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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 50号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范展华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股东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106,514,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1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9,549,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2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人,代表股份46,965,1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91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1,024,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42%。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通过现场或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晶、朱园园列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范展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136,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45,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125%。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范展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林世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14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49,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48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林世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林悦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224,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34,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24%。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林悦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董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142,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52,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42%。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董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唐清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1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51,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587%。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唐清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钱晓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1,231,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740,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42%。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钱晓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马骝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0,84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6,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98%。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马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梁于展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整体表决结果:同意100,936,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6,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53%。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梁于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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