九、报告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522.65万元、1,005.72万元和9,441.8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募投项目建设等长期资产。

公司通过上述资本性支出扩大产能,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客户订单响应能力,为收入的持续增长及上市后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资金需求量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及发行人专项声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288号《审阅报告》,发表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江顺科技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

1-1-272

表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12,174.19103,583.048.29%
负债总额65,556.7964,782.171.20%
所有者权益46,617.4038,800.8720.15%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8,436.4244,192.309.60%
营业利润8,654.568,420.862.78%
利润总额8,663.118,372.693.47%
净利润7,407.647,119.01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7.647,119.01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3.987,045.980.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995,349.92-99.98%

注: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追溯调整202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下同。

1)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未发生重大变化,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经营利润的积累。

2)经营成果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均呈增长趋势。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尤其光伏、轨

1-1-273

道交通、汽车轻量化等新兴产业在内终端需求的不断增长,带动了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3)现金流量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原材料采购、税费缴纳、职工薪酬等方面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792.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6.9486.2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6.21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8.342.42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30.8791.58
减:所得税影响额77.2118.5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53.6673.03

2023年1-6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53.66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2023年1-9月业绩预测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3年1-9月的经营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1,000.00-75,000.0067,194.735.66%-11.6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700.00-11,300.009,883.598.26%-1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00.00-10,900.009,818.794.90%-11.01%

1-1-274

注: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业绩,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预计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71,000.00万元至75,000.00万元,同比增长5.66%至11.62%;预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00.00万元至11,300.00万元,同比增长8.26%至14.33%;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0.00万元至10,900.00万元,同比增长4.90%至11.01%。

前述业绩预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业绩预测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总额6,788.00万元(已终止确认)。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质押和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667.60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保证金
应收款项融资9,630.42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自客户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3,077.02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房屋建筑物
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1,275.61获取银行授信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合计15,650.64-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作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1-275

十一、盈利预测信息

公司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76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经发行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拟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20,092.8620,092.86
2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23,455.7023,455.7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500.0012,500.00
合计56,048.5656,048.56

2、实际募集资金与项目投入所需资金存在差异的安排

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时间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依据

(1)与公司主营业务相适应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铝型材挤压模具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为公司的核心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铝挤压成

1-1-277

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挤压配套设备加工生产环节的扩产,是对公司现有产能的扩充,有利于增强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

(2)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相适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扩大传统业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领域中的领先地位的目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可降低公司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对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起积极作用。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均具备多年研发经验,在过往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卓越的业绩,带领公司研发团队完成多个研发项目,现有的专业技术团队和研发项目经验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具备优异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已形成健全的研发管理体系及良好的质量把控能力,可确保公司产品性能、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的快速扩张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规的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履行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赋码)环评批复/备案
1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2102-330502-04-02-342693湖吴环建[2021]11号
2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2102-330502-04-02-630963湖吴环建[2021]10号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顺湖州实施,该项目已由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

1-1-278

告书》。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吴环建[2021]11号),同意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顺湖州实施,该项目已由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吴环建[2021]10号),同意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及用地规划,发行人依法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落实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人、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强化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1-1-279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预计将较大幅度增加,公司自有资金实力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

(2)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都将得到增强,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信用和扩大融资的空间,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3)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建设周期,在项目效益充分发挥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一定的下降。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以及效益的逐步发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稳步提高,并维持在合理水平,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新增无形资产摊销
1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1,367.4088.28
2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1,511.39205.43
合计2,878.79293.71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3,172.49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为36.35%,在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假设保守按30%的综合毛利率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只

1-1-280

要新增营业收入约10,574.97万元即可消化新增折旧费用的影响。根据测算,项目完全投产后合计新增营业收入为51,594.05万元,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带来利润的显著提升。因此,虽然短期内增加的折旧摊销费对公司盈利有一定影响,但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投产和盈利空间的不断释放,公司盈利水平受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影响逐渐减小,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战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业务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大幅增加。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竞争力都将得到有效提升,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为加快中国制造业实力的提升和转型升级,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模具制造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近年来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支持模具制造行业的发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出台了《模具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引纲要》,指出中国模具制造行业要实现模具产品精度和寿命的提高,提高高档模具自给率和模具产品国际贸易额占比,同时还要在人均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缩小与先进工业化国家的差距,并将高强度板热压成形用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明确为模具行业“十三五”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此外对于有色金属工业,其发展主线是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市场需求。未来五年,中国铝型材行业的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市场需求将为铝型材市场提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受益于此,铝型材挤压模具、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1-281

(2)公司拥有扎实稳健的技术积累

通过多年的生产操作经验,在热挤压工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方面,公司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目前,公司已建成了模具工艺分析和模具结构设计的数据库,为模具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数字化应用方面,公司已逐渐实现了模具设计防干涉检查、CAE分析、模具全三维实体设计等。公司凭借扎实雄厚的技术积累,夯实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外部竞争力,也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公司拥有优质且稳定发展的客户群体

公司在铝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行业已有多年的积累,已与华建铝业、栋梁铝业、WISPECO、鑫铂股份(003038.SZ)、豪美新材(002988.SZ)、敏实集团、旭升集团(603305.SH)等多家国内外知名铝型材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随着铝型材应用领域向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新能源等需求广阔的下游市场进一步拓展,下游客户将迎来新一轮的业务扩张机会,公司新建产线带来的新增产能将得到消化。

(4)公司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储备机制,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设计团队和一线生产队伍。自创立之初,公司就十分注重人才的内部培养,公司奉行以优厚的待遇引进人才、以先进的理念留住人才的人才管理理念。公司核心管理层均从业多年,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的组织公司的高效运营;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在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水平,公司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产品技术标准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技术素质较高。

公司对本项目的启动做了充分的人才准备工作,包括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挤压配套设备加工生产环节的扩产。

1-1-28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将得到扩充,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不会发生变化,但主营业务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得到增强。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购入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公辅设备、办公设备,新建车间的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得到提高,大大促进公司机加工产能和加工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复杂项目的研发、生产能力,为工艺提升、技术改进以及核心技术的不断积累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挤压配套设备领域的产品线,提高公司市场份额。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技术水平、研发实力、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都将得到明显提高,有助于公司实现成为铝型材挤压模具和铝挤压配套设备国内外领先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二、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行人战略规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秉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科学发展”的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的经营理念,紧密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牢牢把握铝型材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创新求发展,以质量服务树品牌,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力求成为国内乃至全球领先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制造商之一,达成“实现客户价值,争创世界名牌”的公司愿景。

2、公司经营目标

未来三到五年内,公司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专注于产品的持续创新,加快研发新产品并有效推进产业化,加速推进高端模具和挤压配套设备的进口替代。同时,公司将把握铝型材应用领域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等新兴领域加速渗透的市场机遇,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在增量市场占据有利地位。

1-1-283

(二)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业务迅速发展,为实现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关键技术的突破,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而发行前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借贷来融资。资金需求的日益加大,使原有融资渠道的匮乏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对于公司实现上述计划至关重要。

2、管理挑战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将来公司的资产、人员和投资规模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司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也将面临复杂的挑战,这给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的引入和培训带来了一定挑战。为此,公司需要提升管理能力,持续重视管理制度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应对管理挑战。

(三)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坚持自主技术研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703.72万元、3,406.98万元和4,516.69万元,随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而持续增长。公司通过持续自主研发形成深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确立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目前公司已具备丰富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研发、设计及生产经验,构建了自主设计创新体系、精密制造体系、信息化过程控制体系等,为持续开发高质量产品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2、不断深化产品优势

在产品定制开发方面,公司基于铝型材挤压模具、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根据客户的场地、生产设备或应用场景的需要,设计并制造匹配性高、精度高、质量性能稳定的产品。与此同时,在技术革新和应用领域扩展的驱动下,不断提高已有产品性能,及时跟进新产品的

1-1-284

开发。经过20余年的生产实践积累,公司打造了一支研发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并持续加强先进设备投入,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定制需求。通过持续创新、深化产品优势,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在增量市场占据有利地位。

3、打造卓越人才队伍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内部培训机制、薪酬激励及职业发展管理机制,建立了成熟的人才梯队。公司以理论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原则为指导,不断通过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培养了一批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同时有择优从外部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以适应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需要,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

(四)为实现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铝型材下游行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对铝型材生产商及设备(包括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套设备)提出的新要求,产品技术加速革新、生产环节的智能化、生产工艺的环保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市场开拓计划

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于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套设备行业公司而言充满了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很多挑战,为稳固公司国内市场地位,同时开拓海外市场,公司需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与原有优质客户继续保持战略合作关系,同时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时刻关注客户产品的升级换代及差异化的需求,秉承“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将服务意识贯穿整个市场营销过程,通过不断深化的服务形式,保持与客户的动态沟通,巩固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司国内市场份额。

(2)引入国际营销人才,着手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全球销售网络,寻求与国际知名公司的合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3)通过对市场的分析理解,依靠公司技术能力、资金实力以及敢为人先

1-1-285

的创新意识,加强与国内重点科研院所、铝型材加工制造企业的战略协作,推动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管理团队建设和组织架构完善计划

公司将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与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监察督导作用,力求让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更加科学与有效,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推进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加强管理团队的建设,从而满足公司规模继续发展壮大的需求。

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需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所以,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制度。

(1)面对未来竞争愈发激烈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套设备市场,一流的研发、生产、销售团队的建设不可或缺。所以,公司未来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将是通过完善内部发掘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机制,来打造专业技术过硬的生产团队、富有创新精神的研发团队、具有市场开拓意识的销售团队以及深谙行业运行之道的管理团队。

(2)企业的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员工个人的持续进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发展的培养体系,强化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不断提升员工业务水平。科学地制定不同部门员工的培养机制,同时为员工量身定制职业生涯规划,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个人诉求。

(3)公司将继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为员工提供科学合理且公平的发展平台,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自身价值的提升与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相结合。

1-1-286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设置了董事会秘书和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先后制订或完善了以下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规的标准,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1-287

(二)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个人卡收支及整改情况

1、个人卡收支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由于客户分散、集中化程度较低,公司基于支付便捷和费用控制的考虑,曾使用个人卡对外收付款项,共涉及个人卡数量8张,收款主要通过部分废料销售收入和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公司账户划款存入个人卡,付款主要是对外支付产品质量维护费、业务招待费、工资福利费等,并根据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资金拆借及银行理财。2020年,除资金往来及银行理财等事项外,个人卡主要流入流出的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流入项2020年度
公司账户存入330.76
其中:工资薪金流入261.75
员工福利费流入69.01
部分废料收款348.73
利息收入82.02
流出项2020年度
质量维护费369.60
业务招待费181.79
其中:餐饮等消费支出78.08
烟、酒、茶叶支出70.13
土特产等支出23.43
其他招待支出10.15
支付食堂伙食费174.04
支付工资奖金241.52
其他零星费用等2.56
其中:办公费0.27
房屋租赁及水电费0.42
其他费用1.87

1-1-288

2020年,从公司账户转入、废料收款和利息收入流入金额用于支出质量维护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及工资和其他零星费用,具体交易内容及原因分析如下:

(1)个人卡流入项

公司账户流入:2020年,公司账户转入个人卡金额为330.76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流入主要是以工资薪金形式发放(发放时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福利费流入主要是公司发放给员工的食堂伙食补助,均在个人卡统一进行管理及支付。

部分废料收款: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粗加工等工序会产生一定的废料,其中部分废料销售收入汇入至个人卡中用于日常费用开支。2020年,个人卡收到的废料相关款项为348.73万元。

除部分废料销售收入外,个人卡流入项还包括利息收入。

上述流入款项主要用于支付产品质量维护费、业务招待费、部分工资薪金支出、食堂伙食费支出和其他零星费用等。

(2)个人卡流出项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公司产品特点和业务开拓的便利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卡支付质量维护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质量维护费: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挤压模具等产品在质保期内需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以保障客户正常生产使用。为降低产品发回维修而额外增加的运输费等成本,提高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公司会适时联系当地的修理工解决。由于公司支付给个人的维修费用难以取得发票,因此,公司使用个人卡支付部分质量维护费,2020年,上述金额为369.60万元。

业务招待费:公司客户数量较多且分散,基于市场拓展、客户交流与维护等需要以及销售人员出差频繁、时间较长等情况,存在费用垫支及报销不及时的情形。出于支付便利、报销及时的考虑,公司使用个人卡直接支付部分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餐饮等消费支出,烟、酒、茶叶支出,土特产等支出,2020年,上述

1-1-289

金额为181.79万元。员工福利费及工资奖金:出于支付便利考虑,公司使用个人卡支付食堂食材采购等福利费,2020年支付的福利费金额为174.04万元。另外,出于降低个税和薪酬保密考虑,公司通过个人卡支付部分员工奖金,2020年相关费用金额为

241.52万元,相关个人已对上述收入申报并补缴个税。

除上述情况外,个人卡还包括其他零星费用流出,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及水电支出、办公费支出等。公司根据个人卡资金结余情况,存在关联方/非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银行理财情况,相关资金往来情况已分别在“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和“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与非关联方资金拆借及整改情况”部分详细披露。

2、个人卡收支对申报报表的影响

在个人卡的整改过程中,公司对相关事项主动进行了账务调整,主要科目调整的具体金额和占该科目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影响 科目2020年
调整金额占相关科目比例
营业收入286.700.52%
销售费用245.426.80%
管理费用287.996.66%
财务费用-81.96-12.05%
利润总额-158.75-1.88%

经过上述调整,相关业务事项已得到恰当记录,并在申报财务报表中得到准确、完整反映。

3、公司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使用个人卡进行公司款项收付的行为,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停止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9月停止通过个人卡收付公司款项的行为,2020年底对所涉及个人卡账户余额清零,并及时进行了注销或挂失(因部分银

1-1-290

行卡绑定个人市民卡,按江阴市市民卡使用规定,该等银行卡无法办理注销,挂失后原银行卡无法继续使用)。

(2)账务调整、申报纳税:公司根据个人卡收支款项性质,对相关账务、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并经申报会计师审计,对于上述废料销售、奖金发放、无票费用支出等事项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调整进行主动申报缴纳。

(3)完善内控制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制度》、《差

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公司备用金及借款管理规定》等资金使用、费用报销的相关制度,并就个人卡收支问题与公司业务、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宣讲落实公司资金使用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对费用报销及资金支出的流程控制和监督管理。

(4)出具承诺: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再借用他人的个人卡用于公司款项收付。

4、内控有效性及合法合规性

公司对报告期内曾经使用的个人卡主要管控措施如下:(1)管理审批:公司对个人卡资金存取、对外收支等使用情况,均按照公司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等制度流程进行审批,并建立管理台账;(2)定期对账: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个人卡流水和收支台账进行对应复核,确认一致性、资金安全性和款项收支的真实合理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948号),江顺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综上,借用个人卡的使用管理情况对公司内控有效性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兼顾支付便捷和费用成本控制考虑,借用个人卡进行部分款项收支,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循环虚增利润、粉饰业绩的情况。公司按照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费用报销等制度对借用个人卡进行管理,对于前期未纳入报表的部分收入及奖金等,公司在申报报表中调整,并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调整进行主动申报缴纳。

1-1-291

2021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周庄税务分局出具情况说明,经企业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其附加等纳税申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江顺科技已主动申报并补缴上述年度内相关税款及滞纳金。江顺科技自2018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日,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报送纳税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截至说明出具日,江顺科技已无欠缴税款的情况,无因税收违规行为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综上,公司借用个人卡的情况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并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5、整改结果

经整改,公司的资金使用已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自股份公司设立之后,上述不规范行为未再发生。

(三)报告期内公司与非关联方资金拆借及整改情况

2020年,由于资金周转所需,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从非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非关联方期初 余额本期 拆入本期 归还期末 余额利息金额(含税)
2020年陈金良-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注:陈金良系供应商嘉锐信的股东。

(2)向非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年度非关联方期初余额本期拆出本期收回期末余额利息金额(含税)
2020年汤星宇20.00-20.00--
刘传芳5.00-5.00--
合计25.00-25.00--

报告期内,公司与非关联第三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金额整体较小,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

1-1-292

影响,相关行为已通过收回/偿还资金、加强内控、改进制度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整改,自整体变更设立成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行为,内部控制运行持续有效。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使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可靠,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五)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948号),其鉴证结论为:江顺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后已积极整改,2020年底前已经全部收回本息,并作为关联交易披露,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方资金拆借”。

(二)对外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但存在为其他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后已积极整改,2020年底对外担保已经全部解除,并作为关联交易披露,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1-1-293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江顺科技系经江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江顺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资产完整、权属清晰。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1-294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理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外,张理罡控制的其他企业有1家,系天峰管理。天峰管理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发行人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实际控制人张理罡配偶杨美花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美花控制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主要业务关联关系
1嘉斯顿家居铝制家具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企业
2张家港市杨舍镇嘉斯顿家居店铝制家具产品的销售业务实际控制人配偶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1-1-295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佛山市国钜贸易有限公司、江源锻造,其他关联企业均已注销,详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其中,佛山市国钜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贸易业务,江源锻造主要从事锻件生产、销售业务。

(1)公司与嘉斯顿家居及嘉斯顿船舶存在共同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与嘉斯顿家居及嘉斯顿船舶均地处江阴,报告期内,在就近采购铝型材、五金工具、电气元件、劳保用品、包装材料等部分通用材料时,存在少量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均系基于各自公司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的独立采购行为,具有合理性。

2020年至2022年,嘉斯顿家居及嘉斯顿船舶向重叠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8.36万元、45.85万元、28.08万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嘉斯顿家居及嘉斯顿船舶不存在累计采购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的重叠材料供应商。

(2)嘉斯顿家居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存在明显差异,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嘉斯顿家居主要从事铝制家具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室内家居装修,主要供应商为铝型材生产厂商,主要客户为建筑装饰公司、室内装修材料的经销商等;除因在周边就近采购铝型材、五金工具、电气元件、劳保用品、包装材料等而与公司存在少量共同供应商,以及因个别客户在企业装修时向嘉斯顿家居采购铝制家具而与公司存在零星客户重叠的情形外,嘉斯顿家居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存在明显差异,销售渠道差异较大。

综上,嘉斯顿家居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理罡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1-1-296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关联自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张理罡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8.95%股权,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3.31%股权

(2)其他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雷以金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直接持有公司22.25%股权,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1.30%股权
2苏新华直接持有公司8.35%股权
3陈继忠直接持有公司5.00%股权,与苏新华系夫妻关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张理罡董事长、总经理、天峰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陈锦红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1.00%股权
3张振峰董事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1.10%股权
4刘云独立董事-
5何成实独立董事-
6施红福监事会主席-
7黄晴监事-
8漆兵恒职工代表监事-
9雷以金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2.25%股权,通过天峰管理间接持有公司1.30%股权
10杨美花与实际控制人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张理罡之配偶
11杨仙果张理罡配偶之弟弟
12张理国张理罡之弟弟
13张飞龙张理罡之堂兄

1-1-297

2、关联法人

(1)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天峰管理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1.00%股权

(2)控股及参股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江顺机电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2江顺装备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江顺国贸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4江利贸易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5江顺湖州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天峰管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11.00%股权

(4)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嘉斯顿家居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杨美花持有其8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张家港市杨舍镇嘉斯顿家居店杨美花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3佛山市国钜贸易有限公司张理国、梁飞琼夫妇持有其100.00%股权,张理国担任执行董事,张理罡曾持有该公司60.00%股权,于2018年11月转让给梁飞琼
4江源锻造张理国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持有其100.00%股权,张理罡曾持有该公司60.00%股权,于2018年11月转让给张理国
5江阴中韬江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企业杨美花持有其30.00%股权并担任董事
6鑫裕投资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陈继忠持有其90.00%股权
7鑫裕装潢鑫裕投资持有其80.00%股权
8鑫源轻合金鑫裕投资持有其48.80%股权,徐成龙持有其51.20%股权,徐成龙系陈继忠姐夫
9江阴海虹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鑫裕投资持有其100.00%股权

1-1-298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0江阴市鑫铝铝业有限公司陈继忠实际控制的企业
11江阴市鑫裕铝业有限公司陈继忠实际控制的企业
12中奕达陈继忠实际控制的企业
13江阴市光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陈继忠担任董事,自2003年11月处于吊销状态
14中山市小榄镇阿果包子店独立董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独立董事何成实弟弟何承果设立的个体经营户,已于2012年7月吊销
15安徽威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成实弟弟何承果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6上海万正法律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独立董事何成实弟弟何承果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7安庆市迎江区闺思内衣店独立董事何成实弟媳许珍设立的个体经营户
18无锡市友睿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监事施红福配偶丁彩萍持有其50.00%股权,岳父丁友才持有其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端州区黄克武货物运输经营部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雷以金妹夫黄克武设立的个体经营户
20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汇牧家禽店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其他家庭成员,以及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联销售928.48979.121,144.44
关联采购19.859.30629.19
关联租赁332.23238.6174.00

1-1-299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85.97536.39418.53
关联担保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拆借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2、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认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即193.98万元)。

3、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销售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 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 收入 比例金额占营业 收入 比例
鑫裕 装潢模具等产品销售194.820.22%237.620.32%253.050.46%
鑫源轻合金模具等产品销售212.770.24%269.550.36%458.310.83%
中奕达模具等产品销售520.890.58%471.950.64%431.580.79%
合计928.481.04%979.121.32%1,142.942.08%

鑫源轻合金、鑫裕装潢、中奕达均系陈继忠实际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下文表述统称“鑫源轻合金”。

1)公司向鑫源轻合金销售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对鑫源轻合金的销售产品以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产品为主,挤压配套设备为辅,两者均系定制化产品。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1-1-300

公司生产的铝型材挤压模具产品及挤压配套设备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外铝型材生产厂商。鑫源轻合金是国内知名铝型材生产企业,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拥有国内先进的铝合金型材开发、设计、制造以及精密加工能力,专业生产建筑铝型材、隔热铝型材、装饰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等。

上述关联企业处于公司行业下游,公司产品质量较高,且经营厂区临近、运输便捷,因此鑫源轻合金向公司采购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产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3)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对于挤压模具产品,不同规格的模具在产品结构、工艺技术、性能参数、外型尺寸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公司在确定挤压模具产品的报价时通常会根据模具的测算成本、产品工艺的复杂性、运输距离等因素综合考虑,双方协商定价;对于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产品,公司系根据设计开发成本、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调试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与鑫源轻合金之间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对鑫源轻合金的铝型材挤压模具及挤压配套设备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销售毛利率毛利率差异
2022年鑫源轻合金928.4840.87%-3.53%
非关联方34,902.2744.40%
2021年鑫源轻合金979.1242.45%-1.00%
非关联方[1]28,952.1843.45%
2020年鑫源轻合金1,142.9437.85%-0.60%
非关联方40,682.3538.45%

注[1]:非关联方列示的是非关联单位同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鑫源轻合金的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销售毛利率水平相近,其毛利率差异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处于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根据2020年至2022年公司向鑫源轻合金的销售金额,上述毛利率差异对销售毛利的影响分别为6.87万元、9.76万元及32.76万元,占公司营业毛利比例分别为0.03%、0.04%及0.10%,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1-1-301

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后续交易会确保双方业务真实合理、价格公允,符合相关程序要求。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采购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 成本 比例金额占营业 成本 比例
江源 锻造材料 采购----476.401.37%
合计----476.401.37%

1)公司向江源锻造采购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曾向江源锻造采购特定规格材质的生产材料,包括锻件等。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对所使用的锻件及钢材质量要求较高,江源锻造与公司合作时间已近十年,其生产经营较为稳定且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用均符合公司对供应商的要求。公司对江源锻造采购锻件等材料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3)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向江源锻造采购特定规格材质的原材料,因此在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时选取相同规格材质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向江源锻造的采购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平均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物料规格物料 用途年度供应商采购金额 (万元)数量(吨)平均单价(万元/吨)单价 差异率
H13模具用2020年江源锻造476.40247.141.93-3.46%
非关联方300.34150.412.00

2020年,根据公司向江源锻造的采购总额,上述采购单价差异对采购金额的影响为16.5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为0.05%,占比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向江源锻造的采购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平均价格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2020年底,公司与江源锻造已终止该类交易。

1-1-302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685.97536.39418.53

4、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除母子公司外,非合并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①报告期内,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方式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科技4,740.002021/3/112022/3/11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1,800.002020/10/202023/10/2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1,800.002018/8/62020/8/6保证
鑫裕装潢江顺有限1,800.002019/1/152022/1/15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2,000.002019/1/212020/1/2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2,000.002019/3/192023/3/1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科技500.002020/12/292021/6/2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4,740.002020/1/222021/6/15保证
鑫源轻合金江顺有限4,740.002020/1/222021/6/10保证
鑫源轻合金江顺有限540.002015/12/122020/6/11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4,740.002018/12/122020/6/12保证
鑫裕装潢江顺有限1,300.002019/11/142020/11/13保证
张理罡江顺有限1,300.002019/11/142020/11/13保证
杨美花江顺有限1,300.002019/11/142020/11/13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有限500.002019/12/22020/9/1保证
张理罡江顺有限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杨美花江顺有限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雷以金江顺有限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杨美花、张理罡、雷以金江顺机电1,500.002018/12/242021/12/23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1,200.002020/1/222021/6/10保证

1-1-303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方式
鑫源轻合金江顺机电1,200.002020/1/222021/6/1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500.002020/11/232021/11/22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1,200.002018/12/122020/6/12保证
鑫源轻合金江顺机电1,200.002018/12/122020/6/12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500.002019/11/292020/11/20保证
杨美花、张理罡江顺机电1,000.002021/12/212022/09/11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装备1,000.002020/1/162021/1/15保证
张理罡江顺装备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杨美花江顺装备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雷以金江顺装备320.002019/12/202020/12/18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装备500.002018/4/202021/4/2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装备1,000.002019/1/212020/1/20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装备1,000.002021/1/82022/1/7保证
杨美花、张理罡、雷以金江顺装备1,350.002021/2/12024/1/31保证
张理罡江顺装备1,000.002021/2/102022/2/9保证
张理罡江顺科技2,000.002022/5/252023/3/25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装备1,000.002022/1/112023/1/10保证
张理罡江顺装备900.002022/1/142023/1/13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1,350.002022/1/132025/1/12保证
张理罡、杨美花江顺机电2,000.002022/1/172027/1/17保证
张理罡江顺机电1,000.002022/1/42023/1/3保证

②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

公司日常经营中需要大量营运资金,除自身经营积累外,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报告期内,张理罡等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未支付担保费用,也未发生过公司因主债务违约而需关联方对外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未损害股东利益,具有公允性。

2)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①报告期内,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1-304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方式
江顺有限鑫裕装潢1,950.002019/9/192020/12/24保证
江顺有限鑫源轻合金3,000.002019/10/312020/10/29保证
江顺有限中奕达2,500.002019/11/262020/12/29保证
江顺有限鑫铝铝业1,000.002019/12/122020/12/11保证
江顺有限鑫源轻合金950.002019/12/172020/12/16保证

②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

为了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江阴当地存在较多的民营企业间互相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为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关联自然人和关联企业多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同时公司也存在为关联企业担保的情况。因此,上述关联担保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截至2020年底,公司对外关联担保均已解除。上述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也未发生过关联方因主债务违约而需公司对外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担保事项已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未损害股东利益,具有公允性。

(2)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0年,由于资金周转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末本期拆入本期归还2020年末利息金额(含税)
陈继忠20.00-20.00-0.46
合计20.00-20.00-0.46

2)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9年末本期拆出本期收回2020年末利息金额(含税)
张理罡48.80171.36220.17-7.89
雷以金10.00-10.00-0.49

1-1-305

杨美花366.9659.85426.81-14.23
杨仙果5.053.708.75-0.18
陈锦红15.008.5023.50-0.06
张飞龙20.00-20.00-0.97
嘉斯顿船舶736.81608.691,345.50-47.33
捷安工程-129.00129.00-0.21
江阴市鑫发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44.31144.31-0.05
合计1,202.621,125.412,328.03-71.41

3)资金拆借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主要发生在报告期初,由于本公司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向关联方借入部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主要是在关联公司存在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偿还借款等需求,或个人存在投资需求、家庭消费等需求时,公司在拆借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资金拆借。其中,嘉斯顿船舶资金拆借的原因背景及必要性具体分析如下:嘉斯顿船舶主要从事铝制家具制造、销售业务,包括民用产品及军用产品,基于区分业务类型考虑,2017年12月,嘉斯顿船舶派生分立并新设嘉斯顿家居,由嘉斯顿家居承接民用产品的制造、销售业务,以嘉斯顿船舶名义向公司筹措的借款为两类业务共同需要及使用。上述关联方经营的铝制家具产品,一方面,前期市场接受度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在固定资产投入、人员薪酬、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出较大,导致经营效益不佳,有较强的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因其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且无自有房产土地等价值较大的资产,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较为困难,因此,2020年,嘉斯顿船舶通过向公司拆借资金补充经营周转资金。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资金拆借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已结算利息,利率参考公司自银行获取借款的平均年利率或市场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具有公允性。

1-1-306

5)对公司的影响

①资金拆借行为有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几类情形。

根据《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的规定,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1-1-307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属于民间借贷行为,虽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但公司所拆出资金的来源、用途合法,借款利率合理,不存在违反《民法典》以及《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行为有效,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0年12月,相关拆借资金已归还完毕,并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阴支行出具的复函、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告知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

②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在报告期内不构成重大影响,且已完成整改并不再发生,对内控有效性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行为已通过收回/偿还资金、加强内控、改进制度等方式进行了规范整改,自整体变更设立成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行为,内部控制运行持续有效。

5、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江源锻造配件销售--1.50
嘉斯顿家居关联租赁55.0555.0555.05
零星物资采购--0.44
鑫源轻合金材料采购--88.57
捷安工程接受劳务--62.97
中奕达关联租赁277.19183.5618.95
结算水电19.859.300.81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1-1-308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 账款中奕达68.163.4174.844.3926.541.33
鑫裕装潢47.452.3745.192.2637.471.87
鑫源轻合金22.451.1219.200.9636.911.85
预付 账款中奕达153.71---10.2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账款鑫源轻合金--16.19
中奕达-2.54-
合同负债鑫源轻合金0.681.38-
中奕达86.50--

(3)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中奕达-21.81-

(三)关联交易的原因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

1、关联交易的原因

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因详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与会股东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

1-1-309

同时,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金额范围内。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对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金额范围内。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确认或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宜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情形。

(四)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以来,公司曾存在的历史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1江阴江顺熔铸设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张理罡曾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19年3月完成注销。
2捷安工程张理罡实际曾持有公司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注销。
3江阴市鑫发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理罡实际曾持有公司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注销。
4利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张理罡曾持有公司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9月解散。
5江苏江晟铝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杨美花曾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0年7月完成注销。
6嘉斯顿船舶杨美花曾持有其9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1年6月完成注销。
7龙源贸易杨仙果曾持有其70.00%股权并担任执行

1-1-310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注销。
8江阴好旭来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陈继忠曾持有其5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19年8月完成注销。
9上海鑫龙装潢材料有限公司陈继忠曾持有其60.00%股权,2021年5月转让。
10商丘豫鑫铝业有限公司陈继忠曾持有其30.00%股权,苏新华曾持有其1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1月完成注销。
11江阴奥斯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江阴观来商贸有限公司)鑫裕装潢曾持有其100.00%股权,于2022年10月转让退出。
12江阴市光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苏新华女儿陈烨婷曾持有其6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女婿翁培骏曾持有其4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注销。
13江阴市周庄工业材料物流市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鑫裕投资原持股18.42%,于2020年7月退出;陈继忠原担任董事长,于2020年8月离任。
14陈天斌离任董事陈天斌已于2022年12月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5江苏泓达欣科技有限公司离任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陈天斌弟弟陈天禄持有其75.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6肖永鹏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永鹏已于2023年4月离职。
17南京捷智汽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的企业何成实曾持有其10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该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注销。
18南京信文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何成实曾持有其17.80%股权,其父亲何世武持有其5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5月完成注销。
19江苏奉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徽瑞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何成实曾持有其40.00%股权,并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已于2023年7月完成注销。
20安徽省青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成实曾持有其75.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完成注销。
21安徽省青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1年4月完成注销。
22南京浩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何成实弟弟何承果持有其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1年7月完成注销。
23南京远致品牌推广服务有限公司何成实弟弟何承果曾持有其5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0年1月完成注销。

1-1-311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备注
24南京市众意文化策划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远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持有其9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注销。
25智同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曾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注销。
26方达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曾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完成注销。
27合肥瑞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曾持有其100.00%股权,2022年3月转让,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完成注销。
28合肥众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曾持有其56.47%股权,2022年6月转让。
29南京市蓝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瑞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持有其60.71%股权,合肥众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持有其39.29%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4月完成注销。
30南京远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何承果持有其10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该公司已于2022年6月完成注销。
31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何承果持有其9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弟媳许珍持有其1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完成注销。
32安徽律讼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何承果曾持有其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0年8月完成注销。
33南京轩文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何承果曾持有其29.17%股权,弟媳许珍曾持有其54.17%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完成注销。
34佛山市高明区张灿锦餐饮服务店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雷以金妹夫黄克武设立的个体经营户,该公司已于2021年1月完成注销。

(1)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企业在注销前实际经营的业务、注销原因及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情况1)江阴江顺熔铸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无实际业务经营,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捷安工程

报告期内,该公司曾为公司提供设备安装业务,为减少关联交易,双方业务终止后其股东决定注销,注销前资产已分配给股东,原有业务停止经营,人员自

1-1-312

主择业,部分通过公开应聘途径入职本公司,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江阴市鑫发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无实际业务经营,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利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无实际业务经营,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江苏江晟铝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曾从事铝型材深加工业务,因经营亏损而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主要生产设备出售给嘉斯顿家居,原有业务停止经营,部分人员入职嘉斯顿家居,其余人员已离职,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嘉斯顿船舶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要从事船舶用铝制家具生产、销售业务,因船舶方面业务开展不佳,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主要资产、业务转入嘉斯顿家居,部分员工转入嘉斯顿家居,部分已离职,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龙源贸易报告期内,该公司曾从事铝锭、铝棒等贸易业务,因经营未达预期而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主要资产为办公用品已作废品处理,原有业务停止,员工已离职,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8)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陈继忠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陈继忠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江阴好旭来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晾衣架的生产、销售)、商丘豫鑫铝业有限公司(曾从事铝棒的生产、销售)、江阴市光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曾从事艺术培训业务),因经营亏损或未达预期,

1-1-313

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主要资产已报废出售,原有业务停止经营,人员已遣散,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9)独立董事何成实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何成实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南京信文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浩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因没有固定客户、经营不稳定而决定注销,其主要资产报废出售,原有业务停止经营,人员已遣散;安徽省青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青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捷智汽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远致品牌推广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众意文化策划服务有限公司、智同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安徽律讼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方达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市蓝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南京远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奉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轩文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无实际业务经营,由股东自主决定注销,注销时不涉及资产、业务、人员处置。上述企业注销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0)佛山市高明区张灿锦餐饮服务店该个体工商户系雷以金妹夫黄克武设立,报告期内因经营未达预期而决定注销,主要资产已报废出售,原有业务停止经营,人员已遣散,不存在由公司承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已注销关联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已注销关联方中,江阴市鑫发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捷安工程、嘉斯顿船舶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发生原因合理,定价公允,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注销关联方与本公司的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与公允性,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调节利润等情况。

(3)已被注销关联方与本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1-1-314

报告期内,已被注销的公司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主营业务和产品与公司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业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除上述企业外,其余已被注销的关联方系由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控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该等关联方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均不同,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

(4)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置出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置出的关联方共5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标的公司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价格 (万元)转让时间
1江阴市周庄工业材料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庄物流”)鑫裕 投资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884.162020年7月
2上海鑫龙装潢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材料”)陈继忠李霞-2021年4月
3合肥瑞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瑞霖”)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1]南京前瞻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3月
4合肥众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众程”)张福永-2022年6月
5江阴奥斯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江阴观来商贸有限公司)鑫裕 装潢江阴市青山商城(普通合伙);刘林发50.002022年10月

注[1]:何承果持有其9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弟媳许珍持有其10.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22年7月完成注销。

1)周庄物流股权转让情况2020年7月,鑫裕投资将其所持有的18.42%的股权按照884.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为曹万清持股80%、孟勤娟持股20%,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曹万清,监事为孟勤娟;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不是公司的前员工。

1-1-315

因江阴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拟取得周庄物流所拥有的房产、土地,经各方协商决定采取转让周庄物流股权的方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系参考周庄物流拥有的房产、土地价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2)鑫龙材料股权转让情况2021年4月,陈继忠将其持有的鑫龙材料60%的股权转让给李霞,因鑫龙材料经营持续亏损,账面净资产金额较小,经协商,陈继忠将其持有的鑫龙材料60%的股权按0元的价格转让给李霞,定价公允。李霞系鑫龙材料员工,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不是公司的前员工。

3)合肥瑞霖、合肥众程股权转让情况

2022年3月,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肥瑞霖58.18%的股权转让给南京前瞻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6月,汉坤股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肥众程56.47%的股权转让给张福永。上述两家公司无实际业务经营,经协商,均系按0元价格进行转让,定价公允。

南京前瞻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福永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不是公司的前员工。

4)江阴奥斯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2022年10月,鑫裕装潢将其持有的江阴奥斯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江阴市青山商城(普通合伙)、刘林发。因该公司未实际经营,经协商,鑫裕装潢按实缴出资金额50.00万元进行转让,定价公允。

江阴市青山商城(普通合伙)、刘林发,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亲属的关联方,不是公司的前员工。

1-1-31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考虑到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等,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发行人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参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措施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1-1-31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采用订单或签订框架合同的形式。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单个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或订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签署 日期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1江顺机电贵州锦兴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挤压机辅机设备2018年3月1,925.00履行完毕
2江顺科技栋梁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18年4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3江利贸易NEVALUZ SEVILLA S L铝挤压设备等2018年5月EUR179.76履行完毕
4江利贸易RATNAMANI METALS AND TUBES LIMITED铝型材挤压配件2018年11月USD196.00履行完毕
5江顺科技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19年1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6江顺科技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19年1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7江利贸易HTH GENERAL TRADING LLC铝挤压设备等2019年7月USD150.36正在履行
8江顺机电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挤压机智能后辅设备2019年9月6,320.00履行完毕
9江顺科技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0年1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0江顺机电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0年3月1,330.00履行完毕
11江顺机电浙江博奥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0年5月1,338.00履行完毕
12江顺机电池州市明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0年6月1,500.00履行完毕
13江顺机电山东创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冷床、牵引机及水淬2020年8月1,170.00履行完毕
14江顺机电铭帝集团有限公司6300吨挤压生产线后辅设备2020年10月1,220.00履行完毕
15江顺机电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铝挤压机智能后辅系统2020年10月1,654.00履行完毕
16江顺机电江苏天坦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0年10月1,694.00履行完毕

1-1-318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签署 日期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17江顺机电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搬迁挤压机智能后辅设备2020年11月3,088.00履行完毕
18江顺机电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冷床2020年11月1,490.00履行完毕
19江顺科技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1年1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0江顺科技山东华建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1年1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1江顺机电浙江华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1年4月5,300.00履行完毕
22江顺机电敏实汽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1年4月1,864.50履行完毕
23江顺机电江苏天坦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1年4月1,434.00履行完毕
24江顺机电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铝挤压机智能后辅系统2021年4月1,561.00履行完毕
25江顺机电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1年5月1,428.00履行完毕
26江顺装备布兰肯(徐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精密机械零部件2021年8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7江顺湖州栋梁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2021年9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28江利贸易VITAL OVERSEAS(M)SDN.BHD.铝挤压设备等2021年12月USD493.00正在履行
29江顺机电中信渤海铝业(滁州)有限公司冷床2022年1月2,334.00履行完毕
30江顺机电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1月4,198.00履行完毕
31江顺机电湖北星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3月1,018.00正在履行
32江顺机电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3月1,204.00正在履行
33江顺机电江西金连升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3月1,029.00正在履行
34江顺机电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3月4,198.00正在履行
35江顺机电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冷床2022年4月1,618.00正在履行
36江顺机电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物流系统2022年4月3,988.00正在履行
37江利贸易Minth Automotive Europe d.o.o.淬火系统、冷床、双牵引机等设备2022年9月EUR210.06正在履行
38江顺机电张家港杰茂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11月1,678.00正在履行
39江顺机电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2年11月2,905.00正在履行

1-1-319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签署 日期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40江顺机电苏州工业园区莱恩精工商贸有限公司挤压机辅机2022年11月1,926.61正在履行
41江顺机电常州市常英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线后辅设备2023年1月2,068.00正在履行
42江顺机电广东华昌新型铝材有限公司挤压机生产线后辅设备2023年1月1,333.00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采用订单或签订框架合同的形式。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单个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或订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标的签署 日期合同金额履行情况
1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Q235、Q345B、45#钢等2018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2嘉锐信江顺科技H13模具钢2019年1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3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19年5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4江阴市焱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顺机电Q235、Q345B、45#钢等2019年5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5嘉锐信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19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6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0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7嘉锐信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0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8天工爱和特钢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0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9湖北志联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0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0黄石市晟澳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0年6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1无锡通宁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钢板、方管、槽钢等2021年1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2江阴峰煌锻件有限公司江顺国贸锻件2021年3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13江阴市创迈物资有限公司江顺国贸冷拔圆钢2021年5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4江阴市焱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顺国贸Q235、Q345B、45#钢等2021年5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5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和H13模具锻件2021年5月框架协议履行完毕

1-1-320

16无锡市威特机械有限公司江利贸易铝型材挤压机2022年3月1,688.00正在履行
17江苏翔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2年6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18嘉锐信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2年6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19湖北志联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2年6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0黄石市晟澳模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2022年6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1江阴市创迈物资有限公司江顺国贸冷拔圆钢2022年7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2无锡通宁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江顺国贸钢板、方管、槽钢等2022年7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23湖北上大模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顺国贸H13模具钢和H13模具锻件2023年1月框架协议正在履行

(三)施工合同

2022年7月13日,江顺湖州与浙江航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航兴”)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江顺湖州将“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发包给浙江航兴,合同金额为5,843.70万元。

2022年9月,江顺湖州、浙江航兴、浙江久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久立”)签订《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江顺湖州同意浙江航兴将上述工程涉及的钢结构工程分包给浙江久立,合同金额为3,066.84万元。

2022年7月13日,江顺湖州与浙江航兴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江顺湖州将“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发包给浙江航兴,合同金额为7,387.85万元。

2022年9月,江顺湖州、浙江航兴、浙江久立签订《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江顺湖州同意浙江航兴将上述工程涉及的钢结构工程分包给浙江久立,合同金额为1,801.16万元。

(四)融资及担保合同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银行借款期限金额担保 方式担保人

1-1-321

1江顺科技江阴农商行 周庄支行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1,000抵押江顺科技
2江顺科技交通银行无锡分行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13日2,000抵押江顺装备
保证张理罡、杨美花
3江顺机电江阴农商行 周庄支行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500保证江顺科技
抵押江顺科技
4江顺机电江阴农商行 周庄支行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500保证江顺科技
抵押江顺科技
5江顺装备江阴农商行 周庄支行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900保证江顺科技
抵押江顺科技
6江顺装备中国银行江阴分行2023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日1,000保证江顺科技

(五)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1年7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保荐协议》、《A股主承销协议书》,约定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承担为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承销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协议支付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涉诉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22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张理罡陈锦红张振峰
刘 云何成实
监事:
施红福黄 晴漆兵恒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雷以金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理罡

年 月 日

1-1-32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李 骏 李晓童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2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项目协办人离职的声明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魏国健,2021年9月,魏国健因工作变动原因从本公司离职,故无法在本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声明和文件中签字,特此声明。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26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2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姚思静 沈超峰

单位负责人:

姚思静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328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如有)、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广友杨浩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9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邱越飞 周雷刚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0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广友杨浩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1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

1-1-332

发行人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程序、保密措施,以及信息披露的管理责任划分等事项,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事务。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1-1-333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1年4月16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安排。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1-334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1-1-335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7、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1-1-336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上市后股东投票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累积投票制

1-1-337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机制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1-1-338

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雷以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1-1-339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公司股东苏新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4、公司股东陈继忠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公司股东陈天斌承诺:

1-1-340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6、公司股东天峰管理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

1-1-341

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5)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雷以金、苏新华、陈继忠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1-1-342

(2)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峰管理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1-1-343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健康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承诺在特定情况下将采取如下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如公司股价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及/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方案。

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1-1-344

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但采取以上稳定股价措施不得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出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形。1)公司回购股票A、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召开董事会讨论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依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负责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则,具体监督、执行股票回购相关决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B、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C、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且回购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D、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或用于其他法律规定的用途。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1-345

A、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采取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C、单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税后)的10%,且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税后)的30%,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但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A、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B、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C、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10%,且不高于其自

1-1-346

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30%;但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D、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4)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且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采用以下约束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1-1-347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采用以下约束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2、稳定股价相关承诺

(1)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1)公司将根据《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及时制定和实施相关股份回购方案。2)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同等标准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4)在《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认可《预案》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措施。

2)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本人将根据《预案》以及法律、法

1-1-348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3)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人将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方案。4)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用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本人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认可《预案》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2)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本人将根据《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3)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人(如有投票权)将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方案。

4)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用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本人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停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本人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1-349

一、承诺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本次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的,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收到责令回购决定书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信息,并在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根据法律规定及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制定股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在制定股票回购方案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股票回购方案,并按照方案发出回购要约;并在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如本承诺生效后,监管部门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承诺人同意按届时的最新规定执行。

四、如承诺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投资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承诺人依法进行赔偿。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理罡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承诺人将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实施股票回购方案。

3、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1-1-350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摊薄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一)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进行研发与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进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从而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各项内部管理方面,将继续提高包括生产经营、客户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流程,实现技术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科学降低运营成本。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1-1-351

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出具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出具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个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1-352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特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上市后生效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二、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特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停止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1-1-353

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就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停止在公司处领取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承诺:1、广发律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广发律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广发律所已经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履行了职责,但因公司或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广发律所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发律所在依法履行上述对投资者赔偿责任后,保留向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追偿的权利。

1-1-354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理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存在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承诺人近亲属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如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55

(十)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保护公司与其他股东的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就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不利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不利用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

1-1-356

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公司承诺: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暂扣分红款等措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司承诺: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承诺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

1-1-357

诺人承诺:

1)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公司有权对负有个人责任的承诺人采取暂扣分红款等措施。4)在承诺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前,不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承诺人承诺:

1)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

2、本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1-1-358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作为对价向本公司的客户、供应商、业务监管部门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自本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股东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并于当天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

1-1-359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历次董事会会议均由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况。

3、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并于当天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历次监事会会议均由公司全体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1-1-360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制订<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1、独立董事情况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刘云、何成实。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情况,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督促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不存在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曾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聘任了1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2020年1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履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1-1-361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自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相关信息,不存在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并经2020年12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刘云、何成实、陈锦红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云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目前,何成实、张理罡、刘云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何成实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1-1-362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目前,刘云、何成实、陈锦红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刘云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规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四)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目前,张理罡、张振峰、何成实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张理罡担任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0,092.86万元,用于新建模具车间,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新增模具80,000套以及年产值3,000万元的配件生产能力。

2、总体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20,092.86万元,具体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1-363

1工程建设费用16,922.4384.22%
1.1建安工程4,172.4320.77%
1.2设备购置费12,750.0063.46%
2预备费846.124.21%
3铺底流动资金2,324.3111.57%
合计20,092.86100.00%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增软硬件设备共计365台(条、套),包括:生产设备、公辅设备、办公设备以及新增软件系统。项目新增设备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条、台、套)
生产设备133
1锯料自动线2
2车床自动线2
3前铣自动线2
4后铣自动线2
5慢走丝自动线1
6电火花自动线1
7抛光自动线1
8后工装配线2
9数控锯床4
10数控立车/卧车6
11加工中心44
12雕铣机4
13慢走丝10
14中走丝10
15真空淬火炉4
16回火炉4
17制氮系统2
18水冷系统2
19数控电火花20
20除尘打磨台8
21平面磨2
公辅设备23

1-1-364

序号名称数量(条、台、套)
1空压机系统1
2乳化液净化机1
3水处理系统1
4火花油过滤机1
5运输设备18
6监控系统1
办公设备203
软件系统6
1办公软件1
2PLM(产品管理系统)1
3生产MES系统1
4设计编程软件1
5ERP系统1
6设计模拟软件1
合计365

4、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江顺湖州,建设地点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东单元ZX-01-02-06A号地块,占地面积35亩,项目代码为2102-330502-04-02-34269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顺湖州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浙(2022)湖州市(吴兴)不动产权第0062901号)。

5、项目投资周期表

本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取决于资金到位的时间和项目各工程进展程度。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并对工程实现全面的社会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建设内容月 份

1-1-365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建筑施工与装修*****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

6、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理。2021年4月13日,公司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吴环建[2021]11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7、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经济效益预计如下:

指标名称指标值
新增年营业收入27,385.05万元
内部收益率(税后)20.00%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51年(含建设期2年)

该项目实施后财务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

(二)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3,455.70万元,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新增铝挤压成套设备450套/年的生产能力。

2、总体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23,455.7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工程建设费用20,544.4087.59%

1-1-366

序号项 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1建安工程8,193.9034.93%
1.2设备购置费12,350.5052.65%
2预备费1,027.224.38%
3铺底流动资金1,884.088.03%
合计23,455.70100.00%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增软硬件设备共计760台(套),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公辅设备、办公设备以及新增软件系统。项目新增硬件设备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生产设备271
1数控加工中心2
2数控龙门铣3
3数控镗床3
4数控车床1
5数控磨床2
6车床3
7摇臂钻床2
8端面铣床2
9激光割2
10数控火焰切割1
11数控锯床20
12数控折弯3
13数控剪板5
14数控卷板机1
15焊接机器人3
16等离子切割机20
17焊机180
18数控精密锯1
19数控弯管机1
20涂装自动化流水线1
21智能提升装置15
检测设备24

1-1-367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1光谱仪1
2超声波探伤仪1
3万能力学性能测试机1
4晶粒度测试仪(金相显微镜)1
5三坐标1
6变频电源测试仪1
7激光刻蚀机1
8动平衡仪1
9光洁度测试仪1
10盐雾试验机1
11尾气排放测试仪1
12膜厚测试仪2
13油漆硬度测试仪2
14偏摆仪1
15色差测试仪(分光测色仪)1
16燃气浓度检测仪1
17测振仪1
18液压油液清洁度测试仪1
19激光测温仪(红外热成像仪)1
20多路温度测试仪2
21大理石检测平台1
办公设备136
公辅设备34
1地轨式输送线12
2地轨式输送线5
3配变电1
4消防设施1
5环保设施1
6运输设备14
软件系统295
1图形管理系统10
2电气设计一体化平台4
3三维立体设计系统8

1-1-368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
4二维设计系统28
5编程软件4
6办公软件241
合计760

4、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江顺湖州,建设地点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东单元ZX-01-02-06A号地块,占地面积70亩,项目代码为2102-330502-04-02-63096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顺湖州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浙(2022)湖州市(吴兴)不动产权第0062901号)。

5、项目投资周期表

本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取决于资金到位的时间和项目各工程进展程度。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并对工程实现全面的社会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建设内容月 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建筑施工与装修*****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

6、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地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

1-1-369

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理。2021年4月13日,公司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吴环建[2021]1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7、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经济效益预计如下:

指标名称指标值
新增年营业收入24,209.00万元
内部收益率(税后)16.45%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98年(含建设期2年)

该项目实施后财务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盈利水平。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12,500.00万元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管理运营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升,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911.54万元、74,150.04万元和89,242.58万元。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营业收入将继续稳步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

目前,公司现有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5,405.62万元。公司计划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安排运用上述募集资金。

若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压力将大幅缓解,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3、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受益于铝型材在建筑装饰、交通运输、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

1-1-370

航天等领域应用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规模不断增大,采购额和应收账款规模也逐步增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逐步增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时,流动资金的补充也将减少银行贷款的使用,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利润。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